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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砚默默地听着她们的对话,忽然觉得嫉妒的女生那副嘴脸真的丑陋极了。
她们凭什麽说李若秀又蠢又丑?虽然她是胖了一点,但却长得一点都不丑,也一点都不笨。
她的眼睛圆滚滚的、水亮亮的,微微眯起来就像是两个明亮的半月,让人看着就是舒服,一张小嘴巴粉嫩粉嫩的,还有两边绵软软的肉肉,捏着就让人爱不释手,像上了瘾一样。
更别说……「李若秀的学业名次似乎总是在十名以内,如果她是蠢,那麽你们两个在她背後恣意抨击她的又是什麽?」方砚忍不住地提高音量,反问那两个被他惊吓到无措的女生。
他的音量刚好让全班的人听得一清二楚,教室内倏地陷入一片死寂。
方砚待人总是温文有礼,若非对方太过分,是鲜少这样批评人的。
就是因为这样的假象塑造得特别成功,以致那两个女生被他这样一说深受打击,两人的眼眶纷纷红了起来,眼泪欲掉不掉的。
班上的人全都知道,李若秀对方砚而言是特别的,即使方砚总是使唤着李若秀,把她当成奴仆一样,但一点也无损方砚特别偏护李若秀这个事实,所以尽管女生们再不喜欢李若秀,也不会在方砚面前展露出来。
而眼前的两个女生,刚好就撞上了枪口。
没有人敢开口帮她们,他们只是看着方砚慢条斯理地从自己的位置上站起来,往教室外走去。
在经过两个像石像一样僵硬的女生身旁时,他慢慢地开口,带着警告似的语气,「下次别再让我听到你们这样说她,我很不喜欢,而且你们嫉妒的嘴脸实在是太过丑陋了。」
他没有注意接下来两个女生以及教室内其他人有什麽样的反应,迳自走出了教室,隐约能听到两个尖锐的哭喊声从他们教室里传出,但那一点都不关他的事,他没有那样的闲情逸致去理会。
方砚看似在散步地走在校园的走廊上,间或也会向一些朝他打招呼的人回以一记浅笑、一个颔首,没有人在怀疑他在做什麽,又或者在寻找什麽,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在找着那个胖胖的背影,那个应该待在他身边,让他随时使唤的胖妞。
篮球队练习的地方很好找,他们学校的篮球队是整所学校的重心所在,不少人就是冲着这支篮球队而转到他们学校来的。
方砚不喜欢打篮球,他总觉得一群人争夺着一颗球,实在很无趣,相比之下他还比较喜欢游泳这样一个人就可以进行的运动,所以升上这所学校後,他从未到过篮球队练习的地方打转。
但今天不同,因为他听到了,他要找的那个人偷偷的来到这里,偷偷的看着一个男生打球。
不知名的怒火在胸臆间熊熊的燃烧着,压也压抑不了,他不知道这代表什麽,下意识地将这样的感觉当成是因为他的小奴仆不尽责,让他不高兴了,脚下的步伐因为这样不悦的情绪而渐渐加快。
他的到来引起在场无数的女生注意,她们个个都很兴奋,以为他要加入篮球队,成为队员之一。
他没有理会这些人的目光,他迳自在这些人当中寻找着他要找的人,他很快地就找到了她。
李若秀并没有跟其他人一样,光明正大地站在场外观看,她只是悄悄地躲在角落,让群众遮住她,偷偷地看着场上一个正在运球的男生,那双圆亮的眼里有着他不曾见过的崇拜。
一阵莫名的憋闷感,在见到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一个男生时油然而生,他有一种属于自己的东西被人抢走的不快感,那让他很生气、很不悦。
无视众人诧异的目光,他穿越人群,来到那个胖妞的身旁,可是她太过专注,甚至没有发现他的到来,直到他一手握住她肉肉的手腕,扯着她离开那个练习场地。
冷不防地被人扯走了,李若秀惊讶地抬起头,看向那个扯着自己的人,只消一眼,她就认出扯着她的人是谁,她困惑地跟在他的身後,待感到手腕上不同于平时的触感时,她才惊觉自己正被他拉着。
不想让更多的人误会,李若秀转动着手腕,企图从他的钳制中挣扎出来,「你、你放开我、放开我!」她一边挣扎,一边叫唤着。
但方砚却置若罔闻,甚至只要她一挣扎,他就握得更紧,直到那强势的力量弄疼了她,她才停止挣扎。
他扯着她离开众人的视线,来到校园後方一个鲜有人经过的地方,这才松开她。
李若秀收回手,揉着自己被握疼了也握红了的手腕,不解地瞪着方砚,她咬着唇,不敢开口,只因为她隐隐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怒气。
他在生什麽气她不懂,只知道现在的自己最好乖乖的,什麽都不要问、什麽都不要说,否则只要她又说错了什麽,惹他更生气,那下场绝对不会是她想见的。
李若秀乖巧的模样让方砚的怒气稍稍消退了一点,但不足以消弭他所有的怒气,「你跑到那里做什麽?」
「我……」李若秀被这突如其来的质问吓得一塞,嗫嚅半晌也回答不出来,只是两边脸颊渐渐地浮上两片红晕,看起来像个娇羞的女娃娃一样。
瞪着那两片红晕,方砚越看越觉得刺眼,忍不住伸手掐住她两边的脸颊,使劲地揉搓起来,让原本就红的脸颊更加地红了。
「疼……放开……」疼痛随着他毫不温柔的动作传来,她疼得红了眼眶,更加困惑自己到底做了些什麽,会引来他这样的对待。
明明她什麽都没有做,她只不过是到练习场来看篮球队练球而已,不看不知道,原来篮球是那麽有趣的运动,不但关乎个人的球技,而且还着重团队的合作性,如果单凭一个人的个人秀,球队就不会赢,必须要加上球员之间的默契,这才是胜利的重要因素。
她喜欢成员之间那种默契,也憧憬着总有一天,她的身边也有这样与她合作无间的夥伴,所以她忍不住慢慢地从单纯看杜希勤打球,变成了为整支篮球队打气,默默地支持着他们。
只是她没有想过,她这样单纯的举动也会引来误会,尤其是方砚的。
看着李若秀泛着泪光的圆瞳,方砚眯起眼,松开了肆虐的手,不想再去猜为什麽她会来,不想再去想她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那个打篮球的男生,他将一张纸钞塞进她的手心,粗着嗓命令道:「去给我买瓶饮料,要冰的!快点!」
李若秀有些反应不过来,抓紧手里的纸钞,她愣愣地看着他,好半晌才回过神来,气红了一张脸。
他大老远到练习场找她,为的就是一瓶饮料?他人都已经走出来了,自己走去买有什麽大不了的,为什麽总是要她帮他买?为什麽总是要对她这样坏?如果是因为当初她弄丢了他一个菠萝面包,那她这近一年的为奴为婢、营养早餐,不就已经足够偿还这一切了吗?为什麽他还是要这样对她?为什麽?
一个又一个的为什麽充斥着她的脑袋,她多麽想将手里的纸钞扔回他的手上,大声地告诉他一句:「我不去。」但是她没有这样做,因为她看得很清楚,班上的女生之所以没有肆无忌惮的欺负她,是因为有他的存在。
如果她真的在这个时候跟他闹翻了,她接下来的日子不会好过,没有了方砚的庇护,那些女生必定不会再对她手下留情。
像她这种没有人为她出头、没有人保护她的女生,为了剩余的两年校园生活能够安安稳稳的过,她不得不对他低头。
捏紧了手中的纸钞,李若秀再一次告诉自己,她现在必须利用方砚,必须利用他,忍了,她才可以继续相安无事地留在这里读书,她的爸爸不会允许她转校,那有太多的手续,而且还要浪费一笔钱才可以达成,他不会允许的。
垂下脸,李若秀死死地压下即将滚出眼眶的热泪,她不能允许自己没有书读,她将来还要找一份好的工作养活自己。
捏紧了手中的纸钞,李若秀一声不吭的转身走了。
看着她匆匆跑离的背影,方砚也开始觉得自己这莫名奇妙的情绪怪异得很,但是他却不想去深究原因,只是开始想着让她去做更多的事,让她完全没有时间再去看那个男生打篮球。
李若秀一如既往的拎着一袋营养早餐,走在还没有什麽人的走廊上,她喜欢在一大清早还没有什麽人时就到学校,这样她可以慢慢地走着,享受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宁静时光。
这对她而言是极为重要的,尤其是她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就会从这所学校毕业,再也不需要再回到这里,面对她所不愿见到的人。
三年的时间,出乎她意料的很快就过去了,这三年里不管方砚怎麽欺负、怎麽奴役她,她也只是逆来顺受,不曾反抗过半回,而那些女生也因为她有同班的方砚「护着」的关系,除了在私底下吓唬吓唬她,倒也不敢对她做出什麽过分的事。
是的,她三年来都与方砚同班。
当她问方砚要选什麽类组时,方砚骗了她,让她以为他会选择文组,让她毫不犹豫地奔向理组,直到九月开学了,她又在同一个教室里见到方砚,她才赫然惊觉,原来自己的盘算早就被方砚看穿。
他没有说什麽,只是在开学那段时间,欺负她欺负得格外地狠,让她每天都累得像条狗一样的去打工,然後累得像条死狗一样的回家。
从那次以後,李若秀就再也不敢将自己的小心思表现在方砚眼前,那次教训足以让她知道,她是不蠢,只是方砚比她聪明多了,直觉也敏锐许多。
她一天一天默默地数着日子,期待着自己毕业的那一天,届时世界那麽大,她就不相信她会那麽倒楣地再次跟方砚相遇。
推开教室的门,她以为自己会是头一个到教室的,跟每天清早一样。
但这一次她不是,因为教室里有另一个女生,已经安稳地坐在方砚的位置上。
她认识这个女生,因为对方是她的小学同学,叫做陈莎莎,她们算得上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小时候她们的感情很好,她在家里有什麽委屈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