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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景德间撰《册府元龟》,其纪年以宋、齐、梁、陈为闰位,司马温公撰《通监》,始矫正之。今此表纪年与《册府》异,与《通监》同,其撰著当在元丰七年《通监》既出之後,则此本非道原、杨亿原本,益可知也。
惟此本虽非原本,其大体尚为道原、杨亿之旧,观书中小注可证。本书小注,可分三种:一、为道原、杨亿旧注,多半属此。二、为宋刻本附注,如卷三《达摩章》末注云:“凡此年代之差,皆由《宝林传》错误,而杨文公不复考究耳。”据此
则知宋时刻本对原书认为差误者,尚不敢擅改原文,只加注说明而已。三、为元延佑本附注,如卷六《越州大珠慧海章》末注云:”此下旧本有洪州百丈山《惟政禅师传》,今移在第九卷百丈山海和尚下。”是也。据此知延佑本对原书认为不合,而有改变者,亦加注声明,不任便改动也。
又延佑本卷十一《邓州香严智闲章》“动容扬古路,不堕悄然机”二句,注云:“此句旧本、福邵本并无,今以《通明集》为据。”又卷十四《荆州天皇道悟章》,附寂音梦堂详注两段,信伪丘玄素碑,谓有两天王,其说至谬。然对原本并未敢增益,仅附注说明,尚为慎重,此本书之幸也。
又卷九等延佑本附黄檗希运禅师《传心法要》,卷三十末附杨亿《寄李维书》,叙师承本末,皆《丛刊》本所无,当亦後人所加。然与原书划然不混,且有此附录,可助研究者之探讨,於本书有益无损。碛砂藏泰定本卷首无年表,亦无校正年代差误等注,疑所据者乃一较早之本也。杨亿与撰《天圣录》之李遵勖,同出临济,见《天圣录》十八。
《景德录》撰人问题
本书著者为吴僧道原,本无问题。外学书如淳熙间龚明之所撰之《中吴纪间》,卷二谓:“《传灯录》为永安禅院僧道元著”,元、原虽殊,然非有二人也。惟延佑本有绍兴二年长乐郑昂跋,忽持异论,谓:“《景德传灯录》本住湖州铁观音院僧拱辰撰,书成将游京师投进,途中与一僧同舟,因出示之,一夕其僧负之而走,及至都,则道原者已进而被赏矣。此事与郭象窃向秀《庄子注》同。拱辰谓吾之意欲明佛祖之道耳,夫既已行矣,在彼在此同,绝不复言。拱辰之用心如此,与吾孔子‘人亡弓,人得之’之意同。又得杨文公为之删定,其书所以可信,舆《续灯录》遣僧采事,而受金厕名以乱真者有间”云。
此跋可称毒箭,欲以一矢贯双雕,而不知其说之无稽也。道原为韶国师之嗣,前文已具。今以拱辰世系考之,拱辰者,金山昙颖之嗣,李遵勖之侄禅师也。金山颖、西余辰之名,始见《建中靖国录》四及八。道原之名见《天圣录》,又见《传法正宗记》,先於《建中靖国录》者凡八十年。《景德录》十三.《正宗记》八,记临济之嗣,皆止於拱辰之前二代,尚未有金山颖之名,拱辰更无论矣。
道原、拱辰确实卒年无考,然两家先世卒年幸存,亦略可比较。韶国师卒於开宝五年壬申,年八十二,道原当生於五代之时。金山颖卒於嘉佑五年庚子,年七十二,後韶之卒,凡八十九年。则辰与原实不相接,何由有同舟相遇之事乎!杨亿序明言:“裁定此书,周岁方毕”,既系同途入都,何能进呈被赏如是之速乎!今频伽藏总目,於此书下设为疑词,云“旧题宋道原纂”,已受昂跋影响。频伽藏盖用延佑本也,碛砂藏元泰定本无郑昂跋。延佑本闽刻,碛砂本吴刻,後延佑本八年。
窃尝思之,拱辰未必有是言,郑昂亦未必造此语,必当时有此传说,郑昂不察,遽以入跋。《四部丛刊》三编本张菊翁跋,遂亦信之,谓:“著此书者名道原,而实拱辰也。”呜呼!君子可欺以其方,吾恐复有被欺之君子,故不得不辞而辟之。
然何以有此谣?必欲张临济之军者所为也。然何以实之拱辰?则以拱辰曾著《祖源通要》三十卷,舆此书体制相类也。何以谓郑昂之跋,欲以一矢贯双雕?则以其既攻法眼之道原,并攻云门之惟白也。《续灯录》为佛国惟白撰,今谓《续灯录》遗僧采事,受金厕名,此非忌云门者之词乎!惟白者,云门六世孙也。北宋三灯撰者:一法眼,一临济,一云门,若以青原、南岳别之,则青原二,南岳一也。斗诤之源,有关於此,将另详之。
《五灯会元》二十卷 宋释普济撰
清《四库》著录。有重刻宋宝佑本及元至正本。五灯者:
一、《景德传灯录》,法眼宗道原撰,见前。
二、《天圣广灯录》,临济宗李遵勖撰。天圣距景德不远,各宗世次,增加无几,惟於《景德录》章次,略有更易,人数及句语,略有扩充,故不名续而名广。
三、《建中靖国续灯录》,云门宗惟白撰。建中距景德近百年,其书志在续道原书,故名《续灯录》。
四、《联灯会要》,南宋淳熙十年临济宗悟明撰。距建中靖国约八十年,其书志在合北宋三灯为一书,而续其所未备,故曰《联灯会要》。
五、《嘉泰普灯录》,云门宗正受撰。嘉泰距建中靖国约百年,距淳熙不过二十年,然此书实未见《联灯》。因天圣、建中二录,不载师尼及王臣,故特补之,曰:“灯之明不择物而照,何独收比丘而遣帝王公卿,师尼道俗耶!”惜其照之不普,故著书名普。
右五灯各三十卷。中多重复,普济删繁就简,合五灯为一,故名曰《会元》。
《会元》之体制及内容
自《景德录》颁行後,不满二十年,而李遵勖即广之;不满三十年,而王随复删之为《玉英集》十五卷。据袁本《晁志》:“随以《传灯录》繁冗难观,删为此录,景佑甲戌上之,诏书奖答。”有致堂胡氏序,见《斐然集》十九,名《传灯玉英节录序》;又见《通考·经籍考》。陈氏《解题》于《雪峰广录》条下,谓:“随与杨大年,皆号参禅有得者。”是知《灯录》之编,不能尽如人意。今《玉英集》有《宋藏遗珍》影本,《广灯录》有续藏经影本,均未见能胜《景德录》,则改编亦殊不易也。
五灯除《联灯》外,北宋三灯晁氏皆著录,《普灯》陈氏亦著录,且皆见收於《通考》。陈氏曰:“本初自谓直指人心,不立文字,今四灯总一百二十卷,数千万言,乃正不离文字耳。”陈氏对释家态度,与晁氏不同,故辄为微词。然五灯总一百五十卷,叠床架屋,诚有归并删除之必要。譬之儒书,则五灯者犹宋、齐、梁、陈诸史,而《会元》则李延寿之书也。
《十七史商榷》五十三谓:“《新唐书》过誉《南、北史》,平心观之,延寿只是落想佳。因南北八史,合有鸠聚钞撮之功,延寿适承其乏,人情乐简,故得传世。”吾今於《五灯会元》亦云然,自《南、北史》行,而八史多残阙;自《五灯会元》
出,而五灯遂少流通,同一例也。
《会元》由一百五十卷,缩为二十卷,表面似减去原书七分之六,而内容实减原书二分之一耳。《会元》卷厚,清藏改方册为梵荚,析为六十卷,其原卷之厚可知也。
五灯向以南岳、青原分叙,以下不复分宗。世次既多,支派繁衍,大宗难於统摄,自应分立小宗,以为之枢纽,庶阅者沿流溯源,易得要领。《普灯录》於南岳、青原之下,复注小宗,较为明晰。然每於一卷之内,南岳、青原间出,转觉迷离。《会元》後《普灯》约五十年,各卷宗派分明,其法更为进步,故内学、外学,均喜其方便,元、明以来,士大夫之好谭禅悦者,遂无不家有其书矣。惟诸本皆有目录,无总目,不便观览。今揭其总目如下:
卷一 七佛至东土六祖
卷二 四、五、六祖法嗣及应化圣贤
卷三、四 南岳让至五世
卷五、六 青原思至七世及未详法嗣
卷七、八 青原下二世至九世
卷九 南岳下二世至八世冯仰宗
卷十 青原下八世至十二世法眼宗
卷十一、十二 南岳下四世至十五世临济宗
卷十三、十四 青原下四世至十五世曹洞宗
卷十五、十六 青原下六世至十六世云门宗
卷十七、十八 南岳下十一世至十七世黄龙派
卷十九、二十 南岳下十一世至十七世杨岐派
最可异者,法眼宗成立最迟,应列云门之後,今乃列临济之前,颇为世所讥议。试解释之:盖以法眼先绝,止於青原十二世,不溯其始,而计其末,应列在临济之前也。清顺治初,曹洞宗永觉元贤撰《继灯录》凡例,则以此为抨击《会元》口实矣。曰:“五宗次序,《景德录》及《正宗记》俱先青原,後南岳,大川乃私党己宗,以南岳先青原,又恐人诤论,故复以法眼先临济,紊乱极矣”云云。大川即普济。其实《景德录》於各卷叙述,亦先南岳後青原。惟卷五叙六祖法嗣时,青原先於南岳耳。此固无聊之争,而斤斤不已,亘数百年而未息也。
普济派系
普济,四明奉化张氏子,与撰《联灯》之悟明,同出於临济之杨岐派,为大慧杲三世孙。大慧杲者,绍兴十一年,因上堂说法,招秦桧之忌,被编置衡州者也。以世法论之,济与明为同曾祖昆弟,然济并不党於明。《联灯》卷十九於石头迁法嗣大颠和尚下,增入韩文公问师语句,《会元》卷五仍之;《联灯》卷二十复以韩愈为大颠法嗣,并有语句四则,颇为识者所笑,《会元》卷五则删之矣。又北宋云门盛时,与云门竞者伪造天王碑,以天王嗣马祖,《会元》卷七以此事附小注,而不敢公然列天王於马祖之下。如後来《佛祖通载》等所为,亦足见其审慎。康熙初,洞下著《法门锄宄》,谓:“此注为越州开元业海清公於元至正甲辰重刻《会元》时添入,大川原本从无是注,清公不考真伪,惑世误人,可谓业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