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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史-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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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在这数十年中,国家特别重视发展佛教文化事业。开宝四年(971),敕令高品、张从信到益州开雕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汉文木版印刷《大藏经》,以《开元录》入藏经为主,陆续收入本土撰著和《贞元录》诸经,总计653帙,6620余卷。这一行动影响民间,影响辽金和西夏,刻经之风由此盛行,其文化上的意义远胜于单纯的信仰。太平兴国七年(982),宋太宗效法李世民故事,由国家建立译经院,诏印僧法天、天息灾、施护和懂梵学的汉僧及朝廷官员等,共同组成严密的译经集团,进行由官方直接控制的译经活动。惟净是在这次译经中培养出来的最著名的汉僧译家。景祐二年(1035)后,译经活动逐渐消沉;熙宁四年(1071)废译经院。截止到政和初(1111),前后共有译家15人,所译佛籍284部,758卷,密教占绝大部分,只有少数属龙树、陈那、安慧、寂天等人的论著。在译经院开译的时候,曾举行过隆重的密教仪式,建坛诵咒,供养礼拜,严洁肃穆。但密教本身的传播,则远没有唐代那样举国哄动;即使对它的经典翻译,也是有选择的,受国家直接控制。淳化五年(994)译就的《大乘秘藏经》,被审察出“文义乖戾”65处,宋太宗以其“邪伪”,诏谕对众焚毁;天禧元年(1017)译出《频那夜迦经》,宋真宗因其宣扬“荤血之祀”,有“厌诅之词”,禁止入藏,并不许再译类似经文。这都是颇为明智的决定。

  宋代僧尼在太宗时有一个突发性发展,太平兴国元年(976),一次普度童行17万人。宋真宗著《崇释论》,设想奉佛“十力”、辅俗“五常”,以达到劝善禁恶的目的。他在全国设戒坛72所,广度僧尼,到天禧五年(1021),已有僧397615人,尼61240人,寺院近四万所,成为全宋史上佛教最发达的年代。此后,佛教的发展受到日渐严格的限制,仁宗景祐元年(1034),僧尼数额开始下降,到神宗熙宁元年统计,全国僧人只有220660,尼3430人,减少了41%以上。给予佛教一个适度发展的条件,但决不许其过度膨胀或走向惑众邪途,以危害国家中央集权的实力,这是从宋代开国以来就定下的基本原则。历代帝王在掌握的尺度上虽有宽严之分,但这个原则没有变更。

  建隆元年(960),诏令“诸路州府寺院,经显德二年停废者,勿复置;当废未废者,存之”,是肯定和承认周世宗废佛的既成事实,只是稍后,才允许增加少量僧尼,修复旧寺。开宝八年(975),明令禁止灌顶道场、水陆斋会及夜集士女等诸种活动,防止聚众滋事。宋太宗则说,浮屠之教“有裨政治”,必须“存其教”;但决不能像梁武帝那样沉溺其中,以至“舍身为寺奴,布发于地,令桑门践之”,丧失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因此,他在扶植佛教的同时,屡诏约束寺院扩建,限定僧尼人数。到宋徽宗崇奉道教,自号“教主道君皇帝”,宣和元年(1119)诏称:佛教属于“胡教”,“虽不可废,而犹为中国礼义之害,故不可不革”,强制僧尼改称道教名号,改僧尼寺院为道教宫观,改佛菩萨称谓为道教名号,是宋代佛教唯一遭受打击的一次。但不久徽宗下台被俘,波及不大。

  南渡以后,高宗对佛教取折中态度,既不毁其教灭其徒,也不崇其教信其徒,而是“不使其大盛耳”。他采取的措施之一,是停止发放度牒,以稳定僧数,使既有的出家者自然减员,其二是征收僧道“免丁钱”,后又改为“清闲钱”,赋金数倍于一般丁口,以此限制寺院招收新人,这比唐中宗以来实行试经度僧的办法要有力的多。不过,这些措施又为帝室的另一些需要抵消了不少。早在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岁饥河决,有司乞请裁损王朝对寺院的恩赐赏钱,并鬻度牒敛财以救时急,诏可;随着财政日绌,鬻牒竟成惯例。此外,从真宗晚年(1021)诏僧修法华懺,“为国祈福”开始,重启唐安史乱后:诸帝求助仁王护国的故伎,南渡以后,愈演愈烈。

  高宗时隆祐太后奉“摩利支天母”,以为大宋能够安居杭州,实出于天母的冥护;孝宗乾道四年(1168)召上竺寺若讷法师入内观堂行“护国金光明三昧”,淳熙二年(1175),更诏建“护国金光明道场”,僧人高唱“保国护圣,国清万年”。山西五台山的文殊、四川峨眉山的普贤,尤其是浙江普陀山的观音,也都在宋王朝的直接经营下,愈益受到民众的崇奉。

  出于同一的王权需要,施行往往相互矛盾的政策,使佛教的发展趋向平稳。绍兴二十七年(1157)统计,在南宋领域内有僧20万。这大体反映了当时既能满足王朝需要,社会亦能承担的状况。






                    佛教史



                第九章 佛教的消长变化和多元化发展(上)(公元11世纪—)

                  

  世俗化是中国佛教的总趋向,流传到宋,则增添了许多新的特点,这就是从泛泛地提倡救度众生,转向实际地忠君爱国;从泛泛地主张三教调和,转到依附儒家的基本观念。

  处在民族危亡多事之秋的佛教,其主流,与前代那种以避世为主的消极思潮相比,突出地表现了积极参予军政大事,谋求争取改变现世状况的意向,尽管多数方式依然是纯宗教的。

  宋代初年,王朝制定以儒治国的方针。景德二年(1005),真宗封禅至曲阜,谒孔子庙,加諡“至圣文宣王”;仁宗庆历五年(1045),又敕封孔子四十六代孙为“衍圣公”,儒学大盛。庆历元年(1041),欧阳修撰《本论》,认为佛教在中国为患,是“王政缺”、“礼义废”的结果,只要“王政修明”,礼义之教充于天下“,则”世虽有佛,无由而入“。及至道学(理学)兴起,吸取佛教哲学而替代佛教义学长期占据的理论地位,排佛就成了新儒学的重要议题。程颢抨击佛教:”其术大概且是绝伦类,世间不容有此理。又其言待要出世,出哪里去?又其迹须要出家,然则家者,不过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处此等事,皆以为寄寓,故其为忠孝仁义者,皆以为不得尔。又要得脱世网,至愚迷者也。“①程颐批评禅僧:”今之学禅者,平居高谈性命之际,至于世事,往往直有都不晓者,此只是实无所得也。“②其实,早在道学家发出这些指责之前,佛教的主流就已经鲜明地呼唤佛徒们回到世间来了。

  宋初延寿,曾力图改变唐末五代普遍流行于禅宗中的放任自然、不问善恶是非的风气,提倡禅、教统一、禅与净土统一,要求佛教回到世间,参与辅助王政上去。他在《万善同归集》中说,“文殊以理印行,差别之义不亏;普贤以行严理,根本之门靡废。本末一际,凡圣同源,不坏俗而标真,不离真而立俗。”就是在理论上证明僧尼参与世间生活的必要性。

  此后克勤更直接地认为,“佛法即是世法,世法即是佛法。”①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奉敕撰《宋高僧传》的赞宁进一步提出“佛法据王法以立”的主张,因为“王法”是“世法”的最高原则,佛法入世,当然也应以“王法”为最高准绳。

  把“王法”伦理化和学术化了的是王朝新倡的儒学,主动向儒学靠拢,力图作为儒学不可缺少的补充,就成了宋代佛教依附王法的理论方向。北宋著名的学僧契嵩说:“夫圣人之道,善而已矣;先王之法治而已矣。佛以五戒劝世,岂欲其乱耶?佛以十善导人,岂欲其恶乎?《书》曰,世善不同,同归于治。是岂不然哉?”又说:“儒、佛者,圣人之教也,其所出虽不同,而同归于治。儒者,圣人之大有为者也;佛者,圣人之大无为者也。有为者以治世,无为者以治心。”②这一思想,在天台宗名僧智圆那里概括为儒、释应“共为表里”,即“修身以儒,治心以释”。③宋儒与传统儒学的一个重要不同点,是突出地强调忠孝节义。宋代佛教①②《二程遗书》卷2、8。①《圆悟佛果禅师语录》。

  ②《镡津文集》卷16、8。③也是吸取忠孝仁义作为自己新的教义。智圆说:“士有履仁义、尽忠孝者之谓积善也。”④换言之,佛教的善恶标准,就是忠孝仁义。因此,大力提倡儒家礼教,把“仁义敦,礼乐作,俾淳风之不坠而名扬于青史”①当作一种理想的人格。契嵩的名著《辅教编》设有《孝论》十二章,专“拟儒《孝经》发明佛意。”②同时批评“后世之学佛者,不能尽《孝经》而校正之,乃有束教者,不信佛之微旨在乎言外。”③据此,他认为佛教决不可离开“天下国家”

  大事和君臣父子等伦理规范。而为一人之私服务:“佛之道岂一人之私为乎?

  抑亦有意于天下国家矣!何尝不存其君臣父子邪,岂妨人所生养之道邪?“④在宋儒所有的伦理观念中,忠君列在首位,而”忠君“与”爱国“并提,更是由宋代才开始形成的。到了北宋末年,忠君爱国成了当时做人的最高标准。这在当时的佛教中也有相应的反映。像两宋之际的禅宗领袖宗果,用”忠义心“说来解释作为成佛基石的”菩提心“就很典型。他说:”菩提心则忠义心也,名异而体同。但此心与义相遇,则世出世间,一网打就无少无剩矣。“

  他的“禅语”,与道学家语没有分毫差别:“未有忠于君而不孝于亲者,亦未有孝于亲而不忠于君者。但圣人所赞者依而行之,圣人所诃者不敢违犯,则于忠于孝,于事于理,治身治人,无不周旋,无不明了。”⑤而这一切,最后又都集中到爱君忧国上来。宗杲自谓:“予虽学佛者,然爱君忧国之心与忠义士大夫等,但力所不能而年运往矣。”⑥正如张浚为他所撰的《塔铭》说的:“师虽大方处士,而义笃君亲。每及时事,爱君忧时,见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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