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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示專念方便,生於佛前,必定不退信故。八者、為示利益,勸修行故。有如是等
因緣,所以造論。
此中第一名因緣總相者,是諸佛菩薩說法利生之通意,亦此論全論之所緣起也
;對下七者皆因緣別相故。所以為別相者,一、專指造此論之因緣故;二、別為此
論一分一分以作因緣故。二者、即是造立義分及解釋分之因緣,所以顯如來一心性
相之根本義,及如來一乘因果之根本義也。三者至七者、作修行信心分之因緣,如
次可知。
丁二 顯造此論能所詮略攝之緣由
問曰:修多羅中具有此法,何須重說?答曰:修多羅中、雖有此法,以眾生根行
不等,受解緣別:所謂如來在世,眾生利根,能說之人色心業勝,圓音一演,異類等
解,則不須論。若如來滅後,或有眾生能以自力廣聞而取解者;或有眾生亦以自力少
聞而多解者;或有眾生無自智力、因於廣論而得解者;亦有眾生復以廣論文多為煩,
心樂總持少文而攝多義能取解者。如是、此論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應說
此論。
文中凡有四重,乃推出須造此論也。一者、佛在世時,人根利,教主勝,總不
須論。二者、佛滅度後有自力者,亦不須論。三者、佛滅度後有因廣論而得解者,
亦不須此略論。然今多有欲從略論而了解多義者,故須造此論以少文而攝廣義也。
丙二 立義分
已說因緣分,次說立義分。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法,二者
、義。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
。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
、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
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此分先立一論大義以為總綱,猶外籀論法之先建大公例也。隨言一事,各有自
共差別因果之相,故總舉大乘以為言。就虛空界、法界則謂之大,而有法與義二相
;就時界、有情界則謂之乘,而有因與果二相。法者,一一法各各自相及各各共相
;義者,一一法自相、共相之關係,及由此關係所發現之差別相。相似和合之假相
謂之眾,相似連續假相謂之生;十法界正報、依報皆是連續之假相而已。此一一所
和合連續之假相及一一能和合連續之實法,共同依止起存之心,則謂之眾生心。故
舉心、即攝一切世間法及出世間法也。然眾生心即是如來藏心。何者?一一法皆真
故,一一法同如故,唯一心故,無二性故。尚無一法,況有眾多法之和合!尚無和
合,況有一合相之連續!即假相心是實性之謂如,攝假相歸心實性之謂來。故言眾
生心猶言如來心,亦可見心、佛、眾生三法差別而無差別也。大乘義所宗依之法,
既為此眾生心,可知大乘乃總以一切法為依而無外無遺也。即假相心是實性故,故
依此心示大乘體;攝假相歸心實性故,故依此心示大乘自體相用也。示大乘自體相
用即示大乘義。前大乘體是心真如,此大乘自體相用是如來藏心。大乘之自體不異
前大乘體之真如,以隨相故說為自體,即如來藏之如義也。大乘之自相具含無量性
功德,即如來藏之藏義也。大乘之自用能生一切善因果,即如來藏之來義也。此中
有三層次:第一層次,以眾生心為法自相,以真如相及生滅因緣相為法共相,以心
之真如相或生滅因緣相為差別相。第二層次,以大乘為自相,以心真如相或心生滅
因緣相為共相,以心真如示大乘體及心生滅因緣示大乘自體相用為差別相。第三層
次,以大乘自體相用為自相,以心生滅因緣相為共相,以體相用三大為差別相。必
審大乘之差別相,乃知大乘之所以為大乘。故僅示真如則為諸乘之共依,亦為十法
界之共依:與堯俱拢c桀俱狂,與佛俱覺,與生俱迷,與草木俱有生,與瓦石俱
無情,謂之法性,不名佛性。故必示如來藏乃為大乘不共之依;蓋如來藏專與佛果
一切性淨功德為體,謂之佛性,一得相應,決定成佛。復能廣生人、天、小乘、大
乘之善因果。以決定成佛故,復有因相、果相,所謂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
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也。更製圖表如下:
法性離相┐ 一一法皆
┌ ├六凡生滅眾生世界…………………………迷染動真如…完全迷真如┬─
│即一切法│ │ 真如全體
│ ├第四禪天與無想天及四空天………………迷執靜真如…謬似證真如┤
│ │ │
│ ├滅受想定二乘涅槃…偏證靜真如─┐ │
│ │ │…悟淨靜真如┐ │
真如…不變隨緣┼初地創證空如來藏…圓證靜真如─┘ │ │
│ │ ├┬隨緣不變…真如
├初地至八地等覺地等證空不空如來藏…悟妙動真如┤…偏分證真如┤│
│ │ ││
├不動地捨我愛執藏阿賴耶轉名如來藏…如來藏真如┘ ││
│ ││ 一一法即
都無一切法妄幻相┴不動地至妙覺地證圓成實如來藏………圓成實真如……圓滿證真如┴┴─
性離法相
┌佛性心中眾生┌三界凡愚┐
│ │ │……全具如來藏而全迷┬─諸染淨法皆如來藏全體
│ ├二乘拢t┘ │
│ │ │ │
│ ├信住行向………信解如來藏起修證┤ │
│ │ ├┐隨緣不變………如來藏
如來藏……不變隨緣…├初歡喜地………始悟達密證如來藏┤│
│ ││
├八不動地………始住持顯證如來藏┤│
│ ││
都無一切法雜染相…└佛妙覺地………圓顯如來藏而圓證┘└─眾生心中佛性
┌法──眾生心……………………………自相
大乘┬┤ ┌體……………真如………………共相
│└義─┴自體相用……如來藏…………差別相
│┌因…………………………………………因相
└┤
└果…………………………………………果相
要之,世間出世間法之理,不越心性,世間出世間法之事,不越因果而已。
丙三 解釋分
丁一 總列
已說立義分,次說解釋分。解釋分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顯示正義,二者、
對治邪執,三者、分別發趣道相。
丁二 分解
戊一 解釋大乘心性
己一 顯示正義
庚一 示二門一心依
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云何為二?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
。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此義云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
唯是一心,遍為諸法。由勝義平等智觀之,舉一心全體而為真如門,故真如門
總攝一切法。由世俗差別智觀之,舉一心全體而為生滅門,故生滅門總攝一切法。
既皆同時舉心全體而為真如及為生滅,故是二門不相離也。
庚二 依一心二門顯
辛一 心真如門示大乘體
壬一 離言直示心真如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
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
、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一切言說假
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
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
、不可念,故名為真如。問曰: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入?答曰:若
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亦無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
此中有二段文。從心真如者以至故名為真如,是由絕對不可得故名心真如。從
問曰至名為得入,是由究竟離妄念故見真如性,此達磨傳心宗之本。
壬二 寄門辨證真如相
復次、此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云何為二?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
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所言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
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
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
一異俱相。乃至總說:依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說為空;若離
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