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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柝声-属灵的人-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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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上,都不过是人的魂用着自己的力量,和自己的定规去寻找神,去叫神喜悦,而无圣灵的启示。魂不特如此的自用,并且也是受体的支配。体的私欲、感觉和要求,现在都一一令魂来顺从、来执行、来补满。不特亚当所有后裔的灵都是死的,并且也都是「出于地,乃属土」,完全为肉体所管束,听从属魂的生命,和属体的性情去行事为人。这样的人,不能与神交通。有时他发表他的智力,有时他发表他的情欲,然而,最常是二者兼有。肉体管理全人,毫无阻碍,不受干涉。
这就是犹太书十八至十九节所说的人。「好讥诮的人,随从自己不敬虔的私欲而行,这就是那些引人结党,属乎魂,没有灵的人。」这样的「属魂」,就是与「有灵」相反。现在那最高的灵,与神联合的灵,应当管治魂与体的灵,竟然被动机与目的都是属地的魂所包围,灵已经失去它本来的地位。它现在所居的光景,乃是反常的。所以说他是没有灵的。这样完全属魂的结局,就是随意讥诮,随着私欲而行,引人结党。
哥林多前书二章十四节又说到这种未重生的属魂人:「然而属魂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这样的人被魂所管理,而压制他的灵,与属灵的人相反。这样的人虽有非常的智力,能发出奇妙的理想和理论,然而他对于神圣灵的事终不能赞一词。他不能受圣灵的启示。这与世人的理想是何等的不同!世人以为人的智力和理性是万能的;藉着脑想能得着世界一切的真理。但是神的话语以为这是最虚空不过的。
人属魂的时候,也多多觉得今生的靠不住,要寻求来世的永生。但是人总不能用心思和理论找得生命的道理。这些都是靠不住的,常见两个顶聪明的人,他们的意见多是不合的。理论最会引人到错误的地方,乃是梦中的楼阁,不过引人到那永远黑暗的地方而已。
真的,智力如果不是受着圣灵的引导,不只是靠不住的,并且是最危险的。因为它会以是为非,以非为是,偶一不慎,不只暂时受其大亏,并且永远受其大害。人们黑暗的思想,多是引人到永死的地方。未重生属魂的人知道这个,那就好了。
然而人在属肉体的时候,不只被魂所支配而已,并且魂是与体联合的,许多时候,竟然受体的指挥而犯最污秽的罪。犯罪的身体,乃是充满了嗜好和私欲,它原是从尘土里造出来的,所以它所有趋向和存心,都是属乎地的。蛇的毒既然进入了人的身体,人身体本来所有合法的要求,现在都变成为情欲了。魂既一次听从身体背叛神的要求,魂就不能不多次顺服它。所以在这个时候,身体的恶欲就时常藉着魂发表出许多的罪恶来。这个身体的权力是非常之大的,以致魂没有能力能抵挡它,不过作它顺命的奴仆而已。
全人是分为三下的:灵、魂、体。神的意思原是要灵居在最上,来管束魂。人变作属魂之后,灵就沉下来服事魂。人变作属体之后,最卑下的肉体就作王起来了。人是从「灵治」而降下至「魂治」,从「魂冶」而降下至「体治」。步步堕落,肉体操权,真是可怜。
罪杀死灵,以致属灵的死就临到所有的人,叫他们都死在罪恶与过犯之中。罪叫魂自立,以致属魂的生命不过就是自主自私的生命。罪加力给体,叫罪性藉着体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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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救法
各各他的审判
因着人类堕落的缘故,死就来了。这个死就是属灵的死,就是远离神的死,乃是由罪而来的,从那时起直到现在,还没改变。因为死总是由罪来的。「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亚当犯罪,就把罪介绍到世界来。「死又是从罪来的」,罪的永不可改变的结局就是死。「于是死就临到众人」,为什么缘故呢?「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五12)。死不只「临到众人」,因为若直译的话,此句可译为「死就透过众人」。众人的灵、魂、体,都被死所「透过」,无论人的那一部分,都有死在那里。所以人若没有得着神的生命,是不可以的。得救的方法并不在乎人的改良,因为「死」是不能改良的。罪必须受审判,然后才能脱离由罪来的死。这就是主耶稣的救恩。
犯罪的人必定死,乃是圣经的定规,所以没有禽兽或是天使,能代替人受罪的刑罚。犯罪的,是人三而一的天性,所以受死的,也必是人的天性方可。惟有人性能为人性赎罪。因为人性都是有罪的,它的死就不足以赎他的罪。所以主耶稣来了,祂取得人性,好让祂为人性受审判。祂没有罪,祂圣洁的人性,藉着死就救赎罪恶的人性,祂代死,祂受所有的罪罚,祂舍命作多人的赎价,所以凡信祂的人,就不至再受审判了(约五24)。
祂的道成肉身,就是把所有的肉身都包括在祂里面。亚当一人的举动,如何可以代表所有人的举动,照样,基督一人的工作,也可以代表所有人的工作。我们必须看见基督是包括了人类,我们才会明白什么叫作救赎。亚当一人犯罪,就是古今所有的人犯罪,这是因为亚当是人类的元首,所有的人,都是从亚当而生的。照样,一人成义,就是古今所有的人成义,这也是因为基督是新人类的元首,所有的新人,都是从基督而生的。
希伯来书第七章记一桩事情,表明此意。使徒在这里是表明麦基洗德的祭司职分,是比利未人的祭司职分更大,就说亚伯拉罕曾献上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同时受麦基洗德的祝福,所以麦基洗德是比利未更大的。为什么呢?「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亚伯拉罕的身中。」(10节)我们知道,亚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利未。利未是亚伯拉罕的曾孙,在亚伯拉罕献上十一,并受祝福的时候,虽然利未还没出世,就是他的父、祖父,也还没出世。但是,圣经就以为亚伯拉罕的献十一和受祝福,就是利未的献十一和受祝福。亚伯拉罕既是小于麦基洗德,利未就也必是小于麦基洗德了。这桩事情叫我们明白,为什么亚当犯罪,就算为众人犯罪,基督受审,就算为众人都受审。因为亚当犯罪的时候,众人已经都在亚当的身中;基督受审,所有得着重生的罪人的生命,那时也都在基督的身中。因此,基督为人的罪受了审判,就算为所有信祂的人都受了审判;因此,所有信祂的人,就不必受审判了。
人性既非受审判不可,神的儿子,就是为人的耶稣基督,就在十字架上,灵、魂、体受了人类所当受的刑罚。
我们先看祂身体的苦。人犯罪乃是藉身体。叫人犯罪而觉得快乐,乃是身体。所以身体必须成为人受刑罚的器具。人藉身体犯罪,而身体也就引诱人犯罪。所以结局就是以身体来受刑罚。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身体所受的苦,谁能明白尽呢?在旧约的「弥赛亚诗篇」(就是指着基督的诗篇一里,岂不极其清楚的说祂身体的痛苦么?「他们扎我的手、我的脚。」(诗廿二16)先知说祂要称为「被他们所扎的」(亚十二10)。祂的手、祂的脚、祂的额、祂的肋、祂的心,都被人扎,乃是被有罪的人性所扎,也是为着有罪的人性受扎的。当这个时候,因着受伤至极,因着挂在十字架上身体重量无处寄托的缘故,全身的血脉不能循环、流通,以致热度至高,因此祂的口就干渴非常;所以祂呼喊说:「我的舌头贴在牙床上,」(诗廿二15)「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诗六九21)手爱妃罪,叫以手应当钉;口爱犯罪,所以口应当受苦;脚爱犯罪,所以脚应当被扎;脑爱犯罪,所以脑应当戴荆棘冕。人的身体所当受的刑罚,都在祂的身上施行。祂就是这样的受身体上的痛苦,直到死时方才了结。虽然祂有能力可以免受痛苦,但祂愿意交出祂的身体来,受无穷的痛苦与难过,而不一刻退缩,直到祂「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功了」(约十九28),祂才舍去生命。
不只祂的身体,祂的魂也受苦。魂乃是人自觉机关。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时,人以没药调和的酒给祂喝,要叫祂昏迷过去,免觉得痛。但祂却不肯受。祂不愿意失去祂的知觉。人的魂满觉得罪恶的快乐,现在应当满觉得罪恶的痛苦。祂宁可喝神所给祂的杯,祂不肯喝失去知觉的杯。
十字架是同等羞辱的刑具呢!这乃是审判逃奴的刑法。因为一个奴仆没有产业,没有公权,没有所有物,他的身体乃是主人所有的,可以用这十字架最羞辱的刑法。主耶稣就是取一个奴仆的地位而被人钉死。以赛亚称祂为奴仆,保罗也说祂是个奴仆。祂以奴仆的资格来拯救我们这些一生一
世为撒但奴仆的人。我们乃是情欲、脾气、尝好、世界的奴仆,已经卖给罪了;但他为着我们的为奴而死,而担当我们一切的羞辱。
圣经告诉我们,兵丁脱去主耶稣的衣服(约十九23),祂被钉时,几乎是完全赤身露体的。这乃是钉十字架的羞辱。罪恶脱去我们光明的衣服。罪恶叫我们变成赤身露体。主耶稣一在彼拉多面前裸体,再在各各他山上赤露。祂圣洁的魂,对于这个要如何感觉呢?这岂非摧残祂人格的神圣,而叫祂感受羞惭么?谁能明白祂此时魂中的感觉呢?但众人既享罪中的荣耀,救主就当受罪中的羞辱。真的,此时主「使祂蒙羞」,「仇敌用羞辱羞辱了神的仆人,羞辱了神受膏者的脚踪」(诗八九45、51);但祂却「轻看羞辱,忍受十字架」(来十二2)。
实在没有一人能够明白祂的魂在十字架上是如同的受苦。我们常注意到祂身体上的痛苦,却忘记了祂魂的感觉。在逾越节前一礼拜时,祂就说,「我现在魂里忧愁……」(约十二27)这句话是说到十字架的。当祂在客西马尼园时,祂就说,「我魂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太廿六38)如果没有这两句话,我们几乎难想到祂魂中的痛苦。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十至十二节,三次说到祂舍去祂的魂,倾倒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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