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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粮价反映了五个问题。第一,清代前期的二百年,各种粮价普遍上涨。以南方的主食大米和北方的主食小麦而论,顺治至康熙初年,每石约银四至六钱,合制钱四至六百文,从康熙中后期至乾隆间,每石约银一两至一两五六钱,个别的至二两,比诸顺治到康熙初年,涨了很多,由于当时的钱价一度上涨,合制钱仅为一千至一千五六百文。嘉道时。每石约银二两左右,由于此时银价上涨,合制钱为二至四千文。第二,粮食价格的变动除与其他商品一样有其共同点外,还有年成丰歉和农业生产季节两个特殊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因此,粮价的变动还有些特殊规律,同一地区和相同粮种,灾年的价格可以比之丰年高出几倍。第三,大米在南方和带皮小麦在北方,如均以一百二十斤为一石,其价相近,但南方大米一百升,其重为百六十斤,北方如曲阜孔府,有以五斗为一斗者,麦子一斗合六十斤,二斗便合一石。又官府折漕,有以一百六十斤为一石者,熟米折价尚高于小麦。第四,南方的稻谷一石,一般为二箩、四斛近,约比大米、小麦贱十分之三左右,大豆价与米麦相近,小黑豆及黄豆价与苞米、高粱等杂粮同。小米价略高于杂粮,而与米麦单价或者略低,或者相同。第五,北方的上涨幅度大,南方小,而南方的川湖粮仓的粮价又比江浙人口密集之地贱。
① 齐鲁书社《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第三编第十一册。
②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户科粮价,山东省嘉庆二十五年十二月分粮价清单。直隶省市嘉庆二十五年十二月粮价清单。
服用顾炎武谓明末“湖丝百斤,价值百两”①,湖丝一斤约合当时一石大米之价。清代康熙年间的丝价,根据李煦历年就当时苏杭扬州一带的行市向康熙帝所作的奏报,一般是纬丝每斤六钱多,单经丝每斤七钱多,线经丝每斤八钱多,最好的线经丝也只有八钱九。这都是康熙后三十年的价格①,但康熙题本记载康熙元年徽州丝坯二斤,抵算制钱五千文,则每斤值银二两多了②。这看来不是一种正常情况下的丝价,因为山东曲阜孔府于雍正年间多次购买白丝,都是每厅九钱八分,与《李煦奏折》所反映的南方丝价很相近③。清代蚕丝织品的计价单位相当混乱,以匹、段、尺、斤计者均有,而一匹的长度各地和不同时期又多不一致,每匹长五丈、三丈、一丈七者均有,同时各种布又几乎都有宽幅、窄幅两种。
清代丝绸制品价格,有许多是直接以尺为单位计算的,顺治时,帛一尺银一分八厘,红绢一尺六分;康熙时,潞绸一尺一钱六分;雍正时,山西绢一尺二分二厘;乾隆时,白杭绫一尺一钱,而嘉庆末年,则为一钱五分,而且地点都是在山东曲阜。同在嘉庆末年的山东曲阜,一方面,发现红绸缎每尺高达五钱,另一方面,又报导尺绸仅为一百文多点,按当时的银钱比价仅够一钱,同时东北的青缎也高涨至每尺七百文,约合五钱之谱。从顺治到道光年间,除潞绸价在康熙时一度为每匹五两外,其余所有的绢、绫、绸、缎,一般地都是每匹一两二三钱至二两五钱,山东曲阜的潞绸,在康熙中年也是每匹一两二钱。因此,可以认为:第一,清代顺治康熙年间的丝绸制品价一般在每尺五十文到一百文之间,每匹银一两二三钱至二两之间,比明后期上涨了五成至一倍。当时山东和奉天出现的绸与缎每尺贵至五钱,非正常时价。第二,嘉庆、道光年间的制品价格继续上涨,但幅度不大,每尺在一百文至一百五十文之间,每匹一般为三千文至三千八百文,合银二两五至三两。第三,根据康熙时对潞绸一匹的长度规定和詹元相所撰《畏斋日记》纪录,当时无论是丝绸或棉布一匹的长度,一般均为三丈,但也有一丈七至两丈者。因此,根据社会上按习俗较多记载的制品一匹的价格可以推算出一尺的单价来。
清代前期的棉花价格,徽州在康熙四十至四十二年为每斤五十二文至八十七文多①。从道光六年至十六年,直隶遵化为每斤一百二十五文,山东齐属为一百文,西安为三百文,贵州合银一钱,约一百一十至一百三四十文,①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96《郭造卿访闽山寇议》。
① 第一历史档案馆:《李煦奏折》。
② 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康熙朝题本编号517。
③ 《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三编15 册《三、二食物价》。
① 詹元相:《畏斋日记》,《清史资料》四辑。
广西为一百二十一文,武昌为二百零四至三百文,贵州黄平为二钱一斤,约合二百二至二百七八十文②。棉花的质量相差很大,同时去籽皮棉与弹熟的花绒,价格亦有相当差距。但不论如何,道光年间的棉花较之康熙年间上涨了一倍以上是绝无疑义的。即从康熙年间的每斤五十至八十文上涨至道光年间的每斤二百文。
清代雍正年间,山东曲阜的麻是每斤二分一厘,合二十余文,嘉庆时,山东潍县合五十文,道光九年,陕西巩昌为每斤三十五文,而十七,十八年,四川忠州和成都则为九十文至一百文③。百余年间,其价同样上涨了一倍至数倍。
清代棉布价格的有关资料,以匹或以尺计价者都很多,当时各地和各种棉布一匹的长度虽多数以三丈为准,但也不完全一致,有色布和白布的价格也有所不同。当时各地布一尺的具体价格据资料记载,其折算办法是:凡顺治至乾隆年间,银一两折算千文,嘉庆道光年间银两折钱千二百文,米麦顺治至乾隆每石折钱千文,嘉庆道光时折钱二千文。总的看来,白布与夏布之价,无甚差别,有色布比白布价略高一点,如乾隆时的山东曲阜,深兰布每尺五十八文,鱼白布则为四十四文。嘉庆年间在曲阜,也是青布比所有白布价高,但道光十七年,广西桂林的青布和昭平县的白布,则都为二十六文多。实际上,无论有色布或白布还都有粗细之分,同样的细布,当然有色者比白色布要高,白细布与粗蓝布之价,很难有多少差别,甚至前者有可能高于后者。值得研究的问题是,山东曲阜孔府在嘉庆二十三、二十五年期间,所有粗细布价全是每尺百文以上,最高的白布价是每尺百四十文,比全国各地和各个时期的布价,其中也包括曲阜在此前此后的所有布价,都高出一倍至几倍。其比嘉庆以前的曲阜布价高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但也高出价格过多,尤其令人深思的是它一反常态,普遍比道光年间的布价高出一二倍。同一种孔府档案,记载乾隆时的双京蓝布是每匹八钱,双京毛青布匹九钱,油墩布匹六钱五分。道光年间的青布为每匹千八百文,白漂布为匹千二百文①。如以每匹三丈折算,乾隆时仅为每尺二十至三十文,道光时为每尺四十至六十文,绝无每尺高至百文以上的纪录。其所以如此,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京津和山东各地,常是制钱和京钱兼行,孔府档案有许多用京钱计价的记载,但有时标明京钱字样,有时则否。嘉庆廿三、廿五年所载各种布每尺百文以上准是用京钱算的,京钱二文仅合制钱一文,以百文和百四十文折半,则为尺布五十文至七十文,与前后各地的布价相差不远。第二,虚报冒领。还可能两种因素均有。所以孔府管事人员在财会账目上所记布价一般都比实际市价要高出不少。但也有部分如实报价的材料,如康熙年间的红布为每尺② 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刑科土地债务6140、6495、6544、6773、6965、6996 号。③ 《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三编15 册。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刑科土地债务6615、7001、7160。① 《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三编15 册。
十七文,雍正时的夏布为十二文一尺等。
澄清了上述一些枝节问题以后,约略可以知道,顺治康熙时一般是每尺布十余文至二十文之谱,嘉庆道光时,则每尺约三十至四十文,其间多数在三十文上下浮动。约比顺治康熙时高涨一倍至二倍。
各类副食副食种类包括方面较多,现仅叙述荤食、蔬菜水果、油盐酱醋、烟酒糖茶以及糕点等几种主要的常用副食价格。
清代顺治康熙年间的鱼价一般是每斤二十文左右,猪肉是每斤三十至三十五文,牛肉约每斤二十五文。鸭蛋银一钱四十五个,鸡蛋一钱五十四个,折合制钱百文合买鸭蛋四斤或鸡蛋四斤半,每斤约合二十五与二十二文。但有的记载鸡蛋十六个银四分,鸭蛋六十个银一钱五分,则鸡鸭蛋每斤均为三十文左右。嘉庆道光时,鱼一斤二十五至四十文,猪肉一斤五六十文,少数高价有至七八十文者,牛羊肉三至五十文。鸭蛋每个二文多,熟鸡蛋一个四文,每斤应在二十五至五十文之谱。①蔬菜价格随精细品种不同而有差别,普通瓜菜如黄瓜每斤二文上下,白菜每斤一至三文,葱每斤五文,蒜台每斤八文。桃子六至十文一斤,梨十至二十文一斤,这些都是道光年间的市价。
康熙时,枣子每斤十六至二十五文,道光时,每斤约四十文。①食油的价格,无论是北方常吃的豆油与花生油,或是南方吃的菜油(亦名清油),都与猪肉的价钱相近,康熙时,每斤为三四十文,道光时,上涨至七八十文。食盐由于一向实行专卖制度,产销全由官府控制,而私盐又不常涌入市场,因此,其价格变动更为复杂,在同一时间的不同地区,其差价有大至十倍以上者。按正常的行情,康熙时,一斤约价十文,嘉庆道光时,同一资料记载,有十七八文者,有二十文者,有三十文者,但最少者每斤仅三至五文,最高达五十五文。酱醋之价不相上下,道光时,曲阜孔府陈醋一斤,报价八十六文,陈醋之价比一般食醋价往往高出一倍多,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