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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注疏春秋谷梁传注疏-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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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公伐齐,纳纠。不言子纠而直云纠者,盟系在於鲁,故挈之也。《春秋》於内公子为大夫者,乃记其奔。子纠不为大夫,故不书其奔。郑忽既受命嗣位,是以书其出。然则重非嫡嗣,宫非大夫,皆事例所略,故许叔、蔡季、小白、重耳,通亦不书出。○纠,居黝反,《左氏》作子纠。嫡,丁历反。重,直龙反。 
  '疏'注“不言”至“书出”。○释曰:下文“取子纠杀之”称子,此直云纠,故解其意,欲明系在鲁,故挈之。又解子纠不书出奔之意,言内公子为大夫者,乃记其奔,若闵二年“公子庆父出奔莒”是也。子纠不书出,是不为大夫也。
 
  当可纳而不纳,齐变而后伐。故乾时之战不讳败,恶内也。何休曰:“三年‘溺会齐师伐卫’,故贬而名之,四年‘公及齐人狩于郜’,故卑之曰人。今亲纳仇子,反恶其晚,恩义相违,莫此之甚。”郑君释之曰:“於雠不复,则怨不释,而鲁释怨,屡会仇雠,一贬其臣,一卑其君,亦足以责鲁臣子,其馀则同,不复讥也。至於伐齐纳纠讥,当可纳而不纳尔。此自正义,不相反也。”宁谓仇者,无时而可与通,纵纳之迟晚,又不能全保仇子,何足以恶内乎?然则乾时之战不讳败,齐人取子纠杀之,皆不迂其文,正书其事,内之大恶,不待贬绝,居然显矣。二十四年公如齐亲迎,亦其类也。恶内之言,传或失之。○败恶,乌路反,注同。复,扶又反。迂音于,一音纡,又於武反。迎,鱼敬反 
  '疏'注“内之”至“亦其类也”。○释曰:范既不从传文,以为大恶。又庄公亲逆,未是大罪,而云“亦其类”者,以公忘父之仇,而援举兵动众,既不能强,为齐所败,是大恶也,鲁与齐为仇,而公娶其女,虽得亲迎之常,甚失结婚之义,故云“亦其类”也。
 
  齐小白入于齐。大夫出奔反,以好曰归,成十四年“卫孙林父自晋归于卫”是也。以恶曰入。齐公孙无知弑襄公,公子纠、公子小白不能存,出亡。子纠奔鲁,小白奔莒。齐人杀无知,而迎公子纠於鲁。公子小白不让公子纠,先入,又杀之于鲁,故曰“齐小白入于齐”,恶之也。恶,乌路反。 
  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诸公子争立,国乱,故危之。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不言及者主名,内之卑者。乾时,齐地。 
  '疏'注“内之卑者”。○释曰:桓十七年“及齐师战于郎”,注云,公亲帅之,讳,故不言公。此亦云及,知非公者,彼传云,不言败,为内讳也。以其讳,故知公也。今经书败,传又不释之,故知是“内之卑者”。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言子纠者,明其贵,宜为君。 
  '疏'注“明其贵”。○释曰:《公羊》云:“其称子纠何?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也。”是其贵,故以子某称之,如子般、子野之类也。
 
  外不言取, 
  '疏'“外不言取”。○释曰:取是内取,故外不得言取。今云取者,恶内也。一解“外不言取”者,谓楚人杀徵舒、庆封,并不言取。此虽是何休之义,亦得通一家,故并录之。
 
  言取,病内也。取,易辞也,犹曰取其子纠而杀之云尔。犹言自齐之子纠,今取而杀之,言鲁不能救护也。○易,以豉反。十室之邑,可以逃难。百室之邑,可以隐死。以千乘之鲁而不能存子纠,以公为病矣。难,乃旦反,下注同。乘,绳证反。 
  冬,浚洙。浚洙者,深洙也。著力不足也。畏齐难。○浚音峻,深也。洙音殊,杜预云:“水名。” 
  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长勺,鲁地。○勺,时酌反。不日,疑战也。疑战者,言不克日而战,以诈相袭。疑战而曰败,胜内也。胜内,谓胜在内 
  二月,公侵宋。 
  '疏'“二月公侵宋”。○释曰:旧说以为公与宿盟,宋方病宿,故公侵之。若此则是公之无恶,传何恶公也?公与宿盟,经无其事,为宿侵宋,传无其文,是旧说妄也。隐元年“盟於宿”,范以为地,是公不与宿盟也。但不知何为侵耳。
 
  侵时,此其月,何也?乃深其怨於齐,又退侵宋以众其敌,恶之,故谨而月之。恶,乌路反。 
  三月,宋人迁宿。迁,亡辞也。为人所迁,则无复国家,故曰亡辞。闵二年“齐人迁阳”亦是也。○复,扶富反,下文及注同。 
  '疏'传“迁,亡辞也”。○释曰:《春秋》言迁有二种之例,一表亡辞者,此文是也;二见存亡国者,“邢迁于夷仪”是也。不於元年“迁纪”发传者,彼以纪侯贤,经变文以示义,非正,故不发之。“迁阳”不发,从此省文也。迁文三起例者,此是亡辞之始,邢是复国之初,许独自不月,故三发之也。范《略例》云:“凡迁有十,亡迁有三者,齐人迁阳,宋人迁宿,齐师迁纪是也。好迁有七者,邢迁夷仪,卫迁帝丘,蔡迁州来,许迁于叶,许迁于夷,许迁白羽,许迁容城是也。馀迁皆月,许四迁不月者,以其小,略之如邑也。迁纪不月者,文承月下,蒙之可知也。”其不地,宿不复见也。国亡不复见。经不言灭者,言灭则弑其君,灭其宗庙社稷,就而有之,不迁其民。○见,贤遍反。迁者,犹未失其国家以往者也。谓自迁者,僖元年“邢迁于夷仪”,成十五年许迁于叶之类是也。彼二传曰“迁者,犹得其国家以往者也”,此传云“迁者,犹未失其国家以往”,互文也。○叶,舒涉反。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次,止也。畏我也。
 
  公败宋师于乘丘,乘丘,鲁地。○乘,绳证反。不日,疑战也。疑战而曰败,胜内也。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莘,蔡地。○莘,所巾反。以蔡侯献武归。荆者楚也。何为谓之荆?狄之也。何为狄之?圣人立,必后至,天子弱,必先叛,故曰荆,狄之也。蔡侯何以名也?据僖十五年秦“获晋侯”不名。○献武,本亦依《左氏》作“舞”。绝之也。何为绝之?获也。中国不言败,据宣十二年“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不言败晋师。○邲,皮必反。又扶必反,一音弼。败绩如字。此其言败,何也?中国不言败,蔡侯其见获乎?其言败,何也?释蔡侯之获也。以归,犹愈乎执也。为中国讳见执,故言以归。○为,于伪反。 
  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传曰:“其名,失国也。”十六年“卫侯朔出奔齐”,传曰:“朔之名恶也。”然则出奔书名有二义,谭子国灭不名,盖无罪也。凡书奔者,责不死社稷。不言出者,国灭无所出也。他皆放此。 
  '疏'注“有二义”。○释曰:礼言失地名,故郑忽失国而名也。传曰:“朔之名恶也。”,是卫侯为恶而名,故云“有二义”。灭国无文,故注又云谭子无名,盖无罪也。虽无罪不名,以其不能死社稷,书奔,是讥也。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鄑,鲁地。○败,必迈反,下及注同。鄑,子移反。内事不言战,举其大者。其日,成败之也。结日列陈,不以诈相袭,得败师之道,故曰成也。○列陈,直觐反。宋万之获也。 
  '疏'传“宋万之获也”。○释曰:传言获宋万而经不书者,此时尚卑,故不书。反国为卿,始弑君,是故书之。虽书,以新升为卿,宋赐族,故经不言氏,传以为“宋之卑者”是也。
 
  秋,宋大水。外灾不书,此何以书?王者之后也。高下有水灾曰大水。 
  '疏'传“高下”云云。○释曰:重发传者,嫌外灾与内异也。
 
  冬,王姬归于齐。其志,过我也。过,古禾反。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酅,纪邑也。纪季所用入于齐者,纪国既灭,故归酅。国而曰归,此邑也,其曰归,何也?吾女也。失国,喜得其所,故言归焉尔。江熙曰:“四年齐灭纪,不言灭而言大去者,义有所见尔,则国灭也。叔姬来归不书,非归宁,且非大归也。叔姬守节,积有年矣。纪季虽以酅入于齐,不敢怀贰。然襄公豺狼,未可暗信。桓公既立,德行方宣於天下,是以叔姬归于酅,鲁喜其女得申其志。”○见,贤遍反。豺,仕皆反。行,下孟反。 
  夏,四月。 
  秋,八月,甲午,宋万弑其君捷。捷,宋闵公。宋万,宋之卑者也。 
  '疏'传“宋之卑者”。○释曰:传言“宋之卑者”,解不称氏之意,与宋督同,别於无知、祝吁也。
 
  卑者以国氏。及其大夫仇牧,以尊及卑也。仇牧,闲也。仇牧捍其君,故见杀也。桓二年传曰,臣既死君,不忍称其名。今仇牧书名,则知宋君先弑。○仇牧音目。捍,曷旦反。 
  '疏'传“仇牧,闲也”。○释曰:复发传者,孔父先君死,发传以明闲。此则后君死,故又发传。荀息虽同后死之例,但仇牧是卑者所杀,荀息为尊卿杀之,故又发传也。
 
  冬,十月,宋万出奔陈。宋久不讨贼,致令得奔,故谨而月之。○令,力呈反。 
  '疏'注“宋久”至“月之”。○释曰:无知八年冬弑君,九年春始被杀,而经不书月。此宋万八月弑君,十月出奔,而云“久不讨贼”,“故谨而月之”者,以祝吁书月,传云“谨之”,则此书月,亦是谨之可知也。然则无知既经三月,齐人杀得之,故直书时,此宋人不能即讨,令得奔,故谨而月之。
 
  十有三年,春,齐人、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北杏,齐地。 
  '疏'“会于北杏”。○释曰:郑《释废疾》数九会,则以柯之明年为始。范今数衣裳,则通言北杏之会。二说不同者,郑以孔子云“九合诸侯”,北杏之会,经无诸侯之文,故不数之;范以传文直云“衣裳之会”,不论诸侯多少,北杏传云“齐侯、宋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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