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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动上维护著国家的主权与祖国的统一,而且在理论上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国家观念与国民意识,国民对国家的责任与义务越来越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回族与各民族一样,在政治上、法律上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进步,回族的国家观念、公民意识有了新的飞跃,其爱国情感更加浓烈、更加成熟、更加稳固。
二、回族爱国理念的主要内涵
1.热爱家园。回族是在中华土地上生活了千百年'5'的中国人,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祖国是回族的载体,是其家园,是其栖息地,民族的命运与祖国的命运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国与族的关系,就是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国亡,民必然沦为亡国奴,丧失做人的自由与尊严,受尽人间一切屈辱,正如人类历史上(包括当今世界上有些国家)所演出的一幕幕悲剧、闹剧、惨剧一样。故爱祖国就是爱民族,维护祖国利益就是维护民族利益,这是回族爱国理念的最朴素的感情基础,用不着深奥的理论就能明白的事情,正如回族所崇敬的伊斯兰教圣人穆罕默德所言:“你们要爱你们的家园,犹如鸟儿爱其巢窝一样”。千百年来,回族深深地眷恋着世代生息的中华热土,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石凝结着他们的汗水、情感和智慧,这里的山山水水、沟沟壑壑负载着他们的历史、足迹和生命。“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他们与这块滋养他们、哺育他们的水土有着一种不可分割的联系和割舍不掉的感情,一种无法忘怀、如影随形的恋情,他们深爱着这片沃土。只是回族爱国的方式与众不同——她把对祖国的感情深埋在心底,在太平盛世几乎不用直白的语言歌唱祖国、赞美祖国,只是默默耕耘,细心呵护,但关键时刻,她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为祖国献出一切,牺牲一切,乃至生命。
2.“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回族的爱国理念在不断升华、不断成熟——从最初的热爱家园,到古代的“顺主忠君”,再到近现代的“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爱国主义的情感是各民族都拥有的一种健康的情感;但把爱国理念提升到信仰的一部分来看待的,却十分罕见。尤其是清末朝廷丧权辱国,官吏贪污腐败,政治极度黑暗的情况下,回族受到民族压迫、宗教歧视和屠杀、驱赶、迫害的情况下,在外敌入侵、国家处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在当时代表这个国家的统治者不但不爱自己的这一群臣民,而且严重伤害他们的情况下,回族还能够一如既往地热爱这个国家吗?这个肉体和心灵的创伤还没有愈合的民族能够超越自身的苦难、恩怨和是非,继续呵护这个满目疮痍的家园吗?她能够看清当时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而不做出错误的选择吗?回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了回答,并且以卓越的表现经受了历史的考验。
在清末民初国家内忧外患的关键时刻,代表社会良知的回族知识分子引领了舆论导向,他们以自己的渊博学识、真知灼见和对国家、对民族、对历史高度负责任的精神,站在时代的前列,把握方向,对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作出了深刻的阐述,大大丰富了爱国主义思想的内涵。1907年,京津地区的回族知识分子丁宝臣、丁竹园兄弟先后创办《正宗爱国报》、《竹园白话报》,大力宣扬爱国思想,发出“保国即是保教,爱国即是爱身。”'6'的呼唤。而清末留学日本的回族学生所办的刊物《醒回篇》发表了一系列激发爱国感情的文章。如有的文章指出:“国家如个人(躯体)”,国家内部无论人们的职业“与夫其种族之或满、或汉、或回、或蒙、或藏,而其所以为组织国家之分子则一。”“国家之进行无异车轮之进行;国家进行在国民,车轮之进行在齿轮……我教亦中国之国民也,辟诸车轮,亦车轮之齿轮也,示弱点以停滞中国前途之进行,其可乎?”'7'强调每个中国人担负起国民的责任,“痛痒相关,彼此照顾,同心协力,共谋同种的幸福,以国土为性命,人人发出一团热力爱国如命。”'8'
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封建专制制度,但中国的命运并没有彻底改变,国家仍处在危难时期。1929年创刊的著名回族刊物《月华》杂志上发表的许多文章则对爱国主义做了更精辟的论述。如《中国回民宜具国家之观念》一文分析回族的形成、发展以及回族与国家的关系指出:“须知吾人以中华民族而信仰回教,其间固有先世来自西方为纯粹之回族者,夫侨居三代,即列县籍,此明清法律所规定者也,况远隔千余载以上之土著者乎……为今之计,惟有使吾中国大多数回民同具国家的观念,于此时期推广学校,以倡导教育,俾青年子弟于儿时,灌输宗教之常识,培植国学之根本,以发达青年之国家思想,胥明了爱教不忘爱国,爱国亦不忘爱教之主旨。国强则教兴,教昌则国治,息息相关,表里并重……中华频年多故,灾祸侵寻,正千钧一发之会,五族人民,宜努力共同挽救,尚可图从图存于优胜劣败之世。”'9'当时,不光普通知识分子宣扬爱国爱教,而且很多阿訇也引经据典地阐述国与教的关系,如著名阿訇王静斋在《月华》发表题为《谨守回教与爱护国家》的文章,他说:“阿拉伯文之卧代尼(Watan),以即居所也……阿拉伯人尝说,爱卧代尼是属伊玛尼(信仰)。直译之,为爱护国家,为穆民(有信仰者)所应有。或谓此语发自穆圣,确否我不敢知。但是,以此足可以证明吾侪穆民,不仅当遵守回教道理,且当爱护国家也……据说,父母之邦,各有维护之责,一旦不幸财产被夺,妻子离散,尤当振起精神,与强权者相奋斗。不此之图,止知斋拜,不问其他,而不独以国破家亡为耻乎。……一旦有人向尔问及应如何对待国家?则曰,国家为吾辈国民同胞之生死地,食毛践土之区。吾人为巩固国本计,自当相亲相爱,国家可籍此亲爱,达到最高之地步。既可保旧有之势力,且得增加若许之尊严。国民最应尽之义务,首推生命与财产……遇难苟且,贪生畏死者,能得自由之生存乎?人人不免一死,为国捐躯者,其人虽灭,而其命永存于世也。”另一篇题为《爱国与爱教》的文章说的更通俗更直白,曰:“国家藉人民以成立,人民赖国家以保存,休戚相关,互为维系。是故国兴民之荣,国亡民之辱也……夫宗教乃关乎信仰,国家乃系乎生存。换言之国无宗教无以维系人心,则人民渐趋于险恶,而国家必陷于纷乱;宗教无国家,则发达甚难,二者不可偏废也。人民与国家之关系既如彼,国家与宗教之关系又如此,吾人安可只爱教而不爱国哉!不观乎彼之国人凄惨乎?永为他人之牛马奴隶,身既不可自主,安能自由信教哉!,深愿教胞人人皆具爱国之热忱,振刷精神,激励志趣,本乎穆圣爱国爱教之遗旨,在此竞争激烈之社会,发奋为雄,视爱国爱教为同一天职。”'10'
“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 不仅仅是回族的一种爱国理念,而且是他们的指导思想,是他们的行动纲领,在这一思想指引下,近现代以来当中华民族面对外敌入侵的紧要关头,回族儿女挺身而出,共赴国难,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甲午战争,到抗击八国联军,再到抗日战争,每一次抵御外辱的第一线都有他们伟岸的身影和战斗的足迹,不知有多少回族英烈血洒疆场,为国捐躯,正如近代著名学者金吉堂在《中国回教史研究·清代之回回》中所说:“光绪甲午,中东之战,左宝贵殉国平壤。庚子年,马福禄、马海晏捐躯北京,皆以忠烈震当时。”本书“政治篇”相关部分中读者可以读到更翔实的内容。
3.各民族一家亲。爱国主义不是一种抽象的宣言,也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很具体的行动和行为,其中包括如何对待同在一片蓝天下、同在一块沃土上的不同民族和具有不同价值取向的人群的问题。'11'在这方面,回族提出了非常明确的主张,即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民族都是一家人,应该相亲相爱,情同手足,团结友爱。这种主张与在中国历史上延续千百年的“华夷之辨”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说法,形成鲜明对比,显示出回族的包容精神和广阔胸怀。甚至清末民初“驱除鞑虏,恢复中华”、“革命排满”的口号铺天盖地的时候,回族仍然保持著比较清醒的头脑,她虽然对曾经惨杀、驱逐、迫害过他们的满清统治者进行反抗,但并未因此憎恨所有满族,她能把压迫他们的满清统治者与普通满族老百姓区别开来,对满族老百姓抱有同情和友爱的态度。回族精英们认识到,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里面,每个民族都是其中平等的不可或缺的一员,尤其在国家危机关头,更应该团结一致,和衷共济,把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和国家利益放在首位,捐弃前嫌,共赴国难。请看当时的留日回族学生所办的刊物——《醒回篇》所发出的不同凡响的声音。该刊发刊词面对鸦片战争以来,中国饱受列强侵略,任人宰割,晚清政府丧权辱国,人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危机状况指出:“甲午战败,庚子再创,外国人之入我国境者,未闻为我区别曰:‘某也满,某也汉,某也回,某也蒙’,而惟肆行杀戮,同归于尽。盖同国如同舟,乘组员之种类,无论其为黄为白,至于舟坏覆没,则其被难一也。以是而言,种族虽殊,以同国之故,则一国之盛衰强弱,莫不直接同受其影响。”的主张,掷地有声地说道:“中国今日之形势,四面皆敌,非协力同心,化除种族之界,化除宗教之界,化除疆域之界,合四百兆人之脑髓而为一大知识,合四百人之资产而为一大经济,合四百兆人之体力而为一大陆军,否则分崩离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