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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命令,不等于服输。
进了大山,就得把自己当畜生。沈云能够记住的名言警句中,就属这句最粗鄙不堪,却最是让他谨记于胸。
山里的畜生是个什么概念?不单单是把自己不当人看,也不是把其他畜生当做同类,而是要舍弃那些所谓的人类特性,卑微的匍匐在地。像一条蛇,伺机而动;像一条狗,狂吠不止;像一头狼,不死不休。
也要像所有的畜生一样,吃的不是香喷喷的熟肉,而是血淋淋带着皮毛的生肉。
因为谁也无法确定,你在丛林中的下一刻,是否有时间去将食物剥皮抽筋,是否有时间拾柴升火而后慢腾腾等待着烤肉散发出油香。只有在丛林中,你才真正明白节约时间等于节约生命的真正含义。
沈云对女骑士心生怨恨不假,但这并不是他自暴自弃的理由。从出生开始便一直在收获各式各样赞美的他,没理由不自尊自强,即使他一无所有,母亲圣奥罗拉在他离别时的轻声细语也会时时刻刻叮嘱着他———不能放弃。
理论是一回事,但真正实践起来,总是有着千般想象不到的困难。
恶心!
任谁第一次吃带着皮毛的生野兔肉,都会觉得恶心。
刚开始或许会在撕扯掉皮毛后,因为极度饥饿而勉强下咽几块撕咬下来的生肉。但渐渐的,沈云不得不捏着鼻子,不至于让自己闻到腥臭的味道后,加剧反胃的程度。
捏住鼻子,闭上眼睛,尽量从感官上遗忘眼前所做的这一切。甚至连思想上,都要转移注意力。
相隔数米远的女骑士,津津有味的吃着味道确实不赖的野兔肉,她只能依稀看到沈云咀嚼生肉的动作,却看不到他的表情。只是,不管沈云怎样,她的表情都未曾动容半分,她比任何人都要清楚,丛林中是没有温情的。就好比帕格森,她永远也不会给予它过多的赞赏,那样会泯灭掉它的天性。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18)
最终,沈云还是吐得一塌糊涂。他能战胜几乎一切感官上的痛苦,就好比当年爬行几天几夜,但是,心理上的苦难,却不是说克服就能克服的。
女骑士捧着还剩一大半的野兔肉,走到只能半跪在地上的沈云面前,然后不缓不慢的撕扯下一块,一边咀嚼一边说道:“抛开你最渴望的纯粹力量,你同样还有需要征服的东西。假若有一天你遇到一件你有魄力去做好,却没能做好的事情,会将责任归咎到谁的身上?一块生肉都吃不下,你拿什么去吃下数之不尽的敌人?”
沈云一脸不甘的看着那块生肉,倔强道:“我能吃下它。”
女骑士不屑道:“但是你现在还没有吃下它。你还不明白吗?你所需要的,是能做好任何一件摆在你面前的事情。而不是需要你能在将来某个时候去做好一件事情。你可以认为这是我对你的苛责,也可以认为这是我看你不顺眼所作出的报复,但是你有反抗的能力吗?很遗憾,你没有,你无法解决现在摆在你面前的问题。所以你现在只能屈辱的看着一块死肉,而不是把它咽下肚子里。”
原本漏洞百出的言论,此时此刻却显得再正确不过了。没有人可以天生就做好每一件事情,但在女骑士眼中,好像沈云天生就该去做好每一件事情。很荒诞,荒诞到连苛刻都不足以形容。
一直都能把生活中的任何事情完美完成的沈云,却没有像以往一样,对女骑士的言论嗤之以鼻,或者极力反驳。
反思,这是一个几乎被沈云遗忘了的习惯。
直至现在他才发现,他能做好的仅仅是一个孩子,如果别人不把他当孩子看,他的身上就会暴露出很多陋习。譬如,他已经很少刻意的去反思自己了,仅仅安逸于将一个孩子应该做的事情去做好,而不是像一个肩膀上有着背负的男人一样,未雨绸缪,准备着迎接一切困难,而不是事到临头却一筹莫展。
“我应该怎么做?”
当沈云坦然问出这个问题时,女骑士笑得格外开心,她并不了解任何一个人细微的想法,但只要沈云问出这个问题,就意味着他已经成长了一步。没有人是无敌的,哪怕是精神上。
女骑士随手把手中仅仅吃了一小半的野兔肉丢在地上,伸出一只脚将其狠狠踩下,然后扭动着脚板。待泥土碎石和野兔肉混为一体后,咧嘴说道:“把它吃下去,然后把你手上的那只也吃下去。”
沈云一声不吭,丢掉手中的生肉,捡起那块口水泥土碎石五味混杂的熟肉。
撕扯下来,咀嚼得没有丝毫犹豫。
放下自尊。这是他今天学会的最重要的一点,如果不够,他会将自己的自尊践踏得更彻底一点。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19)
————
深夜,女骑士睁开惺忪的双眼,看了一眼时刻警惕着周围环境的帕格森一眼,然后将目光投掷在身旁的沈云身上。
也许是因为太累了,此刻得他睡得异常沉稳,身子蜷缩在一起,像一个纯粹的孩子。
夜晚中的丛林,从来都不肯安静,微风一过,总能掀起一点声响。
在这块丛林中难得一见的小草坪上,窸窸窣窣的小虫子,不安到处乱窜,它们对生物的气息总是格外敏感。
小草摆到这头摆到那头,这时,女骑士偶然记起沈云的一个小动作。当即,她扯过一根小草,含在嘴里,念叨道:“做一个普通的贵族少爷多好,为什么要受那么多苦呢?”
说完这话,她便蹑手蹑脚的站立起来,将原本盖在自己身上的长袍轻轻的遮在沈云的身上,而后走出几步,眺望其实没有半点光彩的夜空。
她带着沈云走进陨石森林的目的其实并不复杂,从最初的为了单纯的利益,到现在的想看着一个不一样的孩子、一步一步的成长。她并不后悔为了获取这个任务,而和巴图那个邋遢骑士达成某项不公平协议,如果公爵眼中的疯子骑士不主动退出,她不会拥有任何机会看着这个孩子逐步成长。
圣罗兰家族诸多别人诟病的传统中,有一则就是从来不和正常人打交道。所以,无论她再怎么自喻正常,她也不是个正常人。抛开实力显赫的龙骑士这个标志,她依然有种种被人称作疯子的行径。
狐狸精!这是贴在她身上,比之龙骑士还要耀眼的标签,但同样是她最嗤之以鼻的标签。这个世界,多的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人。男人都想将她养在笼子里当金丝雀,即使不能碰,也可以炫耀得人尽皆知。女人都恨不得将刮花她的脸,费劲心思制造一大堆流言蜚语泼她的脏水。可她从不觉得这是累赘,在所谓的上层圈子冷眼旁观几年后,心如明镜,一些个是是非非自然懒得去理会了。
等到她虔心想要找一个不一样的孩子,教出一个不一样的骑士的时候,她才发现,这个世界确实有太多她未曾接触的乐趣。———如果折磨一个孩子,击溃一个孩子的心理底线,可以算作是乐趣的话。
她从未想到过一个孩子能够另类到这种地步。她一步步试探,然后自己就会一次次惊叹,如果不是这个孩子的身份很明确,她一定会怀疑这是某位强大到可怕地步的兽人萨满,借寄在这个孩子的躯体内。
浪费一个孩子的天赋,比浪费一个国家还要可怕。———这是神谕大陆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帝国,【贝斯帝国】版图内,最高军事学院【西雅学院】的一则信条。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20)
从沈云开始吃那只血淋淋的野兔开始,她就把这句话当做了自己的信仰。从沈云把两只兔子吃下去之后,她稳固了这则信仰,也许连死亡,都不能将这种信仰撼动半分。
女骑士垂下头,惆怅道:“我拿什么弥补吃下泥土和碎石的你呢?”
良久,她扬起头,自言自语的回答道:“也许,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让你吃下更多的泥土和碎石,某一天当你有资格吐出它们的时候,就会发现,你能容下的,会是很大很大一片疆土。”
——
辽阔的神谕大陆,从来不缺乏各式各样的惊悚传说,以及让贵族名媛们向往不已的英雄史诗。
战功彪炳的帝国将军、桀骜不驯的游侠骑士、诗情画意的竖琴诗人,总是伴随着说不完道不尽的传说,以及与之纠缠不休的英雄史诗。
但是,任何耀眼的光芒都会被一种不是职业的职业掩盖住。他们有一个古老的名字———屠龙骑士。
次日清晨,沈云刚一睁开眼,便看到远处的森林间,有一大队轻装上阵的骑士向陨石森林腹地前行,与之同行的还有形形色色的各职业人员。
一提及陨石森林,便不乏有关巨龙的传说。所以看到这一行人的沈云,立马想到了“屠龙骑士”这个不容亵渎的称谓,并且不自觉的说出了口。
“他们,是去屠龙的骑士么?”
女骑士干笑几声,揶揄道:“那是一伙吃饱了撑着的家伙,以为拿着一杆枪就可以刺穿巨龙的胸膛。”
沈云讪讪然闭嘴,目送着几十米外,那伙人的前行。
女骑士之所以如此鄙夷那一伙人数近半百的队伍,并不是因为沈云一厢情愿的说他们是“屠龙骑士”,而是因为他们打着一个大大的锦旗,上面有着一个在大陆上广为流传的屠龙标志。明眼人一看,就会觉得这伙人有作秀之嫌。
数量悬殊的两只队伍并没有发生任何冲突。
丛林中有一个在外界看来很不礼貌的规则,就是任何素不相识或者交情不深的人在丛林中相遇,不能向对方打招呼,更不能在没有获得对方允许的情况下接近,否则会被视为挑衅。
原因很简单,丛林中除了人与魔兽之间的厮杀,人与人之间的厮杀更加普遍。在陨石森林如果不干杀人越货的勾当,人家会鄙视你白走一遭了。只不过,这里是陨石森林的外围,刚一进入就杀人越货也忒没水准了点。更何况,那伙人明显没有打牙祭的心思,恐怕一心想着屠巨龙的宏图伟业去了。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21)
盏茶时间处理好个人事情后,女骑士便下令开始新一天的急行军,因为预定路线被那伙人占了,所以女骑士便稍稍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