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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使比丘-人类手册-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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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的真理“被假名为真理”。所谓“假名为真理”,即是欺骗人的最表面一层,认为万物有个自我。此时如果我们足够聪明,就能直接看出那是蒙骗我们的东西,随即醒悟过来,而不再执着阿超、阿仁为“自我”,是统治者、是国王、是比丘、是人、是神等等。要真正看出这一切都是社会所制定出来的假相名称,为的是方便彼此间的语言表达,互相联系,从中获取好处而已。因此就必须要保有这“假名”,或由于自然界的趋使而产生这些假名,否则人们就不能互相沟通,也没有语言文字可应用。人类是要互相关怀,互相联系的,因此我们才假设“那是那,这是这”,才能互相了解,互相交谈。这些假名是怎样来的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能真正的明了,这全都是假名的,不是真实的。如果我们能了解它,也就是我们已从其中一层迷惑醒悟过来。



  ● “法制”─大自然所制定的


  接着我们来谈谈“法制”,举个例子来说,我们已不再认为某人为阿超,即是我们已看透这构成阿超的各个成份,当我们观阿超色身或组成阿超的诸蕴,将会发现阿超不过是色受想行识的组合,每一个成份被制定为这个、那个,如色蕴的成份、受、想、行、识等成份。如果能从这里可以看出“法制”就较为聪明,已能深入一层假相的阶段。我们也可以更详细地将法制分析出来,如色身可分为地、水、火、风,或依照现代教而将它分解为各种化学元素,如碳、氢、氧等,这可看出纯粹是“法制”制定的地大、火大、水大、风大,或被分解出来的元素,这样我们就可更深一层的看出,那只是深层的哄骗我们,看起来好像没有人,存在的只是各种元素的身体。至于“心”,只是一个名法的元素,随着它的任务,可随时随地分析为更细微的成份,如“受”、“想”、“行”、“识”。当我们如此忆念,就感觉色身已消失不见了,对于阿超这个感觉也随即消失,那感觉为我的孩子、我的妻子也消失了,这都是由于进入这“法制”的状态中。虽然如此,我们还黏缚着法制,因此佛陀才教导我们应更深入的去看清,直到探寻到“真谛” (绝对的真理) 为止。



  ● “空”─空掉自我


  实际上,当我们以“真谛”的角度观察万物时,很明显地不论是从地、水、火、风、氢、氧、碳等元素或色、受、想、行、识,深入地去看清,将不难发现它们都共有那“空性”的特质。到底要空掉些什么呢?即是“空掉自我”。这“空”译为“空掉自我”。别只是把它看成是地水火风,无论从那一个角度来看,它都是无有自我、无有实体的,这可发现“空”的意义。在每一种现象中都“空无自我”的本性,只因我们不懂得如何的观照,才没有办法看出“空的真相”。


  你们有那一位可以看清万物的空性状态,那么净取或染取将无法生起,那些已生起的也不能久住,全部瞬间化解掉了。这时五蕴中的任何一蕴也不再执取,进而生起那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无界相、无蕴相、无境相、无有一切,这就是彻底的“空掉我执”,直到一切的苦不再生起。苦自然是从欲望烦恼生起,欲望烦恼的产生则是来自沉迷执着任何一蕴为“自我”之后,就燃起欲望的想要、想有、想是,这种的欲望想要是无明烦恼,一旦有欲望就有苦,有欲望肯定就去行动,当随着欲望想要的驱使力去行动,肯定是苦的结果,就这样无止境的循环不息。


  苦是很细微的,如前面所述说一般人称为“乐”的感受,若依照圣人的状态,这一般人的乐也是“苦”。在这世界上没有一种事物不苦,只不过有些隐藏起来,使人难以觉察。隐藏的苦,如认为好善就是乐,必定有好人因快乐而带来苦。请好好的思考一下吧!好人也必有好人的苦;快乐的人也一定有快乐的人的苦。这句话较难以听懂,但却不难看出它的真相,自己去思考观察,苦是很隐密很微细的。如果我们沦为任何一种欲望的奴隶,那一定是苦,不自在。人人都说快乐很好,如果被这世间所认同的好、善和快乐的现象所束缚,那时已完全地沦为任何一种欲望烦恼的奴隶了。


  当我们看清万物是空性时,是世界上的事物,被称为众生、人、或什么都好,那将会有次第的一层一层的去除执取,最初这假名的阿超....、孩子、父亲、丈夫等等,当已结束这假名,只留下那法制的色受想行识、地水火风,然后再深一层详细的,看清这些“法制”,直到看清而转为“空”,破除我执,这就是进入空性。此时他将不再沦为烦恼欲望的奴隶,各种的苦也无从生起,这一切都是看清五蕴的真相,进而将执取拔除,所获得的结果。


  总而言之,在这世界上万物都包含在五蕴中,即是色受想行识,每一个蕴都是虚幻不实的,只因有“饵”去引生,直到变成“想要成为”和“想不要成为”的依靠处,这些全部都在引生苦,时隐时现。若要从苦中解脱出来,各位必须依靠三增上学的修持法,由五蕴的执着中拔除出来,就不会成为五蕴的奴隶,这时也就不再有苦了。如此,这世界或各种各样的事物,都只带给人们方便、安乐、舒服的环境,人类也就不会由于各种事物而烦躁热恼了,生活就拥有那超越万物的心,这就是彻底看清五蕴的结果了。

第六章 自然止观法门



尽力又专注的了解某些事情时,定就自然产生了。

佛陀时代,于听闻佛法中自然开悟的人比比皆是。 

自然止观法门的程序 

* Pitiparamot:法喜充满、喜悦、舒畅、爽朗
* Passadhi:心的止静、平静
* Samathi:心 (定) 、适合于实行工作
* Yathabhutananadassana:观照真理、洞察真理
* Nibbida:心境深感厌倦、厌离
* Viraga:离欲、松驰
* Vimutti:心的摆脱、解脱
* Visuddhi:清净、不受污染
* Santi:寂静、清凉
* Nibbana:涅槃、不苦了 
 
各位法律系的同学:


  今天我感到非常抱歉,在还未开始今天的讲题之前,要和各位谈一些私事,今早醒来,就感觉到前天提到的哲理“我思故我在”的哲学家名为 BERHSON,正确名为 DESCARTES (笛卡儿),拉丁文是 COGITO ERGOSUM。后来到附近借字典来查时,才发现不正确,如果有谁想要查明,可自己翻阅字典。


  所谓“私事”或者较正确的字眼应该是“自我纠正”,也就是自认记忆错误,俗语说“四足尚有失,学者尚有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还不算是哲学家,因此,自然是常会犯错的,特别是对那些不太留意或不想记住的事情。也就是那些不很相信、不太感兴趣的事物,造成不太想要记住而容易犯错。就如刚才说过的哲学家 DESCARTES,是十七世纪的人,但思想却像两千多年前的古印度人一样,认为“行”-“组合”就是“自我”,所以我才不注意这些人,正因为我不曾注意,这才不能记住他。


  对于这一点,希望各位能稍为注意和观察;如果我们对某人或某种理论学说不相信,对它也不太能记住,若想要记住就必须要先去明了直到信奉。因此,特别是对佛教的原理,我们必须要学习研究而明了,到能虔诚的信奉为止,才能熟记它。另一件希望大家思考观察的事情是,一旦心情舒畅清凉,即是将要见法的时刻,或称为“开悟”,它是悄然而至的知晓、觉悟,即使是那以前模糊不清的记忆,也将再次地清楚映现出来。若是处在疲劳、闷热或散乱之时,既使原本有的良好的记忆,也会变得含糊、杂乱。记忆已是这样了,更何况明了法则的定心,在此恶劣的环境将更难以出现。前面有关我错误的记忆,正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个例子明显指出在喜悦、清安、舒畅的状态下,才能有“定”去思考。在此我将阐述有关看清法则真相的方法和阶段,以及它是如何产生的。


  在开始这一系列讲座时,我曾说过佛教即是明了“什么是什么”的知识理论和实践程序,接着说明“什么是什么”即是无常、苦、无我。并解说众生沉溺于无常的事物,都是由于染着、妄着,所以才紧紧的黏缚着这些事物;而三增上学则是断除染执的实行方法。最后也说出支配、形成世间的五蕴,即是执取的归依处。因此我们必须要实际的探讨这五蕴,正确的明了它的真相,才能产生那透澈看清的智见而从染执中舍放,摆脱出来。其基本的实行原则,世尊已详尽解说,即:有良好的戒就能改善身、口;修定则是专注及调和心力,来适合心行的任务;继续的内观而产生慧。在此我想特别慎重的指出,其实我们很幸运,当心处在“适合于工作”的情形时,即自然解决藏在我们内心的各种问题。


  现在所要说明的是,心的“定”不是按照仪式或形式来训练。实际上,“定”是可以直接从“自然”的方法中获得,而不需要制定任何形式,在前一回已有了合理的解说。所以自然的“定”和按照形式的方法所产生的“定”是两回事。但我们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一样的,即是当有了定之后,将可很轻易而且顺利的应用于观照慧或心。另外还有一个应注意的要点是随缘而修习的定,往往是恰到好处,利于观照;而按照一定形式所修习的定,往往因定力过强,而只是喜欢处于定中的轻安悦乐的倾向。造成沉溺停滞不进的障碍,甚至产生迷惑以为自己已证果了,因为在定中肯定有那轻安悦乐的感受,由此缘故,如果懂得滋养自然的“定”而让它生起,并好好地保护它,才不会浪费这定力或培养过多的定,同时也不致输给按照形式的修定者。


  在三藏经典中,时常有提到这自然随缘的证果次第。有的在佛陀跟前证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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