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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还有一个地方!”
宋校眯着眼睛朝她看,她双眼亮晶晶的:“阿姆斯特丹。”
“……”
宋校的眼神突然一闪,很刻意的避开了凯茵的目光,凯茵知道,她触到他的心灵深处了,那座城,应该是他永生难忘之地吧。
写下最后一座城市名称,撕下便笺,折叠后混入同类,搅和三圈,然后落定,宋校拿开白皙长手,让凯茵拣。
凯茵闭上眼睛即刻便抓了一张,打开一看,上面五个字,却令她心生动容。
她说:“果然是天意。”
宋校夹下烟后朝她手中纸张侧目一看,也是恍然,那上面五个字是:阿姆斯特丹。
宋校拧眉。
他开始怀疑刚才凯茵的那句话的含义。
每个人的日记应该都是各自最不愿意见人的东西,那里面记载的是真心是实意,是一个人再不伪装做作的感觉,对人的对事的对生活的喜爱或者厌恶之情。
宋校的日记里面不仅记载了她,还记载了他的生活,他的聋耳,他的孤独和自卑。
凯茵知道,这辈子,宋校都不会想让她看见他的日记。
六个月前的重伤,唐泽为了给她力量鼓励她勇敢,才擅自做主隐瞒着宋校将那本黑色日记本从温泉山庄偷移出来,这件事,宋校至今不知,也永远不会知道。
凯茵刚才,确实是大意了,那番话引起了宋校的怀疑,阿姆斯特丹是他遇见她的美丽国度,但不是她的,这座城,对她来说,没有这般神圣的地位。
“宋校,我去过阿姆斯特丹。”
为了将已经快要戳破的秘密隐藏起来,凯茵表现的非常自然,完全看不出端倪,她告诉他:“我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和全家人去过阿姆斯特丹。”
宋校沉静了许多,许是心头那份猜测慢慢淡了下去,他并非害怕凯茵知道那一年的那位年轻军官正是他,而是害怕凯茵知道他的左耳是聋的。
“是吗?怎么想起去那么远的国度?”
宋校靠向了沙发靠垫,眯眸吸了一口烟,那副神态慵懒成性。
这话,是在试探她,凯茵听出来了,酸酸的,属于这人的特征,他明知道那时候她是为寻尚修文而去,却偏偏故意这样问她,是想看她如何回答吗?
凯茵心里犹豫着,还是决定装模作样:“你看过《雏菊》吗?”
宋校自然是摇头,他怎么会看爱情电影。
凯茵说:“那部电影是全智贤出演的,虽说故事情节老套,但是很感人,我难过的不是他们最终没有在一起,我难过的是男主暗恋女主的那些日子。”
宋校的眼睛,忽明忽灭。
“那个故事发生在阿姆斯特丹?”
凯茵点了点头。
虽然知道她在撒谎,但是他的心不可否认的受到了撞击,当她说“男主暗恋女主”这些字句时,宋校是感慨的。
他也曾为爱吃过苦,受过伤。
什么都不必说了,宋校温柔的揉了揉她的发顶:“好,就去阿姆斯特丹。”
蜜月之地,却是故地重游,不知真当那日身临其境,看内城河,睹达姆广场,会不会又是新的一番感受?
凯茵觉得,这一趟未知的旅行,是她人生最有意义的一件事。
五年前,如果她没有去阿姆斯特丹,今生还会不会与宋校不期而遇?
晚间,宋家餐厅异常热闹,一桌不够坐,加了一桌,两家长辈主桌,晚辈附桌,唯独身为晚辈但又同样身为婚礼主角的宋校与凯茵,在爷爷的吩咐下,坐在了主桌上上座。
一个短短的下午时光,两家已经融为一体,十分投缘,都那样友善、和蔼。
桌上,张婉全权代表爷爷奶奶与宋守正,敬凯茵爷爷奶奶与外婆,然后敬薛玉珍和萧俊峰、二姨二姨父、小姨小姨父、凯茵的舅舅舅妈,处处招待周全,也难怪宋守正喜欢她,能完完全全将宋家交给她。
“亲家各位,明日是国庆大典,守正部队繁忙,已经多日没有回家,明日上午待国庆大典结束后他在钓鱼台国宾馆等候亲家各位,在国庆祥和喜悦的这一天里热烈欢迎亲家各位的到来,招待不周之处,还望亲家各位海谅。”
这话说的是极为妥帖,又知礼又大方,还将女方一家摆在高处,能被红门如此厚待,凯茵心生感激。
她去看宋校,温柔的目光中宋校正在低头品汤,凯茵很喜。
这一晚,宋家真可谓热闹非凡,因为有了这么多位远道而来的客人,爷爷奶奶阔别许久的快乐重新回到了体内,与人寒暄虽少,但一直吩咐厨房制作新菜,命佣人照顾小辈那一桌,还时刻为主桌鞍前马后。
像爷爷说的,旧社会都是穷苦的工农阶级,宋家门楣虽高,但经历过旧社会,不会眼高于顶看不起人,凯茵被善待厚待,就是最好的证明。
桌上的二姨、小姨以及舅妈,都有不同程度的艳羡,或羡慕凯茵嫁入高门,或羡慕凯茵觅得佳偶,那死心塌地为凯茵高兴的,还是爷爷奶奶、外婆,还有爸爸妈妈。
晚餐最后,宋校向各位公布了他与凯茵的蜜月旅行地:阿姆斯特丹。
当这五个字从宋校低沉好听的声音中传递出来时,凯茵这一边的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尴尬,因为什么大家心知肚明,宋校也心知肚明,不知道的,是宋家的人。
五年前去阿姆斯特丹源于一个小女孩不辞山长水阔去找她的爱人,家里每个人甚至都还记得,尚修文第一次出现在酒店客房时身穿的服装。
这天夜晚,天空星星尤其繁多,用过晚餐的各位,三三两两离开餐厅,饭后消食,大家渐渐在林荫葱茏的庭院深处消失了影踪,都在美不胜收的夜色下散步、秘聊。
凯茵被宋校牵出餐厅时看见了秦岭的目光,随即那样的目光投到了地上,最终以背面对她。
也权当不见,与宋校走向了小楼深处的后山。
越过潺潺溪流上的拱桥,沿着鹅卵石树径徒步,苍壮的树嫩绿的叶,清冽浑厚的大自然气息,头顶一盘月,白雾中洒下清辉。
宋校与凯茵牵手路过松柏丛林,他们的谈话声细细密密,轻轻软软,稍远之人都很难听见。
“爸爸这一生最爱岁寒三友,那是军人的气质,国家的气质。”
他的声音深沉如夜,丝丝如缕,叫凯茵完全陷入,她问他:“你爱什么?”
踏过地下的一块泥泞,那是前些日子下雨还未晒干的地方,荫蔽处通是湿气与潮气,久了,才听他的声音淡淡轻快的说道:“我爱蒲公英。”
似是一场玩笑,不了了之。
凯茵突然原地站定,不免让已经超前两步的宋校回过身来,他静静凝望她,并不好奇。
“你知道我最爱什么吗?”凯茵问他。
他露出月光下的君子微笑,濡濡说着几个字:“你爱钱。”
“……”
凯茵木讷,出神的凝望他。
“好了,走吧,别淘气了。”
凯茵断断续续跟了上去,手在他修长的大手中,渐渐感受到了凉意。
这场爱这段情,注定他先开始,他先沉沦。
☆、272。她说他:你看看你,和狗有什么区别?
不曾想月下空旷绿荫地竟有一条碧溪,这条碧溪是从山顶发源的,流进庭院,再往更远的地方蜿蜒,横卧过草坪,将翠绿之地一分为二。
两人在此站定,此刻月光的银辉沐浴了一地,笼罩着天空下的景物与人,凯茵蹲下去,拾了一块石子投进碧溪中,旋即那溪面有了褶皱般的涟漪崾。
当她想要站起来时宋校却也蹲下来了,搂着她,与她一同凝望着眼前这条潺溪。
“以后在这里生活,愿意吗?”
凯茵没有给出答案,此时此刻,她还不确定自己的想法,生活了22年的城市不是那么容易离开的,相互依偎了22年的父母与亲人,也一样不是那么容易离开的,一切都需要时间。
而且,爸爸妈妈只有她一个女儿,她不愿因为结婚而离开将她视作生命的父母,父母老了,她不能尽孝膝前那是不孝,她不能不孝。
这些话说不出口,心中惶然,但是找不到平衡矛盾的方法,宋校是宋家独子,应是不会离开北京的,那么,只有她离开父母,远嫁北京。
红尘之中,处处都有无奈。
宋校拾起一块碎子,淡淡垂着睫毛,往那月光下波光粼粼的溪面也是一投:“婚后我先带你住在花溪路,怀孕了,就跟我回京,能答应我吗?”
凯茵朝他看躏。
他的侧脸很静,细瘦的轮廓精美的五官全都散发着大自然的幽谧气息,这是商量的口吻,却是决定的意味。
凯茵抿着双唇嗡嗡的“嗯”了一声。
他说“乖”,又一次拾起一块碎子,将一湖碧溪打乱,引起波纹涟涟。
接下来发生的有些迅速,有些突然。
宋校朝凯茵倾身凑去,事发突然,她没有调整好她的呼吸,尽数都被这个男人吞入口腔,稀薄的空气引起凯茵的呛咳,别开脸咳嗽时被宋校掀翻在绿草地上。
她不设防,自然尖叫,这时才意识到今晚所换长裙实在错误之举。
因为这方便他侵占。
近水的草地潮湿干净,凯茵被他压下,掀开长裙,一并褪及小腰之处,害得她朝他求饶。
“已经一个月了。”
从今日机场见到她就受不了体内的感觉,等过了其乐融融的晚餐时光,她才算他的私有财产,于是某些想法一发不可收拾。
剥她小裤时她哀求,一张小脸掩映在翠绿丛生的青草中:“不行的,会被人看见。”
他将她按定:“这里,没有人会来。”
几分钟后,越发浓黑的暗夜下草丛窸窣,凯茵吓了一跳,听到远处埋伏在丛蔓里的动静时就与宋校挣扎,要他起身。
宋校也知事情影响不好,正欲翻身,结果那密密丛丛的青草地里跑出来两条牧羊犬。
凯茵与宋校默然了,与它们隔着几米之距彼此互望。
两犬徘徊原地,摇摆蓬松的尾巴,眼睛像人类发呆时的样子。
凯茵正要推开宋校,却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