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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盛与危机--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 作者:金观涛、刘青峰-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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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中国封建社会结构的脆性

  宗法一体化结构可以使我们较深入地理解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些独特的历史现象。

  甲国封建大国最显著的特点是缺乏弹性,或者说是一种脆性社会结构。什么叫脆性社会结构呢?它是指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意识形态结构三个子系统都必须保持在相互适应的平衡态附近,其中任何一个偏离适应态到某种程度就会造成整个社会的崩溃瓦解。这种结构象一个脆而大的容器,其关系是僵硬的,一旦子系统偏离适应态,容器就要脆裂,而不是象橡皮袋子那样伸缩。

  比如,足够数量的自耕农以及中、小地主的存在,是供养官僚机构及皇室的物质条件。一旦经济结构过份偏离了这种状态,自耕农绝大多数沦为佃客、流民,维持大国必需的各种赋税重担使落到少数劳动者头上,这时农民不得不为了生存而造反,官僚机构也随之解体,其后果是崩溃性的。又如,在幅员辽阔的领土上,封建官员的流动性很大,这种官僚政治很需要跨地区的商业活动。同时,商品流通对领主经济也是一种瓦解力量,可以起到一定的遏制贵族化趋势的作用。但是商品经济过于发达又会危及地主经济结构,造成封建经济的衰落。因此,封建大国总是力图使经济结构保持在商业比较发达又不至于破坏封建生产关系的脆弱的平衡点上。过份偏离平衡态,同样会使封建大国解体。儒家的正统地位也很重要。如果地主阶级中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对儒家发生了较大偏离,如魏晋南北朝时佛、道、玄势力喧腾,那么一体化结构也就遇到了巨大障碍。  宗法一体化结构的脆性特点,是一个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统一的封建大国所必然具有的。由于整个社会生活中,并没有形成广大地区的经济联系的需要,所以依靠宗法一体化结构的强大组织力量建立起来的封建大国,必然具有相当苛刻的内稳定条件。条件越苛刻,平衡就越脆弱,社会结构脆性也越大。这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机制的重要一环。这一问题将在本书第六章中进一步讨论。

  如果因为封建大国的结构是脆性的,就认为它容易瓦解,这就大错特错了。脆性只表示缺乏弹性,是结构必须保持高度平衡的标志。结构容易不容易瓦解,还决定于保持这种平衡的能力。从平衡的脆性来讲,任何生命系统都是脆性的,因为生命存在的条件非常苛刻。但生命却是顽强的,生命系统具有控制自己处于平衡的能力。控制论把这种自动保持平衡的系统,统称为内稳定器。生命系统为了保持体内脆弱的平衡,发展出一套系统对平衡进行强控制。比如乌龟长出甲壳以防止外来变化输入,人体内发展起一套高级神经体液调节系统对平衡进行强控制。社会结构和生命虽然有所不同,但它也是一个活的机制。它总是企图竭尽自己一切的能力来保护自己的生存。因此社会如果建立在脆性平衡之上,那它就必然会出现一套保护系统。确实,封建大国也是这样的。

  中国封建大图为了维持自身的存在,不得不利用宗法一体化结构对系统进行负反馈调节,消除各子系统对适应态的偏离。因此,中国封建社会的宗法一体化结构具有第二个明显特点:强控制。

  2。12维持脆弱的平衡——强控制。

  从控制论角度看,一个大系统要实行全面强控制;必须有两个条件:

  第一,建立及时下达中央号令和收集各地情况的信息传递系统,并建立一个实行强控制的执行网络;

  第二,当系统的实际状态偏离平衡时,控制中枢要作出灵活而又及时的反应,实观调节和控制。

  中国封建社会依靠强大的官僚网,制定严格的户籍、土地调查制度,实现了上述第一条。为了实现上述第二个条件,中央权力控制下的官僚机器在那些带有立国性质的大政上,保持着相对稳定,同时又推行着灵活的政策,以便及时调整经济、政治、意识形态三结构中的偏离。

  中国封建大国是以农立国的,“举本业而抑末利”是“理国之道”。为了实行对经济结构的强控制,推行重农桑、招徕农户的基本政策,就必须建立强大的信息和控制系统。早在秦汉时代,这一系统就相当完备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户籍、地籍调查制度推行之长久和有效,是世界其他封建国家所没有的。这一制度保证了封建统一大国必须掌握的重要的信息,能定期地完整地汇集到中央机构,中央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政策,调节不利于统治的因素。户籍制度同时又是稳定社会和对农民实行强控制与封建剥削的手段。这样,从中央到地方(州、县),从基层行政管理机构(如乡、亭、里),到家庭,甚至每个劳动力,都置于官僚机构的严密控制之下。国家掌握每个人的情况细致到如此程度,如隋代的“貌阅”和唐代的“团貌”,规定了地方官吏不仅要每年掌握人口、土地的数量,而且必须检阅人丁的形貌,防止低报年龄及伪报老病的情况发生。唐律中规定了农村基层管理者“里正”每年从十月一日起,就要调查本地土地农户情况,校勘造簿。失职者要依法处置。农民使土地荒芜也算犯法。甚至对农民在众业田上的种植物也规定得非常具体,“依田令,户内永业田,课植桑五十棵以上,榆枣各十棵以上”民农民不能自由迁居,法律不允许课户逃亡。宋朝初年,每年春正月下劝农诏,对新垦土地实行暂不加税的政策。扩大垦地、增殖户口,成为考核地方官吏的重要内容。国家还派农业技师在农忙时去指导农民的农业生产。

  理解了强控制特点,即用国家政权力量对偏离适应态作出有力的调节,对史学界长期争论不休的一些问题也就可以得到较为真切的理解。比如土地究竟可不可以买卖?实际上是可以买卖、也不可以买卖,关键是看土地买卖会不会使系统偏离平衡。土地买卖可以造成田产的流动,防止人身依附关系的加强,是地主经济的重要特点。我国自商秧变法开始,从原则上来讲,土地是可以自由买卖的。但是,另一方面,土地的自由买卖又是地主兼并土地与国家争夺农户的重要途径。如果过份偏离平衡,国家不控制土地的买卖,便会危及自身时,它就要颁布法令禁止之。因此,封建大国往往要根据具体情况,一会儿放松对土地买卖的限制,一会儿又颁布禁止土地买卖的政策法令。

  对待商业也是这样。跨地域的庞大官僚机构的存在,必须依靠一定的货物流通。但商业过份发展对封建经济是有害的。因此出现了这种情况:一方面允许商人活动,称国家不与民争利;另一方面在商业过于发展时又要抑商。汉初实行无为而治政策时,出现了很多大商人,如卓氏、程郑、孔氏、曹邴氏、刁闲、师史、任氏、无盐氏、诸田、杜氏等,都富比王侯,“大者倾郡,中者倾县,下者倾乡里”的商人“不可胜数”,出现了“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的局面。让这种情况放任自流,使之发展下去,是危险的。汉武帝时,就开始实行盐铁专卖、收回造币权和没收大商人的财产等政策。

  对意识形态结构和政治结构的强控制,也是维持脆性平衡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封建社会中大多数封建王朝是由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参政执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思想控制也很严。不读诗书,就意味着排除于仕途之外。同时儒家思想是不容动摇和怀疑的。从汉代起国家就开始的编书修史,以及明清的烧禁书、兴文字狱,这些都是对意识形态强控制的手段。秦代四百六十个文人因文字而丧祸被坑杀。汉代司马迁的外甥杨恽,因为给友人信中发了点牢骚,表示自己没当官可不受朝廷约束,就被汉空帝处以腰斩之刑。明初朱元璋兴文字狱。清代在公元1778~1782年的五年间文字狱就有近四十起。乾隆在大兴文字狱的同时,还着手编《四库全书》,历时十年收书三千四百五十七种,但根据《查办违碍书籍条规》销毁禁绝的书就达二千四百种。编书是为了加强思想控制,维护一体化,而烧书也是为了消除有可能危及封建统治的思想倾向。一手编书,一手烧书,充分表现了强控制保持适应态的控制手法。

  强控制还特别表现在充分利用宗法制度同构体上。家庭家族同构体对人的行为是无形的但又是最直接的约束。历代封建统治者对旌表孝子烈女节妇是不遗余力的。人们对封建家长的作逆,往往意味着杀身之祸。中国历来有利用家庭和舆论来控制人们言行的传统。中国近现代史上,不少知识分子反封建的第一个举动就是从封建家庭中逃出来,从反抗封建伦理道德发展到反对封建制度。

  2。13繁荣与阴影

  能够在分散的小农经济的基础上造就封建王朝鼎盛时期的高度繁荣。在人类历史上,继罗马奴隶制超级大国造就的奴隶制时代最高文明之后,中国创造了封建时代的最高文明成就。

  农民是封建社会的生产者,财富的创造者。但小农经济又使得农民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分散在广大的缺乏联系的地区里,并很快被普遍贫困的社会经济所吸干。在世界其他封建国家里,国家无力组织巨大的公共工程。古埃及的金字塔、罗马的官道和水渠,都是奴隶制文明的产物。但中国封建大国却通过宗法一体化结构对整个社会的强控制,把农民组织起来完成巨大的公共工程,把财富集中起来造就了都市的繁华。

  从秦始皇筑万里长城开始,直至清代中叶,二千年间各种规模宏伟的水利交通事业、城市、帝王宫殿和寝陵,以及寺观,从未停止过建造。月球发回的传真照片表明,万里长城是月球上可以看到的人造工程。这些工程集中了巨大的人力物力,通过几十年、甚至数百年的时间,由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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