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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史-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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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朝神灭、神不灭的争论也影响了北朝。北朝魏齐之际,邢子才主无神伦,以为“神之在人,犹光之在烛;烛尽则光穷,人死则神灭”,人死还生之说,是为蛇画足。杜弼精通佛学,认为烛、人不能同喻,“光”受烛质制约,“神”却不受“形”所系。相对言,杜粥的神不灭论显然比梁朝贵族为高。

  南朝佛教与道家的争论,也有颇高的理论水平。宋齐间,张融以《孝经》、《老子》和《小品》、《法华》调和三教之道,作《门论》谓:“道之与佛,逗极无二。寂然不动,致本则同;感而遂通,达迹成异”。周颙善《老》、《易》,而贵佛理,曾著《三宗论》,是当时三论学的名作。他驳斥《门论》,认为《老子》以“虚无”为主,《般若》以“法性”为宗,表面上似乎一致,但前者置“无”于“有”之外,是把“有”、“无”分裂了,实践上必然造成世间与出世间的对立,所以称之为“有外张义”;后者提倡“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以非有非无为最高境界,他名之为“即色图空”,是道家所不能及的。周顾此说,基本上划清了释老在哲学本体论上的差别。

  在南朝三教的论战中,除了范缜的《神灭论》外,佛教可谓所向披靡,佛教在三教中的理论地位,占了上风。

                 

  2。北朝的三教斗争与排佛运动

                 

  北朝的宗教政策基本上受政权的需要左右。利用时,放手扩展,失控时,残酷打击;加上阶级斗争比南朝还要激烈,致使佛教的发展,呈大起大落的状况。

  北朝各代普遍重视儒家思想,相对稳定;但佛、道势力却往往波及政局甚大。魏太武帝任用崔浩,奉行寇谦之的天师道,440年改元“太平真君”,限制沙门,征兵僧侣。446年,太武帝至长安,发现佛寺藏有兵器、财物和妇女,遂从崔浩之议,自谓“承天之绪,欲除伪定真,复羲农之治”,诏令魏境悉坑沙门,破毁佛像胡经。道教领袖寇谦之反对诛杀沙门,毁灭佛教。

  太子晃监国,缓宣诏书,沙门因此多得逃亡藏匿,经像也部分隐藏下来。这一毁佛行动的直接后果,是使中国佛教增强了“末法”意识,驱使佛徒大批南下。

  魏文成帝即位,下诏重兴佛教,起用昙曜为沙门统,铸造金像,开凿石窟,建“僧祇户”和“佛图户”,促使佛教愈益发展。“僧祇户”是专供僧曹谷物,以备赈饥之用的民户,多是掠来魏境的俘虏,地位比寺院的佃农还低:“佛图户”是专为寺庙充役和耕作的奴隶,全由判重罪者和官奴充当。

  “僧祇户”和“佛图户”的建立,强化了佛教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作用,既使寺院承担了国家给予的部分救济慈善事业,更把僧尼推上了稳固的特权地位。及至北魏迁都洛阳,佛教的发展到了滥无限度的程度。

  中国的僧官制度最早出现在北方。魏道武帝以法果为“监福曹道人统”。

  “监福曹”是国家对佛教的管理机关,“道人统”是国家任命的僧官。这一类管理机关和任命的僧官,构成僧官制度的核心。机关和僧官的名称,各国和各时期不尽相同。如后秦设有僧主、悦众、僧录等职,北魏文成帝时,改称“监福曹”为“昭玄曹”,“道人统”为“沙门统”或“昭玄统”;又在地方设置维那、上座、寺主等,重要的寺主,则由皇帝敕授。相对而言,南朝虽然也没有管理全国僧尼的“僧主”或“僧正”,但机构和权力都很小;一些敕授的寺院“法主”或“寺主”,倒是权限较大。这说明,北方沙门发展所带来的社会政治问题比南方要严重得多。

  当上层社会倾尽财富奉佛以谋求自身福业的同时,对因贫困和破败流入佛教队伍的下层僧侣则保持高度警惕。自魏孝文帝至宣武帝的四十余年间,沙门聚众谋反者八次,均遭镇压。517年以后,未见再有沙门叛乱者;此中僧官制度的强化起了重要作用。

  在南朝,社会与佛教的矛盾,即使有严重的政治经济背景,也主要表现为思想文化的争论;而在北朝,即使是思想信仰上的分歧,往往也要以阶级斗争和政治斗争的形式表现出来。如魏孝文帝曾诏令道士姜斌与僧昙无最辩论释李真伪,姜斌论败,帝将加以极刑,得菩提流支苦敕乃止。北齐继续有佛、道争论,至周而演化为第二次毁佛事件。

  周武帝最重儒术,因道与儒均系华夏文化,加上道士张宾对道教的弘扬,和释卫元嵩对佛教的抨击,所以也倾向道教而有疑于佛教。魏太武帝曾斥佛教为“西戎虚诞,妄生妖孽”;周武帝也耻同五胡,责佛法为非“正教”,可见二武毁佛有很强烈的汉文化背景。天和二年(567),卫元嵩上书以为:“唐虞无佛图而国安,齐梁有寺舍而祚失……但利民益国,则会佛心。”他提议建立“平延寺”,以城隍郭邑为寺塔僧坊,不论道俗亲疏,平等安置,“即周主是如来”,和夫妻,推令德,尊耆老,选仁智,求勇略,行十善,示无贪,其实也就是倡导君主高度集权,并确立一种以儒家为体,以佛教为用的社会体制。

  南朝佛教自慧远与王者抗札以来,到梁武帝致敬僧侣,舍身入寺,起码在形式上,帝王的尊位可以不尊,思想文化更是佛教自由驰骋的领地。卫元嵩即以周主为“如来”,著《佛道二论》,谓“我不事二家,唯事周祖”,“我事帝不事佛道”,相当明显地反映了北朝强化君权的趋势,不只政令需要统一,在思想文化上也需要统一。自此为始,至建德六年(577)的10年中,周武帝7次主持三教辩论,实际上只是佛道二教的争夺。570年,甄鸾上《笑道论》3卷36条,痛揭道教伪妄蠹俗;大中兴寺道安作《二教论》12篇,辟道贬儒,以为“佛教者,穷理尽性之格言,出世入真之轨辙”,应为宗本。其破老氏的言论,受南朝佛学影响;贬儒观点,多是庐山慧远的思想;在佛教义学上,接近地论师的主张。在理论能与佛徒相抗衡的言论,依然稀疏无力。

  建德六年(577),周武帝终于以佛教费财伤民、悖逆不孝为名,正式宣布毁法,名僧慧远(净影)、前释任道林等面争无效,遂于北周全境扫尽官私所造一切佛塔,融刮圣容,焚烧经典。“八州寺庙出四十千尽赐王公,充为宅第;三方释子减三百万,皆复军民,还归编户”。道教也同时受到一定破坏,唯有六经儒教独被存立。次年,周武帝卒,佛教再次复兴。

  周武帝毁法为时极短,但打击切实酷烈,其影响于佛教者,比第一次更甚。僧尼逃匿山林,与北魏以来的流民混杂一起,成了全隋的重大社会问题,直到唐初,仍是左右统治者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

                 

  3。本期的中国著述

                 

  从历史全貌看,不论中国固有的文化与外来佛教发生何等激烈的争辩,也不管统治集团出于经济政治考虑对佛教采取限制以至打击的政策,都没有制止住佛教在全国范围内急剧广泛的传播和向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渗透。儒释道的斗争在更深层的领域,促进了三教的相互吸收和相互融合。东晋以来,儒释道的界限似乎更加清晰了,但在某些思想内容上,却往往是相当混淆。

  在这种形势下,中国佛教取得了既有异于外来佛教,又有异于传统文化的独立地位。能够反映这种独立地位的程度及其持续发展状况的,主要表现在日渐增多的汉文佛教著述上。汉文的佛教著述,在汉末已开始陆续出现,至东晋南北朝,由少至多,由浅入深,已经达到了可观的规模。其中最能代表当时的民族和时代风貌的,首先是各种论著。刘宋陆澄撰《法论》,辑此前释教论著16帙,103卷。梁宝唱撰《续法论》,所辑当亦不少。二书均佚。梁僧祐撰《弘明集》,唐道宣撰《广弘明集》,保存了其中的一部分。各种经论序记反映了当时人的佛教思想,也是重要的文献,大都被集中在僧祐的《出三藏记集》中。这类论著的作者很广,从高僧大德文人学士,到帝王朝贵,在有文化的各阶层中,都能找到代表。

  注疏经论是中国佛教发挥自身思想最常用的方式。像汉魏之际的《安般守意经》,就挟有多家的注疏,保留了内地佛教在那个时期的模样。自康僧会、道安之后,没有哪个佛学大家是不注疏经论的。但自北朝地论师开端,到陈隋之际的智f、吉藏,这类注疏日趋烦琐,隋唐庞大的经院哲学,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发达起来的。

  表达中国佛教思想的另一种形式,是对汉译佛典抄略和编纂。晋支愍度作《合首楞严经》、晋慧远有《大智度论钞》、僧旻纂《众经要钞》、魏昙显撰《菩萨藏众经要》等都是。齐梁魏末期间,编纂大部头的各种佛教类书达到高潮。

  编撰佛教史传和经录,是中国佛教的一大创造。魏晋以来,与玄风相应,一般名僧多有品藻,简略的传记在有关的序言中也有记载。至于东晋,为名僧个人写专史的已经不少,梁僧祐开始编撰成书,僧皎扩大为《高僧传》14卷,宝唱另撰《比丘尼传》4卷。其他已佚的各类僧史还有不少。

  中国僧传的刨建,使北传佛教史增进了相当准确的历史纪年和地理概念,形成为一种良好的传统,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经录也是两晋以来内地佛教的创造。自支愍度、道安至梁僧祐而逐步完善。僧祐的《出三藏记集》所辑佛经目录,条例清楚,由此可见此前中国佛教典籍的全豹,可以说是隋唐佛教经录大发展的先声。

  以种种名义假造佛教经论,也是南北朝佛教的重要一面。晋道安记其所知之伪经25部,28卷,可见造经之风很早即已流行。梁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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