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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史-第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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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传统佛教宗派外,元代江南地区还流行白莲教和白云宗等教团。

  白莲教是在宋代结社念佛、净土信仰广泛发展的情况下产生的。它在初创时期是佛教的一个世俗化教派,但在后来则演化为民间秘密教团。

  白莲教创于南宋初年江苏吴郡延祥院僧人茅子元。据《莲宗宝鉴》,茅子元先学天台教义,习止观禅法,后慕东晋慧远莲社遗风,“劝人归依三宝,受持五戒”,“念阿弥陀佛五声,以证五戒”;制定晨朝礼忏仪,劝人信仰西方净土。他在江苏青浦县的淀山湖边,建立“莲宗忏堂”,修持净业,自称“白莲导师”。他提倡吃斋念佛,不杀生,不饮酒,男女僧俗共同修持。

  因其断肉食菜,故又名白莲菜。

  白莲教的教义以为,净秽迷悟只是一心作,根据心的染净程度,众生所生净土才有高下差别,因此,它要求把修心与修净土结合起来。在民众中得到迅速传播。绍兴初年,当局以“食菜事魔”的罪名将茅子元流配江州(江西九江),三年(1133)被赦,宋高宗召见,并赐“劝修净业莲宗导师慈照宗主”的称号。子元死后,小茅阇黎等人继续倡导,使白莲教盛行于南方。

  元代白莲教与民间信仰逐渐融合,群众基础日益广泛,政府屡屡感到不安。武宗至大元年(1308),诏令“禁止白莲社,毁其祠字,以其人还隶名籍”①。由于庐山东林寺普度撰《庐山莲宗宝鉴》,解释子元白莲教正义,加上白莲教其他上层人物的积极活动,一度恢复它的合法地位。但白莲宗的下层则转向秘密发展,教义也有变化,成了鼓动和组织农民反抗统治者的手段,终于导致了元末农民的大起义。

  白云宗原属华严宗的一支,又名白云菜或十地菜,是北宋末年居杭州白云庵的沙门孔清觉(1043—1121),提倡菜食为主,吸引在家信众而建立的一个团体。

  清觉以为唯《华严经》教义是“顿教”,属“菩萨十地”中第十地,因而是引导众生成佛的“佛乘”,需要特别加以弘扬。他依据华严宗圆融无碍之说,着力提倡儒释道三教一致,认为儒教明乎仁义礼智信,忠孝君父;佛教慈悲救苦,化诱群迷;道教则寂默恬淡,无贪无爱。虽然各有特点,其义则一。白莲宗僧人可娶妻生子,白云宗则不许娶妻,但强调信徒要耕稼自立。

  其余在戒荤戒酒戒杀等方面两宗大体相同。在浙江西部农村中,白云宗得到很多信徒,据说往往有以修忏念佛为名。男女混杂秽乱的情况,被视作“邪教”。政和六年(1116),清觉被发配广南恩州(广东恩平),四年后获释。

  南宋嘉泰二年(1202),有奏曰:道民“吃菜事魔,所谓奸民者也。自植党与,十百为群,扶持妖教,聋瞽愚俗。或以修路建桥为名,或效诵经焚香为会,夜聚晓散,男女无别,所至各有渠魁相统……假名兴造,自丰囊囊,创置私庵,以为逋逃渊薮”①,请禁止流行。宁宗准奏。

  到了元代,白云宗一度有较大发展,杭州南山普宁寺成为该宗中心。该寺住持道安组织雕刻了又一部大藏经,名《普宁藏》,除了复刻宋代思溪《圆觉藏》外,还加入了白云宗的撰述和元代新译经。元仁宗延祐七年(1320),白云宗再次遭到严禁。






                    佛教史



                第九章 佛教的消长变化和多元化发展(上)(公元11世纪—)

                    明王朝建立之初,便推崇理学,强化理学专制思想统治。朱元璋说:“天下甫定,朕愿与诸儒讲明治道。”②对佛教控制相当严格。

  明太祖朱元璋17岁于濠州(安徽凤阳)皇觉寺出家,25岁投入白莲教徒郭子兴部下,加入打着佛教旗号的农民起义行列。他也目睹了元代崇尚喇嘛教所生的诸多流弊,以致成为腐败亡国的因素之一,因此,他对佛教内幕及其与社会政治的关系深有所知。即位后,对佛教基本采取既利用又整顿,着重在控制的方针。

  ①《元史》卷22,《武宗纪》。

  ①《佛祖统纪》卷54。②《明史》卷3,《太祖纪》。

  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在金陵天界寺设善世院,命慧昙(1304—1371)

  主持,管理全国佛教。其下又置统领、副统领、赞教、纪化等员,以实现对佛教教团全面有效地控制。洪武十五年(1382),分寺院为禅、讲、教三类,要求寺院僧众分别专业。禅,指掸宗;讲,指华严、天台、法相诸宗;教,取代以前的律寺,从事瑜伽显密法事仪式,举办为死者追善供养、为生者祈祷求福等活动。教寺的建立,反映了社会各阶层对佛教法事的强烈兴趣,也是佛教深入民间,正在变成民俗的一种表现。为了便于管理,各类僧侣的服色也有规定,不准混淆。同年,又诏令禁止寺田买卖,在经济上加强对寺院的管制。

  朱元璋对佛教强化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切断它与民众的组织联系,防止惑众滋事,以至成为造反起义的手段。洪武二十四年(1391),发布“申明佛教榜册”,谓:“今天下之僧,多与俗混淆,尤不如俗者甚多,是等其教而败其行,理当清其事而成其宗。令一出,禅者禅,讲者讲,瑜伽者瑜伽,各承宗派,集众为寺。有妻室愿还俗者听,愿弃离者听。”二十七年又发布新的“榜册”,进一步规定:不许僧人以化缘为由,强素捐助,奔走市村;不许僧人交结官府,也禁止俗人无故进入寺院。他要求僧侣依据条例,“或居山泽,或守常住,或游诸方,不干于居,不妄入市村,官民欲求僧以听经,岂不难哉!如此,则善者慕之,诣所在焚香礼请,岂不高明者也!”换言之,僧侣只能从事与佛教信仰有关的活动,其它俗务,特别是聚敛财富,干预政事,是绝对不允许的。他特别提倡沙门讲习《心经》、《金刚》与《楞伽》三经,力图引导佛教在思想上统太祖废除了喇嘛教在内地的特权,但并没有中止喇嘛教与内地的联系。他继续给喇嘛以优渥的礼遇,并以此作为皇权中央管辖西藏地方的重要渠道。洪武六年(1373),前元帝师哺迦巴藏卜入朝,赐以炽盛佛宝国师称号;次年八恩巴之后公哥监藏巴藏卜入朝,尊为帝师。

  又置西宁僧纲司,由喇嘛任都纲;在河州设番汉二僧纲司,由藏僧任僧官。

  朱棣以僧人道衍(1335—1418)为谋主,发动“靖难之变”。经四年战争,夺取帝位,是为明成祖。成祖即位后,论功以道衍为第一,乃复其姚姓。

  赐名广孝,使常居僧寺,冠带而朝,退仍缁衣。为此,成祖对于佛教有所偏护,永乐十八年(1420)。为《法华经》作序,颂扬佛教功绩;又亲撰《神僧传》,树立僧人形象。他对西藏喇嘛教尤为重视。即位之初(1403),即遣使迎哈立麻至京,给以大宝法王称号。又遣使入藏邀请宗喀巴,宗喀巴派弟子释迦智(1354—1435)来京,成祖给以大慈法王称号,任成祖、宣宗两代国师。永乐年间(1403—1424)受封的藏族喇嘛有五王、二法王、二西天佛子、九大灌顶国师、十八灌顶国师。

  当然,明成祖对内地的统治依然以儒家思想为指导,他明确宣布,“朕用儒道治天下”,“朕所用治天下者,‘五经’耳”。“世人于佛老竭力崇奉而于奉先之礼简略者,盖溺于祸福之说而昧其本也。”这是不许的。

  明天朝的佛教政策,由前两代奠基,此后没有多少变化,但由于政治经济的多种因素,也时有摇摆。明初废除僧侣免丁钱,度牒免费发给;但对剃度,则严加限制,曾规定3年发牒一次,男子非40以上,女子非50以上,不准出家。出家者还必须经过考试,各州县寺院和僧尼数目也有限额。实行的结果,私度者依然存在,尤其是刺激了民间宗教社团的发展,以至威胁到明王室的安全。代宗景泰二年(1451)开始卖牒救灾,后世沿袭,直到明末。

  由此促使僧尼剧增,寺院竞建。据《大明会典》统计,成化十七年(1481)

  前,京城内外的官立寺院已多至639所,后来还续有增建。成化十二年度僧10万,二十二年又度僧20万,估计全国有僧50万。相对宋、元言,数目也不算太多。

  从总体上看,明代佛教仍然以禅宗和净土宗为最流行,思想理论上则甚少创新。

  明初禅宗有楚石梵琦,是元叟行端的弟子,被袾宏誉为“本朝第一流宗师”,也提倡净土修持,所著《净土诗》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劝君念佛早国心”、“尘尘刹刹虽清净,独有弥陀愿力深”。这也是宋、元禅僧的一般趋向。

  明中叶后,临济宗下著名禅僧有笑岩德宝,其弟子为幻有正传,正传门下有密云圆悟、天隐圆修、雪峤圆信,3人各传一方。圆悟弟子汉月法藏著《五宗原》,圆悟见后,予以批驳,曾引起一场绵延至清初的争论。曹洞宗也有几个重要禅师,如无明慧经以及其弟子无异元来和永觉元贤等。元来强调教禅一致,禅净合一,鼓励禅僧念佛,发愿往生净土。元贤更主张儒、释、道三教一致。认为教虽有“分”,理只有“一”,“理一而教不得不分,教分而理未尝不一”。他又说:“教既分三,强同之者妄也;理实唯一,强异之者迷也……盖理外无教,故教必归理”。①因此,三教毕竟统一于“一理”,世界一切也都应归于“一理”。在把“理”作为最高本体方面,明代佛教与宋明理学完全一致起来。

  明代官僚士大夫受佛教影响依然很深,中后期参禅学佛也有所抬头。王阳明(1472—1528)继宋代陆九渊“心即理”的命题,提倡“心外无物”、“知行合一”,发展理学新领域,只有在佛教哲学大气氛的薰陶中才能形成。

  至于李蛰(1527—1602)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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