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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略义+圣龙树菩萨造颂-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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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见苦’?答曰:谁说无苦?我岂未说:‘若是自作者,则不从缘起’?故说苦等是缘起法,不是自作等”。因此,即由是缘起故之理由,正破自作,兼破他作。在二释中都如是说。又由此理,破除其作及无因生亦极明显。是故决定应当承认缘起因果次第。
  此中说明破有自性已,即于无自性上一切作用,皆能成立。本论从始至终,都应如是了知,极为重要。如果认为对于因果缘起次第,也用观察胜义中有无之理而破除者,必执自宗不承认有因果。故云对此等人,暂时不能说“细无我理”,须用“粗无我义”而引导之。
  观行品略义
  此中所说“虚妄”,是指本无自性而现为有自性之义。又于此“虚妄”法上,一切作用,皆能成立。因此“虚妄”之义,不是说一切作用皆空。变异及无常等义,亦是如此。彼“虚妄”法,由遮实有,故说为空。虽非实有,然亦不是没有。诸求解脱者,由缘何法修行,能净诸障,当知此即道之所缘,极为应理。
  观会合品略义
  诸法会合、具有、 和合,以及聚集等,若有自性,则彼等法,都不能安立。于无自性上,彼等一切建立,皆极应理。应于此二谛法,生坚定解。
  观自性品略义
  总则有体、无体,别则自体、他体,以及诸法真性、本体等,若有自性,则都不能安立。故唯于无自性上,彼一切建立,乃为合理。应当于二谛之理,生起决定知见。
  观缚解品略义
  生死、涅磐,以及为烦恼之所系缚和断烦恼之解脱等,若有自性,则都不能成立。如此通达之后,于彼等法,不执为实有。复次思维,唯由名言所安立者,彼等一切皆为合理。应于此缘起深义,生坚定解。
  观业品略义
  此品对于作者、业、烦恼和彼等之果,以及受用彼果等事,由诸正理破其有自性已。了知如果是有自性,则彼等建立,皆不应理。又应通达彼等诸法,皆如梦幻而有。
  观我法品略义
  此品说明对于前后各品所抉择的甚深义理,把它总摄起来受持的方法。因此,当知由甚深正见所抉择的一切,都可摄为是说明我、法二者皆无自性已,应如此中所说而受持之。
  观时品略义
  过去已生和未来当生,以及现在生已未灭等三时,皆无自性。只有在无自性上,彼等一切才能成立。应当如是思维,使对于二谛所生定解,逐渐坚固。
  观聚集品略义
  《佛护释》云:“或谓若无时及因果、聚集等,更有何法?因此,彼唯是说‘一切无’而已。答曰:不然。此中只说于时等法,若执为有自性者即不应理;依缘起安立而有者,彼等皆能成立”。如此所说,当知时及因果、聚集等法,若如“实事师”许为有自性者,应当破除;由于自性本来无故。凡依因缘而生的缘起有法,一概不破。
  观成坏品略义
  生灭及生死等次第相传的三有相续之法,如果认为有自性者,即可用观察真性之理而破除之。但是亦不可说彼等为名言中无。因此,彼等诸法,只有在“自性空”上,才能成立。应于此正理,引生定解。
  观如来品略义
  诸法若有自性,则如来以及如来所说之正法,皆不能安立。只有在自性空的缘起法上,一切安立,才为合理。因此安立如来、皈依处等,亦唯有依此理安立,方为正确。
  观颠倒品略义
  若有自性,则从可意境等与分别寻思而生烦恼,及由计常等而成不成颠倒之差别,以及断烦恼等,皆不能成立。只有于“自性空”上,彼等一切才能成立。须令自心,于此正理,引生定解。
  观圣谛品略义
  中观师说,世出世法,全无自性。他宗闻者兴问难云:如此,则汝宗中对于世及出世一切诸法,皆成不可安立?答曰:观察之时,如此破除。由于以理观察之时无有尘许自性可得。故在他宗确有不能安立此是此非等过失;自宗不但没有此等过失,而且对于一切建立,皆能如理成立,是为此品主要所诠。然如此中“空义”,即是“缘起义”;破除诸法作用,不是空义。此种分析,最为重要。如果对于中观正理具有胜解的聪慧之士,当照此轨则而说。
  观涅磐品略义
  诸法若有自性,则断彼所断和得涅磐等都不能成立。唯有于“自性空”上,彼等一切方能成立。于此应当如实了知。
  观十二有支品略义
  对于缘补特伽罗及法缘起而起我执的二种无明,是如何执著二种我的俱生无明之行相,先须认识清楚。次知此中所说一切正理,皆是破除二种无明所执的二种我,以及通达二无我见的正因。又于获得徹底通达无我之正见后,应从闻思修三,尽力使成为缘起还灭门。
  观见品略义
  诸具大乘种姓者,深为大悲之所激发,对于长被三苦所逼迫的一切有情,生起“我当救出苦海令住佛地”之心。为度彼等故,先须发起自己求得无上菩提,以愿菩提心为体的坚固誓愿。次见若不修学六波罗蜜行,则此誓愿,亦难成就。因此依照仪轨正受行菩提心已,担荷修学菩萨广大之行。又见以修学六度为主的首要行持,即是远离二边之中道。是故应如圣者论中所说以理抉择了义之方法,而求洞澈实际真理的正见。又思若没有止,单凭通达真性之正见,亦不能断烦恼,故进而求止。得止之后,应当励力勤修正见,并如此中所说以见抉择了义轨则而受持之。如斯次第,应如菩提道次第中所说,兹不重述。此诸法之真性了义,不仅为到彼岸乘之所需要,即金刚乘次第中亦须唯如此论所说求见之方法而得了义。因为二种大乘,对于真实性的义理,毫无差别故。


  译后记:宗喀巴大师根据佛护、月称二大论师所作的《中论释》而制《中论疏》,这部疏已成为西藏佛教学者学习龙树菩萨中观宗的主要论典。全书共十四卷,以疏释《中论》二十七品论文,每品疏文都分为“释品文”、“引经证”、“示略义”三段。兹将每品疏文中的“略义”译出,冠以“中论略义”,供研究中观宗义者的参考。译误之处,希望读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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