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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梦追思 -范正美著-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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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研究,跨出了可喜的第一步,这一点我将在下一章介绍。
  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党组织决定要开除我的党籍的信息,再一次打破我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历史的进展就是这样残酷与我相对:1983年10月11日至12日,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同年10月27日至11月7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五届二次全会,对此作出部署。同年12月3日,省直机关开始整风。省文教办被指定为第一批。为了参加整党,我被临时调到省教委物资供应站工作。毋庸赘述,整党一开始我就被列入重点整的对象。整党安排了两个月的学习时间。我过起了党的生活。我按照规定,学习整党文件,开始在小组会上发言、作检讨,曾经唤起我一片热望:经过整党洗礼,争取恢复党的正常生活;物资站的同志们对我也怀抱着同样的心情。
  然而,“上老不通谅”,经过上面一系列的大大小小的动作,又将我调回省文教办机关。1984年3月5日省文教办机关党支部,根据省委的决定召开支部大会,决定开除我的党籍,保留工职,重新分配工作。对此,我在会上申辩说:
  经过严肃认真地考虑,我诚恳地向党表示我的态度。
  经过长期地反省和检查,我认为我在文革中所犯错误是很严重的,党组织给予我处分是应当的,并且已经给了我处分。但是我认为,现在重提我的问题,组织上给我的结论和开除党籍的处分过重。我希望组织上能够考虑,给我一个留在党内改正错误的机会。
  我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从小热爱党,相信党,听党的话,一心一意跟党走,是党一手培养起来的。我对于自己所犯的错误,在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下,认帐认错,认识不断加深,讲真话,讲实话。八年来,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严格的,总想在组织处理后,为党能做些有益的具体的工作,所以,我在反省和检查自己错误的同时,相信党的政策,坚持学习马列、毛泽东思想,坚持学习外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知识水平,积极要求工作,并努力去实现立场、思想的彻底转变。我是第一次在党内犯错误,并在当时,还是青年时期。组织上经过长期地反复地审慎地考虑,1982年对我作出了结论,给了我严厉的处分。这次重新核查,对我的错误事实没有发现新的问题;这一段没有发现新的错误。
  我深知,组织上这次对我重新作出处理,是很慎重的,反复深思熟虑考虑和研究过的。但我还是认为过重。我诚恳地希望组织上能再一次更审慎地更全面地更历史地对我所犯错误的客观条件和我的具体情况,给我一个留在党内改正错误的机会,我愿意接受最严峻的考验。
  我向党表示,无论组织怎么定,我个人服从组织。我坚信中国共产党,坚信马克思主义,坚定不移地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永远与党同心同德。我要继续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加强世界观的改造,进一步总结教训,振奋精神,为党、为人民、为祖国,为实现党的总任务,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同时也诚恳地希望党组织和同志们继续对我多多帮助。
  据我后来所知,决定之前,文教办的广大党员不同意这么“二次加码”。其理由有两条:一是已经作了结论和很重的处理;二是没有发现新的错误事实,留党察看期间又没有新的错误。为此,省文教办多次开会统一思想,张双城三番两次找省委领导反映办里及他个人意见。
  后来我才得知,有两个人在关键岗位、关键时刻起了关键作用。一是当时在中央组织部工作的曹志。曹志文革前为中共合江地委书记,文革中“站出来”早,由我派当时省革委组织组长高义请他来省,以后,被潘复生选为省革委副主任。在潘复生错误路线下,他一直跟到底,在批潘时,被批判为“潘复生左右臂”之一。在潘复生打我期间,为潘复生积极效力,到开车辆厂现场会时还为潘复生辩护。“四人帮”打倒以后,在省里没什么威信,便上了北京。在整党时,他说:范正美要不定为“三种人”,黑龙江省就没有“三种人”了。另一人就是李清林,他是哈师院毕业生,文革中与我们是不同观点,他这时任省委清查组组长。在开会时有人对我的处理提出了不同意见,是他坚持要“严肃处理”。
  我自己的申诉和办里同志们的努力,都无济于事。因为中央有人点名,省里负责清查的负责人坚持,对我非开除不可。这样,在组织处分的文件上,我只签写了四个字:组织服从。因为我再说什么也是于事无补。但是,在支部大会上,我哭了,并且哭得很伤心。因为我又想到毛泽东、周恩来,如果他们健在就没有今天,时不我与,命运如此。
  当天晚上,久久不能入睡。连夜,我在我的诗集上,添了《不忘三月五日》二首。小序写道:今日党支部开会,宣布将我开除出党。到哪里申诉,向谁申诉,只有记在心里。
  (一)
  恢弘阔阔主义好,弱躯不过一蒲草;
  燔火秋翻肥根茎,明年春发翠新稍。
  (二)
  尽忠竭节酷荼罹,此身未死不可欺。
  借得烈焰焚旧羽,鹏举振翼信有期。
  过了几天,省文教办干部王德顺来我家说,办副主任马淑洁在一次机关干部闲谈时说,没有想到范正美对党有如此深厚的感情。我对王德顺说:“马淑洁原来是黑龙江工学院的一名讲师,因为现在时兴安排知识分子,借助于某种关系,”坐火箭“,才被提拔到文教办任职。她哪里知道,我热爱中国共产党,不仅来自于我个人成长对党的感激之情、更重要的是,来自于我对党的无数优秀分子,那种为共产主义、为民族解放和人民翻身幸福的彻底的献身精神的无比崇敬,来自于对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周恩来、朱德、陈毅等人的无限信赖,来自于我对国际国内革命史的深切了解,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党,那样谆谆教导自己的党员,去为人民利益牺牲一切,深知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历史意义,来自于我对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崇高信念和对资本主义腐朽黑暗的深切憎恨,来自于我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科学历史观的深切认识和理解,了解目前社会主义发展的国际环境。特别是,我热爱共产党,还因为我深切地爱我的祖国,爱我的人民。我期望共产党能一如既往、一往情深,致力于无产阶级革命和祖国富强、人民幸福的伟大事业。我为共产党的历史而骄傲,为共产党目前的现状而痛心,为共产党的未来而担忧。共产党还有许多甚至致命的弱点、缺点和错误,我寄望于她能随社会进步而加以改造。还有,这阴暗的一面,也只有身为共产党员,才有可能以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与有志的同志共同去兴革除弊,使共产党获得新生,重新取得中国人民的信任和爱戴。”
  说到这里,我十分感慨而加重语气说:“不过,我也看清楚了,我被毛泽东后的党开除了,从此,我与共产党内致命的弱点、缺点和错误,划清了界限,一刀两断了,再无联系了。我是毛泽东、周恩来党的党员,我应该保持的,就是老一辈共产党人为人民称道的可贵精神和品质。”
  所谓“三种人”,是指造反起家、打砸抢分子和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根据陈云的一次讲话,凡被打成“三种人”的人,没有被选举权,不能进各级领导班子,不仅不能进党的班子,而且,连行政班子也不行。同时,根据陈云的这个说法,各级公安部门,有权随时监督他们。读者不要笑,这个不能成立的说法,竟成为直到目前为止的一种不成文的“法规”,真不知道,宪法关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在他们脑子里还有没有这个概念。顺便说,对于社会上所谓有政治问题的人,可以根据中国共产党内文件或某个中央领导人的讲话,进行内部监控的做法早就已经形成,所以陈云信手拈来。不能容忍的是,在打倒“四人帮”之后,自以为最昌明的所谓法制社会,直到今天还继续这么做。且不说,公安部门并传达到社区、居民委对我的行踪一直不断地进行常规性日常监督,单说1997年一件事,就可知一斑了。
  1997年,中共召开“十五大”期间,我因公且事先报知学校领导人知道,到北京参加中央电大中专部召开的一个教材编写会。大概是“十五大”开会的第三天,省电大给中央电大中专部打电话,说是有重要的事情,要我必须立即回哈。这次玉梅跟我一起去北京我亲戚家串门。我和玉梅猜想,准是从政治上考虑到我的情况。我被找到中央电大中专部转告学校通知以后,决定采取不理采的态度。我回校后,找学校领导——邴瑞年——这时他在学校任党委书记问找我回来有什么急事。邴很轻松地说:“没有什么事情,就是学校接到公安部门通知,考虑这时候正在开‘十五大’,你去北京不合适。”
  我平和而带着很大的气说:“对此,我请你转告有关方面,这样做是根本违法的,违反宪法。我不是中共党员,但我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完全有行动的自由,更不要说这次公出,事先经过领导批准,就是我个人出去办事、回家省亲或者旅游也是不得限制的。这是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作为一个执政党,可以掌握有关人员动态,但只能自己搞,不能动用行政机关,更不能动用司法机关,惊动本人。我郑重提出并请你也郑重转告公安部门,以后不要做这种违法的事情。否则,我会起诉侵犯我的公民权的。”
  邴瑞年同我议论了几句,完全同意我的看法,并答应一定替我转告有关方面。
  我是1965年入党、1966年转正的,到1984年,20个年头。我因为追随毛泽东而入党,又因为追随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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