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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的真实面目-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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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无我不是指消失,实则上无我即是无不我,诚如‘瓶子’碎了,里面的空气‘归位’于本然之广大无边的空气。那个瓶子是五蕴‘我’,是色身,瓶子里的空气同样是真如自性,起用则是第八识。而‘我’之一切与瓶子之内外原本一体无二,一切都是真如实相显出的妙有、妙用。再者,佛门还有‘同体大悲’之说,这是悲智双运,这个‘同体’即是指无我和自他不二,并非否定或回避‘我’这么一回事的现象与功能之存在,诚如一滴水溶进大海并未消失一样。这些都是最基本的常识,我多叨念了几句,是希望大家不要依这些概念名相钻了牛角尖,从而误解了佛学。

 

佛门常讲佛法是心法,修来修去,我们都是在‘心识’上做文章。进一步讲,一个人上天入地、成为不同的生命形态,以及修证佛学层次的高低、乃至成佛,全在于‘心识’的层次与状况。佛教里没有宿命,没有断灭,因为这个‘第八识’是一切之根本,与真如实相实是一体两面,所以它才能熏,又能贮藏和起用一切资讯,它体性不变,功用却是无常之流动,境与识由此流动而对应、互动,从而发生知觉和分别。所以,‘第八识’既不是万物万有一个简单且实有的什么‘本体’,也不是所谓的五蕴‘我’之一成不变的‘灵魂’。它既是主观能动的,含藏了‘方法种子’,同时又接受一切识境相对时之资讯薰染。无始无终。说白了,‘第八识’同样是‘无常’的。

 

我们生命的存在方式,也不过是‘第八识’的一种器具或‘产物’。所以‘人’也属于万物,其身心形态只是一个全息的点,与一切空间和万物相应,‘归位’时即是证得菩提,拥有彻底圆满之智慧觉悟。那么,究竟是什么障碍了这个归位呢?是‘业障’,是我们以为五蕴之‘我’为实有或断灭,‘我’与万物相离,从而有了一切身、口、意的造作及诸结果(佛门称为业因、业果),并一直奉持为这个五蕴‘我’服务,生生世世都为那一个一时的五蕴‘我’折腾不已,习性深重难返,从而遮蔽了这个本然就有的智慧觉性,当然我们就不能归位不能证得菩提了。佛门的修行,无一不是为了减少这些影响我们‘归位’的障碍,以佛门的术语来讲就叫做‘消除业障’(又称‘消业’)。

 

我们应该明白,这个不过百十来年的五蕴‘我’是真如起用的结果,诚如月亮在千江水中之‘倒影’,而‘真月亮’即是真如,其他均是幻化的影子,‘千江有水千江月’ 即是五光十色的一切妙有、妙用,它固然绚丽多姿,但无‘真月亮’之能映、能照之‘属性’,以及千江水之诸多缘起即是没有。因此,佛门绝不否定一切妙有、妙用,只是要我们依法体认一切妙有和妙用,即不能将千江月当成实有和恒在。不过,以真月亮比喻如来实相仅是一种迫不得已之假言,因为并没有一个离开了千江月而独立实有的‘真月亮’。一切都是它,性相一如,都是它的‘用’与‘显’,其间并无一个幻影与实物的二元对立问题,初学之人一定要懂得解悟这一点。

 

进一步说,我们误将千江月以为是实有和恒在的‘错误’,以及我们体认千江月乃一月的‘体认’,两种都是真如佛性、八识之体现,关键我们不能证得‘识’与智的一体,所以‘识’就是虚妄和无明的根源,故才有五蕴‘我’的一切业障。但是,这个业障也还是大空性,当心识净化空了,一切都会归位,转识成智后一切无不是菩提。所以佛门才讲,烦恼即菩提,魔障即菩提。

 

关于存在与生命,一切恒定不变的宿命观及本体灵魂轮回,以及自以为‘唯物主义’的断灭之见,都是被佛家所否定的谬见。

 

最后,借本章节的内容作为铺垫,我希望初学者在实际用功时能专一地精进于自己的法门,但同时在心态上予他人所修之法门要尽量不生差别心,更不要实行谤毁。否则,我们往往由此造了严重口业自己还不能及时觉知。

 

真如即是一切,万法平等不二,一切活只有相应与不相应之说,绝无优劣与高下之别。既然我们与万物万有都衍生于‘实相’,那么一切生命与存在同‘实相’就是一体的,它们就并不相对立。所以予胜义谛之中,万有万物及五蕴‘我’及一切皆是真如实相的妙用和显现。一切都是‘这个’。诚如《楞严经》中云:‘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虚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所谓佛法,即是关于一切生命与存在的万法。《金刚经》云:‘一切法都是佛法’。《圆觉经》上也说:‘智慧愚痴,通为般若。菩萨外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无明真如,无异境界。诸戒定慧及淫怒痴,俱是梵行’。

 

当然,于此大家也别误读了经义。因为从世俗谛来讲,我们凡夫所修持的法都是有为法。只有明心见性之后的圣人们才会渐渐生出相应的‘无为法’。所谓‘有为法’,则是指意识心均有‘作意’的成份,有相应的针对性,有取与不取之分别,是为了对症下药。比如儒家的‘非礼勿视’就是有为法,而当我们‘见诸相非相’,对境无心则又变成了无为法。法的取与不取在于‘心’,在于我们是否需要它。由于众生执取于有‘我’,所以佛法才依这些不同的‘我’相应而生。五蕴‘我’自是有分别识,遇境起执有染,业障与习气使‘心’不能‘无住’(‘住’即驻,有停留、染著、执取之意)。故又得依所取之方便法、有为法而行持用功。所谓不取之法,并不是不好,仅是指与‘我’不相应的法。是无益于‘我’达成‘无我’、转识成智及智慧解脱的‘法’。

 

所以,在未明心见性之前,须得以所取的‘有为法’有的放矢地来‘薰染’我们的心识,纠正我们的不良习性,使之不断净化。诸行无常,万法本空,予法不说断灭。法无定法,都是缘起的产物,法是相对的,因材施教的,一个人‘心’真正无住了,一切法予他才真正平等无二,那才是无为法。此前,我们则应常‘住’于清净法(假言),当心识被洗涤薰染得差不多了,最后才能连清净也不住,那才成就得了‘我’。

 

因此,于日常修行之中,具体行持什么法门,我们自是要专心深入,予其他一切法却都要平等视之。因为,我们的不取法或不相应法在别人那儿有可能是很殊胜的方便法,不要一概而论。尤其在佛门密法中,在高层次的某些修法之中,有一些法门是不容疑谤的。譬如人参也不是处处行大补,而砒霜也不处处是毒,关键在于‘用’时是否相应。一切法以摄心为根,心无所住为本,并不在于表面之事相与观念,万法都乃大空性,是法法性平等。我们作为门外汉,无知者,未饮水则不言水,千切不要加以谤毁。

 

所谓修行,它就是我们根尘相对时的那个‘当下’,其点点滴滴、处处在在都是我们的下手处。修行的用功就是指修证身心之行为,也就是‘心识’对‘境’时,那个‘当下’,我们是否如法了,只有如法者才能证得菩提。而普通人在这些‘当下’多易放纵和执著。修行人在这些‘当下’,应该是依法纠正和‘止’住一切不良的言行和习性,乃至后来一切不良之‘念头’也不升起,‘心’无所执取,无所住,如此便能‘转识成智’,还‘我’之本来面目。

 

一切佛法,一切修行的目的只有一个,只要我们‘心’不随现象外境的升灭变化,生起妄识的差别作用,我们的‘八识’即是真如了(归位了)。要知道,一切外境和现象都是真如自性依缘而起的‘浮尘光影’,都是‘千江月’,我们千切不能以幻为实。

 

9:‘业’ 是什么?

 

佛门的‘业’是一个很中性的词,本义就是行为或造作的意思。凡是有意向的任何行为,出自身、口、意的,都可以叫做业。一般人所说的一切善或恶的行为,都可以构成业。譬如佛门中修净土法门的成功了,我们就叫做净业大成。一切众生都会有‘业’,有业便有业报,我们常说佛也有报身,这就是佛在未成佛前所修的善慧业所报。‘业’没有自性,是因缘的产物,也是一种假说,它分为业因和业报(事相),是一种形成某种事态的自然机制或法则。

 

业又分善业和恶业(即罪业)。佛教认为,众生因无明而造作诸业,无明即是无智慧,无明本身没有善恶。所以善恶也是假言,有著较强的相对应,比如我们相对佛菩萨为恶,相对于地狱众生则为善,若相对于佛的话,连菩萨们也是恶。一切众生,只有成佛了才会彻底破除一切无明,才可以称之为致善。

 

佛门的善很广义,即凡利于证得菩提的都为‘善’,它并不仅仅是简单的世俗伦理与道德。相对意义上讲,众生的无明程度不一定相同,所谓大慧根、大善根与大劣根者都不多,大部份人是善良而美好的,只是还不足以挣脱生死流转的大海,因此才需要如法修行来消除业障。

 

所谓罪业就是泛指一切不良业力和习性,它不过是修证菩提的一种暂时的障碍罢了。一切在于我们对自己的心灵的把握与改造。宇宙间并没有一个超然万物之上的审判者和执法者,含有罪业因数的心识会自然感召一些不好的东西,这就是所谓的果报,正如电脑贮藏了不好的资讯与程式一样,自会有一定不好之事相与之相应。只要清洗、净化好了‘心识’中的业因,自然不会有业果相应。

 

正因为业没有自性,所以善业也不可执取。但善业又是一切的根本,它是转化恶业、积累智慧资粮的必要手段。‘善’同时还是世俗社会和各类宗教都奉行或推崇的一种道德伦理之规范。基督教讲求博爱、和平,提倡爱心、善举与忍让。道家的社会理想是天人合一、清净无为、求太平、济世渡人,佛教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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