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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使比丘-人类手册-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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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原因不是“什么主义”、“什么理想事业”,实际上是来自“自私自利”。各方面都企图从掠夺中获取利益,那所谓的“主义”只是掩饰工具,或只是次要因素,它的根源就是人们已成为“受”的奴隶了。因此认识“受”就等于认识沦落为烦恼或苦的重要因素。


  人界或比人界更高的他界,也同样在“受”的魔力之下, 如被称颂的天神,也和人类一样,只追求乐受而已。但只不过是有较美好、高尚的天界受用,能随心欲罢了!然而,依然还是不能摆脱眼耳鼻舌身的津津有味的乐受。比天神更高的梵界,虽已搁下了性欲的津津有味,但还是摆脱不了心中那称为禅悦的悦乐,当有着禅那或在定中,就会产生禅悦,那种舒畅安然的乐受。它同样是黏缚着心识的好痛快、好过瘾的“乐受”,虽然与性欲没有关系,心境无可否认的也是“受”的一种形态。比人类更低级的众生就更不必提,它们在“受”的控制之下,根本没有道德纪律。因此了解“受”,它是没有“自我”的,不值得执取沉迷,它对我们是没有利益的。


  (三)想蕴


  接下来即是“想蕴”,译为良好觉知的记忆、认识和辨别,它也是易于被执取为“我”的。一般都认为:当我们睡着时,便有什么东西离开我们的身体,那时我们就有如木头一样,眼耳鼻舌身都没有知觉,一旦那东西重新归附我们,记忆、认识都重新觉知起来。我们都相信这一点,因而更执取那记忆为“我”。但是佛教的“想蕴”是没有“自我”的,“想”只是良好的觉知、取相,或记忆中的认识作用。因为在健全时,身体有着系统的组合。一旦身体系统失去功能时,这组合的“想蕴”或灵魂立刻就失去作用。因此佛教才不承认“想”是自我。但一般人喜欢用种种的理由作为借口,执取“想蕴”为自我,以分辨常人和疯子不同。佛教的教诲却相反,解说它不是“自我”,而只是因缘的组合。


  (四)行蕴


  接下来的是“行蕴”,其定义为“组合”、“造作”,主要是思心所 (心想的功能) ,即意志作用,对境而引起心行,经心思审虑后,而作出决定的“思行” (思念) ;也即是思维,想着这个、想着那个,不论是善的心思或恶的心思。也因此,“行蕴”的生起,比其他蕴更能使我们执着为“我”。若论及更被执取为“我”的,应是那正思考着身心的“思考的人”,这是无论谁都觉察得到的。如近代的一位哲学家,如没记错,大概是 BERGSGAN,他有这么一个哲理,从拉丁文译过来是“我思故我在”。他所持的理由是:因为心行能思考着,才有正在思考的我;即是我们本身的“我执”。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现在虽被称为科技时代,哲学家还有着这两千多年前旧有的执着,执取有个“我”,即执“思”为“我”-那个正在思考的人是“我”。


  但是在佛教中,“行”也和其他蕴如“受”、“想”一样,否定思行或这执行思考功能的思心为“我”,因为它本来就是没有“自我”的。思考作用的产生,是由于种因素“因缘”组合所造成的自然法,不是“思考”自我现形,而只是构成人类组织中的任何一部分。如此就不会有所谓“吾为自我”的概念,“行蕴”、“思考”才被安立为无我,与其他蕴一样没有一个“自我”。尤其在佛教的名词中,早已明显地指出:“行”的定义是“组合造作”,是由种种因素组合造作出来的;在此更进一步指出那不是“自我”。使我们难以明了这原理的原因是由于我们还没有充分理解“名法” (心法) 的本质。通常我们只理解物质的各种本质“色界”,但对于非物质“心的本质”似乎不能理解,所以才这么难明了“名法” (心法)组合造作的本质,因此我们必须继续研究各界“心的元素组合”,在此只能依佛教的原理理解。内心所产生的思考“行蕴”包括“色” (物质) 与“名” (心) 在内,是由这种种本质 (界) 组合造作而成。人们常这么想:某某人为思考的人,或有某某东西在思考着。在这种情形下,人们就相信有什么灵魂神识为自我,它是身体的主人,主宰着我们的行动等。佛教全然否定这些学说,一旦把每个部分逐一的分解出来,将什么也找不到,这也证明任何部分都不是“自我”;即使“行”也不例外。


  (五)识蕴


  “识”是最后的积聚,意为识别、能知所知;执行着眼耳鼻身的“了别”(知觉) 作用,同样是没有自我的。它为生理上的器官或佛法语言的内境,“根”即是眼识和视觉神经,耳识和听觉神经,鼻识和嗅觉神经,舌识和辨味神经,体内的各种神经以及表皮的触觉神经。全身的功能时时存在着,随时领纳色、声、香、味、触的“尘” (外境) 。当根和尘刹那一碰时,“名法” (心)的“识”同时在这一刻产生,这第三者将会在根境上生起知觉、了别作用。比如在眼根就产生眼识的知觉,了别色是什么形状,是人、是兽、长、短、黑、白等。这生起的知觉就像机器一样自然运作,佛教将“识”比喻为一台自动运作的机械,同时它必定是基于眼耳鼻舌身而形成“了别” (知觉) 。因此就有人执取它为灵魂、神识,从内心驾御出来领纳来自眼耳鼻舌的“尘” (外境),执取为“我”。但在佛教的原则中,它是自然的,如色尘和眼根加上眼识神经,一碰即产生了别“知觉”,也可称为“识蕴”;同时随着那根境的领纳而安立其名,如眼识、耳识、鼻识等,其间只有了别、知觉,无论在那里都没有自我。



  ● “如实知”─五蕴是无我


  当每一个部份的“积聚”分解开来,不论是色受想行识的那一个部份都没有一个“我”,如此就能从一切事物中拔除“自我”的错误观念,所谓一切事物,即是指人类的身心。全世界都可以分解为这五个部份,纯粹的“色法”,与“心”完全扯不上关系。理解这五个部份,即是理解全世界都不是“自我”。“理解”的意思是前面所讲的“看清”,和所谓的“明白”是两回事。


  如能专注去观察思考那能拔除“我执”的“看清”,就必定能对这些事物不再动摇、不再产生欲望、贪爱或嗔恨,这才可称为已“看清”这些事物不是“自我”的。运用理论的思考是不能拔除“我执”的,它只限于产生那相信这不是“自我”,如此而已。不像“看清”那样能绝对的断除“我执”。因此必须认真地学习戒定慧三学,才能拔除对一切事物的“我执”。


  现在,虽然我们已能理解万物没有“自我”,但却仍旧是执取万物为我的立身处,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清楚了解。构成这个世界的一个部份或人体的每一个部份,无论那里都不是“自我”的,但依然是成为“我执”的立身处。其原因是来自“无明”所执取之驱使力,使我们执取,不能依据真理更深入的去看清真相。因此在这里所应该实行的重要任务是在这五蕴中产生看清真相的智慧,以便实际的有能力熄灭无明。当真正的看清真相之后,他将看出没有一个部份值得沉迷执着为“我”,那时“执取”将会自行破除、消失。虽然曾经在潜意识、与生俱来的本能,或什么样的执取,必定会马上瓦解,因为这时他已真正彻底看清那曾经沉迷执着为“我”的东西,实际上是没“自我”的。


  因此我们必须时常专注地观察这迷执为“自我”的五蕴,这是佛陀最常宣说的卓越的教诲:“五蕴是无我”代表着佛教的精华和精神特色。因此我才喋喋不休地诱使你们对五蕴“积聚”产生兴趣,也请别把它当成是戏言而拿来开玩笑,这是佛教的重要内容。尽管以哲学、科学或宗教的角度来探索,如能如实地明了这重要的内涵,执取将会被破除,各种欲望烦恼亦寻不到可依附的立足点,没法再生起,苦也就没有了。


  在此我们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平时不能看出这五个部份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原因?因为当离开母胎,张开眼睛看这世间时,我们不可能有智慧,必须要接受环境的教育,自己不会分辨是非黑白,也无从选择,只得一味的接受。在周围环境中有语言上、行动上的教导,也有来自亲身体验所理解的事物,这全都是周围环境所给予我们的教育,不断的向我们灌输万物都有“自我”。这些都是天性本能的推动力,内心在说有个“我”,称为“我语取”,这是我在前几天所讲过的。我语取是与生俱来的,且每一天都在增长中。我们和父母亲、朋友们在交谈时,几乎全部都充塞着你、我、他、是我、是这个人、是那个人,是主动者、被动者、我得我失,不断在加紧束缚,加深“自我”的感觉。举个例子来说,我们生下来就被立名为阿超、阿仁等,是他的孩子、是他的孙子、是他的丈夫、是他的妻子等。周围的一切都只是在指明有个“自我”,每一天“我执”都在不自觉中逐渐长。“我语取”在逐日沉重、增加,“我执”越来越沉重。当产生我执后,自私自利就随之而生,它使人趋向于只顾自己的利益,从不考虑别人,然后就随着这志向宗旨行事,以获取利益,同时也在滋养着自己的爱欲、我执、我和我所有。



  ● “假名”


  对这个人,那个人执取为“自我”的状态下,称为“假相的我”,如果说他是真的,那应该说是假相中的真理。比如这个人被取名为阿超、阿仁。他真的是阿超,因为每个人都叫他阿超,甚至他自己也承认是阿超;或者被取名为人、畜牲、是神等等,这也是真的,因为每一个人都这样互相称呼;但是这种“真”是“假相”相对的真理“被假名为真理”。所谓“假名为真理”,即是欺骗人的最表面一层,认为万物有个自我。此时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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