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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意浓情-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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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灯停,宋一凡歪头看着庄杜若还在那低着头,搅动着手指,一言不发的样子,乖乖的。眼睛眨着的速度较正常的速度稍快,睫毛忽闪忽闪的。

    宋一凡鬼使神差的就凑上前去,在庄杜若侧着的脸颊上印上了一个吻,然后又迅速的立直身体。

    庄杜若正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呢,忽然就被这个吻拉回了现实。她只觉着脸颊微微热了一下,软软的触感在脸上,像是润热的果冻在脸上碰触了一下便拿走了。

    庄杜若呆呆的伸手,轻轻碰了碰左边的脸颊,抿着嘴唇抬头看了看旁边若无其事开车的宋一凡,脸上竟然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的表情,也没脸红。

    庄杜若感觉自己的脸已经开始发烫了,暗暗在心里念了一句:流氓,都不知道脸红。

    宋一凡怎么会知道庄杜若此刻正在腹诽他呢,他正将车开向外环,打算绕城市一圈再送她回家。

    但是,气氛有些微妙…宋一凡看着一直属于紧绷状态的庄杜若,好笑的问她,“这首歌儿喜欢么?”

    庄杜若撇嘴,这是没话找话说么?

    虽然内心在吐槽,表面上庄杜若还是装一装,抬头轻声道:“很…飘渺。”

    宋一凡点了点头,然后两人又陷入了尴尬的僵局中。

    纵使淡定如宋一凡,也有了一点点小别扭。

    过了大概三四分钟的时间,正在放的歌儿依旧没有放完,庄杜若摸了摸鼻子,打破了沉默,好奇的问道:“这歌儿我就没听出来歌词过,而且…这都好久了还没完?”

    宋一凡微微挺直脊背,轻咳了两声,“这首歌儿名字叫《noctambulist》……”

    渐渐地,气氛又重新放松了起来。两人都装作忽视了那个淡淡的吻。

    将庄杜若送到家,送她到电梯口后,宋一凡才返回车中。

    宋一凡开着车,路上给陈奇打了个电话,让他立刻到老宅来。他则一路不紧不慢的开慢车到郊外。

    郊外的老宅是宋一凡的母亲祖传的房子,现在只住着宋一凡那雷厉风行的外公还有佣人。宋一凡不时地回去看看老人家,再者就是宋一凡的左右手艾箐,陈奇两人住在这附近。

    若说艾箐是宋一凡的矛,陈奇就是宋一凡的盾。

    忘了是什么时候,艾箐和陈奇就一直在他身边为他做事了。还是他母亲疯了之后?是他父母离婚的时候?亦或者…是他母亲自杀之后?

    那段记忆实在过于混乱,他梳理不清,也不想去梳理。

    他一直不喜欢去老宅,总觉得那里有一股子浓厚的腐旧味儿,粘稠的,肮脏的。但是大晚上的,他也不好折腾陈奇再来市里。正好有好久没去看外公了,就回了老宅。

    到老宅的时候,陈奇已经到了,正在客厅陪着他外公下围棋。陈奇正对着门口,一个抬头便看到了已经进门的宋一凡,陈奇刚想出声叫人,便被宋一凡摇一摇头,制止了。

    宋一凡一直站在老爷子身后,看着两人将这盘棋下完。

    老爷子赢了这盘棋很是高兴,一个转身,看到外孙就站在身后,更是开心的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儿去了。

    老爷子拍着宋一凡的手,“小简来啦,哈哈,好!小王,去!把前两天老季送我那坛子酒拿出来!哈哈哈。”

    宋一凡连忙制止,“不用了王叔,外公现在不能喝酒。不要拿。”

    老爷子闻言横眉,“什么不能喝,都是那个医生瞎说的,我自己的身体我不知道么?我好着呢。喝点小酒怎么了?还强身健体呢。”

    宋一凡一言不发,就是面无表情的盯着老爷子看,最后老爷子落败,微微叹了一口气,冲王管家挥了挥手,遗憾的说,“那酒就先让它留两天吧。”

    王管家暗暗的笑着退下。果然是一物降一物,这在外叱咤风云的谭老虎也怕自己的外孙,说出去不让人笑掉大牙啊。

    宋一凡扶起谭老爷子坐到沙发上,陈奇紧随其后。坐在了另一边较远的沙发上。

    老爷子拿起桌子上的桃子,从上衣兜里拿出一个白色小手绢,轻轻擦拭了一下,递给宋一凡,“这个是你季爷爷前两天来看我,给我带来的。特别甜。”

    老爷子像是等待表扬的小孩子一般看着宋一凡,宋一凡笑着吃了一口,眯眼睛点了点头,“嗯,很甜。”

    老爷子笑颜打开,指着茶几上的桃子筐,豪迈道:“好吃全拿走,赶明儿老季再来,让他多带点过来。哈哈哈。”

    宋一凡笑着点头

    老爷子将老花镜摘下来,用手绢擦拭着,便伸眉叹气道:“你妈妈生前啊,最喜欢吃桃儿。每次一有人送我点儿肥城桃儿啊我就给你妈送过去。哎…当初我总念叨她不务正业,家里生意一眼都不看,就知道鼓弄些没用的。之前有一次吵架,我一气之下,把她那些藏书,字画,陶罐,让我都给扔了。弄得我现在是连个念想都没有了啊。”

    说着说着,老爷子眼角湿润了。用手抹了抹眼角,重新将老花镜戴上了。

    宋一凡握了握老爷子的手,安慰道:“姥爷,妈妈那些东西大部分我都收着呢。”

    一听这话老爷子立刻精神了,连忙握紧宋一凡的手,“你收哪去了?”

 第31章

    宋一凡的外公谭景文最早是做木材生意发家的;一家原是东北黑龙江人,最早一批做木材生意的人。开始只是将东北的木材运往北京内蒙古一带;后来渐渐发展到东部地区。生意渐渐做大后;谭景文没有继续发展继续在国内发展;而是发起了中俄木材贸易。

    当时;谭景文长期呆在中俄的边境城市绥芬河;认识了宋一凡的外婆——卡那莎。一个非常美丽的苏联女孩儿,是当时苏联地下黑帮头目的独女。

    两人在绥芬河相识,结婚,生下宋一凡的母亲谭之秋,一直到谭之秋五岁,一家三口都住在绥芬河。

    谭景文的目光长远,懂得这树木虽多;耐不住生长周期过长。靠自然资源赚钱始终不是最好的办法。谭景文便将生意逐渐转移为对外贸易上,出口日化产品,同时将购买俄罗斯的木材,进入国内打造成家具。由于样式欧范华贵,很受当时官宦富商的喜欢,打响了他谭氏的名牌,为后来谭家的基业攒下了好名声。

    谭景文带着这一大家子从北方迁移到东部,定居在了a城。财富越积累越多,声望越积累越高,生意越来越大。但人总是在拥有完美的幸福的时候,失去点什么。在女儿谭之秋十二岁这一年,他的妻子卡那莎病逝。谭景文没有续弦,和独女相依为命。

    宋建军一开始只是在谭景文手下打杂的,后来由于憨厚老实,谭景文渐渐提拔他。宋建军是长得很…中国的一个人,传统的帅气,英朗。从小没见过多少男人的谭之秋便对其芳心暗许,大胆的她对宋建军表白,确定了关系。虽然两人隐藏的够深,但这段恋情还是被谭景文发现了。但由于对于宋建军这个人他也还算满意。一来二去便也不拦着,由着孩子们去交往。

    他当时想着,我家大业大,不指望着女婿有多大出息,有多少钱,只要一辈子对我女儿好,我就知足。宋建军这一农村小子,虽然没什么雄才大略,到是个实诚的性子,没那么多歪心眼儿。

    可是他忽略了人心的贪婪,*的可怖。宋建军在和谭之秋结婚后,第二年便有了宋一凡。不,那时宋一凡还叫宋简。一个小生命的到来,让一家人都沉浸在兴奋中。那时他们家庭辛福,欢声笑语,共享天伦。

    谭之秋从小被谭景文捧在手心上长大,含在嘴里怕化了,生怕有个闪失那般养着。骄纵的小性子可是一点儿都不少,一开始还觉得娇憨可爱,但是时间久了在一起过日子,便会心生间隙,再者,柴米油盐酱醋茶这种东西她是一点都不知道,每天都是在鼓弄一些书,字画,手工陶艺。时间久了,这也是个问题。

    而宋建军是在农村长大,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又有着浓厚的大男子主义。恋爱的时候还好,一旦结婚了,他就会有种妻子是自己的女人,自己的所有物这种想法。而谭之秋又偏偏不会给他洗衣做饭不说,还经常使唤他。时不时的发个小脾气。

    看似平静无波的家庭,其实却是暗涌连连。在宋一凡十二岁这年,终于爆发。

    两人自从结婚后,谭景文便渐渐将一部分生意交给宋建军,让他上手去策划,去谈价格,到出货。随着权力越来越大,*便越侵蚀着他的心。他虽然很不喜妻子,却并没有对她表现出一丝的埋怨。反而愈加呵护,因为这样,会让他有更多的权力。

    在外面,他权力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几乎所有人都听他的,可是回了家,他却要伺候妻子。渐渐这种落差心理带给他极大的不平衡。于是,他便和其他的男人一样,选择了出轨。出轨对象是一个城市女孩儿,高中毕业。女孩儿叫刘梅,长得干干净净,十分清秀,主要的是人很温柔。

    但说到底,他不是一个丧尽天良,丝毫不知感恩的一个人。所以他越是出轨,回家对谭之秋便越好。谭之秋还一度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人,丈夫如此爱她。

    事情的败露还是宋一凡发现的。那时宋一凡虽然才十二岁,却是非常聪明的人。有一次他和朋友们在外面玩儿,无意间看到了父亲从花店出来,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当时他没在意,就继续和小伙伴们玩耍去了。想来这花也是送给母亲的。

    可是等他晚上回家的时候,却没看到玫瑰。他当着谭之秋的面,问宋建军玫瑰花的事儿。宋建军这次很容易的就圆了个谎,而宋一凡和谭之秋也都相信了。奈何宋建军自己开始发憷了,想着先和那个女孩儿断了,以后再说。

    没想到那女孩子竟然闹上家门口了,还满脸泪痕的扶着腰,说自己怀孕了,孩子是宋建军的。

    犹如一个晴天霹雳当空劈下,谭之秋前一秒还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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