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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部派佛教的分立与师资传承的研-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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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是集法藏,如是集比尼藏。有比丘言﹕諸長老,
              世尊先語阿難,欲為諸比丘捨細微戒,為捨何等﹖有
              比丘言﹕世尊若捨細微戒者,正當捨威儀。有言﹕不
              正捨威儀,亦當捨眾學。有言﹕亦捨四波羅提提舍尼
              。有言﹕亦應捨九十二波夜提。有言應捨三十尼薩耆
              波夜提。有言﹕亦應捨二不定法。時六群比丘言﹕諸
              長老,若世尊在者,一切盡捨。大迦葉威德嚴峻,猶
              如世尊,作是言﹕咄咄﹗莫作是聲﹗即時一切咸皆默
              然。大迦葉言﹕諸長老,若已制復開者,當致外人言
              ﹕瞿曇在世,儀法熾盛,今日泥洹,法用頹毀。諸長
              老,未制者莫制,已制者我等當隨順學﹗(裕11)」

            這段記載,生動地描述當時眾比丘對細微戒(小小戒)的
        標準有很大的出入。《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十》記載著
        長老富蘭那在南方聽到佛陀入滅,即率眾趕來王舍城見大迦
        葉﹕

                  「富蘭那語迦葉言﹕我親從佛聞,內宿、內熟、
              自熟、自持食從人受、自取果食、就池水受、無淨人
              淨果除核食之。迦葉答言﹕大德,此七條者,佛在毗
              舍離,時世铮~,乞食難得,故權聽之。後即於彼,
              還更制四。至舍衛城,復還制三。……富蘭那言﹕我
              忍餘事,於此七條不能行之。迦葉復於僧中唱言﹕若
              佛所不制不應妄制,若已制不得有摺u(裕12)」

            依此看來,雖然王舍城結集出來的律藏,有部份的異議
        ,但是最後仍由於大迦葉的堅持而確定下來,因而會內會外
        僧眾的律應是一致的,

        29頁

        此律可稱為是「原始律」。結集後所成的律,較接近後代所
        傳的那一種律﹖依《高僧法顯傳》的記載﹕

                  「法顯本求戒律,而北天竺諸國,皆師師口傳,
              無本可寫,是以遠涉,乃至中天竺,於此摩訶衍僧伽
              耍靡徊柯桑悄υX僧祇眾律,佛在世時,最初大眾
              所行也。(裕13)」

            由此可知後代所傳的摩訶僧祇律較接近於原始律。
            王舍城結集後,釋尊第一代弟子們往印度各處弘法,有
        大迦葉及阿難的系統,有優波離的系統,有舍利弗及羅怙羅
        的系統,有阿那律的系統,有迦旃延的系統。佛滅後不久,
        毗舍離城及新興的華氏城、西方的阿般提國鄔闍衍那城、蘇
        羅西那國的末突羅城等地,皆盛行佛教。此中,阿般提國的
        佛教,主要是由迦旃延傳入。

        四、毗舍離結集與二律系的形成

            佛滅百年時,毗舍離城內的跋耆比丘與西方末突羅來的
        持律者耶舍對有關戒律的「十事」起諍。《彌沙塞部和醯五
        分律卷三十第五分之十﹕七百集法》記載著﹕

                  「佛泥洹後百歲,毗舍離諸跋耆比丘始起十非法
              ﹕一K合共宿淨,二兩指抄食食淨,三復坐食淨,
              四越聚落食淨,五酥油蜜石蜜和酪淨,六飲闍樓伽酒
              淨,七作具隨意大小淨,八習先所習淨,九求聽淨,
              十受畜金銀錢淨。(裕14)」

            跋耆比丘認為此十事屬小小戒,可以開許,而耶舍則認
        為不可,因此召集阿難系及阿那律系的上座弟子,共同至毗
        舍離舉行結集。《善見律毗婆沙卷一》記載著結集的上座為
        ﹕

                  「薩婆迦眉、蘇寐、離婆多、屈闍須毗多,耶須
              (即耶舍)、娑那參復多,此是大德阿難弟子。修摩□
              婆、婆伽眉,此二人是阿□留駝(即阿那律)弟子(裕15)」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次結集中,尚有優波離系的弟子參與
        ,此時優波離的弟子大象拘(陀娑婆羅)已卒,大象拘的弟子
        有蘇那拘及樹提陀娑。此中,蘇那拘認為十事為非法,參加
        了會內結集,但由於年紀不大,故結集時並不突出,在北傳
        中,只以阿難系的年長上座為主,在南傳中,則有意強眨K
        那拘的律師地位。大象拘的另一弟子樹提陀娑則站在跋耆比
        丘這一邊,贊成十事,並不參與會內上座結集,故屬會外大
        眾律的系統。由於會內有七百比丘結集,因此又稱七百結集
        ,結集後所成的新

        30頁

        律,稱為上座律。摩訶僧祇律,本屬會外大眾律的系統,後
        代弟子為了提高自系的地位,因此在《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三
        ﹕七百集法藏》中,將七百結集的結集者記載成是陀娑婆羅:

                  「爾時尊者耶輸陀僧上座問言﹕誰應結集律藏﹖
              諸比丘言﹕尊者陀娑婆羅應結集。(裕16)」

            其實此時陀娑婆羅已卒,僧祇律中將之抬出,不外想抬
        高此律的地位而已。至於上座律為何是新律﹖由《舍利弗問
        經》中可看出﹕

                  「時有一長老比丘,好於名聞,亟立諍論,抄治
              我律,開張增廣,……外採綜所遺,誑諸始學,別為
              群黨,互言是非。時有比丘,求王判決。王集二部,
              行黑白籌,宣令眾曰﹕若樂舊律,可取黑籌﹔若樂新
              律,可取白籌。時取黑者,乃有萬數。時取白者,只
              有百數。王以皆為佛說,好樂不同,不得共處。學舊
              者多,從以為名,為摩訶僧祇也。學新者少,而是上
              座,從上座為名,為他俾羅也。(裕17)」

            此中所提及之王,當指第二結集(毗舍離結集)時的蘇修
        那伽王,引起諍論的長老比丘,當指耶舍。經由此次戒律之
        諍,形成了二個律系,新律為上座律系,舊律為大眾律系。
        由此可知,大眾律與第一結集時期的原始律應大致相同,而
        相同之處不在於小小戒的開遮,而是在於戒條次序未更動。
        反之,在上座律方面,由於重新結集,雖然仍維持不開許小
        小戒,但對戒條(如波逸提)的次第作了眨蚨纬尚侣
        。

            在毗舍離結集中,會內會外大都是釋尊第二代及第三代
        弟子。參加會內結集的,依上述有阿難系、阿那律系及優波
        離系的部份弟子。會外大眾,有舍利弗、羅怙羅這一系的弟
        子(許多跋耆比丘屬此)以及許多在西方未參加會內結集的阿
        難系及迦旃延系弟子,此外,尚有枺絻灢x系的眾多弟子
        。就人數言,會外大眾遠超過會內,所散佈的地區亦較廣擴
        。此因為凡是奉行原始律,而未將戒條次第眨麆拥模钥蓺w
        入大眾律系中。

            另一方面,由於此次結集是由於戒律而起,因此七百比
        丘乃先結集律藏,而後順便結集經藏。受此影響,後來上座
        律系的傳說中(如化地部、法藏部、銅鍱部),都把第一次結
        集的內容,也說成是由優波離先結集律藏,而後阿難結集經
        藏。

            在第二次結集時,會外大眾有信奉大乘者,依《三論玄
        義卷下》的說法﹕

                  「復有信大乘者,有三因緣﹕一者,爾時猶有親
              聞佛說大乘法者,        

        31頁

              是故可信。二者,自思量道理應有大乘,是故可信。
              三者,信其師故,是故可信。(裕18)」

            故在釋尊第一代弟子尚在時,對大乘是否佛法,並不起
        諍,一旦凋零了,便是法諍的開始﹔另一方面,由於法師解
        說之不同,對小乘的教理本身,也起義理之諍,因此,佛滅
        滿百年後,便進入法諍時期了。

        五、法諍

            佛滅滿百年以後,釋尊前二代弟子已凋零,漸以第四代
        弟子為弘法的主流。此時在不同地區的弟子們,對釋尊的教
        法,起不同的解釋,並提出不同的看法。《異部解說》中記
        載著﹕

                  「佛滅一百三十七年,難陀王及大蓮華王在位時
              ,於華氏城有拢叽箫嫻狻⒋蟊R摩、大都耶伽、鬱多
              羅及離婆多等人,有跋陀羅者宣說五事使僧眾起分裂
              ,謂有龍上座及堅意二位多聞者隨宣五事(為他所惱
              、無知、猶豫、遍觀察、自救護是道),因而分成上
              座部及大眾部,如是六十三年間處於混亂。(裕19)
              」        

            再配合《宗義差別排列輪論》的記載﹕

                  「佛滅百年後不久……龍上座、枺奖娂岸嗦劚
              宣揚五事﹕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及道因聲故
              起,佛教乃分裂成大眾部及上座部,其後大眾部再分
              出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多聞部、說假部。(
              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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