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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引晁氏说批评《林间录》,又引胡氏说,以不误为误,又自添一误,以文定为张咏,其疏阔尤可笑。咏字复之,号乖崖,谥忠定,大中祥符八年卒,年七十,见《宋史》二九三及《五朝名臣言行录》三,《宋景文集》六二有张尚书行状,韩琦《安阳集》五十有神道碑。其与杜祁公相去亦三十余年。然张咏自是忠定,今乃谓文定为张咏,盖据《宋文监》—三五
张咏行状标题之偶误,以此攻《林间录》,几何不为浪子和尚所窃笑耶!
《提要》此段,文仅三行,乃有四误:
一、《林间录》之误,谓杜祁公衍、张文定方平,致仕同居睢阳。
二、《晁志》之误,谓杜祁公、张安道致仕,相去二十年。
三、胡氏《笔丛》之误,谓杜公呼文定字为安道,安道乃方平,非文定。又谓其说本之《捫虱新话》。
四、《提要》之误,又以文定为张咏。
四者之中以《晁志》之误为最轻,余皆不易为之解释也。《提要》又谓《五灯会元》多采此书,其说亦本之胡氏。然《会元》全部,采此书者,仅卷四湼盘和尚一条,曹山名耽章,惠洪以为得之断碣,特以冠《僧宝传》之首,此书耽章之名亦屡见,然《会元》並未采之也。《僧宝传》三十一《石霜圆传》,有康定戊寅纪事,戊寅非康定,当作宝元。以本朝人记本朝年号,石霜又为洪之曾祖,竟至误其卒年,《会元》十二且讥其失於考证,曷尝多采其书哉。《诗》曰:“无信人之言,人实迋汝。”可为《提要》咏矣。
《罗湖野录》二卷 宋释晓莹撰
嘉兴藏本及影印续藏经本,均二卷,《宝颜堂秘笈续集》本,分为四卷,《四库》著录者四卷,盖即宝颜堂本。嘉兴藏目录续藏第六十四函有《罗湖禅师语录》,即此书,书作“野录”,目作“语录”,误也。
晓莹,江西人,字仲温,大慧宗杲弟子。晚居丰城感山云卧庵,著《云卧纪谈》,亦号云卧庵主。是书与《纪谈》,皆笔记体,虽绮丽不及《林间录》,而徵实过之,南宋以来,修僧史者鲜不利用其书也。
绍兴十一年,秦桧将议和,罢韩世忠等军,下岳飞於狱。时宗杲正主径山,建千僧合成,徒众二千,侍郎张九成恒与往来。桧恐其议己,谪九成南安军,宗杲编置衡州,二十年移梅州,二十五年十月桧卒,十二月复九成等官,宗杲亦听令自便,二十六年正月离梅州,二十八年复住径山,隆兴元年卒。计在衡十年,在梅六年,患难相随者甚众,莹即其中之一人。今《纪谈》末附有与逊庵宗演书,力正祖咏撰《大慧年谱》之失,故宗演重订《大慧年谱》多据之,亦以其从大慧久,见闻较切也。
是书前有绍兴二十五年自叙,云:“归憩罗湖时作,故名曰《罗湖野录》。”末有绍兴三十年,无着道人妙总跋,妙总,尼也,与莹同学,至契。跋云:“妙总穷居村落,不闻丛林胜事久矣。比者江西莹仲温远自双径来访山舍,娓娓谈前言往行,殊慰此怀。徐探囊得《罗湖野录》—编,所载皆命世宗师与贤士大夫言行之粹美,详览熟思,不忍释手,亦足见仲温为道为学之要,其操心贤於人远矣,当与天下好事者共之。”
《四库》著录本,此跋适阙题名,故《提要》云:“末有绍兴庚辰跋,不署姓名,而跋中自称曰妙总,则亦僧作也。”按藏本跋尾年月下原有“毗陵无着道人妙总谨书”十字,而《宝颜
堂秘笈》本无之,知《四库》所据者与《秘笈》本同;又藏本均作二卷,《四库》著录四卷,知所据即《秘笈》本也。
妙总为丞相苏颂孙女,与莹均见《大慧年谱》绍兴八年条,《嘉泰普灯录》十八及《五灯会元》二十有传。晚主平江资寿,开堂说法,道誉甚著。其语录有“茫茫宇宙人无数,几个男儿是丈夫”之句,慨当时国势之不振也。
莹撰《大慧正续传》,特附《无着传》,曰:“正续所嗣法,止於洋屿小溪及前住径山受记荆者,其衡梅与再住径山,并无与焉,至於收无着者,盖仿《达磨传》载尼总持,在无着则不忝耳。”其推重之如此。
莹在梅州,得大慧所用竹篦,妙总尝为之铭,亲写赠莹。引曰:“大慧老师以竹篦揭示佛祖不传之妙,几四十年,遂使临济正派勃兴焉。至於居患难中,亦不倦提击,所以梅州报恩有竹篦在堂司也。江西莹仲温尝掌其职,得之而归,岂特为丛林干载之荣观耶,无着妙总谨稽首为之铭”云。语见莹与逐庵宗演书。
《佛祖通载》卅一言妙总乾道六年卒,年七十六。果尔,则绍兴三十年为莹跋《罗湖野录》时,年六十六矣,二人盖老同学也。《提要》以为僧,故特详之。
《佛祖通载》二十二卷 元释念常撰
此书全名《佛祖历代通载》。清《四库》著录。明北藏分为三十六卷,以目录为卷一,以卷一为卷二,卷十一以下,每卷分为二卷,卷二十二分为三卷。嘉兴藏、清藏、频伽藏及续藏经、砖桥各本皆因之,以是三十六卷遂通行於二十二卷。
念常略历
念常号梅屋,华亭人,事迹见本书觉岸序。至元十九年壬午生,至治三年癸亥赴京,缮写金字佛经,曾礼帝师,闻密乘之要。所谓帝师,当为公哥罗或旺出儿,《元史·释老传》谓公哥罗至治三年卒,旺出儿嗣。《通载》谓公哥罗泰定四年卒,则其所值者必公哥罗也。
八思巴,《释老传》谓其至元十六年卒,《通载》谓其十七年卒,皆在念常未生之前。《四库提要》谓其受法於八思巴,殊误。撰《提要》者仅知有帝师八思巴,而不知八思巴卒後,终元之世,嗣为帝师,名见《释老传》者,尚十余代。至治三年,念常至京时,八思巴卒後四十余年矣,何由向之受法,此不得不谓为疏陋者也。
本书之体制及内容
本书为编年体。先是有隆兴府石室沙门祖璘撰《僧宝正续传》,又撰《隆兴佛教编年通论》廿八卷,附一卷。始自汉明帝,终於五代。曰隆兴者,作书之时地;曰佛教者,书之内容;曰编年者,书之体制;曰通论者,每条之後,多附以论断也。其书采摭佛教碑碣及诸大家之文颇备。编纂有法,叙论娴雅,不类俗僧所为,然不甚见称於世,遂为《佛祖通载》所掩袭。
今《通载》前数卷,二十八祖悉抄《景德传灯录》,自汉明帝至五代十余卷,悉抄《隆兴通论》,其所自纂者,仅宋、元二代耳。其抄《通论》,不独史料抄之,即叙论亦抄之;计所抄叙论三十八段,明著为石室论者,仅藏本卷五及卷十一等三段,其中有有立论主体者,如《五代叙》云:“予尝以唐新旧本纪参校,粗见文忠师仰《春秋》纪事褒贬之妙,因采数十端著《新唐史本纪略例》一篇。及得《五代史》,阅其自发述作之意,舆予亦颇合。”
此所谓予,祖琇自谓也,今抄之於《通载》,而不明著为琇叙,则所谓予者,念常自谓乎?念常亦尝著《新唐史本纪略例》乎?“作奏虽工,宜去葛龚”,此《笑林》之所以为笑也。而卷首凡例,并未明言本书叙论悉采《通论》。又五代以後,汉明帝以前,不复见一叙论,不啻表暴其除抄袭外,不能自撰一论也。
至其自纂一部份,体例亦多可议。《通论》编年,悉依“正史”本纪之法,《通载》则改之,只以甲子二字标题,而不尽著年号及年数,每条起始,多以“某月”或“是岁”等字冠之。欲知其事在何年,辄翻数叶或十数叶而未得其确数,此本书之大病也。
又《通论》所采诸家之文,如《牟子理惑》三十七篇,采二十篇,已觉繁冗。《通载》於卷首载八思巴《彰所知论》,於金代载李屏山《鸣道集》,於元代载《至元辨伪录》,连篇累牍,不知所裁。凡此诸书,在当时皆有单行本也。
又如《元遗山集·紫微观记》,撰於金亡以後,时遣山年四十七八,今乃系於泰和四年,时遗山年才十五。又瀛国公学佛法於土番,在至元廿五年,见《元史》十四《世祖纪》,时瀛国年十八,今乃系於至元十四年,时瀛国才七岁,此失之移前者也。
又天竺三藏吽哈罗悉利,卒於金大定五年,无着妙总卒於宋乾道六年,今亦统系於嘉泰四年之末,此则失之移後者也。又元至大三年庚戌条,有元太祖、木华黎及耶律楚材纪事,移後且八九十年,瞀乱至此。卷首虞集序乃谓其“参考讹正,二十余年,始克成编”,不知二十余年中,其所考正者何事也。 ·
虞集序为《道园学古录》所未载,抑《佛祖统纪》而扬《通载》。吾尝见崇祯七年董其昌撰《佛祖纲目序》则反之,曰:“宋僧志磐撰《佛祖统纪》,以天台为统.元僧念常复作《通载》,名依《统纪》,而立例则殊。始用史家编年之法,以宗为主,以教为辅,凡净行神足,性相义观,无所不备,而识者摘其漏误,至不可实辨,盖史之难如此”云云。则《通载》之缪误,明人已先有言之者。
清初费隐容撰《五灯严统辨惑编》,乃极力推崇之,谓:“《通载》梵本,计卷三十有六,久入北京皇藏我字函中,元朝华亭念常禅师所集,历今几四百年”云。则以其载丘玄素伪碑,信有两天王道悟,谓云门、法眼二宗,皆出马祖,与费隐臭味相同,意有所偏,则好而知其恶者鲜矣。
惟此书撰自元代,时有佚闻,如瀛国公之死,《宋、元史》皆阙载,此书於卷末至治三年条,载是年四月赐瀛国公台尊死於河西,与洪武初无愠撰《山庵杂录》同,此释典之有补世典者。
《杂录》言:“瀛国公为僧後,至英宗朝,适兴吟诗云:‘寄语林和靖,梅开几度花,黄金台上客,无复得还家。’谍者以其意在讽动江南人心,闻之於上,收斩之。既而上悔,出内帑黄金,诏江南善书僧儒,集燕京书大藏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