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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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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在许多物种中,做父亲的确实也非常勤奋,而且忠实地照料幼儿。但即使如此,我们必须估计到,在正常情况下,会有某种进化上的压力,迫使雄性个体略微减少一点对每个幼儿的投资,而设法同其他配偶生更多的子女。我这样讲指的仅仅是,基因如果说:“喂,如果你是雄性个体,那就早一点离开你的配偶,去另外找一个雌性个体吧,不必等到我的等位基因要你离开时才离开”,这样的基因往往在基因库中获得成功。这种进化上的压力在实际生活中随着物种的不同而产生大小悬殊的影响。在许多物种中,例如极乐鸟,雌性个体得不到雄性个体的任何帮助,抚养子女完全靠自己。还有一些物种,诸如三趾鸥,结成一雌一雄的配对,是相互忠诚的楷模,它们相互配合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任务。这里,我们必须设想。某种进化上的对抗压力起了作用:对配偶的自私剥削,不仅能得到好处,一定也会受到惩罚。在三趾鸥中,这种惩罚超过了所得利益。不管怎样,只有在妻子有条件不依赖他人抚养幼儿的前提下,父亲抛弃妻子和幼儿才会有好处。
    特里弗斯对被配偶抛弃的母亲可能采取的各种行动方针进行了探讨。对她来说,最好的策略莫过于欺骗另一个雄性个体,使之收养她的幼儿,“以为”这就是他自己的幼儿。如果幼儿还是个尚未出生的胎儿,要做到这点恐怕并不太困难。当然,幼儿体内有她的一半基因,而上当受骗的父亲的基因一个也没有。自然选择会对雄性个体的这种上当受骗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惩戒,而且事实上,自然选择有不利于那些雄性个体,他们一旦同新妻子结为配偶时就采取积极行动杀死任何潜在的继子或继女。这种现象很可能说明了所谓布鲁斯效应(Bruce effect):雄鼠分泌一种化学物质,怀孕的雌鼠一闻到这种化学物质、就能够自行流产。只有在这种味道同其先前配偶的不同时,它才流产。雄鼠就是用这种方式把潜在的继子或继女杀死的,并使它的新妻子可以接受它的性追求。顺便提一句,阿德雷竟把布鲁斯效应当成一种控制种群密度的途径!雄狮中也有同样的情况发生,它们新到达一个狮群时,有时会残杀现存的幼狮,可能因为这些幼狮不是它们自己生的。
    雄性个体不需要杀死继子继女也能达到同样的目的。他在同雌性个体交配之前,可以把追求的时间拖长,在这期间驱走一切向她接近的雄性个体,并防止她逃跑。用这样的方法,他可以看到,在她子宫里有没有藏着任何小的继子或继女,如果有,就抛弃她。在后面我们将会讲到,雌性个体在交配之前为什么可能希望“订婚”期要长一些。这里我们谈一下,雄性个体为什么也希望”订婚”期长一些。假定他能够使她同其他雄性个体脱离一切接触,这样有助于避免不知不觉地成为其他雄性个体所生子女的保护人。
    假如被遗弃的雌性个体不能够欺骗新的雄性个体,使之领养她的幼儿,她还有其他办法吗?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这个幼儿有多大。如果是刚受孕,事实上她已投资了整个卵子,可能还要多些,但将这个胎儿流产并尽快找一个新的配偶,对她仍旧是有利的。在这种情况下,流产对她未来的新丈夫也是有利的,因为我们已经假定她没有希望使他受骗。这点可以说明,从雌性个体的角度来看,布鲁斯效应是起作用的。
    被遗弃的雌性个体还有一种选择,即坚持到底,尽力设法自己抚养幼儿。如果幼儿已经相当大,这样做对她尤其有利。幼儿越大,在他身上已经进行的投资也就越多,她为了完成抚养幼儿这项任务所要付出的代价就越少。即使幼儿仍旧很幼小,但试图从她初期的投资中保存一些东西,对她可能仍是有利的,尽管她必须以加倍的努力才能喂养这个幼儿,因为雄性个体已经离去。幼儿体内也有雄性个体的一半基因,她可以在幼儿身上发泄怨恨而把幼儿抛弃,但这样做对她来讲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在幼儿身上泄怨是毫无道理的。幼儿的基因有一半是她的,而且只有她自己面对目前的困境。
    听起来似乎自相矛盾,对有被遗弃危险的雌性个体来说,恰当的策略是,不等雄性个体抛弃她,她先离开他。即使她在幼儿身上的投资已经多于雄性个体,这样做对她仍可能是有利的。在某种情况下,谁首先遗弃对方谁就占便宜,不论是父亲还是母亲,这是一个令人不愉快的事实。正如特里弗斯所说,被抛弃的配偶往往陷入无情的约束。这是一种相当可怕但又是非常微妙的论点。父母的一方可能会这样讲:“孩子现在已经长得相当大,完全可以由我们当中一个抚养就可以了。因此,假定我能肯定我的配偶不会也离开的话,我现在离开对我是有好处的。假使我现在就离开,我的配偶就可以为她或他的基因的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他或她将要被迫做出比我现在正在做出的还要激烈得多的决定,因为我已经离开。我的配偶‘懂得’,如果他或她也离开的话,幼儿肯定要死亡。所以,假定我的配偶要做的决定,对他或她的自私基因将是最有利的话,我断定,我自己的行动方针是,最好我先离开。因为我的配偶可能也正在‘考虑’采取和我完全相同的方针,而且可能来一个先下手为强,随时抛弃我!因此,我尤其应该先离开。”这样的父母是会主动抛弃对方的。这种自我独白,和以前一样,仅仅是为了说明问题。问题的关键是,自然选择有利于首先抛弃对方的基因,这仅仅是因为自然选择对随后抛弃对方的基因不利而已。
    我们已经讲了雌性个体一旦被遗弃,她可能采取的一些行动。但所有这些行动总有一点亡羊补牢,犹为未晚之感。到底雌性个体有没有办法减轻由于其配偶首先对她进行剥削而造成损失的程度呢?她手中握有一张王牌。她可以拒绝交配。她是被追求的对象,她是卖方。这是因为她的嫁妆是一个既大又富营养的卵子。凡是能成功地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就可为其后代获得一份丰富的食物储藏。雌性个体在交配之前,能够据以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她一旦进行交配,她就失去了手中的王牌——她把自己的卵子信托给了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激烈的讨价还价可能是一种很好的比喻。但我们都很清楚,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有没有任何相当于激烈讨价还价的某种实际形式,能够借自然选择得以进化呢?我认为主要有两种可能性,一种为家庭幸福策略(the domestic…bliss strategy),一种为大丈夫策略(the he…man strategy)。
    家庭幸福策略的最简单形式是:雌性个体对雄性个体先打量一番,试图事先发现其忠诚和眷恋家庭生活的迹象。在雄性个体的种群中,成为忠诚的丈夫的倾向必然存在程度上的差异。雌性个体如能预先辨别这种特征,她们可以选择具有这种品质的雄性个体,从而使自己受益。雌性个体要做到这点,方式之一是,长时间地搭架子,忸怩作态。凡是没有耐心,等不及雌性个体最终答应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大概不能成为忠诚的丈夫。雌性个体以坚持订婚期要长的方式,剔除了不诚心的求婚者,最后只同预先证明具有忠诚和持久的品质的雄性个体交配。女性忸怩作态是动物中一种常见的现象,求爱或订婚时间拉得长也很普遍。我们讲过,订婚期长对雄性个体也有利,因为雄性个体有受骗上当,抚养其他雄性个体所生幼儿的危险。
    追求的仪式时常包括雄性个体在交配前所进行的重要投资。雌性个体可以等到雄性个体为其筑巢之后再答应与之交配。或者雄性个体必须喂养雌性个体以相当大量的食物。当然,从雌性个体的角度来讲,这是很好的事,但它同时也使人联想到家庭幸福策略的另一种可能形式。雌性个体先迫使雄性个体对它们的后代进行昂贵的投资,然后再交配,这样雄性个体在交配之后再抛弃对方,也就不会有好处了。会不会是这种情况呢?这种观点颇具说服力。雄性个体等待一个忸怩作态的雌性个体最终与之交配,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它放弃了同其他雌性个体交配的机会,而且向该雌性个体求爱时要消耗它许多时间和精力。到它终于得以同某一具体雌性个体交配时,它和这个雌性个体的关系已经非常“密切”。假使它知道今后它要接近的任何其他雌性个体,也会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拖延,然后才肯交配,那么,对它来说,遗弃该雌性个体的念头也就没有多大诱惑力了。
    我曾在一篇论文中指出过,这里特里弗斯在推理方面有一个错误。他认为,预先投资本身会使该个体对未来的投资承担义务。这是一种荒谬的经济学。商人永远不会说:“我在协和式客机上(举例说)已经投资太多,现在把它丢弃实在不合算。”相反,他总是要问,即使他在这项生意中的投资数目已经很大,但为了减少损失,现在就放弃这项生意,这样做对他的未来是否有好处。同样,雌性个体迫使雄性个体在她身上进行大量投资,指望单单以此来阻止今后雄性个体最终抛弃她,这样做是徒劳的。这种形式的家庭幸福策略还要取决于一种进一步的重要假定:即雌性个体的大多数都愿意采取同样的做法。如果种群中有些雌性个体是放荡的,随时准备欢迎那些遗弃自己妻子的雄性个体,那么对抛弃自己妻子的雄性个体就会有利,不论他对她的子女的投资已经有多大。
    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多数雌性个体的行为。如果我们可以根据雌性个体组成集团的方式来考虑问题的话,就不会存在问题了。但雌性个体组成的集团,同我们在第五章中讲到的鸽子集团相比较,其进化的可能性也不会更大些。我们必须寻找进化上的稳定策略。让我们采用史密斯用以分析进犯性对抗赛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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