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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五星级酒店都只有一间总统套房,但凌云却有两间。
但,五十六楼的这一间总统套房是从来不外订的,至于为什么宁可这么摆着浪费也不订出去,似乎没有几个人知道。
可但凡进入凌云大酒店客房部工作的员工,领班一定会首先强调这一点。
所以,不是新来的员工不知道这件事,而是新来的员工根本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客房部经理很为难,因为新进的员工是他家的亲戚,所以,他不敢说是员工没把事情做到位,只能推说他不知情。
只是,客房部经理似乎也低估了宋天烨对这件事的重视。
“不知者无罪,不过……”
修长的指微微拨动着手里的打火机,宋天烨未曾转首,只眯眸虚虚看向凌云大酒店外的一片霓虹灯带,忽地,锐利的眸光一凛:“你明天不用来了。”
闻声,客房部经理一下子便傻了,早就知道宋大少行事雷厉风行,却没想到也有如此独断专行的时候。
原本他只想随便找个借口便把大事化小,结果,偷鸡不成反倒蚀了一把米。
“总裁……”
“出去!”
有人犯了错,那么就得有人承担后果。
他说过了,不知者无罪,所以那个员工既然‘不知道’这个规矩他就不会罚他。
但这么重要的事情都没有落实到位,客房部经理难辞其咎。
他没时间随时过来处理这样的错误,更没心情一次次地跟这些人强调这间套房绝不外订。
☆、第10章 那种感觉,仿佛是心电感应
林思暮刚要走进总统套房,恰看到客房部经理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地从里面出来。
不等对方开口,她已抬手制止:“什么也不用说了,你在公司至少也呆了二十年了,什么错可以犯,什么错不可以犯还要我来提醒你?”
“可我太冤枉了。”
“你冤枉?”
林思暮哼了一声,反问道:“那个员工难道不是你侄子?”
“林特助,我在公司二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就为这么一件小事,总裁就要开除我是不是也太严重了?”
没有人比林思暮更清楚在那间套房里发生过什么,也没有人比她更清楚客房部经理犯下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错。
所以,她冷漠地勾了勾眉,一幅没得商量的表情:“有问题么?”
“至少应该给再我一次机会。”
“机会?”
说着,林思暮冷冷一笑:“有些错可以给机会,可有些错,没得商量……”
“我要去找董事长……”
“你就是去找老爷子也没用,这儿……大少说了算。”
她素来最烦这种倚老卖老的人,这一次要不是他强塞进来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呆逼侄子进来,也不会捅出这么大的篓子。
就连林思暮也不敢保证自己进去后不会被大少骂,这货居然还敢这么嚣张……
忍无可忍,她直接拿起对讲机对安保部说了一句:“秦队,五十六楼,抓疯狗了。”
“你,你……”
客房部经理气得鼻子都要歪了,指着她手指一直在打颤。
可林思暮却眼皮子都懒得抬一下,直接‘嘭’地一声狠狠甩上了总统套房的门。
…………………………………………
“大少。”
不用回头也知道来人是谁。
宋天烨紧抿的薄唇微微一动,问她:“都处理好了?”
“客房部经理已经通知秦队上来领了。”
说完,林思暮略顿,又小心翼翼地观察了一下老板的反应,才敢接着说了下面这一句:“不过,退房的那个小姑娘没有离开,一直坐在咱们酒店外的花坛上……”
淋雨。
最后的两个字之所以没有说,是因为她还不确定大少和那个小姑娘是什么关系。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大少肯定认识那姑娘。
“耍赖?”
宋天烨英挺的眉头朝中一拢,然后又迅速松开:“愚蠢至极!”
闻声,林思暮又小声地提了一句:“外面下雨了,挺大的……”
上半夜还是月朗星稀,后半夜竟沥沥地下起了雨。
垂首而望,从五十六楼朝下看除了甲壳虫一般的车辆什么也看不清。可他却仍旧一眼便抹捉到雨雾中那一抹素淡的身影。
那种感觉,仿佛是心电感应。
不知为何,宋天烨竟难得地蹙起了眉……
☆、第11章 他是爱你的,别怪他
苦肉计?博同情?
那她也得看看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他素来无情无心,又怎么可能因为这点小事就心软?
况且,女人的手段也不外乎这几种……
“房费不是已经退了么?走不走是她的事。”
雨一直下又如何?天气很冷又如何?
一个人如果自己都不爱惜自己,那么上帝也救不了她,更何况……他又不是上帝!
所以,关他何事?
“她没要,连卡都扔了。”
也正因为云薇诺的反应奇怪,林思暮才特别留意了一下她,然后,她便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
那个小姑娘,长得很像一位故人……
“大少,她看着挺可怜的,感觉也不是耍赖,反倒像是受了什么打击的样子。”
话到这里,林思暮又似是而非地提了一句:“而且,房费她也没要,看样子身上也不会带什么现金,天又这么晚了……”
“既然这么同情她,那就带回你家好了。”
闻声,林思暮一噎,马上便垂下了头:“对不起!是我多事了。”
…………………………………………………………………
雨一直下,一直下……
云薇诺坐在凌云大酒店前的花坛上,心情‘不错’地淋着雨。
从六岁被领回姚家起,她便知道自己没资格再放肆。
笑也好,哭也好,站也好,坐也好,再不能随心所欲……
她是姚家忠的养女,是已故的姚夫人从凌正枫父亲手里‘买’回去的。可笑的是,她也不是凌家的孩子,而是已失踪多年的凌二夫人和别的男人生的。
对了,他们都喜欢叫她野种……
她知道自己没有选择,所以从小便学会了讨巧卖萌。
姚乐仪曾骂过她是心机婊,在某种程度上她承认自己就是那种人。
小时候,为了在姚家过得更好,为了让姚家忠在养母生病时及时送她去医院,为了让养母能得到更好的照料,她可以做到别人打她的左脸,她还能笑着把右脸伸过去乖乖让人打。
可就算那样又如何?
养母还是走了,且留给她一个穷其一生似乎都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守护Winifred这个品牌。
养母说,那是云家的产业,那是留给她和大姐唯一的嫁妆……
她不要什么嫁妆,只要养母好好活着,可养母还是去了。
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养母只说了一句话:“薇诺,别怪正枫,他是爱你的,所以,别怪他……”
别怪他……
她答应过不要怪他的,可她却做不到了。
她甚至想立刻跑到养母的坟头上哭着告诉她,如果这就是爱,她宁可一辈子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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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云薇诺,不可以哭
谁的爱会这样残忍?
谁的爱会这样冰冷?
不,他不爱她,他爱的是姐姐,大家爱的都是姐姐,一直都是……
想到这里,云薇诺几乎崩溃。
从小到大,她都小心翼翼地活在姐姐的光环之下。
都是一个妈生的,姐姐随了‘父亲’姓凌,她却只能跟着母亲姓云。姐姐变成了凌家的掌上明珠,她却是变成了所有人口中的野孩子。
姐姐是天上的云,她是地上的泥。
姐姐是清新的花,她是荒地里的草。
她没有一个地方比得上姐姐,可她们偏偏是姐妹,亲姐妹……
甚至,就算是在姐姐香消玉殒后,她也仿佛还活在她的阴影下。
姐姐实在太好了,太优秀了,优秀到每个人的眼里都只看得见她。不像她这种野孩子,只能卑贱地活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受够了这样的日子,她想要解脱。
可养母临终前的话却生生拍击着她的心房。
就算她什么也比不上姐姐,她也有她必须要还的债。养母虽然和她没有血缘关系,却是世上对她最好的人,所以,她没有选择。
只是,为什么这样难?
抬起头,听说这样便不会有眼泪,可是……她太心痛了啊!
凌正枫可以报复她,也可以折磨她,可为什么一定要把她送给宋天烨?
她可以不在乎凌正枫的无情,也可以不在乎在姚家人的无义,可他……怎么能在这样的夜晚赶他出酒店?
想到之前的种种狼狈,就算仰着头,似乎也抑制不住眼泪的奔涌。
云薇诺,不可以哭!
心疼你的人全都不在了,你还能哭给谁看?
不可以哭的,哭是软弱的象征,是弱者才会有的表现。
她不要做弱者,这辈子都不要再做了……
……………………………
酒店大堂的灯光璀亮,金色琉璃的旋转门悠闲地转动着,时不时投映出一道轩雅的身影。
从宋天烨所立的角度看出去,恰能能看到她在雨中瑟瑟发抖的背影。
还是春末,她虽然穿的厚实,却也经不起这样的大雨。
看着都觉得冷,可她却固执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仰着头。
宋天烨的眼神莫名动了动,扭头,对身边的林思暮说的却是一句:“不觉得很碍眼么?”
其实想反问一句哪里碍眼了?
明明养眼得很,可自家老板那脸上一团黑气的,谁又敢说实话?
于是,林思暮不怎么果断地点了点头:“有……有点。”
“赶她走。”
闻声,林思暮一惊。
这两只到底什么仇什么怨?
大少虽然平时对待女人的态度不算温柔,但也从没这么简单粗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