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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伽梵歌原义-第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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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主要缺陷使他无力提出规范。所以,圣典上所描述的规范——因为超越这些缺陷——为所有伟大的圣哲——阿查尔亚(以身作则的灵性导师)和伟大灵魂们不加更改地全盘接受。印度在灵性理解方面宗派林立,一般而言,可分为两大阵营:非人格主义者和人格主义者。但两派均按《韦达经》的准则生活。若不遵行经典的准则,提升自我渐入佳境,不过是一派戏言。所以,真正理解了圣典(sastras)要义的人,真是幸运之极。 
  厌恶理解至尊人格神首的原则,是人类社会一切堕落的根源。这是人生最大的冒犯。所以麻亚(maya)——至尊人格神首的物质能量,总是不停地以三重之苦让我们烦恼。这物质能量由物质自然三形态组成。在理解至尊主的道路打开之前,人至少要提升自己到善良形态。不到达这个标准,人仍将处在愚昧和情欲形态中,而愚昧与情欲乃邪恶的根源。那些身处愚昧和情欲形态中的人,嘲笑经典,嘲笑圣人,嘲笑对至尊人格神首的正确理解。他们不遵照灵性导师的训令行事,漠视经典制定的规则。他们听到了奉献服务的荣耀,却无动于衷。于是,他们自创晋升之途。这些都是使人类社会导向恶魔生命阶段的缺点。然而,人若得到真正的灵性导师指点,就能被引上提升之路,引向更高的境界,从而走向成功的人生。
  巴克提维丹塔阐释《圣典博伽梵歌》第十六章“神圣与邪恶两品性”之终。








 
第017章_信仰的分类






第十七章 信仰的分类 
  1.阿尔诸那问道:奎师那,有人不遵从圣典原则,只是根据自己的想象崇拜,这样的人处于什么境界呢?他们是处于善良形态,还是处于情欲形态或愚昧形态呢?
  要旨:在第四章第三十九诗节中阐明,一个人如果对某一特定崇拜有信心,就会逐渐变得有知识,最终达到平和与成功的最佳境界。第十六章的结论是,不遵从圣典规定的原则的人被称为阿修罗(asura),亦即恶魔;而忠实地遵从圣典训示的人则被称为兑瓦(deva),亦即半神人。现在,如果有人充满信心地遵从一切规则,而这些规则又不是圣典训示中所提到的,那么,他又处于什么位置呢?奎师那须澄清阿尔诸那的这一疑问。有些人选择一个常人,把他奉为某种神灵,全心全意地加以崇拜,这样的人是处于善良形态,还是情欲形态或愚昧形态呢?这样的人能否达到生命的完美境界呢?他们有否可能处于真正的知识之中,有否可能把自己提升到最崇高最完美的境界呢?那些不遵从圣典规范,但信仰某种东西,努力崇拜诸种神灵、半神人及常人的人,能否获得成功呢?阿尔诸那向奎师那提出了这些问题。
  2.至尊人格神首说:按其所处的三种不同的自然形态,体困灵魂的信仰也分为三类:善良的、情欲的、愚昧的。现在,听我讲明。
  要旨:人们处于物质自然三形态的统治之下,虽然知道圣典规范,但由于懒惰好闲,并不予以遵从。根据从前在善良形态,情欲形态或愚昧形态的种种活动,人们得到了某一特定的品性。众生与自然诸态的联系一直绵延不绝;众生与物质自然接触,就根据与之相联的物质形态,获得的形态各不相同。如果他与真正的灵性导师在一起,并且遵守其规则,遵从圣典,那么,就能改变这一品性。循序渐进,就能改变一己所处的位置,由愚昧升至善良,或者由情欲升至善良。结论是,在某一自然形态中的盲目信仰并不能帮助人提升到完美的境界。人们必须和一位真正的灵性导师联谊,运用智慧,深思熟虑。只有这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地位,升至更高级的自然形态。
  3.巴茹阿特的儿子啊,人们生存在不同的自然形态下,就演变成某种特定的信仰。根据他所秉承的形态,生物便持有某一特定的信仰。
  要旨:不管是谁,大家都有一种特定的信仰。根据他获得的品性,其信仰可分为善良型的,情欲型的或愚昧型的。根据其信仰的特定类型,他和特定的人交往。如同十四章所述,生物本来是至尊主所属的不可分割的部分,这才是真情实况。因此,他们本来是超然于物质自然的所有形态的。但是,当人们忘记了与至尊人格神首的关系,在受诸种条件局限的生命中,与物质世界接触时,他就会籍着与物质世界诸种变化的联系,造出自己的位置。随之而来的人为的信仰和生存都仅仅是物质性的。虽然他有时受到某些印象或某些人生观的指导,但从原本的角度来讲,他是超然的,没有物质品质(nirguna)。因此,为了重获与至尊主的关系,人们必须清除他们物质的污染。奎师那知觉即是仅有的坦坦荡荡的回归之路。如果人们不遵循这条自觉之路前行,肯定就会处于自然诸态的影响之下。
  这一诗节中的“信仰”(sraddha)很有深义。信仰(sraddha)原本出于善良形态。一个人可能信奉一个半神人,或某些造出来的神,或其它一些大脑的杜撰。据说,强烈的信仰会激发产生有物质好处的活动。但是,在此受诸种条件局限的物质生命中,没有一种工作是完全净化的。这些活动不会是纯粹“善良”的,总是混杂相间的。纯粹的“善良”是超然的。在纯粹的善良中,人们会理解至尊人格神首的本性。只要一个人的信仰不完全在纯粹善良之中,他的信仰就会受到物质自然形态的污染。污染了的物质自然诸态会深入人心,这样,人的信仰就根据心灵与某一物质自然形态相接触的程度而确立。
  应该说,如果人的心灵处于善良状态,则他的信仰也处于善良形态;如果人的心灵处于情欲状态,则他的信仰亦处于情欲形态;如果他的心灵处于黑暗与假象之中,则他的信仰也必会受致污染。因此,在这一世界上,我们见到有不同类型的信仰。根据信仰类型的不同,有不同类型的宗教。宗教信仰的真正原则是处于纯粹的善良形态中的。只是由于心灵的污染,我们才发现诸种不同类型的宗教原则。因此,根据信仰类型的不同,世上有各种不同种类的崇拜。 
  4.处于善良形态的人崇拜半神人;处于情欲形态的人崇拜恶魔;处于愚昧形态的人崇拜鬼魂。 
  要旨:在这一诗节中,至尊人格神首根据外部活动,描述了不同类型的崇拜者。根据圣典训示,唯有至尊人格神首才是值得崇拜的。但是,有些人并不精通圣典训示,或对圣典训示缺乏信心,他们就会根据自己在物质自然诸态中的特定处境,崇拜半神人。半神人各种各样,其中,包括布茹阿玛(Brahma)、希瓦(siva)以及因德茹阿(Indra)、禅德茹阿(Candra)和太阳神等。那些处于善良形态的人为了特定的目的崇拜特定的半神人。同样,处于情欲形态的人则崇拜恶魔。曾记得,在第二次大战期间,在加尔各答,有个男人崇拜希特勒,因为由于那场战争,他靠黑市交易发了大财。与此类似,处于情欲和愚昧形态的人通常选择一个强大有力的人作为自己的上帝。他们认为可以把任何人当作上帝来崇拜,而且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这里清楚地描述了,处于情欲形态的人创造出如此的神灵来崇拜,而那些在愚昧和黑暗形态中的人则崇拜亡灵。有时人们会在某个死人的墓地进行崇拜。性服务也被认为处于黑暗形态之中。在印度一些偏僻的村落,有人崇拜鬼魂。在印度,我们见到较低阶层的人们有时到森林中去,如果他们知道一个鬼魂住在一棵树中,就会崇拜那棵树,并且供奉祭品。实际上,这些五花八门的崇拜并不是对神的崇拜。只有那些超然地处于纯粹善良形态的人才真正地敬拜神。《圣典博伽瓦谭》有言,sattvam 
  visuddham vasudeva…sabditam:“处于纯粹善良形态的人崇拜华苏兑瓦。”意思是说,只有那些彻底地净化了物质自然诸态,超然安处的人才会崇拜至尊人格神首。 
  非人格主义者处于善良形态之中,他们崇拜五种形式的半神人。在此物质世界上,他们崇拜非人格化的维施努形式,这一形式又被称为哲理化的维施努。维施努本是至尊人格神的扩展,但是,因为非人格主义者最终并不信仰至尊人格神首,他们把维施努形式想象成非人格梵的另一面。他们也把主布茹阿玛想象成为物质情欲形态中的非人格形式。有时他们说有五种值得崇拜的神,但是,因为他们认为非人格梵是确实的真理,最终他们废除了所有值得崇拜的对象。总而言之,与有超然品质的人联谊,物质自然诸态的种种不同方面都能得以净化。
  5…6.出于骄傲和自私,为色欲和执著所驱使,进行圣典并未倡导的严苛苦行,折磨身体的诸种物质部分以及内在的超灵,这些愚蠢的人实为恶魔。 
  要旨:有一些人,造出种种苦行,这些苦行在圣典训示中并未提到。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企图而禁食,比如纯粹是为达到一个政治目的, 
  在圣典指示中从未提及。圣典只是为了灵修进步的目的才倡导禁食,绝不是为了一些政治性或社会性目的而禁食。根据《博伽梵歌》为这些目的而从事苦行的人肯定是恶魔品性的。他们的行为违背圣典训示,也不会有利于一般大众。实际上,他们这样做无非是出于骄傲、假我、色欲及对物质享受的执著。这样的行为,不仅打扰了构成躯体的诸种物质元素组合,也打扰了居于身体之内的至尊人格神首。这种未经神授权,为了某些政治目的而进行的禁食或苦行肯定也妨碍别人。韦达典籍并未提及此种行为。恶人以为他能用这种方法强使敌人或其他团体同意他们的要求,但是,人们有时会死于这种禁食。至尊人格神首并不赞同这样的行为,他说这样做的人只是恶魔而已。因为这种行为不符合韦达圣典的训示,所以,如此的作为对至尊人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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