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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祂钉死的时候,也将我们带到十字架上去。所以照着神的眼光看来,我们的肉体,乃是「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的」。这件事在神看来,乃是已经作清楚的,已经成功了,已经是一个事实了,所以无论人有无经历,神总是说,「凡——每一个——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们若要得着肉体钉死的经历法子,并不在乎注重经历——自然这也是不错的,但是,不要以太大的地位给它——乃是在乎相信神的话语:「神说我的肉体已经钉了,我相信我的肉体是钉了。」「神说我的肉体已经钉在十字架了,我承认神叫说的是真。」这样,我们就要得着经历。应当先注重神的事实,后注重人的经历。
哥林多的人,在神的眼光看,他们的肉体,是已经和主耶稣一同钉在十字架上了的。但是,他们并没有这经历。大概就是因为他们未明白神的「事实」。所以,我们要得着拯救的第一步,就是照神的眼光来对待肉体。不是将要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乃是已经钉了。不是随着自己所见的,乃是凭着所信的——信神的话。如果我们在这一点上——肉体已经钉了——立定,我们就能进前,在经历上对付肉体。如果我们不是不管一切的灵程,而毫不摇移的站在这事实上,以为我的肉体无论如何都是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们就没有得着实在经历的可能。要得经历的人,应当先不顾自己的经历,只相信神的话,才能得着经历。
圣灵与经历
「我们属肉体的时候……恶欲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但我们……死了。」(罗七5…6)所以,肉体再不能管辖我们。
我们已经相信,已经承认我们的肉体,乃是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的;现在——并非在此以前——我们应当注意我们经历的问题。虽然注重经历,然而我们在神面前的事实,还是坚决的持着。因神为我们所成功的,和我们经历神所成功的,乃是不可分开的两件事。
神所能作的,祂已经都作了,已经都成功了。现在的问题,只问我们如何对待祂所已作的,对待祂所已成功的持何态度。祂已经将我们的肉体钉在十字架上了,不只在名义上,并且是在实际上钉在那里。如果我们肯相信,肯运用我们的意志,拣选神所为我们成功的,那件事就要在我们的生命上变成经历。并不要我们去成功,因为神已经成功一切了。并不必我们去钉我们的肉体,因为神已经把它钉在十字架上了。现在的问题,就是你相信这个是实的否?你要这个成功在你的生命里否?如果我们相信,我们要,我们就当与圣灵同工,来得着这经历。歌罗西书三章五节说:「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这就是得着经历的法子。「所以」这两字,是跟着上文说的。三节说:「你们已经死了,」这是神为我们所成功的。就是因为「你们已经死了,所以要冶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第一个死,乃是我们在基督里的地位事实,第二个死,乃是我们所实有的经历。我们看出这两个死的关系。现在信徒对于肉体的失败,就是在于看不出这两个死的关系。有的就是光要冶死他的肉体,先注重他死的经历,然而他的肉体,却越冶越活。有的就是光晓得自己的肉体是已经和主耶稣一同钉在十字架上的,而不再追求实验。此二者,都不能有肉体钉死的经历。
我们若要治死我们的肢体,我们必须有根据方可,若徒恃己力,虽然非常热心追求经历,却不能得着经历。我们信徒晓得肉体已经和主同死了,而不将主所为我们成功的实用出来,我们就要看见信徒的知也是无补于事。要治死,必须先明白死,知同死必须实行治死。此二者是相辅而行的。知道了同死的事实,就以为已经满足了,就以为现在什么都是属灵的,肉体已经消灭了,乃是自欺。然而,反之在自己治死自己肉体的恶行时,太重看了恶行,而不取肉体是已经死了的态度,也是虚空。当治死时,若忘记是已经死了,就什么都治不死。所以,乃是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已经和主耶稣同死了,乃是因为主耶稣死时,已经将你们肉体钉在十字架上了;「所以」,你们现在应当实行利用主的死,来治死肢体上所有的行为。这「治死」,乃是根据于「已经死」。治死的意思,就是利用主耶稣的死,来执行每一个肢体的死刑。主的死,好象是最有权威的死,最会致人死命的死,凡遇见它的无不死;所以我们既是与祂的死联合,我们肢体上如有那一个地方受试探,要发动私欲,我们就可实用这个死,以对付那个肢体,叫它立时死——治死它。
这意思就是信徒与主联合的死,已经在他的灵里,成为实在的了。(基督的死,是最有能力,最能活动的死。)现在信徒应当将在他灵中那个确切的死拿出来,以应付他肢体中一切的作为——因为他肢礼中的恶欲,无论同时,都是可以发动的。这属灵的死,并非一劳永逸的,什么时候信徒不儆醒,或失去信心,什么时候肉体就又要发动。如果信徒要叫他全人完全效法主的死,就不能不这样的时常治死他肢体的作为,好叫那在灵中的,也能达到体来。
但是,我们怎能有能力,如此的将主的死加在我们的肢体上呢?罗马书八章十三节说:「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信徒要治死他身体的恶行,乃是靠着圣灵,叫他与基督的同死变成经历。当信徒以主的死来治死他身体的恶行时,必须相信圣灵,叫十字架的死,在信徒所要治死的那一点上,成为实在。信徒的肉体,与基督一同钉在十字架上,乃是一个成功的事实。现在不必再去钉了;不过是身体的恶行,如果似要发动,就应当有圣灵将主耶稣的十字架为我们所成功的死,加在那个恶行之上,叫它被主死的能力所冶死。肉体的恶行,无时无地不是要从我们的身体上发表出来,所以,若非圣灵将主耶稣圣洁的死的能力,加在信徒的身上,信徒就不能得胜。如果信徒这样的治死他的恶行,住在他心里的圣灵,最终就能完成神的目的,叫人的「罪身灭绝」(罗六6)。乃是当婴孩的信徒如此认识十字架,他才能脱离肉体的掌权,才能在复活的生命中与主耶稣联合。
从此以后,信徒就应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加五16)。我们应当注意,无论主的死如何根深蒂固的扎入我们的生命里,断无一刻我们能盼望我们可以不必儆醒,以免恶行在我们肢体上暴动到什么程度。无论何时,信徒一不顺着圣灵而行,而为圣灵所引导,他就是立刻随着肉体而行。罗马书七章五节以后,乃是神所启示给我们看的肉体真相,就是信徒自己的真柑。如果信徒有一刻停止而不顺着圣灵而行,他就立刻变成这里所说的样子。有的人,以为罗马书七章乃是站在罗马书第六章和第八章的中间,信徒一经过第七章,一进入第八章的圣灵生命里,第七章就成为过去的历史了。实在说来,第七章和第八章,乃是同时并行的。无论何时,信徒不按第八章顺着圣灵而行,就立刻有第七章的经历,所以保罗在七章二十五节说:「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眼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这样看来」,就是结束他在七章二十五节以前所有经历的话。在二十四节以前,他乃是失败的,到了二十五节,他才得胜。但就是在他失败而又得胜之后,他说,「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意即我的生命,乃是要神所要的。「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无论他的内心如何顺服神的律,他的肉体总是顺服罪的律。无论他如何脱离了肉体(25节上),但他的肉体总是顺服罪的律(25节下)。这意思就是肉体永远都是肉体。无论我们在圣灵的生命里如何长进深入,然而肉体尚未改变其性情,还是顺服罪的律,所以,虽然我们没有顺着肉体而行,然而我们若要被圣灵引导(八14),而不再受肉体的压制,我们总要治死我们身体的恶行,总要顺着圣灵而行。
肉体的存在
我们应当注意一下,就是肉体虽然可以叫它死,叫它「不生效力」(六6灭绝的原文),然而它还是存在的。人若以为他们能消灭罪性的存在,将肉体从我们里面薅拔出来,乃是最大的错误。这样的道理,就引人入了迷途。重生的生命,并不改变肉体;十字架的同钉,并不叫肉体化为乌有;住在灵里的圣灵,并不强迫人不再随着肉体行事。无论是肉体或是人所称的「属肉性情」,乃是时常存在信徒里面的。信徒同时履行叫它可以作工的条件,它就要立时活动。
我们已经看见了人的身体,与肉体是何等的相联合。所以当我们未脱离这个身体之先,我们总不能脱离我们的肉体,以致它无论如何,都无再活动的可能。从肉体生的,就是肉体。我们因诞生从亚当败坏所得的身体,若未变化之前,我们断不能有肉体从我们里面薅拔出来的事。我们身体尚未得着救赎(罗八23),乃是等到主耶稣再临的时候,才得着救赎(林前十五22、23、42、51…56;帖前四14…18;腓三20…21)。所以我们一日在身体里面,我们一日免不了要儆醒提防身体中肉体的作为。
我们应当知道,我们行事为人,最多大约也不过像保罗一样。他说:「我们虽然在肉体中行事,却不凭着肉体争战。」(林后十3)因为他尚有身体,所以他尚在「肉体中行事」。但因为肉体和它的性情,乃是败坏不堪的,所以他并「不凭着肉体争战」。他在肉体中行事,却不「随从肉体行事」(罗八4)。在信徒未脱离身体之前,他总不能脱离肉体。他照着物质而言,乃是在肉体活着(加二20);在精神方面,必须「不凭着肉体争战」。如果保罗尚有肉体,可以——不过他不而已——给保罗凭着争战,就谁能说他没有「肉体」了呢?因此十字架与圣灵,乃是不可须臾离的。
因为这点的关系甚大,所以我们不得不注重,不然,信徒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