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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汤主之)髀股者足腿也。膝者胫头也。 者足腕也
足之六经流注之地。足之三阳从头走足。足之三阴从
三阴之脉、行足内廉。皆循髀也。唯 中 内。阴
脉。皆循股而入膝。少阴之脉。则出膝内廉也。足
冲阳。足阳明胃脉气之所发也。伤寒必皆诊者。以
下。但所行各异其道。十二经脉包罗一身。无所不
纣曰∶一老生之子。一少生之子。纣曰∶何以知之
者畏寒。髓不满胫也。纣斫其胫而观之信然。因知
生髓。髓生肺。子母之义。孙真人以髓应肝胆。盖
命之元身之主也
卷一方脉总论
五脏像位
属性:肝名龙烟。字含明。号将军之官。于五行为木。故其体状有枝叶也。重四斤四两。有七
叶。
挂青
台府
墓在
心名丹元。字守灵。号帝王之尊。为一身之主。于五行为火。故其体状圆赤。如莲苞未
开之
五孔
辈。
身巡
官三
其数
脾名常在。字魂停。号谏议之官。于五行为土。故其形像马蹄。居胃之上。以消磨水谷
也。重二斤三两。扁广二寸。长五寸。有散膏半斤。主裹血。温五脏。有童子身挂中宫之衣。
手
千
夏
肺名 华。字虚成。号相傅之官。于五行为金。故位处上焦。状如悬磬。而五音之声。
皆
游于
人。
墓
肾名玄冥。字育婴。号作强之官。于五行为水。处于下。为脏之根。身之本也。肾有两
枚。
气为
身着皂
命司隶校尉廷尉卿。肾神名KT KT 。肾两枚。形如豆。相并而曲。附于脊膂。外有脂裹。
内白外黑。以应北方壬癸之水。旺于冬七十二日。墓在辰。其数一六。上应辰星。下合坎卦。
律中应钟
卷一方脉总论
六腑像位
属性:胆者谓青肠。肝之府也。号中正之官。在肝之短叶间。重二两三铢。盛精汁三合。其神
五人
弩
小肠谓赤肠。心之府也。号受盛之官。居胃之下。重二斤十四两。长三丈二尺。广二寸
半
元
胃者谓黄肠。脾之府也。号曰太仓。主围受食物。为水谷之海。六腑之大原也。与脾相
连。重二斤十四两。纡曲屈伸。长二尺六寸。盛谷二斗。水一斗五升。其神十二人。五元之
气谏
胃神名且且。旺墓应合。与脾同也。
大肠谓白肠。肺之府也。为传道之司。号监仓之官。居小肠之右。重二斤十二两。长二
丈一
大
膀胱谓黑肠。肾之府也。号州都之官。居大肠之侧、脐之下。应丹田。人之根也。重九
两二铢。纵广九寸。名曰水漕。又名玉海。盛满九升九合。一作胞。胞者KT 也。以虚受
水、为津
三焦者元气之别使也。主持诸气。有位无形。其经属手少阳。此外府也。号决渎之官。
上焦
焦者
始也
门者
而处
上
始
以
与
之
也
为
应
卷一方脉总论
五脏相涉
属性:肝者木也。肾为之母。心为之子。脾为之匹。肺为之主也。肝之为病。则有目胁指爪筋
血诸证。皆气合血类从病。由是生焉。肝之窍在目。目为肝之官。而五脏之精华。皆上注于
目。
肺
肉之精。为约束。属脾。其筋骨血肉气之精。与脉并为系。系上属于脑。后出于项。中
至于
属膀
灌注
息。
之合
寒。
以爪
色白
足爪
筋急
黑者
心者火也。肝为之母。脾为之子。肺为之匹。肾为之主也。心之一气相属。如舌与血脉
胸发
舌根
卷缩
治
面
脉
则
通
诸脏受病。悬脉绝者。死候也。
脾者土也。心为之母。肺为之子。肾为之匹。肝为之主也。脾之气候相属。如唇口颐颔
咽门
液于五
烦躁
病必
与脾
皆
脾
血枯则沈而无色。若以经脉变涉言之。手阳明之脉。挟口环唇。足阳明之脉。亦挟口环唇。
足厥阴之脉。循唇内。凡此三经。或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环绕于唇也。庞老云。经逆则
荣卫不通。阴阳反作。内外伤系。致虚消瘦。口噤唇黑者。不治。又言声忧惧。舌卷短缩。
此木克土。阳系于阴。阴伏阳起。起则实。实则热。热则闷乱体重。唇黄声 者不治。难经
云。足太阴气绝。则脉不荣其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脉不荣。则肌肉不滑泽。肌肉不滑
泽则肉满。肉满则唇反。唇反则肉先死。甲日笃。乙日死。中藏经云。凡病见唇乍干乍黑者
死。肺者金也。脾为之母。肾为之子。肝为之匹。心为之主也。肺为五脏上盖。主持诸气。
通息
计一
五气
而反
令鼻
皆
肺病则皮肤痛。洒洒然寒热。上喘气自汗出也。灵枢经云。大肠浓薄。验之于皮。皮浓大肠
浓。皮薄大肠薄。皮热应肺。皮寒应大肠。盖肺主皮。而大肠应皮也。难经云。手太阴气绝
。则皮毛焦。皮毛焦则津液去。津液去则皮节伤。皮节伤则皮枯毛折。皮枯毛折则毛先死。
丙日笃。丁日死。凡五脏真脉见。色不泽。毛折乃死。
肾者水也。肺为之母。肝为之子。心为之匹。脾为之主也。肾之所主。乃精髓骨脑腰齿
脊前
者肾
主声
合。
腠理。
动而痛
人受
而
齿更
更发
自能
亦
内丹诀云。任督二脉。为一身阴阳之海。五气真元。此为机会。而龈交二穴。在唇内齿
上
永
字
痛
如
骨
云
卷一方脉总论
脏腑配天地论
属性:韩子曰。形而上者谓之天。形而下者谓之地。介于其两间者谓之人。人受天地之中以生。
莫
右
天地
守焉
于酉
足太阳膀胱居于
二气相须。不刊之
至于五行六气。递相资生。亦莫不有自然之序。如厥阴风木。生少阴君火。君火生太阴
湿土
或问
灰灭
屋。
邃
火
者
阴
脏
卷一方脉总论
血荣气卫论
属性:人之一身。所以得全其性命者。气与血也。盖气取诸阳。血取诸阴。血何以为荣。荣行
脉中。滋荣之义也。气何以为卫。卫行脉外。护卫之义也。人受谷气于胃。胃为水谷之海。
灌溉
一夜
而不
气之
间动
上衄
内瘀
凡
气行则血行。气止则血止。气温则血滑。气寒则血凝。气有一息之不运。则血有一息之不行
。病出于血。调其气犹可以导达。病原于气。区区调血何加焉。故人之一身。调气为上。调
血次之。是先阳后阴之意也。若夫血有败瘀。滞泥乎诸气。则气之道路。未免有所壅遏。又
当审所先而决去之。经所谓先去其血而后调之。不可不通其变矣。然而调气之剂。以之调血
而两得。调血之剂。以之调气而乖张。如木香官桂细辛浓朴。以至乌药香附莪术三棱之类。
治气可也。治血亦可也。若以当归、地黄辈。施之血证。无以逾此。然其性缠滞。每于胃气
有亏。胃既亏。则五脏六腑之气亦馁矣。善用药者。其间量剂而佐助之。
大凡治病当识本末。假如呕吐痰涎。胃虚不食。以致发热。若与凉剂退热。则胃气愈虚。
热
剂
主
于
行
辈
者
纲举而
经云∶肾间气。五脏六腑之本。十二经脉之根。呼吸之门。生气之原也。
卷一方脉总论
学诊例
属性:凡欲诊脉。先调自气。压取病患息。以候其迟数过与不及。所谓以我医彼。知与神会。
则莫
凡诊脉须先识脉息两字。脉者血也。息者气也。脉不自动。为气使然。所谓长则气治。
短则
凡诊须识人迎气口。以辨内外因。其不与人迎气口相应。为不内外因。所谓关前一分。
人命
凡诊须先识五脏六经本脉。然后方识病脉。岁主脏者。气候逆传。阴阳有时。与脉为异。
此
凡诊须认取二十四字名状。与关前一分相符。推说证状。与病者相应。使无差忒。庶可
根据
卷一方脉总论
总论脉式
属性:经云。常以平旦。阴气未动。阳气未散。饮食未进。经脉未盛。络脉调匀。乃可诊有过
之脉
岂待
可以
为人迎
经常。
表者。
状不同
人命
怒则激
方乃不
文藻
故知
内。
精
而论
如垩
炭。
盛则
谵
所谓六腑强弱。以候形之盛衰者。头者精明之府。头倾视深。精神夺矣。背者胸之府。背曲
肩随。胸将坏矣。腰者肾之府。转摇不能。肾将惫矣。膝者筋之府。曲伸不能。筋将惫矣。
骨者髓之府。行则振掉。骨将惫矣。仓廪不藏者。肠胃不固也。水泉不止者。膀胱不藏也。
得强者生。失强者死。此等证医者要问。在脉难明。惟证易辨。是故圣人垂教。学人宜兼明
之。不可忽也。
卷一方脉总论
诊脉要法
属性:素问诊脉与针经皆同。取右寸口。又名气口。气口者肺部也。在天者也。为十二经皆朝
于肺
难经诊法。从地上合于天。何以知其然也。始于春。终于冬。乃弦洪毛石四法。
一。少阳。二。阳明。三。太阳。四。太阴。五。少阴。六。厥阴。
又说左手脉行阳道。右手脉行阴道。脉分表里太过不及。
仲景伤寒诊法。自外之内。左寸为始。
一。足太阳寒。二。足阳明燥。三。足少阳火。四。足太阴湿。五。足少阴热。六。足
厥阴
以上六经。皆足之六经。在北方寒水。东方风。戌丑之位。故始于伤寒。病发于春。为
温病
叔和脉诀说。左迁逆行天度为病。故入式歌曰。左心小肠肝胆肾。右肺大肠脾胃命也。
图解脉诀入式
左心、小肠、肝、胆、肾。
左寸动脉所主。洪。 手少阴心经脉。
手太阳小肠脉。
左关动脉所主。弦。 足厥阴肝经脉。
足少阳胆经脉。
左尺动脉所主。沉细。足少阴肾经脉。
右肺、大肠、脾、肺、命。
右寸动脉所主。涩。 手太阴肺经脉。
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