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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们如果记得神的救赎法就好了。神的目的是要藉着祂在重生我们时,所赐给我们的新生命,拯救我们脱离(一)罪恶,(二)天然(性情),(三)超然(指罪恶的)。这三步的拯救缺一不可。信徒如果限制了神的救法,以为能胜过罪恶就已经满意,他就亏缺了神的旨意。天然的性情(良善的)应当胜过,超然的仇敌也应当胜过。胜过罪恶固然是好,但是窄小的天然,和罪恶的超然若未胜过,就不完全。这样的胜利,惟有十字架能赐给我们。藉着神的恩,我盼望多在这几点注意,叫许多读者能明白。
除了下册论身体的一部之外,可说这书是一部圣经心理学。我们所有的根据,都是在乎圣经,而证以灵历的。我们查读的结果,就是每一种属灵的经历(如重生等),在我们「里面的人」里,都是有一种特别的改变。我们查读之后,知道圣经对于一个人的分析,乃是分为灵、魂、体三部分的。我们不久就要看见这三部分——特别灵与魂——的功用和包括,是如同的不同。
上册的第一部,需要几句特别的话。灵和魂的分别,并灵和魂不同的功用,乃是追求灵命的信徒所不可缺少的知识。因为惟有知道什么是灵,什么是属灵的,才能随着灵而行。因为现今国中很缺少这种教训,所以,我就特别在第一部里详细解释。知识好的信徒,自然不难明白,对于这样考究不大熟悉的人,最好请你们只记得断案就足了,可以往下读第二部。第一部并非说灵性生命,乃是论灵性生命所当有的知识。读到书末时,若回首来读,就会更明白。
本书经文的翻译,也应当有一个特别的说明。我感谢主,因为祂赐给我们一本翻译很好的官话和合本圣经——在许多的地方,比英文译得更好——但是,在有的地方,因为中文文法及习惯的关系,不得不稍有异于原文的翻译。对于研究灵命,这是一个缺点。凡遇这样的地方,我就自行翻译,文字工拙在所不计,只求其能达出灵命的意义就是了。
灵和魂分开的教训,我并不是一个创造者。慕安得烈说:「教会和个人所应当最惧怕的,就是魂之意志和心思的过度作用。」梅尔也说:「如果我不知道如何分别灵和魂,我今日的灵命,就不知如何了。」其它如司托克梅尔、宾路易、罗伯斯、盖恩夫人等,也都是作同样的见证。因为我们在主面前受了同样使命的缘故,我就很自由的引用他们的作品。因为引用很多的缘故,我就不在各处标明我从谁引来。
这书不只是为着平常信徒写的,也是盼望要帮助比我在主的工作上更幼稚的人。为主负责引导人灵程的人,应当知道我们到底是要引人离开什么,进入什么——从那里到那里。先要人在消极不犯罪,在积极当热心,是否就是主所要我们作的?或者尚有比这个更深的?照我看来,圣经对于这个,是说得最明白的。神的目的乃是要祂的儿女们完全脱离旧造,而进入新造。无论旧造在人的方面如何,在神前总是被定罪的。如果我们作工者知道什么是应当破坏的,什么是应当建设的,就不至于胡涂引导人了。
重生——接受神自己的生命——是一切属灵生活的起首。最没用处的,就是我们用许多的力量以劝勉、催促、辩论、解释、查考,而最终的结局,不过叫其人在心思里有了觉悟,意志里生了决断,情感里起了作用。除此之外,并不会叫其人在灵里接受神的生命。愿意与我们同负传道责任的人,真是明白除了叫人在他「人的最深处」接受神的生命之外,别的都是没有用处的。知道了这个,我们的工作,就要有何等的改革呢?这个叫我们知道,许多信主耶稣的人,实是没有相信。许多的眼泪、悔改、迁善、热心、工作,都不是一个基督徒的特点。我们如果知道我们的责任,就是要人得着神超凡的生命,那就好了。
因为篇幅的缘故,和题目的关系,所以,有许多的要道,只能够在这里略为一提。主若迟延,也留我活着,就很愿意在将来的时候,能将各题另写成书。
当我回头想到仇敌如何拦阻我学习这书(特别下册)的真理,我就不能不深深的觉得,信徒就是已经得到这一部书了,撒但也是会拦阻他不读的;就是读了,也是会叫他忘记的。所以,让我预告这书的读者说,你应当求神破坏撒但拦阻你读这书。愿意你读的时候,一方面读,一方面祷告——将你所读的化为祈祷。也求神将救恩的头盔给你戴上,不然,你若非忘记,就要脑中充满了无数的理想。
还有几句对已经得着本书真理的弟兄说:神如果施恩叫你从肉体和黑暗的权势得了释放,你就应当将这真理传给别人。所以当你熟读这书之后,也得着其中的真理了,就请你用这部书当作课本,集拢几个或几十个信徒,将其中的真理教训他们。如果全部太多,就教一二题也可以。总不要叫这书的真理安静。就是将这书借人看阅,也是一个有益的工作。
这一本小书,现在交付在主的手里,如果祂喜悦,就愿意祂祝福,叫和我一同作弟兄姊妹的人,得以在灵命上长进,在灵战上得胜。愿意神的旨意成就,愿意仇敌的意思败亡。愿意主耶稣快来作王。阿们。
一九二七年六月四日编者于上海寄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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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灵魂体的总论第一章灵与魂与身子
按着平常的说法,一个人是分作两部分的:一,「灵魂」;二,「身体」。灵魂就是人里面不可见的那一种精神东西,身体就是人外面可见的躯壳。这是堕落人类的思想,虽然也有一点理由,但总不能准确。除了神的启示之外,世上没有一种的思想是可靠的。身体是人外面的躯壳,当然是个不错的事实。然而圣经并不将灵魂相混,以为它们是相同的。除了字面上的分别,灵和魂的实质,并不一样。神的话并不是把人分作「灵魂」和「身体」两部分。乃是把人分作三部分:灵、魂、体。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二十三节说:「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这一节圣经,明明将一个整个的人,分为「灵、魂、体」三部分。使徒在这个地方,是说到信徒的「全然成圣」——信徒的全人整个成圣。他说一个人的完全成圣是什么呢?就是他的灵、魂和体的蒙保守。这是很明白的。这一个完全的人,是包含灵、魂、体三部分的。并且这节圣经,也明以为:灵与魂是有分别的;不然,就不会说,「你们的灵与魂」,必定说,「你们的灵魂」了。神既然这样说,就人的灵,和人的魂,必定是有分别的。所以说,人是分作灵、魂、体三部分的。
分别灵和魂,实在有什么关系呢?有,有顶大的关系。关系于信徒的灵命生活顶多,因为信徒若不知道灵的界限到那里为止,他怎能明白灵性的生活呢?不能明白,怎能有灵性长大的生活呢?就是因为信徒不分别,或是不知道怎样分别灵与魂,就叫他们的灵不会长大成人。并且在许多的时候,就要以属魂的算为属灵的,因此就长久居在属魂的生活里,而不更去寻求属灵的。神所分开的,我们若混乱了,就不能无损失。
属灵的知识,在属灵的生命里,是有极大的关系的。不过有一最要紧的点,就是信徒是否谦卑,是否愿意受圣灵的教训。若然,圣灵将要在经历上,叫信徒有魂与灵的分别——虽然不一定在知识上都知道这真理。最无知识的信徒,可以丝毫不知魂与灵的分别,而有此二者分别的经历。最有知识的信徒,可以完全知道魂与灵不同的真理,却无一点的经历。最好的,就是不特有这知识,并且有这经历,信徒都是没有这样经历的居多数,所以最好就是让他们知道灵、魂不同的工作,而后追求那属乎灵的。
不特帖撒罗尼迦前书将人分为三部,就是圣经的别处也是有这样的分别。希伯来书四章十二节说:「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剌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使徒在这里,把人非物质的要素分作两部分:「魂与灵」;又以为物质的部分,就是包含有骨节与骨髓,即思念主意之官的。祭司如何将一个整个的牺牲,用刀完全剖解分开,以致里面没有一点能以隐藏;照样主耶稣也要用神的道,将那归向祂的人完全分开,无论是属灵的、属魂的、属身体的,都要一一刺入剖开。魂与灵是可以剖开的,那么,魂与灵必定不是一样的。所以在这里也是以为人是灵、魂、体三元素合组而成的。
因为我们平常所用的圣经,不将灵和魂严格的按着字面译(许多时候,原文是灵,被译为灵魂,原文是魂,也被译为灵魂),以致读者难以在字面上分别灵和魂。固然在我们的国语里,单说「灵」还可以,若单说「魂」,好象就不成话。但我们实在不应当让我们的语言有这个缺点。我们应当在翻译圣书时,将此字直译出来,好叫后来通行;并月我们看人们翻译属世的书的时候,都是新造出许多名词,怎么我们销行最广的圣书,还不能如此呢?神既然在默示圣书时,分别用灵和魂这两个字,我们就不应当混乱了它们。对于灵字的状词,我们还看见圣经中曾译为「属灵的」(林前二15,三1;加六l)。但对于魂的状词,就竟然不译为「属魂的」。哥林多前书二章十四节,原文是「属魂的」,却译为「属血气的」。雅各书三章十五节的「属情欲的」,在原文也是「属魂的」。犹太书第十九节,就是最末了一处说到「属魂的」,却被译为「属乎血气」。这是因为译经的人,不敢直译为「属魂的」,并且将同样的魂的状词,译成数式,以致信徒读经的时候,就难于明白灵和魂的分别。
人的创造
创世记二章七节说:「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命的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一个活的魂。」神在最初的时候,用尘土造成一个人的模形,然后就将「生命的气」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