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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伽梵歌原义-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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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灵魂却始终如一永恒地存在。这就是物质与灵魂的区别,从天性来说,躯体恒在变化,灵魂却为永存。各类真理的洞察者,无论他是非人格神主义者还是人格神主义者都印证了这论断。《维施努普然那》说,维施努和他的居所都是自明的灵性存在。“存在”与“不存在”两词只是对灵性和物质而言,这是所有真理洞察者的描述。 
  这是主给所有被愚昧影响而迷惑的生物上的第一课。扫除愚昧包括重建信奉者和被信奉者之间的永恒关系,以及随之而来的对至尊人格神首与其部分所属生物之间的区别的领悟。人可通过研究自我而明白至尊的本性。自我与至尊之间的区别可通过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来加以领悟。《维丹塔苏陀》和《圣典博伽瓦谭》都接受至尊为所有生物之本源。这些流衍可由高等和低等之自然序列而得到体验。生物属于高等的自然本性,本书第七章将会揭示这一点。能量和能源虽无分别,但能源是至尊,而能量或自然则只是从属。因此,生物永远从属于至尊主,一如仆人从属于主人,学生从属于老师。这样清晰的知识,在愚昧的影响下也是不能明白的,为了驱除愚昧,启明过去现在未来的众生,主乃训说《博伽梵歌》。 
  17.你要知道,遍透整个躯体的东西不会毁灭,没有人能毁灭不朽的灵魂。 
  要旨:这节诗更清楚地解释了遍透全身的灵魂的真正本性。人人都知道那遍透整个躯体的东西是什么,那就是知觉。躯体局部或全部的苦乐,是人人都可感受到的,这种知觉的遍布只局限于一己之身。一个躯体的苦乐,旁人并不能知觉到。因此,每个躯体都是单个个体灵魂的具体体现,而灵魂的大小被形容为只有发尖的万分之一。《水塔刷塔尔乌帕尼沙德》(5.9)说: 
  “百分发尖,再将所得百而分之,每一分即是灵魂的大小。”同一段落还说到:“有无数灵性的原子微粒,其大小与发尖的万分之一相似。 
  因此,个别的灵魂微粒是比物质原子更小的灵性原子,而且数之不尽。这微小的灵性火花正是物质身体的基本要理,其影响遍透周身,就象有些药物作用扩散到全身一样。灵魂的出现可通过遍透全身的知觉感受到,因此,知觉是灵魂存在的证据。任何常人均能明白缺了知觉的物质躯体只是一具死尸而已,躯体内的这种知觉靠物质方法是无法复苏的。所以,知觉不是任何物质结合的产物,而是来自灵魂。《曼都克亚乌帕尼沙德》(旧译《蒙达卡奥义书》3.1.9)对原子灵魂的大小有进一步的解释: 
  “灵魂原子般大小,只有完美的智者才能察觉到。这原子灵魂寓居心里,在五气——呼气、吸气、周气、平气、魂气(prana 
  ,apana,vyana,samana,udana)中漂浮,其影响遍及体困生物的全身,当灵魂摆脱了五种物质之气的污染而得到净化后,其灵性影响始得展现。阴阳瑜伽(hatha…yoga)的目的在于通过种种体位法,控制包围纯粹灵魂的五气。这样做不是为了任何物质上的收益,而是为了把微小的灵魂从物质之气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因此原子灵魂的原本地位为所有韦达典籍所接受。一个身心健康的人也能在实际的经验中切身感觉到。只有神智不清的人才认为原子灵魂是遍存万有的维施努范畴(Visnu…tattva)。 
  原子灵魂的影响可遍及某一特定的躯体。根据《曼都克亚乌帕尼沙德》,它处于每个生物心里。因为原子灵魂的大小度量为物质科学家们的理解所不及,他们有些人就愚昧地断言,灵魂不存在。个体原子灵魂肯定是与超灵一起处于心里,身体运动的一切能量都来自于这个部位。从肺中带着氧气的红血球,是从灵魂那里得到能量的。当灵魂离开这个位置时,造血合成功能即告终止。医学界承认红血球的重要性,却不能肯定灵魂乃是能量的源泉。不过,医学界的确承认心脏是所有体能之所在。
  整体灵魂的这些原子微粒,可比作太阳光线中的分子。阳光中有无数辐射分子。同样,至尊主的碎片部分也是他光灿中的原子火花,称为高等能量。因此,无论韦达知识还是现代科学,都无法否认体内灵魂的存在。至尊人格神首亲自在《博伽梵歌》中详细他讲述了有关灵魂的科学。 
  18.生物永恒,无法测度,不会毁灭,而物质躯体肯定会逐渐消亡。因此,战斗吧,巴茹阿特的后裔! 
  要旨:物质躯体是注定要毁灭的,可立即毁灭,也可毁于百年之后。这只是时间上的问题而已,是不可能无限期地保持下去的。但灵魂异常微小,敌人看都看不见,又岂能杀戮它呢,如前一节所述,灵魂异常细小,没有人知道该如何度量其大小、从两方面来看都没有理由悲伤。因为生物本不可被杀,物质躯体的寿命也是无法延长,或受到永久地保护的。整体灵魂的微粒,根据其业报而得到这具物质躯体,因此应该恪守宗教原则。《维丹塔苏陀》将生物形容为光,因为他是至尊光灿中的所属部分。正如阳光维系着整个宇宙一样,灵魂之光也维系着整个躯体。一旦灵魂离开这个物质躯体,物质躯体便开始腐烂,因此是灵魂维系着躯体。躯体本身并不重要,因此,主规劝阿尔诸那起来战斗,不要为物质躯体上的考虑而牺牲宗教原则。 
  19.自我不会杀戮,也不会被杀。认为生物是杀手,或者生物能被杀的人,都处于无知之中。 
  要旨:当生物受到致命武器所伤时,要知道体内的生物并未被杀。灵魂异常细小,任何物质的武器都不可能杀死灵魂,下一个诗节会明确他说明这一点,生物因其灵性构成地位,故不可杀。被杀的,或以为被杀的只是躯体而已。然而,这决不是鼓励人杀戮躯体。韦达训谕是mahimsyatsarvabhutani:永不施暴于任何生物。了解到生物并不能被杀,也并不是鼓励人去屠戮动物。擅自地杀害任何生物的躯体,是令人发指的罪行,必受到国法和主的律法的严惩。然而,阿尔诸那要进行的杀伐,不是随意而行,而是为了捍卫宗教原则而做的。 
  20.任何时候灵魂都无生死。他既不是以前形成,也不是现在形成,更不是将来形成。他太始无生,永恒常存,不会因为躯体被杀而被杀。 
  要旨:从性质方面来讲,至尊灵魂微小的原子碎片部分与至尊是完全一样的。他不象躯体那样,经历多种变化。有时,灵魂被称为“稳定”(kuta…stha)。而躯体则有六种演变,它从母亲的肚子里出世,逗留一段时间,长大,产生一些影响,逐渐衰退,最后消失至湮没。灵魂则没有这些变化。灵魂不是诞生出来的,但他接受了物质的躯体,而物质躯体则有诞生,灵魂并不是在那里出生,也不会死亡。凡有生,则必有死。因为灵魂没有诞生,因此,没有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他永恒、长存而原始;也就是说,灵魂产生的历史无可追溯。在躯体概念的影响下,我们追寻灵魂的诞生之类的历史。灵魂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象躯体一样变得老态龙钟、所以,一个所谓“老人”会感到他的精神状态如同青年甚至孩提时代一般。躯体的变易并不会影响到灵魂。灵魂并不会象树木或任何物质东西一样衰败腐朽,同时也没有副产品。孩子是躯体的副产品,其实也是不同的个体灵魂,只是由于躯体的关系,他们才以某人子女的身份出现。身体的发育成长,全靠灵魂的存在,但灵魂却既无旁枝也无变易,因此,灵魂没有躯体的六种变化。 
  在《卡塔乌帕尼沙德》(1.2.8)中,我们找到与此节类似的段落: 
  najayatemriyatevavipascin 
  nayamkutascinnababhuvakascit 
  ajonityahsasvatoyampurano 
  nahanyatehanyamanesarire 
  本诗节的意思和要旨与《博伽梵歌》中的一样,只有一个词特别,vipascit,意思是有学识或有知识。 
  灵魂充满了知识,或永远充满着知觉。因此,知觉就是灵魂的表征。即使在灵魂寓居的心里找不到它,但仍可以通过知觉明白灵魂的存在,有时,因浮云遮蔽,或别的原因,我们看不到天上的太阳,但阳光总是在那的,我们便因此确信仍是白昼。在清晨,天空中只要露出一丝晨曦,我们就立刻能明白太阳在天空中。同样,各种躯体里——不论人或动物,或多或少都有些知觉,因此我们便知道有灵魂的存在。然而,灵魂的这种知觉却不同于至尊的知觉;因为至尊的知觉乃是全知的——即知道过去、现在和未来。然而个体灵魂的知觉却有一种健忘的倾向。当忘记了自己的真正本性时,他便从奎师那那崇高的教诲中获得教育和启发。奎师那可不象健忘的灵魂,不然,他所训说的《博伽梵歌》便毫无价值可言。 
  灵魂有两种:即微小的灵魂和超灵。《卡塔乌帕尼沙德》(1.2.20)也肯定了这一点: 
  “超灵和原子灵魂都栖息于同一躯体之树上,寓居于生物的心里。只有摆脱了一切物质欲望和悲伤的人,在至尊主的恩典下,才能理解灵魂的荣耀。”奎师那也是超灵的源泉,往后几章将讨论这点。阿尔诸那是个忘记了自己真实本性的原子灵魂,因此,他需要接受奎师那,或奎师那的真正代表(灵性导师)的启蒙。 
  21.菩瑞塔之子呀!一个懂得灵魂不会毁灭,无生、永恒、永不改变的人,怎么能杀人或使人被杀呢? 
  要旨:天生万物各有所用。知识完备的人知道何时何地正当地运用它。同样,暴力也有所用,有知识的人懂得怎样运用暴力。法官将杀人犯判处死刑,却没有人会指责他。因为法官是根据法律而诉之于暴力的。《摩努萨密塔》(Manu-samhita,旧译《摩奴法典》)同意将杀人犯处以死刑,这样,他来生就无须为自己所犯的弥天大罪而承受痛苦。所以,国王将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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