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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定。由自地净。心及下无漏出者。明出灭定心也。出灭定心。或起有顶净心。
或起下无所有处。无漏心。如是入心唯是有漏。通从有漏无漏心出。三境欲可见
者。初三解脱。唯以欲界色处为境。有差别者。初二境可憎。第三境可爱。四境
类品道自上苦集灭者。四无色解脱。各缘自地上地。苦集灭谛。及缘九地类智品
道。为所缘境。非择灭虚空者。无色解脱。亦缘自地。上地苦集谛上非择灭。及
缘九地类智品。上非择灭。及与虚空为所缘境。问第三静虑。宁无解脱。答第三
定中。无眼识所引。显色贪故。又自地妙乐。所动乱故。故无解脱。问行者何
缘。修净解脱。答为欲令欣。修净解脱。前不净观。令心沈戚。今修净观。策发
令欣。或为审知自堪能故。谓前所修。不净解脱。为成不成。若观净相。烦恼不
起。彼方成故。问何故经中第三第八解脱。得身证名。非余六耶。答以于八中。
此二胜故。二界边故。得身证名。第三解脱。唯取净相。令惑不起。名为殊胜。
第八解脱。以无心故。名为殊胜。第三解脱在色界边。第八解脱。在无色界边。
从此第三。明八胜处。论云。已辨解脱。次辨胜处。颂曰。
胜处有八种 二如初解脱
次二如第二 后四如第三
释曰。胜处有八种。一内有色想。观外色少。二内有色想。观外色多。三内
无色想。观外色少。四内无色想。观外色多。内无色想。观外青黄赤白。为四胜
处。足前成八。八中初二。如初解脱。次二如第二解脱。后四如第三解脱。前修
解脱。唯能弃背贪心。不能制境。后修胜处。能制所缘。随所乐观。惑终不起。
能制伏境。心胜境处。故名胜处。
从此第四。明十遍处。论云。已辨胜处。次辨遍处。颂曰。
遍处有十种 八如净解脱
后二净无色 缘自地四蕴
释曰。遍处有十。谓周遍观地水火风青黄赤白及空与识。二无边处。于一切
处。周遍观察。无有间隙。故名遍处。十中前八。如净解脱。谓八自性。皆是无
贪。若并助伴。皆五蕴性。依第四静虑。缘欲可见色。后二边处。如次空识。善
无色。为其自性。各缘自地四蕴为境。应知此中修观行者。从诸解脱。入诸胜
处。从诸胜处。入诸遍处。以后后起胜前前故。谓修解脱。但于所缘。总取净
相。未能分别青黄赤白。后四胜处。虽能分别青黄赤白。而未能作无边行相。前
四遍处。谓观青等一一无边。复思青等为何所依。知依大种故。次观地等一一无
边。复思此所觉色。由何广大。知由虚空故。次观空无边处。复思此能觉谁为所
依。知依广识故。观识无边处。此所依识。无别所依故。别更不修上为(一问)
遍处。
从此第五。明得依身。论云。此解脱等。三门功德。为由何得。依何身起
(二问)颂曰。
灭定如先辨 余皆通二得
无色依三界 余唯人趣起
释曰。灭定解脱。根品已释。余解脱等。通由二得。若曾修者。由离染得。
未曾习者。由加行得。四无色解脱。空识二遍处。一一通依三界身起。余唯人
起。由教力故。异生及圣。皆能现起。
从此第六。明起定缘。论云。诸有生在色无色界。起静虑无色。由何等别
缘。颂曰。
二界由因业 能起无色定
色界起静虑 亦由法尔力
释曰。生上二界。总由三缘。一由因力。谓于先时。近及数习。为起因故。
二由业力。谓先曾造感中地生。顺后受业。彼业异熟将起现前。势力能令进起彼
定。三法尔力。谓器世间。将欲坏时。下地有情。法能尔起上地静虑。生上二
界。起无色定。由因业力。非法尔力。无云等天。无灾坏故。生在色界。起静虑
时。由上二缘及法尔力。若生欲界。起上定时。于前三缘。更加教力。
从此大文第二。明正法世。若三分明义。已下是流通分。论云。前来分别种
种法门。皆为弘持世尊教法。何谓正法(一问)当住几时(二问)颂曰。
佛正法有二 谓教证为体
有持说行者 此便住世间
释曰。上两句答初问。下两句答第二问。正法有二。一教。二证。教谓契
经。调伏对法。证谓三乘菩提分法。有能受持及正说者。教法住世。有能依教正
修行者。佛正证法。便住世间。道藉人弘。法依人住。人在法在。人亡法亡。故
世亲云。故随三人住世时量。应知世法。住尔所时。圣教总言。唯住千载。有释
证法。唯住千年。教法住时。复过于此。
从此第三。明论宗旨。于中分二。一正明宗旨。二伤叹劝学。且正明宗旨
者。论云。此论依摄阿毗达磨。为依何理释对法耶。颂曰。
迦湿弥罗议理成 我多依彼释对法
少有贬量为我失 判法正理在牟尼
释曰。迦湿弥罗。毗婆沙师议。阿毗达磨理。善成立。我多依彼。释对法
藏。少有贬量。为我过失。判法正理。唯在世尊及诸如业。大圣弟子。
从此第二。伤叹劝学。就中分二。一伤叹人。二劝学法。就伤叹人中分二。
一正伤叹人。二重释伤叹。就正叹人中分二。一伤叹有德。二伤叹起失。且伤叹
人有德者。颂曰。
大师世眼久已闭 堪为证者多散灭
释曰。三界大师。为世眼目。涅槃日久。名为已闭。舍利子等。名堪证者。
随佛灭度。名多散灭。
从此第二。伤叹起失者。颂曰。
不见真理无制人 由鄙寻思乱圣教
释曰。既失大师。又无法奘。凡厥异生。便无慧眼。不见真理。无法自制。
起恶寻思。乱惑圣教。其过大矣。
从此第二。重释伤叹分二。一重释有德。二重释起失。且重释有德者。颂
曰。
自觉已归胜寂静 持彼教者多随灭
释曰。佛名自觉。无师悟故。涅槃日久。名已归静。舍利子等持彼教者今亦
随灭。
从此第二。重释起失。颂曰。
世无依怙丧众德 无钩制惑随意转
释曰。世无依怙。由丧如来及大弟子众德者故。由此众生无正法钩制诸惑
象。随意起执。
从此第二。劝学法。颂曰。
既知如来正法寿 渐次沦亡如至喉
是诸烦恼力增时 应求解脱勿放逸
释曰。佛灭度后。九百年中。世亲制诸论。正法寿命。渐次论亡。如人欲终
气临至喉。须臾便死。于此时中。烦恼增长。诸有智人。应求解脱。勿令放逸起
烦恼也。
破我品
夫云披月现。执亡空明。若不摧邪。将何显正。此品来意良有以焉。有滞相
之宾迷方之子。法无主宰。横生我执。身见一起。诸惑随生。溺三有河。背八正
路。其为过也。不亦悲哉。论主将爱一子。情殷止心。伤而愍之。故制斯论。执
我不同。总有三种。一犊子部。二数论宗。三胜论宗。破此三计。广如长论。今
唯释颂。不可具陈。略举纲宗。以为发起。犊子部者。十八部中之一部也。佛在
世时。有一外道。厥名犊子。今此部执同斯外道。故以标名。此品破中。先破犊
子。次破数论。后破胜论。良为此部是佛弟子见同外道。殊所不应。故先破之。
今欲破彼。先料其计。论云。然犊子部执有补特伽罗。其体与五蕴不一异。解
云。彼计真我名补特伽罗。此云数取趣。蕴刹那灭。于转无能。但由于我能舍此
蕴。能续余蕴数取诸趣。故执实我体名补特伽罗。计我与蕴不一不异。非断非
常。若言蕴一。蕴灭我灭。便成断见。若言蕴异。蕴灭我在。是则常见计。皆堕
其边。故知此我与五蕴法不一不异非断非常。论主破云。汝所执我为实为假。若
言是实。应与蕴异。有别性故。如色等实与受等异。又有实体。必应有因。如五
蕴实从因生故。若计因生。是则无常。便违汝宗我非无常。若有实体。不从因
生。应是无因。同外道见。又汝计我非无为也。若非因生。又非无为。汝所执我
应成无用。若我是假。便同我说。无实我故。又彼部法有五法藏。三世为三。无
为为因。我为第五不可说藏。我在生死。一不可说与三世为一为异。若入涅槃。
不可说与无为亦为一为异。故立此我。为不可说藏。破云。我与前四法藏。若不
可说为异故。即不应说为第五法藏。我与前四。若不可说为一故。即不可说为非
第五。非第五者。即是前四法藏。既第五非第五俱不可说。但应建立前四法藏。
上来理破。已下教证。论云。薄伽梵告梵志言。我说一切有。唯是十二处摄。若
数取趣。非是处摄。无体理成。若是处摄。则不应言是不可说。又汝部诵契经亦
言。诸所有眼。诸所有色。广说乃至。苾刍当知。如来齐此。施设一切。建立一
切。有实体法。此中无有补特伽罗。如何可说彼有实体。频婆沙罗契经亦说。此
中无有我我所性。唯有一切众苦法体。将正已生。乃至广说。据上理教。都无我
性。如何犊子横计执我耶。
从此论主引颂证破。于中有二。一正破。二流通。初有十七行颂。是正破。
后有三行。是流通。初正破中。束成六分。一正显真空分。第二明佛遍知分。第
三置答物分。第四因相不测分。第五果生先后分。第六业报难知分。就正显真空
分中。初是罗汉尼说。次是世尊说。今则是初。论云。有阿罗汉尼。名世罗(此
云小山)为魔王说。
汝堕恶见趣 于空行聚中
妄执有有情 智者达非有
如即揽众分 假相立为车
世俗立有情 应知揽诸蕴
释曰。汝堕恶见趣者。摽魔过也。汝此魔王堕恶见趣。身见名恶。一障圣
道。二为痴覆。三为惑因。称之为恶。趣向生死。为流转因。因之为趣。恶见即
趣。名恶见趣。于空行聚中妄执有有情者。正释恶见也。五蕴和合。名为行聚。
都无作者。称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