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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我们都无所事事的时候,就聚在一起耗着。起初,我们聚在一起谈论电影,谈论施隆多夫,谈论马丁。史高西斯,谈论伯格曼、费里尼或塔尔科夫斯基,然后我们谈论海德格尔,谈论波尔,谈论尼采,谈论利奥塔,谈论所有那些时髦的作家,谈论他们的作品及人生,当发现一切都是纸上谈兵,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的时候,我们就改成谈贝多芬,谈梅西安,谈贝里尼,然后话题转到毕沙罗、达利或是米开朗基罗身上,当然,他们与我们也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最终,我们谈无可谈,就围坐在一起干耗。
一干人中,只有大庆有一个固定女朋友,她在公司上班,叫吴莉。吴莉工作很忙,而且与大庆的生活习性刚好相反,大庆睡觉的时候,她上班,当她回家睡觉时,大庆却要出门了。
然而,在大庆的情感生活里面,吴莉却是站在一个制高点上,大庆的天性里,喜欢各种各样的姑娘,但他无法离开吴莉,他的头脑在想到与吴莉的关系时最多想到分手,但再往下想,分手以后的吴莉会再有新男友,这个念头简直就能要大庆的命。因此,在外面混的大庆往往在姑娘方面无所作为。
我个人认为,大庆的生活方式值得羡慕,简直可以用贝克特《等待戈多》里的一个人名来称呼他——幸运儿,没错,他是个出污泥而不染的幸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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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提一句贝克特,此人是我私人比较喜欢的一个作家,他是一个爱尔兰人,世人对他的认可可用196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来概括,在他最悲惨的几年中,他曾靠他的情人做苦工挣来的钱生活,为了摆脱乔伊斯对他的影响,他竟用法语写作他主要的作品,包括《莫洛伊》,《马洛纳之死》,《无名的人》和《怎么回事》四篇,这些作品千篇一律,枯燥乏味,充满独白与呓语,主人公一律完全无可救药,如同他自己。据说他总是在大醉中奋笔疾书。世人开始对他真正关注始于他的一部前面提到的话剧《等待戈多》,因为这部话剧,贝克特的生活得以改善,并以话剧的形式把自己的小说重复了一遍,然而不幸的是,世人仅仅对他的话剧感兴趣,而把他的小说扔到一边,实际上,他的话剧比起他的小说来,可以说是拙劣透顶。
贝克特说过:没有什么比不幸更可笑。
贝克特还说过:人生的惟一内容就是沮丧。
我喜欢《无名的人》,整部小说是由一个莫名其妙的生物叙述,他被命名为马胡德,叙述者双手放在膝上,坐在一个水缸里,没有行动的能力,他的脑袋是一个大而平滑的球体,没有面部特征,他的眼睛又像是含着泪又像是充着血,他没有鼻子,看不出是男是女,没有毛发。
像贝克特笔下所有的人物一样,马胡德的需要和痛苦来源于一点,那就是说话,他必须不停说下去,他是为解脱说话带来的苦难而说话。他叙述的内容有零零星星的知识和信息比如他的出生地,比如关于上帝,关于罪与赎罪,关于母亲等等。还讲些断断续续的故事,比如关于他生活在某饭馆门外的一口缸里的故事等等,小说最后一个句子长达一百二十页。
贝克特是个彻底的悲观主义者,他的一生用尽全力所做的事情便是把他的悲观情绪讲给别人听。他毫无希望地讲着,他想象中的听众自然也是毫无希望地听着,一切都毫无希望,在他不着边际的叙述中,你无法确定任何东西,主人公没有前因,也没有后果,没有时间,也没有地点,更没有所谓的主要事件、人物关系,主人公似乎在做着什么,又似乎没做,总之,一切都混乱不堪,叙述就在这种混乱不堪中坚持不懈地进行着,总体看来,他在小说中要表达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没有事情发生,什么也没有发生,既然没有发生什么,当然,事情也就无从谈起。
我喜欢贝克特的胡言乱语,是的,只有胡言乱语是对的,除此以外,别的简直就是不知所云,不着边际。贝克特喜欢在静止中存在,像我现在一样,倒在大庆的沙发里沉沉睡去,我的身体与我的感觉静止于某一刻,徒劳而又悲观地静止在那里,任凭夜幕席卷而至。
是的,贝克特是对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而且是接二连三,以至无数次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妈的,这是绝望啊。
19
我和大庆是让吴莉叫起来的,其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吴莉穿一身上班族的套装,肩上还挎着一个小包,她拉亮电灯,叫醒我们,然后踢掉高跟鞋,把脚搭在茶几上,点上一支烟说:“忙了一天,我还没吃饭,咱们到哪儿去吃?”
大庆此时便从床上一跃而起,挥动白胖的手臂:“随便,随便,都行,都行,你说,周文,去哪儿?火锅?川锅?湖北菜?还是西餐?”
20
我喜欢与大庆和吴莉在一起,无论是吃饭,还是逛书店,还是在专卖店等吴莉试衣服,还是站在街头四下张望,我们三人出行的特点是,三个人都不怎么说话,尤其是在吃饭的时候。
在吃饭时,大庆和吴莉不怎么说话是有原因的,因为两人都特能吃,吴莉吃起东西来速度极慢,但很匀,从头吃到尾,中间不停顿,大庆是猛吃一会儿,停一会儿,哼哼几声,接着猛吃,我则是东吃几口,西吃几口,抽一支烟,再抽一支,见他们两人不停,就拿起筷子,再吃。
如此这般。
可以想见,我们三人来到位于美术馆东面的“随缘”坐下以后是一个什么情景。
蚂蚁上树吃完了,尖椒腊肉吃完了,剁椒鱼头吃完了,炸小鱼吃完了,腊肥肠吃完了,最后什么都吃完了,十碗米饭也吃完了,吴莉使劲睁开惺忪的睡眼,对我们说:“累死了,天天加班,明天还得早起,我先回去睡了,你们呆着吧。”
说罢,像推开某种障碍似的,顺手推开大庆佯装关心而伸过去的手,打着哈欠离去了,我和大庆面对一桌脏得可以的杯盘碗碟,一时竟无语凝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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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个人在一起无话可说并不可怕,特别是在两人都不知说些什么的时候。可怕的是另一种情况,那就是本来无话可说却偏要说,这种情况不仅不妙,简直十分讨厌,但其中也有例外,挑一个什么随便讲讲,不嫌烦的话,你就随便听听,当然不可能有什么新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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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次恋爱发生在十七岁暑假的最后一天晚上,那天晚上我读了一本美国畅销书,作者名为西格尔,书名叫做《爱情故事》,那是一本中英对照读物,谁知竟让我走火入魔,英文那一半我几乎没看,一气读到夜里三点钟,合上书后流下了不值钱的眼泪。
第二天到学校报到后我就直奔位于六部口的北京音乐厅,想找一个又聪明又漂亮的学音乐的女孩当老婆,此种异想天开的举动说起来简直难以置信,不幸之处在于,我果真找到了。
那天中午我在街上的一个小饭铺买了三两饺子,吃罢直奔音乐厅,我兜里倒是有点钱,那点钱的来历是这样的,在我父亲交给我学费的一瞬间,我忽然一拍脑袋,对他说:“爸,我忘了,书费不是十五块,是二十五。”
我父亲抬起头来,用怀疑的目光望向我,我连忙补充:“可能是书涨价了。”
这样,我得到了在当时的学生来说相当多的一笔钱。
从中午开始,我站在音乐厅门口,把那个月要演出的场次和剧目记得倒背如流,连我从没听说过的指挥之类都没放过,六点半左右,人开始来了,我坐在靠边的台阶上,等着我心爱的老婆到来,事情的结果出现在我当晚写的日记中。
“前来欣赏钢琴独奏的人中,漂亮的单独前来的女孩竟然一个也没有,无法下手……整个下午连同晚上,我就像一个货真价实的社会渣滓,在音乐厅门前的停车场上荡来荡去……
我感到无聊……我很紧张……花了一块钱买了香烟和汽水。……第一句话该怎么说一直没想好……门卫可能已经注意我了……“
但不要以为这样就可以拦住十七岁的我,十七岁的我,朝气蓬勃,头脑会因一段被称之为感人的文字而发热,心也会为某种被称之为浪漫的情感所激动。所以,第二天放学后,我又去了,结果再次失望而归。
失望而归的结果当然是欲罢不能,不肯死心。十七岁的我认为,文字与现实同属存在,而且一样有效,一样可靠。显然,那个十七岁的我荒谬绝伦,不可理喻,但十七岁是个厉害的年龄,厉害之处在于,敢于想象的同时,也敢于行动。
于是,第三天,我照常出动不误。
同样的过程持续了大约有三个星期,每天放学后,我都跑到音乐厅门口孤独地等待着我想象中的老婆,她多次出现在人流中,叫我一次次产生出难以名状的激情和想象。大多数时候,她和一位我认为不适合作我老婆的女孩结伴而来,令人沮丧。
从第三个星期开始,到音乐厅门前等我老婆这件事终于成了我的执拗行为,如果我不能从人丛中把她弄到手,那么我会一辈子站在音乐厅门口,我想在当时、在这件事上我是下了决心的。
在那个门口呆久了,我竟然发现了一个可以和人说话的机会,那就是卖望远镜。我在西单花了六元钱买了四个望远镜,当天晚上就卖光了,赚了四元钱,再往下一天,我卖掉了十二个,一直到那个学期结束,除去花销,我竟然净赚了三百二十四元钱,在当时,这可是个大数目。
来音乐厅听音乐的漂亮女孩并不是很多,其中一些是固定的,我给她们分别编了号,起了名字,可惜的是,我老婆并不在名单之列。
名单中有一个女孩,排在第四号,眉心有颗美人痣,是个粗心大意的人,因为她每隔几次都要到我这里来买一个望远镜,也不知她要那么多同样的望远镜有什么用,总之,她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总和一个穿军装的家伙结伴而来,那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