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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还是来了,像一个小暴风无视拒绝的闯入他的生命,搅得天翻地覆,一塌糊涂,也将他原本循规蹈矩,平淡无奇的人生增添了许多精彩。
“如果没有你,我的人生也许就这么过去了。”他静静的摩挲着她的照片,声音黯哑而平静,“你昨天给我托梦,是希望我放手对吗?”
他出神的看着她,突然笑了起来:“我欠了你这么多,你怎么连一点都没拿就走了呢?”
坐下来,他靠着她的墓碑摇头:“你是不是想问我到底欠了什么?傻丫头,不仅是钱,你花在我身上的感情与时间难道不算吗?现在我也想把十几年的感情还给你,可是你为什么不要了?”
说话间,湛蓝的天际开始飘起毛毛细雨。
他不躲,反倒张开五指接起,而后他极其小心的将掌心贴在脸上,那珍视的模样仿佛那不是什么雨水而是她的泪。
良久之后,他打开来时带的啤酒,坐在她的墓碑旁喃喃自语:“明雅,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有奈河桥,就当我再求你一次,到了桥头不要着急喝汤,等等我,下辈子我们还一起,哪怕做不成夫妻,也让我以兄长或者是哥哥的身份,把欠下的感情全部还清。”
淅沥沥的小雨越下越大,没多久便将他身上的衣服打湿,可他却像是失去了感觉一般,嘴里呢喃着什么,靠着墓碑一瓶接一瓶的往胃里灌着啤酒。
不知道过去多久,李学铭撑着一把黑伞走来。
远远的便看到那个孤独的身影,他脚步顿时一顿站在树底下久久无法动弹。
他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却并未打算上前与之交谈,喉头一阵哽咽,他转过身不忍再看。
谁会想到平日冷静自持,精明睿智的卓总也会有卷缩起身体,抱着冰冷的墓碑无声痛哭的时候。
☆、第一百零三章 恋孕癖
三年后。
一个偏向南方的城市。
接近九月的天气很热,阳光灼烈,就像一个巨大的火球将公路烤的发烫灼人。
这时远方驶来一辆火红色的保时捷,耀眼刺目的车身仿佛在阳光下划出了一道火焰,灼灼的一路延长,几乎在瞬间便成众人瞩目的焦点。
“吱”的一声,坐在驾驶座上的女人一脚踩下刹车,最终把车子停在一家装修清雅的咖啡馆前。
透过被阳光照得一片程亮的前窗玻璃,她瞅了眼外头一个个被炎热的天气烤得快要冒烟的路人,心有余悸的咽了口唾沫,拿出化妆镜补了补粉,这才戴上那副能挡住她半边脸的墨镜下车。
十厘米的高跟鞋踩在地上瞬间将她的视野拉高了不少。
撩开耳边的直长发,她顶着一脸精致的妆容昂首挺胸的站在咖啡馆正门。
听着门口风铃的“叮铃”声,鞋跟踱在水泥地上发出一声声脆响。
在经过门口玻璃镜的时候,她的眼角扫到自己曼妙的身影,忍不住停下步伐,她对着镜中人摆了几个姿势。
同样火红色的长裙更衬出她的肤白如玉,加上其轮廓分明并且特意上的浓妆,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妩媚的娇气。
她摸了摸嫣红的唇彩,而后挺直了背脊,全副武装的走入咖啡厅。
高跟鞋“哒哒”的剁在白色瓷砖上,每一下都是铿锵有力。
随便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她姿态极度傲慢的叫了两杯清水,而且特别注明的是,冷的。
看着服务员离开的背影,她优雅的翘起腿,艳丽的蔻丹甲在桌面上无聊的打圈。
隔壁的玻璃窗映出她的侧脸,她顿了顿将墨镜摘下,细细端详起那张被画得及其艳丽的五官。
这不就是方明雅本人吗?
褪去往昔的青涩,如今的明雅自恋的觉得自己就是那一朵娇艳欲滴的鲜花,而她这朵鲜花今天过来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装逼。
咖啡豆的香气弥漫在周围,淳淳的香味给人一种安静,温馨的满足感。
她享受的听了许久钢琴曲,随着目标人物出现,这才端正起态度。
“叮铃”一声,一道微胖的人影出现在咖啡馆的正门,那是一个弄了一头大波浪卷的女人,远远的看到明雅,她带着一身的热汗疾步走来。
刚坐下,连杯水都没碰便哭哭啼啼的朝明雅哭诉。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到底做了什么?他不要我?”
明雅见她哭得肝肠寸断,泣不成声的模样,好心的从包里掏出一张纸巾递过去。
任晴接过搓了搓鼻涕,刚生产完的脸上透着点红晕:“他最近对我冷淡了,我给他打电话也不接,昨天晚上突然跟我说分手……方小姐,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你告诉我,我改就是了。”
明雅轻咳一声,忍不住劝道:“别哭了,不就是个男人么,下一个会更好的,你忘记他吧。”
任晴一听,哭得眼睛都肿了:“不……不……好歹告诉我错哪了,他原来对我很好的,比我亲爹都要好,为什么会这样,呜……”
明雅暗自摇头,从包里取出一个公文袋,潇洒的从里面抽出一张支票递给她:“这是他让我转交给你的分手费,你收着吧。”
任晴看了眼里面的数额,六位数。
一般来说王厉对女人还是很大方的,不少人在分手后收了支票、礼物,也就这么算了,可也有例外。
任晴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那张支票好半晌,突然跟疯了似的撕烂:“他这算什么?用钱收买我的感情吗?我本来打算生完之后就接受他的求婚的,现在宝宝怎么办?他不打算负责了吗?!”
她说话的时候声音格外洪亮,几乎是瞬间的,整间咖啡馆里的人纷纷朝他们行注目礼。
明雅面上不动声色,同时将分贝提高予以还击:“任小姐,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当初生下的并不是我们王总的孩子。”
一句话,众人齐刷刷往她们这瞧,到底是闹的哪出啊?
任晴面上的表情一僵,而后凄楚的哭道:“可是他当初不是这么说的,他追求我的时候把一切都说得好好的,以后我当妈妈,他就是孩子的爸爸……”
明雅虽然在心中对她给予了无限的同情,可这正事依然得办,幸好她凭借以往的经验,在来的时候压着王厉又写了一张支票。
摊在她面前,她冷飕飕的说道:“任小姐,这是最后一张支票,你如果不想要,我会向王总如实转达你的意思。”
任晴愣了下,看了她许久最终收下了支票,可支票收下以后她却不急着离开,反倒语气尖锐的问道:“方小姐,据说你是在他身边待得最久的女人,而且你们曾经交往过?”
明雅挑挑眉,其实他们并不算交往,可她不想与她解释太多,所以没有反驳的点头。
王厉向来换女人如衣服,就周期性来说,他每隔一年就要换一次女伴,口味也比较独特,找的女人多半是……
任晴咬咬牙,挪动她微胖的身体,歇斯底里的骂道:“一定是你!一定是你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他才会跟我分手的,你好阴险啊,他不要你,你就破坏他跟我的关系!”
明雅眨眨眼叹了口气,拎起包包打算走,谁知任晴已经先她一步的从位置上起来,抓起搁在右手边的清水便往她脸上泼。
也幸亏她刚才喝了不少,杯子里没什么水分,所以明雅只当她是给自己洗了把脸。
任晴尖叫一声:“你这种女人,迟早会有报应!”
目送她离开的背影,明雅就跟习惯了似的从包里掏出纸巾,慢条斯理的擦着面上的水渍,亏得她有先见之明,来的时候点的一杯清水,这才没毁了身上的裙子。
拿出小镜子她留意到脸上花掉的妆,又在洗手间里扑了点粉,看着镜中的自己,她的五官像她的母亲,都是精致小巧的类型,细眉毛大眼睛,笑起来在嘴角边有两个一深一浅的梨涡,模样虽然讨喜,却少了点气势。
所以在今天早上她特意找丽姐化了个浓妆,为的就是下午面对任晴时,能始终保持着一种盛气凌人的气魄。
她对着镜子挤了挤眼,而后叹了口气,混口饭吃容易吗?一年被泼一次水她容易吗?
告别悠扬的钢琴曲,她踩着高跟鞋走出咖啡馆。
正是中午太阳最烈的时候,路上车辆极少,白花花的路面毫无遮掩的被猛烈的阳光晒得直冒烟。
她汗流浃背的朝那辆火红色的保时捷走去,拉开车门上车,看着自己这一身行头不由得感叹。
车不是她的,衣服也不是她,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王厉借给她装逼用的。
而想到王厉,明雅又不由得回忆起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光景。
她那次大着肚子狼狈的从A市逃出来,落脚的地方就是这个较为偏向南方的城市。
当初她已经怀有五个月的身孕,大着肚子身上的钱也不多,正走投无路的时候,在一个黑漆漆的路口捡到了现在的王厉。
他当时哮喘发作,靠着墙半歪着身体不停的喘气,见着她的人,他攀着墙指了指掉在不远处的公事包……
她看到他的时候快吓傻了,赶紧蹲下身去翻找他的皮包,从里面掏出一个小瓶子,连药瓶上写着什么也来不及看,便扶着他的头往口鼻里喷了好几下。
她到后面回想起来也不免心惊,如果她拿错了,那并不是治哮喘的药呢?他要是就这么死了,她得愧疚一辈子。
不过幸好在之后的几分钟里,他渐渐平缓了呼吸,脸色也好了许多,而随着灯光打下来,她才发现他原来是一个挺好看的男人,剑眉星目,笑起来的时候特开朗大方。
明雅瞅着他不错,而王厉对她同样是惊为天人。
往后明雅能感觉到他开始追求自己,他不知道从哪查到她生活困难的事,顺手就帮她解决了房租的问题,并且三不五时的往她家里跑,送这送那,比她肚子里的亲爸还要贴心。
明雅当时真的不知道他到底瞧上她什么?她一个不修边幅,大腹便便的孕妇,着实找不出半点能讨人喜欢的地方。
那段时间明雅的内心是纠结的,她对王厉的好感并不是男女之间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