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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若同样的孩子跑进厨房,向煤气炉上「美丽的小火花」一手采过去,妈妈该怎样?是不是说:「让他从损伤中学习」?绝不。她急急把他的小手拨开,说不可以。为了他著想,她保护他免受严重的危险。他会烧坏了幼嫩的筋胳,一生残废毁容。她无法容他伸手抓火 。
父母必须学习分辨秋千案与火 案之别。记得,幼年时很易分明,慢慢就渐难了。你会自问∶「穿窄管裤、留长头发,是秋千案抑或火 案?」你一定会有问这问题的。另一方面,假如你十来岁的孩子要吸毒,这是火 案抑或秋千案?在吸毒与长发之间,有何分别?是否有些要他们自己去碰撞,有些真正严重的问题,父母必须踏稳脚去阻止的?
再举一个管教太苛的例:任何事都说不。这些父母要三思的重大问题。有时父母事事虚张声势,这种父母通常除了「不」之外,甚么也不说。设想你每向丈夫或妻子或亲人说甚么,总是回答「不」或「不可」的;设想你从来都得不著半句鼓励或赞赏的;设想他从不对你说∶「哇,你这回做得出色极了!」设想他似乎只看见你的错处;设想他从不会用爱来包容这些错处;设想他若是跨在你上面挑三剔四;设想每次你问他要求甚么,他总有理由批评,务必在所有对答中拒绝你。久而久之,你会觉得怎样?
可是,你知道吗?这正是许多父母给孩子们的印象。他们对好处不加表扬,没有好好鼓励他们,反之,嘈吵声、打破花瓶、脚上的泥巴等等,就大招注意。当然,这是简单易行的。反面的事总是招引注意的,因此集中心力去行消极之路,是不难的,于是这往往成为父母唯一的方针。他专心致志于挑出儿女吃饭时筷子有没有拿好,有没有失礼之类。信主的父母必须一思再思,不可忘记孩子听话的方面,乖的地方,不可忽略他们没有失礼的场合。赞扬优点是要花心思的,比挑剔毛病更难。
奇怪,神对儿女的命令是积极的∶「要孝敬父母」。那不是消极的命令,如「不可偷盗」,「不可杀人」。并非所有诫命都是消极的,有一部份是。但这一条却是积极的∶「要孝敬父母
」。
另一件有趣的事,就是保罗指出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在世长寿。这里有应许、有奖赏、有鼓励。因此,信徒尤当首先通晓用奖励去管教儿女。
行为主义者也谈奖励,但你若寻根究底,他们所利用的奖励实非奖励,只是一种手段而已。他们对神在孩子身上的形像并不尊重,他心中没有圣灵作工的地位,未有悔改的生命。他不思念主耶稣赎罪的大功, 来世间是流血为人舍命。信耶稣的人中,有成人,也有小孩子。他们不但心被血洁净,且圣灵在他的旧人本性中不断作工。而且, 的大能帮助他们趋向神的诫命,力求遵循,得著奖赏。行为主义者对个人的地位,并没有依照圣经的观点去重视。他只注意心理的类型,但他满口奖励办法(错的),比信徒更甚。这一条诫命表明神自己怎样激发小孩子, 用一个应许去进行。 把奖赏摆明出来,奖并不等于没有罚。不过这命令是强调在奖赏方面的,值得注意。
在此也许要澄清一个问题∶杖责是合圣经教训的。在箴言中处处劝人要用杖来管教儿女。「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我们在奖赏上失败,在圣经强调的责打上也忽略了。杖责是当场用恩慈的心执行的,儿女会对恩慈一词大表疑惑,但其实再没有比杖责更恩慈的惩罚了。圣经提倡的并不是严重损害身体的责罚,弄至骨头脱裂之类,这不是诫命的本意。杖责若小心地用爱心,带著正确的目的与用意(还要适量的力度),实在是最仁慈的惩罚法。今日的囚犯在监牢中经年累月,又施行释囚的复原计划,但情况并无好转。有时施以三十九大板,可能收效更大。这样说不定囚犯可以早些释放出来,及早从新做人。
无论如何,当孩子们在辅导过程的讨论中,也有同样的结论。若由他们选,他们一律宁可受体罚,胜于长期性受剥夺权益的煎熬。谁说后者更显恩慈?这正如把孩子铺陈在铁架上,爸妈则日复一日地以消极抵制的冷眼对他,孩子像阶下囚,父母在外面日日巡逻,这称为仁慈,简直是虐待。
最好是叫他俯腰向下,手抓脚踝,「摆好姿势」(那是最安全的方法),然后打屁股。「摆好姿势」有两个好处∶一、视野目标清楚,发桨方便,不会走漏,一打就中的,恰到好处。更重要的,孩子手抓脚踝时,他的手不会挡在桨与捱打的部位之间。用手去保卫自己是本能的动作,父母必须留心不致打伤他的手指,若用的是木桨,打了手指会断骨的。由于桨动快过手,他手抓脚踝,未能及时阻挡桨力。所以「摆好姿势」是安全措施。有些父母说木桨有和缓的作用。
细想吧!快手打了屁股,,岂不是更能随即恢复和洽的关系吗?刑罚已完毕,不必与孩子针锋相对几天之久,或几个钟头。他会大叫大嚷,又踢又哭,然后你把他抱在怀里。他已受了该受的惩罚,事过情迁,一了百了。神对刑罚的基本观念正是如此。
管与教
以弗所书六章四节还有下半段的话,是这经文中积极的一面。保罗警告父母不要惹儿女的气,但「要照著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神不单告诉我们不要怎样,还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和怎样去实行。神命令父母要照 的方法去管教儿女, 并没有丢下他们,由他们苦恼;也没有让他们自由发挥。在这里 说明了 的大原则,父母要从这里出发,负起责任去进行。「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正代表了神的训导法。
首先,注意这管教是从神来的。一切真正的训练都是从神来的∶注意「主的」两字。第二,所有管教必须是 的管教,正如 管教这做父母的,因为他们是 的儿女。你若真是 的儿女,你必然受 管教(来十二5),你也会被打屁股。你若不真是神的儿女,你就不会受主的管教。你若不守神的约,终有一日你会在神震怒之下,因为你不进入神奇妙的恩约里去。但你若真是神的儿女,你在今生受父神的管教,必然蒙福。所以,信主的父母的儿女管教法,应依照神自己所用的。必须要用教训与警戒,这正是神自己所用的。申命记十一章一节劝勉我们∶「常守 的吩咐。」要熟习它、明白它、应用它。
这样,到底保罗所说的主的管教,「教训和警戒」是甚么呢?「教训」是有骨干的训练,是有目的管教。这训练先有计划的编排,有目标、有方法,务求达到成功。其中需要忍耐、毅力、不断的努力,直到管教儿女行在正确的人生道路上。训练要以惩罚相并而行,但真正有成就时,也要有奖赏。在管教中,经常保持迫切的心愿,并用按步就班的方法,要在孩子身上施行改变,或进行培育。这第一个词就是这意思,所有教训必须以圣经为准则。
第二个词「警戒」,意思是看见孩子身上有错处,必须改变他,用神的话直接指责他的不对,从心灵深处感化他,尽量设法为他的好处改变他。这就是说要发动孩子自学、自治、自律。第一个词是指外在由他人去管教,而这一个词则指内在的管教,发自本人自动自觉的心志。这字的含义包括有把警戒放在他心志上的意思,并不单单指挥控制他做这个做那个。
在此,史坚纳(Skinner)及其行为主义的方法,显然大大不及了。行为主义者管教孩子,与训练一头狗一样。他们的方法与基督教伦理观,分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儿童管教法。你不能训练孩子(或妻子)翻筋斗,连吠两声,出外把报纸 进来,像一头狗一样。信徒要关注孩子与神的关系,与父母的关系。这就是第二个词的意思。
在管教的年日里,重点应由有系统的管教,进而为自治的管教。父母要做「教练」,但当儿女学习自己负责任时,就要放手让开。本书末的「学一得一」的计划,可以用来促成这过渡时期。
因此,保持尊严的管教,不但设有一定的体系,并向一定的目标去达成,这是必须有的;更要注意儿女个人顺从神的心志,这是更为重要的。他是照神形像造的,就必须用神的话触动他的心窍。首先进入他心中的讯息,是一位爱他的主,降世为人舍命,先引导他悔改归信主。父母必须领他们悔改、知罪,带他们到救主面前,然后继续把神的心意指示他们,不断激发他们,不单用杖,也用十字架。
神管教我们有许多方法,上面已提过 完全的管教法的许多要点,也用来与管教不足及太苛比照过了,还要总结一下,可以这样说∶神明明地把旨意摆明,开列了规例,也把惩罚说明,早在犯事之前早早就已经颁布了。当过犯一起, 就直截执行。这就是圣经里所有管教的基本,是前后一致的。我们虽然有罪有失败,也必须加倍照神的途径管教儿女。
行为准则
何时
何人
惩罚
罪行
一般不听话
在上面的空格里,把大家同意的规则开列,加上惩罚与程序。等到大家认可,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