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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李敖:李敖快意恩仇录-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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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人双方也都是匆匆以签名表示的,谁又有备而来的、没有必要的盖什么章、康宁祥推出的
李彼峰,亏他还是学历史的,对整个离婚的过程,全不求证,就贸然曲解、乱造印章,这样
子居心、这样子用心、这样子粗心,还被康宁佯请出来主持他们“首都公政会”中“党外
史”,这种“党外史”,我们还敢看吗?自古以来,作史也好、修史也罢;正史也好、野史
也罢,下笔之际,无不讲究“史德”、“史识”、“史才”,领教了康宁祥推出的李彼峰的
“党外史”,谁还敢做党外啊?因为段宏俊是国民党,造谣者刻意要刻画出李敖勾结国民党
的画面,这种用心与居心,实在格局大小了。
  胡茵梦生平无不良嗜好,独好“怪物”,任何正常的,她都不喜欢;任何邪门的,她都
偏爱,什么怪爱什么,怪不一定要大,一块歪七扭八的汉玉、一条尘封多年的绣片、一瓶闻
所未闻的香水、一对密宗气息的耳环……都可使她因“小怪”而“大惊”,而要百计千方,
得之而后快,然后休息二十四小时,再去作怪。作怪其实不要紧,甚至有它可取之处,毛病
不在作怪而在不知天高地厚。整天吃男人、喝男人、花男人的钱、戴男人的玉、坐男人的
车、抄男人的文章出书,结果却不辨亲疏是非,反过头来,与男人虚荣争胜,或以伪证方式
“大义灭亲”,争自己人的风,还貌似清高,大谈人生大道理与佛门大道理,这不是不知天
高地厚令人恶心的卑鄙小人吗?
  一九八0年,一件不幸的事发生了,就是文星老友萧孟能告我的所谓侵占背信案,这案
子根本原因在萧孟能抛弃了发妻朱婉坚——跟他同甘共苦四十年的发妻朱婉坚,我仗义执
言,因而触怒了萧孟能的姘头王剑芬、触怒了萧孟能。所谓侵占背信案上了公堂后,我发现
我被告的罪状,是非常离奇的。萧孟能说他去南美前,授权我代他办事,我没给他办好,但
是,授权办的事,大都是萧孟能自己解决不了的陈年老账,有的长达十八年以上。自己十八
年都解决不了的难题,丢给朋友解决,一共给了三个月零十四天,就要解决,不然就招待记
者斗臭朋友,跑到法院告朋友,天下哪有这种道理?
  又哪有这种道德?萧孟能授权项目共有二十四项,这只是大项,二十四项下包括的人、
事、单位等一共六十九件,萧孟能给我三个月零十四天,就是一百多天之内办这六十九件
事,平均一天半要办一件,就是说,不到两天,要给他办完一件。
  我自己要谋生,又不靠萧孟能养、不受酬,怎可这样迫人,要人在这样短的时间办这么
多的事?
  萧孟能自己解决不了的陈年老账,我试举一例。萧孟能与《西洋全史》的作者冯作民有
债务关系,冯作民欠萧孟能一笔“呆账”。这笔“呆账”,长达十八年之久,但萧孟能并不
催还,反在萧孟能离台三个月零十四天之中,硬要李敖讨到。萧孟能上诉状中说:“与冯作
民之债务,因时间之延宕,坐失良机,迄今未解,严重损害上诉人之利益。”试问冯作民所
欠为钱,还钱就是了,为何不“解”而要“未解”?十八年问,冯作民只要汇钱给萧孟能;
或在三个月零十四天中,汇钱给李故,即可迎刃而“解”,除此而外,尚复要求李敖“解”
什么、可见全足遁同!萧孟能把冯作民找到法庭作证时,冯作民透露此款在萧孟能返台后仍
未偿还,可见萧孟能又不急了,有十八年长的时间自己不解决,惟独要李敖在三个月零十四
天内解决,否则萧孟能和冯作民两人,即在法庭上把李敖“双杀”,这岂不是故意整人?萧
孟能与冯作民两人什么关系,得使冯作民配合他在法院困扰我,我一直好奇。还是我神通广
大,终于找到了答案,是一九七四年五月十八日冯作民写给萧孟能的一封亲笔秘件,谈的是
两人的同好-许女士,全信精彩无比,值得细读:
  能兄:我本以为我也可弄成一个“主妇”,和您共组一个“两合家庭”,所以三道门的
钥匙早就给您配好,这就是我欢迎您在我家“美人、名马、英雄”聚会的铁证。
  岂料天不从人愿,搬来石牌后情况突然变得很坏,如今我连普通秘书都请不起,遑论
“伴侣秘书”?许是由我初选由您决选而成,可见在我心中也是一美。眼见美人别抱,任何
男人都会有“酸溜溜”之感。两个月来我所以能忍受,一因我俩感情有如手足兄弟,二因我
对许还没发生感情,三因我也有一美(前为祖,后为董,祖并允为我之妻)在侧,使我心理
获得适度的平衡。祖是我的“喷火美人”,可使许对我不起任何恶性反应;董是我的“灭火
美人”,可使我对许不起任何杂念。故始终能相安无事,而我的心波也就一直静如止水。
  董走后,我立刻陷入一片苦闷中,对许之存在反应极为不正常,但仍能运用理智勉强控
制,不料十八日我兄来寒斋幽会后,知您在室内和许谈情说爱,我就在室外猜测你们的情节
动作,内心所受刺激之大空前未有,犹如在挣扎饥饿线上的人面前大摆盛宴,心想又有谁肯
能分我一杯羹呢!
  我兄识我于寒微之中,十多年来深感知遇之恩,所以此次才尽全力助我兄美化人生。
  弟四十年来一直在与命运搏斗,始终浮沉在极险恶的生命浪潮中独处空帏,时那?命
那?弟亦无语问苍天!所幸子女已大,可从旁助弟笔耕。故今后除非极殊特情况,绝不再延
聘任何男女秘书,目的只为求一“心静”,而不致再使弟“古井兴波”。
  倘我兄能谅解弟上面的苦衷(此点我曾有言在先,想必能得我兄之谅解),即请另筑香
闺金屋以藏,于您于我于子于女于许均极便也,专此敬祝文安!

                    弟 民 拜书

  冯作民在《书痴吁天录》一书中有一段自谓“愿站在道义立场”,为萧孟能“说几句公
道话”,因为萧孟能对他有“知遇之恩”,现在秘件出土,另设密室为萧孟能配好钥匙,由
他“初选”由萧盂能“决选”美女,“来寒斋幽会”、“助我兄美化人生”,这种关系、这
种行径,可就未免太那个了吧?冯作民在《书痴吁天录》书中第一页就说“事无不可对人
言”,但是上面秘件中的事,他却一字也不敢写,这叫“事无不可对人言”吗?冯作民书中
提到萧孟能王女士是“夫妻”、称他们为“兄嫂”,这又是千古妙文!因为萧太太一直是朱
婉坚,冯作民明明知道,萧孟能又何来一位王夫人?冯作民目无萧盂能的四十年发妻朱婉
坚,竟将许女士收为密友、把王剑芬推做夫人,如果这些也算是人间的“恩”、人间的“道
义”,人间真没有“公道话”了!
  萧孟能告我的案子,由于国民党官方王升以下黑手的介入、由于台湾高等法院法官林
晃、黄剑青、顾锦才等的在法裁判,害我坐了半年冤狱。看了上面萧孟能利用冯作民的这些
细节,才能觉察到这些促成冤狱的背景资料的复杂。由于我的耐磨善斗,虽然最后萧孟能被
我打败,以诬告罪坐牢并逃亡海外,但在过程中,我也饱受诬蔑与损失。我至今不谅解胡茵
梦,为的是她在我和萧孟能官司中做伪证,并且十八年后仍执迷邪恶,继续在电视上歪曲事
实,我只好用连续七集的“真假胡茵梦”拆穿她,用证据使她无所遁形。
  萧孟能诬告我的案子使我丢了老脸、丢了老友、丢了老婆,但最后我反败为胜,不但恢
复了名誉,并且打败了他们,还趁胜跟国民党算了老账,老李飞刀,追杀十八年,至今未
已,李敖的可怕,连李敖自己都有同感呢!我的可怕,不止于对活人,对死人也一样。当年
蒋介石在庐山谈话时,说“如果战端一开,那就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都要迎战。
  如今我却以为善报仇者,要再加上“敌无分生死”,才能更尽此义。例如我对蒋氏父
子,便是如此。对死者鞭尸、对生者追击,这才是报仇者的全面公理,放眼天下,惟李敖有
焉。
  我和胡茵梦在一起时候,亦有妙事堪闻。结婚第三天深夜三点钟,有个自称中视林导播
的,打电话找胡茵梦,我说:
  “现在是夜里三点啊!”他回答说:“没错,我知道是夜里三点,你叫不叫胡茵梦来
听?她不来听,明天我就公布胡茵梦跟我的床上照片。”我说:“林导播,胡茵梦在跟我结
婚前,就开过一张名单给我,名单里面没有你,可见你是冒充的,如果你有照片,那你公布
好了。”-这就是李敖的作风,我可以立刻反应,不让你呕到我的气。想在我面前逞口舌之
利,差得远哪。
  一九八0年二月八日,我和胡茵梦在财神大酒店顶楼晚餐,侍者通报说他们经理想过来
谈谈,随即经理出现,不是别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杨维汉(白云)。白云当年是红遍全中国
的大明星,红到全国照相馆橱窗多以陈列他的照片为招待的程度、红到同时被二十八家报纸
连载事迹的程度。如今垂垂老去,也过气了,意态颇为索寞。事后胡茵梦写了一篇《问白
云》,讨论他们演艺人员的“过桥”与归宿。胡茵梦虽说问白云,又何尝不是问自己,因为
白云已老惫,不堪闻问了。两年后,六十三岁的他,终在日月潭自杀以死,演艺人员的一生
浮沉,在他身上,真对比得太强烈了。我识白云在文星时代,他听说我家老太是他影迷,特
地跑到台中,去看“李敖先生的母亲”,当年他的影迷何止千万,如今要对一个影迷如此珍
惜,光此一件小事,就可以喻大了。
  我因为是政治犯和异议分子,并且是特大号的,被管制出境,自不稀奇。我第一次政治
犯出狱后四年(一九八0年),为了试验一下是否能够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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