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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的爱并不以同种的动物为惟一对象,而且扩展到更大的范围,包括了几乎每一种有感情、有思想的存在者。一条狗很自然地爱人甚于爱它的同种,并且也往往得到爱的答报。
动物既然不易感受想像中的苦乐,所以就只能借对象所产生的感性的祸福来判断对象,并且必然根据这些祸福来调整它们对那些对象的感情。因此,我们发现,我们通过给予利益或侵害就引起动物的爱或恨来;通过饲养和抚育任何动物,我们很快就得到它的依恋,而通过打骂,我们总是会招来它的敌意和恶感。
动物的爱并不完全是由关系引起的,如在我们人类方面那样:这是因为它们的思想并不是那样活跃,以至能够推溯出各种关系,除了在很明显的例子中。但是我们也很容易看到,在某些场合下,关系对于动物也有一种重大的影响。例如和关系有同样的结果的相识,总是使动物对人或对它们的同种发生爱的情感。由于同样原因,动物之间的任何类似关系也是爱的来源。一头牛如果和一些马关在一个圈内,自然就加入马群,但是当其能在牛马之间随意选择时,它就离开马群,而去加入牛群。
母畜对于仔畜的爱发生于动物的一种特殊本能,和人类一样。
显而易见,同情、或情感的传导,也发生于动物方面,正如在人类方面一样。恐惧、愤怒、勇敢和其他感情,往往由一个动物传给另一个动物,而它们却并不知道产生原始情感的那个原因。动物也可以借同情感到悲伤,而且悲伤所产生的全部结果和它所刺激起的情绪,和在我们人类方面几乎完全一样。一条狗的哀噑和悲鸣在其同伴中引起明显的关切。可注意的是:几乎一切动物在其游戏时和在其斗争时都用着同样的肢体,进行着同样动作;狮、虎、猫使用它们的爪子;牛使用它的犄角;狗使用它的牙齿;马使用它的后蹄:可是它们都极为小心地提防伤害它们的同伴,虽然它们并不怕后者的恼怒;这就显然地证明,畜类感到彼此的苦乐。
每个人都曾观察到,狗在成群行猎时,比在单独追赶猎物时,更加精神奋发;显然,这种情形只能是由同情发生。猎人们也很熟悉,当两队素来生疏的猎犬联成一队时,这种效果就达到更大的程度,甚至达到了太大的程度。我们如果在人类自身不曾有过类似的经验,对于这个现象或许无法说明。
妒忌和恶意是动物的最明显的情感。它们或许比怜悯更为常见,因为它们更少需要思想和想像的努力。
第三章
论意志与直接情感
第一节 论自由与必然
现在我们来说明直接情感或直接由祸、福、苦、乐所发生的印象。属于这一类的有欲望和厌恶,悲伤和喜悦,希望和恐惧。
在苦乐的一切直接结果中最为显著的就是意志(will);严格地说,意志虽然并不包括在情感之列,可是为了说明这些情感起见,必须对意志的本性和特性要有充分的理解,所以我们在这里将把意志作为我们研究的主题。我所要说的就是:我所谓意志只是指我们自觉地发动自己身体的任何一种新的运动、或自己心灵的任何一个新的知觉时、所感觉到和所意识到的那个内在印象。这个印象正和前述的骄傲和谦卑,爱和恨一样,是不可能下定义的,也无需再进一步描述的。因为这个缘故,我们将略去哲学家们常用以使这个问题变得更加胡涂而未能真正加以澄清的那些定义和区别;我们在一开始研究这个题目之初,便将考察那个长时期来争论着的自由(liberty)和必然(necessity)问题。在论述意志时,这个问题是极为自然地出现的。
大家公认,外界物体的各种活动都是必然的,在它们运动的传达、互相之间的吸引、以及互相凝聚这些作用中间,并没有丝毫中立或自由的痕迹。每一个对象都被一种绝对的命运所决定了要发生某种程度和某种方向的运动,并且不能离开它运动所循的那条精确的路线,正像它不能将自己转变为一个天使或精神、或任何较高的实体一样。因此,物质的活动应当被认为是必然的活动的例子,并且一切在这一方面与物质处于同一地位的东西,都必须被承认是必然的。为了明白心灵的活动究竟是否如此,我们将从考察物质开始,并考究物质活动方面的必然观念是建立在什么上面的,而且我们为什么断言一个物体或活动是另一个物体或活动的必然的原因。
前面已经说过,在任何单独一个例子中都不能借我们的感官或理性发现任何一些对象间的最后联系,而且我们永不能那样深入物体的本质和结构,以至于知觉到它们的相互影响所依靠的原则。我们所知道的只有各个物体的恒常的结合,而必然性正是由恒常的结合发生的。如果各个对象彼此没有一种一致的、有规则的结合,我们永远不会得到任何因果观念;而且,即使在我们得到这个观念以后,进入那个观念中的必然性仅仅是心灵由一个对象转到它的恒常伴随物、由一个对象的存在推断另一个对象的存在的一种确定的倾向。因此,这里有两个情况,我们应当认为是必然性的要素,即恒常的结合和心灵的推断;我们不论在什么地方发现这两个情况,我们就一定要承认那里有一种必然性。物质的活动所有的必然性既然只是由这两个情况得来的,而且我们又不是由于洞察各个物体的本质才发现它们之间的联系,所以只要那种结合和推断存在,那么虽然没有那种洞察,无论如何也永不会消除那种必然性。既然是由于对这种结合所得的观察,才产生那个推断,所以我们就可以认为:如果我们证明了心灵的各种活动的恒常结合,那就足以确立那种推断,以及这些活动的必然性。不过为了给予我的推理以更大的力量起见,我将分别考究这两个情况,并且先根据经验证明,我们的行为与我们的动机、性情、环境,都有一种恒常的结合,然后再来考究我们由这种结合所得出的推断。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只要对人生一般事务作一个简略的、总的观察就足够了。凡是我们观察一般事务所能采取的观点,没有一个不证实这个原则。不论我们根据性别、年龄、政府、生活状况、或教育方法的差异来考究人类,我们总可以看出自然原则的同样的一致性和它的有规则的活动。相似的原因仍然产生相似的结果,正像在自然的元素和能力的互相作用方面一样。
各种不同的树都是有规则地结着滋味互相差异的果子;这种有规则性将被承认为外界物体的必然性和原因的一个例子。不过蒯宁的产品和香槟的产品的差异真是比两性的情绪、行为和情感的差异更有规则些么,——两性中的男性岂不是以体力和发达程度作为他们的特点,而女性则是以优美和柔软作为她们的特点么?
我们身体从幼至老所经的变化是否比我们的心灵和行为的变化更有规则、更为确定呢,一个人如果期望一个四岁的儿童举起三百磅的重量来,另一个人如果期望同岁的儿童从事哲学推理或是作出审慎的、协调的行动,那末第一个人果真是比第二个人更为可笑么?
我们确是必须承认,物质各部分的凝聚力发生于自然的和必然的原则,不论我们在说明它们方面有何种困难;根据同样理由,我们也必须承认,人类社会是建立在与此相似的原则上面的;而且我们的理由在后一种情形下比在前一种情形下更加完善,因为我们不但观察到,人们永远寻求社会,并且能够说明这个普遍倾向所依据的原则。因为两块平面大理石固然一定会互相接合,可是两个异性的野蛮人不是也同样必然要互相交媾么,这种交媾固然一致地要产生孩子,可是孩子们的父母不是也同样一致地关心他们的安全和生存么?当他们在父母照顾之下成年以后,他们的分离固然一定要招来种种不便,可是他们不是同样也一定会预见到这些不便而借密切的结合和联合来采取预防的措施么?
一个做散工的人的皮肤、毛孔、筋肉、神经,与一个名门绅士的各不相同;他的情绪、行为和态度也是这样。生活地位的区别影响一个人的内外全部结构。而这些不同的地位是必然地因为是一致地由人性中必然的和一致的原则发生的。人离开了社会便不能生存,离开了政府便不能结合。政府划定人们的财产,确定人们的等级。这就产生了工业、交通、制造、诉讼、战争、联盟、同盟、航行、旅行、城市、舰队,港口,以及那些导致人生中的多样性而同时又保持人生中的一致性的所有其他的一切行动与对象。
假如有一个从辽远的国家回来的旅行家对我们说,他在北纬五十度地方见到一个地带,一切水果都是在冬季成熟,夏季枯萎,正像它们在相反的季节里在英国结实和枯萎一样:那么他将找不到几个会轻易相信他的人。一个旅行家如果向我们报导说,有一个民族与柏拉图的《理想国》中的人民的性格恰好是一样的,或是与霍布士的《利维坦》中的人民的性格恰好是一样的,我想他也不会被人相信的。在人类的行动中,正像在太阳和气侯的运行中一样,有一个一般的自然规程。有些性格是不同的民族和特殊的个人所特有的,正如有些性格是人类所共有的一样。我们关于这些性格的知识是建立在我们对于由这些性格发出的各种行为的一致性所作的观察上面的;这种一致性就构成了必然性的本质。
我所能想到躲避这个论证的惟一方法,就是否认这个论证所依据的人类行为的一致性。只要各种行为和行为者的境况和性情有一种恒常的结合和联系,那么我们不论如何在口头上不承认必然性,而在事实上就承认这回事了。有人或许会找到一个借口,来否认这个有规则的结合和联系。因为,人类的行为不是最为捉摸不定的么,还有什么比人类的欲望更为变化无常的呢?还有什么动物比人类不但更为违背正常理性,而且更为违背自己的性格和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