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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慈悲梁皇宝忏上传版-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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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到某个地方,肉体仍在盘坐的禅定状态。当然历代都有能以肉身穿墙入地,乃至来去自在的大成就者。作个比喻,犹如在容器中将看得见的水,通过加热,变成了看不见的气,再遇冷,又还原为水,水的质一点未变。这里的“加热”和“遇冷”即比喻禅定人的功夫。
   目连到了恒河边,众饿鬼见菩萨来了,争相请问自己的往昔因缘。有一个鬼问,自己一生到鬼界就饥渴难忍,除吃粪喝尿无有可食。还被大鬼打,不能靠近,是何原因?
   目连说,过去你在人间作佛图主(佛图:寺院、精舍等三宝处,佛图主即寺院主事的人) 的时候,有一天来了乞食的比丘,而你吝啬,不留他吃饭,等乞食比丘走后,你才给原来的旧住开饭,让那位乞食比丘饿着肚子走了。道场本是十方的道场,由信众供养十方僧众,而你却悭吝无道,所以受此饿鬼报。此报之后,还要到地狱去受极恶报,了你的罪业。
   我们说的供养佛法僧的“僧”是随佛出家的一切僧众,信众供养的钱物都属于十方僧众共有,如果你只供养其中某一个比丘就不如法。寺院里的比丘若接受了信众供养,必须交公。若认为是供养自己的,留作私用,即为盗取僧物。作师父的,不能认为你收的徒弟就是皈依你自己的弟子,你只是代佛收徒的皈依师。居士可以引度白衣去皈依佛法僧,不可自己代表僧团授皈依。佛教的道场都是十方信众的道场,不能将不属于自己这一宗的信众拒之门外,如果你认为自己只是某人的徒弟或者是某某宗的弟子,自己所在的道场是某人或某某宗的道场,都是错误的知见,信众共同的老师是释迦佛,四众都是佛的弟子,道场也都是十方道场。拉帮结派、各立山头者,如提婆达多,分裂僧团,必然罪堕无间。
   复有一鬼。问目连言:我一生来。肩上有大铜瓶。盛满烊铜。以勺取之。还自灌顶。痛苦难忍。何罪所致。目连答言:汝为人时。作寺维那。知大众事。有一瓶酥。藏著屏处。不依时行。待客去后。乃行旧住。酥是招提之物。一切有分。缘汝无道。悭惜众物。以是因缘。故获斯罪。汝今华报。果在地狱。
   维那:寺院里的知事,主管寺中事物,以众杂事指派于人。
   酥:从牛羊奶中制出酪,从酪中制出酥。有生酥熟酥之分,从熟酥中造出醍醐来,而醍醐既是滋补身体的美味,也是最好的强身药。(《楞严经》四种清净明诲里,佛说:“若有比丘,不服东方丝绵绢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与世真脱,酬还宿债,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为彼缘,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不离地”。请读宣化上人《楞严经浅释》。或单行本《四种清净明诲》。因这里牵扯到出家人吃酥的问题,故作说明)。
   招提:寺院的另一种叫法。四方僧住处为招提僧坊。供养四方僧之物叫招提僧物。
   四方僧之物不给四方僧用,悭吝无道,所以先做饿鬼受刑罚,报尽再入地狱受大恶报。四方出家人都以释为姓,成了一家人,哪有自家的东西不给自家用的道理?
   复有一鬼。问目连言:我一生来。常吞热铁丸。何罪所致?目连答言:汝为人时。作沙弥子。取清净水。作石蜜浆。石蜜坚大。汝起盗心。打取少许。大众未饮。汝盗一口。以是因缘。故获斯罪。此是华报。果在地狱。
   这段经文讲的是偷吃了一口供僧的冰糖感来了吞热铁丸的恶报。
   石蜜:即冰糖,因其坚硬如石,所以叫石蜜。
   《地藏经》上说:若有众生,偷窃常住财物、谷米、饮食、衣服乃至一物不与取者,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若有众生”,这里指的是包括出家人在内的。未经住持或主管同意给你,你就取走了,叫“一物不与取者”,这个人当堕无间地狱。无论你跟师父关系多好,或者曾供养寺院百万之巨,就算整座寺院都是你建的,一切三宝之物也都是你供养的,只要财物一交到三宝手上,就成了常住的财物,你将来必有大福报。若未经常住允许,你私自拿走了一小串念珠,一张小佛像,一小本经书乃至一张白纸,一针一线,一草一木,一颗花籽都属于“一物不与取者”,是有大罪的。对居士而言,寺院的电话若私用,或不请示,或用后不付钱,也属于“一物不与取者”。在寺院不定时或临时护持帮忙的居士,在寺院用餐一定要经主管同意,否则饭后一定要往功德箱里放些钱,绝不可因为给寺院帮忙了,就可以在寺院里混饭吃,或者往家里拿供品。就是师父同意居士拿回家的信众供养品,也要适当付费放进功德箱。不能用世间道理,“我付出了,应该有回报”,来应对。须知,“施主一粒米,大如须弥山,吃了不修行,披毛带角还”。这话是千真万确的。出家众本已出家,若将信众供养的财物私自拿回自己俗时的家,即为盗取三宝物。除非家中父母或病或故,经住持、和尚同意方可。宣化上人对我说:“信众供养给寺院买盘子的钱不能用来买碗,若要买碗须经供养的人同意,否则就错了因果。”
   三宝道场没小事  明理修行路不偏
   不知犯戒也是罪  当下忏悔即除愆
   今日道场。同业大众。如目连所见。大可怖畏。我等亦可经作此罪。无明所覆。不自忆知。脱有如是无量罪业。于未来世。受苦报者。今日至心。等一痛切。五体投地。惭愧忏悔。愿乞除灭。又复普为十方。尽虚空界。一切饿鬼。求哀忏悔。又奉为父母师长。求哀忏悔。又为同坛尊证。上中下座。求哀忏悔。又为善恶知识。广及十方。无穷无尽。四生六道。一切众生。求哀忏悔。若已作之罪。因今除灭。未作之罪。不敢复造。仰愿十方。一切诸佛。
   因果报应实在令人恐怖。我们都可能造过这种罪业而不自知。因为这里菩萨讲的仅是在三宝道场里造业,实际上人间本来就是个大道场。所以佛才叮嘱我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现在既已明理,当立即止恶向善。无论你现在多大年龄,只要在临终前知罪忏悔,都能免除三恶道报。何况我们现在身康体健,还有条件读经明理,摄心守戒,去修六度之法。只要自己有信心,知难不退,修出三界绝没问题。再聪明的人也不知道自己哪一天离开这个世界,所以,既知即行,才是明智之举,必定能得到诸佛菩萨加持。
   广东有一女孩,父母早已皈依了佛门,而她却不能坚信。一次在我和一些佛友聊天时,她听着听着明白了道理,立时知道自己造了许多罪业,顿时心生忏悔,紧闭双目无声地流下悔恨的泪水,瞬间,她又面似桃花,笑得那么灿烂。持续了有十分钟,仍闭着双目沉浸在无比愉悦的禅境之中。我意识到其父母和众人因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而有所担心,就在其耳边三弹指,却仍未能召她出定,又在她背部轻拍三下才把她请出定来,她睁开双眼即要拜师。我说:“刚才帮你的是宣化上人,你拜上人为师吧。每天方便时对宣化上人照片叩头,多少自定,叩足一万个头就是他的弟子,你的法名叫果馨。师父希望你将来弘法利生,般若飘香,馨远流长。”她激动不已,对大家说:刚才忽然悔过流泪后,无比庄严的佛现在了面前,顿时感到了一种全身震撼的毕生难忘的快乐。她不想让那种快乐离开自己,她没有想到人可以这么快乐。于是,她说自己真真正正地信佛了。从那天起她彻底断除了荤腥,走上了持戒学佛之路。
   几天后她打电话给我,说她在晚上打坐时,忽然想到妈妈及外公外婆的其他子女,为什么都患有肝病?立即看到年轻的舅舅正在杀一只大黑狗,四只脚是白色的,紧跟着出现全家人吃炖狗肉的画面,当时的妈妈看上去只有十几岁。第二天一问妈妈果然如此,妈妈说她从小就和那只狗玩,杀了狗自己还哭了好几天,但肉还是吃了。她告诉妈妈要为那只狗念《地藏经》,肝病就会好。我真地为果馨高兴,她已经开始学会用佛法利益他人了,同时希望读者你也要对自己生起信心来,好好的皈依三宝,持戒念佛,闻思经论,自净其意。
   又复皈依。如是十方。尽虚空界。一切三宝。大慈大悲。唯愿救拔十方。现受饿鬼道苦。一切众生。又愿救拔十方。地狱道、畜生道、人道。一切众生。无量众苦。令诸众生。即得解脱。断三障业。无五怖畏。八解洗心。四弘被物。面奉慈颜。咨承妙教。不起本处。诸漏永尽。随念俯应。遍诸佛土。愿行早圆。速成正觉。
   面奉慈颜,咨承妙教:我们都盼望着修行圆满的这一天,亲见佛面,聆听妙教,早成正觉。
   今日道场。同业大众。重复至诚。一心谛听。尔时佛在王舍城。东南有一池水。屎尿污秽。尽入其中。臭不可近。有一大虫。生此水中。身长数丈。无有手足。宛转低昂。观者数千。阿难往见。具以启佛。佛与大众。共诣池所。大众念言。今日如来。当为众会。说虫本末。佛告大众。维卫佛泥洹后。时有塔寺。有五百比丘。经过寺中。寺主欢喜。请留供养。尽心供馔(音赚)。无有遗惜。后有五百商人。入海采宝。还过塔寺。见五百比丘。精勤行道。并各发心。欣然共议。福田难遇。当设薄供。人舍一珠。得五百摩尼珠。以寄寺主。寺主后时。生不善心。图欲独取。不为设供。大众问言。贾客施珠。应当设供。寺主答言。是珠施我。若欲夺珠。粪可与汝。若不时去。割汝手足。投之粪坑。众念其痴。默然各去。缘是罪恶。受此虫身。后入地狱。又受众苦。
   佛说这个大虫,在维卫佛圆寂涅槃后,曾在一个寺院作寺主。本来也是一个如法修行的人,接待过往僧人吃喝住,尽心尽力,可是后来对五百商人供养的五百颗宝珠生起了贪心,据为己有。在受到大众质问时,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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