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五蕴论讲记-第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三、系属于心:以心王为主,心所系属之,心王有自在力,为心所之所依。
  语云,法不孤起。如一识生起,相应心所随之俱起,主伴重重。以心所系属于心王,故称心所有法。在百法中,心所有法共有五十一个,又分为六类,即遍行心所五,别境心所五,善心所十一,烦恼心所六,随烦恼心所二十,不定心所四,如下列所示:
  一、遍行心所五:触、作意、受、想、思。
  二、别境心所五:欲、胜解、念、定、慧。
  三、善心所十一: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四、烦恼心所六:贪、嗔、痴、慢、疑、恶见。
  五、随烦恼心所二十: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憍、无惭、无愧、昏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
  六、不定心所四:悔、眠、寻、伺。
  【2】遍行心所
  遍行心所,是六位心所的第一位,为触、作意、受、想、思五心所。但受心所与想心所已立为受蕴想蕴,故此处仅有触、作意、思三心所。
  遍行的意义,遍乃周遍,所谓无处不至;行是心行,即能缘之心,游履于所缘之境。
  合而言之,就是周遍起行的意思。心若生时,此五心所相应俱起。它通于一切识——八识心王;一切性——善、恶、无记;一切时——过去、未来、现在;一切地——三界九地,故有遍行之名。《广论》曰:
  ‘是诸心法,五是遍行,此遍一切善不善无记心、故名遍行。’
  兹分释如下:
  一、触心所:触是根、境、识三者的接触,故又称‘三和’。《广论》曰:
  ‘云何触,谓三和合,分别为性。三和,谓眼色识,如是等,此诸和合心法生故名为触,与受所依为业。’
  《成唯识论》三曰:‘触谓三和,分别变异,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谓根、境、识,更相随顺,故名三和。’论文的意思是:根、境交涉,识必俱起,根为识之所依,境为识之所取,三者和合,可以使心、心所同缘一境,并由此产生受、想、思的心理活动。
  二、作意心所:作意即是注意,《广论》曰:
  ‘云何作意,谓令心发悟为性,令心心法现前警动,是忆念义,任持攀缘为业。’
  《成唯识论》曰:‘作意,为能警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谓此警觉,应起心种,引令趣境,故名作意。’故作意的作用就是使心生起警觉,令缘其境,这就是生心动念之始。警心有二义,一者令心未起而起;二者心已生起时,令引趣境。
  三、思心所:思是造作,《广论》曰:
  ‘云何思,谓于功德过失,及以俱非,令心造作意业为性。此性若有,识攀缘用,即现在前,犹如磁石吸铁令动,能推善不善无记心为业。’
  《成唯识论》曰:‘谓令心造作为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故思的自性,只是造作,以其造作的力用与心相应,使心于种种善恶境,作出种种善恶的业用,这即是身、口、意三业中的的意业。心识之生,由作意而至于思,则善恶之念已经形成,而决不能中止了。由此而至于别境,就是必作之心了。
  【3】别境心所
  别境心所,是六位心所的第二位,计有五种,谓欲、胜解、念、定、慧。
  别境者,以此五心所所缘之境,各别不同,非如遍行同缘一境。欲所缘者为所乐境,胜解所缘者为决定境,念所缘者为曾所习境,定所缘者为所观境,慧则于四境拣择为性。
  在遍行心所生起时,虽然生起善恶之念,但念而未作,若肯当下止息,则业行自消。及至别境,乃必作之心,善恶皆然。此五心所,具一切性——善恶无记;一切地——三界九地,而不缘一切境,亦非相续。非心有即有,故无一切时;非与一切心相应,故无一切俱。
  一、欲心所:欲是希望,《广论》曰:
  ‘云何欲,谓于可爱乐事,希望为性。爱乐事者,所谓可爱见闻等事,是愿乐希求之义,能与精进所依为业。’
  《识论》曰:‘于所缘境,希望为性,勤依为业。’故欲的自性就是希望,于所爱境希望必合,于所恶境希望必离。‘勤依为业’者,因为希望,方勤劬精进,故欲为勤之所依,能为勤所依,即是其业用。唯所谓精进,系指对善欲而言,若不善欲,就不是精进了。
  二、胜解心所:胜者殊胜,解者见解,即是殊胜的见解。《广论》曰:
  ‘云何胜解,谓于决定境,如所了知印可为性。决定境者,谓于五蕴等,如日亲(即世亲)说,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阳炎,行如芭蕉,识如幻事,如是决定,或如诸法所住自相,谓即如是而生决定。言决定者,即印持义,余无引转为业,此增胜故,余所不能引。’
  《识论》曰:‘于决定境,印持为性,不可引转为业。’所谓决定境,即于所缘实境、或义理境,无所犹豫。如缘青色,计此为青,不疑为红为蓝;如受某种学说影响,对其义理承受无疑,均名决定境。心识于缘虑决定境时,有审决印持的作用,此即胜解的自性。既经审决印可,即不可引转,即其业用。于犹豫境,则不起胜解。
  三、念心所:念是记忆,于所经历过的事物记忆不忘,就称为念。《广论》曰:
  ‘云何念?谓于惯习事心不忘失,明记为性,惯习事者,谓曾习行,与不散乱所依为业。’
  《识论》曰:‘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不忘为性,定依为业。’凡是感官接触过的境界,或思维过的义理,都是曾习境,于曾习境的记忆作用,就是念的自性:定依为业者,由忆念曾习正理,念兹在兹,而生正定,即是其业用。但于未曾经历的境,则不起忆念。
  四、定心所:定的梵语三摩地,译曰正定,《广论》曰:
  ‘云何三摩地,谓于所观事心一境性,所观事者,谓五蕴等,及无常苦空无我等,心一境者,是专注义,与智所依为业,由心定故,如实了知。’
  《识论》曰:‘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为性,智依为业。’令心专注是心力恒时凝聚,不随所缘流散,故心力专注是其自性,由心定之故,明智即生,此即其业用。散乱之心,不能生定,亦无所依之智。
  五、慧心所:慧即智慧,是明白拣择,《广论》曰:
  ‘云何为慧,谓即于彼择法为性,或如理所引,或不如理所引,或俱非所引。即祈彼者,谓所观事。择法者,谓于诸法自相共相,由慧简择,得决定故。如理所引者,谓佛弟子。不如理所引者,谓诸外道。俱非所引者,谓余众生。断疑为业,慧能简择,于诸法中,得决定故。’
  《识论》曰:‘于所观境,简择为性,断疑为业。’简择是比量智,于一切所知境界,简择其得失,而推度决定,故简择即慧之自性,由拣择而除掉疑惑,即是慧的业用。在愚昧心中,疑惑心中,则不能起慧。再者,邪见之流,以其痴增上故,不能简择,亦不起慧。
  第七讲、相应行中的善与烦恼心所
  【1】善心所
  善心所,是六位心所的第三位,计有十一个,即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何谓善,随顺法理,于此世他世顺益于自他者,谓之善;反之,于此世他世损害于自他者,名不善。故以上十一种善心所,赅括世出世间一切善法,其自体远离一切秽恶,而聚集一切功德。兹分述十一善心所如下:
  一、信心所:信是对佛教义理坚定的信仰。《广论》曰:
  ‘云何信,谓于业果诸谛宝等,深正符顺,心净为性。于业者,谓福、非福、不动业。于果者,谓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果。于谛者,谓苦集灭道谛。于宝者,谓佛法僧宝,如是业果等,极相符顺,亦名清净、及希求义,与欲所依为业。’
  《识论》曰:‘云何为信,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性,对治不信,乐善为业。’信有三种,一者于诸法实事实理深信不疑;二者于三宝净德深为信乐;三者于一切善法深信有力,能得成就。
  二、惭心所:惭者羞恶之心,做了坏事内心感到羞耻者曰惭。《广论》曰:
  ‘云何惭,谓自增上及法增上,于所作罪羞耻为性。……防息恶行所依为业。’
  《识论》曰:‘云何为惭,依自法力,崇重贤善为性,对治无惭,止息恶行为业。’这是由于本身自我尊重的促进之力,可以止息恶行。
  三、愧心所:愧者廉耻之心,做了坏事无颜见人曰愧。《广论》曰:
  ‘云何愧,谓他增上,谓所作罪,羞耻为性,他增上者,谓怖畏责罚,及议论等,所有罪失,羞耻于他,业如惭说。’
  《识论》曰:‘云何为愧,依世间力,轻拒暴恶为性,对治无愧,止息恶行为业。’愧和惭一样,可以止息恶行。
  四、无贪心所:对于财色名利无贪著之心曰无贪。《广论》曰:
  ‘云何无贪,谓贪对治,今深厌患,无著为性,谓于诸有,及有资具,染著为贪,彼之对治,说为无贪,此即于有,及有资具,无染著义,遍知生死诸过无故,名为厌患,恶行不起,所依为业。’
  《识论》曰:‘云何无贪,于有有具无著为性,对治贪著作善为业。’有是三有之果,三有即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这是有情生存的处所;有具,是生于三有的原因,即是惑与业。无贪是对有情生存处所不生贪著,不造惑业。
  五、无嗔心所:逆境当前,不生恚恨之心,谓之无嗔。《广论》曰:
  ‘云何无嗔,谓嗔对治,以慈为性,谓于众生,不损害义,业如无贪说。’
  《识论》曰:‘云何无嗔,于苦苦具,无恚为性,对治嗔恚,作善为业。’苦是三界苦果,即三苦苦苦、坏苦、行苦。苦具,即生苦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