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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李敖:李敖快意恩仇录-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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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随时有移监到“仁爱教育实验所”的可能,因此我把两张双胞胎姊妹的裸照,藏在《蓝
登字典》的硬纸封面中,果然在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被突然移监到土城,照例又
“保管”起我在景美军法青守所的许多书物,但字典等工具书除外,于是夹带中的双胞胎姊
妹便幸存下来,一直陪找到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九日出狱,方才完成“阶段性使命”。
  PLAyBOY杂志与我还有后缘,后未它的中文版不但一再访问我,并在英文一九九0年年
刊(PLAYBOY Enterprises。Inc。1990Annual Report)里刊出我的照片。那次刊出,是从十
五种外语版中每年一百八十位名人中选出三位,李敖即在王位之中,在我照片下美女大腿如
林,亦趣事也。
  我在十房坐牢时,对面是第三房,是小房间,有一位囚犯独居。囚犯大陆籍,平头,黑
黑的,面目瘦弱。他的最大特色就是不说话、也不看书、写书、也不出来放风、也不提出任
何抗议和要求。对外界的一切,一概不理。他每天没有一点声音的活着,像个鬼似的,令我
们十分好奇。我们对他的任何关切,如送食物、用品等给他,他也一概不理。有一次寒流来
了,狱方加发毯子,监狱官孙红全(这个人不错)沿房开门,问寒间暖,问到这位第三房的
怪人,也全无反应。我比照“息夫人”的故事,把这怪人取名为“息先生”。他这种一句话
也不说、一点声音也没有的囚犯,为我生平仅见。我想他一定是受了人生最大的刺激,因而
看破红尘,宁愿自闭的。这样子与“鬼”为邻好一阵后,我们往往忘了第三房还有一个人
在。听说他早就服刑期满,只因为只身在台,找不到保人,因而不能出狱。他后来被送到绿
岛“候保队”了,这样子的囚犯,某年某月某一天要魂断孤岛,也是自在意中的。“息先
生”的例子,使我特别留意到囚犯的交保间题。留意之下,发现政治犯胡虚一他们所说“从
没见过一位难友是无保放人的”之言,确是实情。不过,在我入狱之前,我却听说有过无保
放人的例子,那是魏廷朝对我的一段自述。魏廷朝第一次坐牢出狱时,是没有交保的。这一
自述,给我很深的印象,所以记得清清楚楚。魏廷朝这次跟我坐牢时,他因为早我二十四天
被抓,所以早我二十四天出狱。他出狱后,“仁爱教育实验所”负责人告诉我:现在你李敖
要出去了,依法要有人做保才能出狱,你随便找两个朋友保你吧!
  我一听,就立刻拒绝了。后来他们纠缠不止,我这时记起魏廷朝无保放人的自述,我
说,保什么啊?魏廷朝就无保释放过,为什么老找我麻烦,不料他们说,谁说魏廷朝没交保
了?
  我们拿证据给你看!随后他们果然拿出证据给我看,原来魏廷朝是交了保的!看了证据
后,我心里一阵沮丧,在我眼中的台湾英雄,原来如此!不过,既然事已穿帮,我还是“执
迷不悟”,我说,不必管魏廷朝如何了,反正我自己去英雄就是,我就是不肯交保。所方看
我态度强硬,就暗示我没保就不会放人,我说我就是没保,你们不放我可也。最后他们屈
服,破例无保释放。后来得知,我是国民党所抓成千上万的政治犯之中,惟一一个无保释放
的个例。
  最有趣又最恶心的是:我的开释证明书上有例行印好的“行状及悛悔情事”专栏,中有
例行的思想已改正字样,看了又好气又好笑,明明政治犯无过可悔,却硬要说他悔了过,这
种强制悔过症,在我以前,就施之于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元勋——陈独秀身上过。一九三七年
八月二十五日陈独秀出狱后,立即给《申报》编辑部写信,表示:“鄙人辛苦狱中,于今五
载。兹读政府明令,谓我‘爱国情殷,深自悔悟’。爱国诚未敢自夸,悔悟则不知所指。”
“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象:
  罗织冤狱,悔悟应属他人。”陈独秀这一书面声明,《申报》不敢把它登出来。四十年
后,国民党“进步”了,至少不再发消息说李敖“爱国情殷,深自悔悟”了——他妈的国都
被你们丢光了,还爱个屁呀!


14 梦遗纪

梦遗处处,后遗无穷,云雨方罢,烟雨蒙蒙
  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我第一次政治犯出狱了。这时再过五个月,我就四十二岁
了。由于吴俊才安排我去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做副研究员,该中心主任蔡维屏先约见
了我,此公是个官僚,虚情假意,像个YMCA(基督教青年会)总干事。言语无味。不久聘
书由女职员送来,我说:
  “副研究员相当于大学副教授,过去按老规矩,聘书都是大学校长亲自送上门的,怎么
派女职员送来了?这是哪门子礼遇?”
  女职员说:“蔡主任最礼遇李先生了,别人的聘书,都是工友送去的。”我听了,恍然
大悟,时代已经变得大多了。
  形式上在国关中心十二个月后,吴俊才终于同意我自动辞职了。这时我四十二岁。再过
一年,一九七九年六月,我四十四岁,终于东山再起,复出了。复出后最风光的四件事是出
书、上报、结婚和离婚。出书是由远景出版公司沈登恩推动,上报是由《中国时报》高信疆
邀写专栏,当然立刻引起国民党官方的不快,后来压力迭至,报社主人余纪忠不堪其扰,虽
未逐客,我这客人,却不得不自逐也。最后主客双方,乃分手焉。在大大小小的官方压力
中,一个有趣的压力是:我在文章中,自称自己坐牢那段岁月是“蒙难”,也构成大逆不道
了。这一罪状,官方是由蒋孝武提出的,令人颇堪玩味。当时长住美国的江南听说了,写了
一篇《“蒙难”也不能随意用吗?》在海外发表,为我声援,可见当时文网之密,已经到了
什么程度,连无知之徒蒋孝武都可干涉言论了。后来蒋孝武派人杀江南,若说祸起于“蒙
难”之辨,于理亦非不可通也。
  胡茵梦和我的婚变,内幕也涉及政治性。胡茵梦和我结婚前,本是国民党,她写《特立
独行的李敖》发表,早就被国民党通过中影向她警告。她和我同居到结婚,压力始终不断,
国民党逐步封杀她在演艺事业上的发展,使她非常沮丧。
  她最后抵抗不了这种压力,而屈服、而向官方表态,表演“大义灭夫”,这是很可理解
的。胡茵梦出身一个不幸的家庭,又因她的美,被社会惯坏,她的反叛性,是没有深厚知识
基础的、缺乏推理训练的。她的举动,太多“表演”、“假戏”与“做秀”性质。最后,当
这种举动渗人政治性的时候,我觉得这一婚姻就该立刻告一结束。孟绝子有一段话说得好:
“在李敖的大地中,胡茵梦找不到真善美。李敖的天地中不是没有真善美,但那是董狐、司
马迁、文天祥那一类血泪染成的真善美,是‘慷慨过燕市,从容做楚囚’式的真善美,是悲
壮而深沉的真善美,而不是胡茵梦心目中的真善美。”但是,胡茵梦是不知轻重的,她被人
利用,用不真实的方法伤害李敖、伤害李敖,最后伤害到她自己。胡茵梦努力求真求善,是
她的大长处,但她用作伪的方法求真、用作恶的方法求善,结果闹得亲者所痛仇者所快,最
后连美都没有了!
  胡茵梦向官方表态,表演“大义灭夫”后第二天(一九八0年八月二十八日),我看了
报,决定跟她离婚。我先请来原始的证婚人,盂绝子和高信疆,表示我今天下午就离婚,
“解铃还是系铃人”,还是麻烦你们两位在离婚证书上签个字。
  离婚证书上,我讨厌一般的套语,我只写上“协议离婚”四个字,就告完成。孟绝子签
了字,可是高信疆却一再推托,当我得知真正的原因是高信疆太传统、不愿在离婚证书上签
字以后,我也不好勉强他,就带着我和孟绝子先签好的离婚证书,一边请人送去给胡茵梦
(因为我不想和她再见面了),一边匆匆赶赴忠孝东路大陆餐厅,主持记者招待会,宣布离
婚。
  这时候,胡茵梦在她家得到我通知离婚的消息,大感意外,手拿离婚证书,约来律师李
永然研究一番。李永然说最好请李敖过来一下。于是胡茵梦打电话到大陆餐厅找我,说她很
难过,不过既然离婚,她也接受。在手续上有需面谈之处,请我过去,我同意了。记者得知
后,蜂拥直趋胡茵梦家。胡茵梦登时换上黑底素服,以迎记者,我在路上,特别绕道到花
店,下车买了九朵玫瑰花,再上车去胡茵梦家。我到时候,整个客厅已挤满记者,我把花送
给胡茵梦,她为之泪下。胡茵梦表示,律师说你写的离婚证书,文字太简略了,最好能照一
般写,写上些男婚女嫁各不相干等语,我懒得坚持,就说可以。于是胡茵梦亲笔写离书两
张,然后是请证人签字,胡茵梦表示,律师说一个证人不够,盂绝子以外,希望再找一位签
字,我说高信疆不便签字,你找证人好了。于是胡茵梦当场向记者们说,有谁愿意见证一
下。大家面面相觑一阵子,忽然人丛中冒出一记者,说我愿意。胡茵梦同意了,请他过来,
我一看此人,不是别人,原来是“段宏俊”!段宏俊当时好像是台港地区一家小报的负责
人,有记者身份,他应邀签字,我没有拒绝的必要与理由。当年我主持文星时,段宏俊以自
由太平洋文化事业公司负责人身份登门拜访,那时候他是因叛乱坐牢的受难出狱者、是被国
民党刚刚“扫荡”过的,并不是后来跟着国民党走的中央委员。我这次离婚,后来康宁祥推
出的李彼峰趁机影射李段关系如何如何,并说段宏俊在离婚证书上“盖章担任见证人”,是
“大家都知道”的。这又完全是造谣。看看报上登的离婚证书吧!不但证人没有盖章,连当
事人双方也都是匆匆以签名表示的,谁又有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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