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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於《左氏》,《左氏》无传明是阙文。二传见其文阙而妄为说耳。
十有二月,辛亥朔,曰有食之。
【传】三十一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言不能外内也。(公内不容於臣子,外不容於齐、晋,所以久在乾侯。)
晋侯将以师纳公。范献子曰:“若召季孙而不来,则信不臣矣,然后伐之,若何?”晋人召季孙。献子使私焉,曰:“子必来,我受其无咎。”言我为子受无咎之任。○咎,其九反,下注放此。为,于伪反。
'疏'“我受其无咎”。○正义曰:言我为子受其重任,其使子必无咎。受其货故保任之。
季孙意如会晋荀跞于適历。荀跞曰:“寡君使跞谓吾子:‘何故出君?有君不事,周有常刑。子其图之!’”季孙练冠、麻衣,跣行,示忧慼。○出,如字,又敕律反。跣,素典反。
'疏'“季孙”至“跣行”。○正义曰:练冠盖如丧服斩衰,既练之后布冠也。麻衣当是布深衣也。《问丧》云:“亲始死,徒跣。”跣行不屦,以其不得事君,示已忧戚之深也。
伏而对曰:“事君,臣之所不得也,敢逃刑命?言原事君,君不肯还,不敢辟罪。君若以臣为有罪,请囚于费,以待君之察也,亦唯君。若以先臣之故,不绝季氏,而赐之死。虽赐以死,不绝其后。○费音秘。
'疏'“不绝”至“之死”。○正义曰:此季孙探言罪已之意,不绝季氏之祀,或更立其子弟,直赐其身死而已。服虔云:言赐不使死,是为以死赐之。若赐死即是不杀,下句何须更言“弗杀弗亡”?
若弗杀弗亡,君之惠也,死且不朽。若得从君而归,则固臣之原也,敢有异心?”君皆谓鲁侯也。盖季孙探言罪已轻重,以答荀跞。○探,他南反。夏,四月,季孙从知伯如乾侯。知伯,荀跞。○知音智。子家子曰:“君与之归。一惭之不忍,而终身惭乎?”公曰:“诺。”众曰:“在一言矣,君必逐之!”言晋既忧君,君一言使晋,晋必逐之。荀跞以晋侯之命唁公,且曰:“寡君使跞以君命讨於意如,意如不敢逃死,君其入也!”公曰:“君惠顾先君之好,施及亡人,将使归粪除宗祧以事君,则不能见夫人。已所能见夫人者,有如河!”夫人,谓季孙也。言若见季孙,已当受祸,明如河以自誓。○好,呼报反。施,以豉反。祧,他彫反。夫音扶,下及注同。荀跞掩耳而走,怪公所言,示不忍听。曰:“寡君其罪之恐,敢与知鲁国之难!言恐获不纳君之罪,今纳而不入,何敢复知耶。○与音预。难,乃旦反。复,扶又反。臣请复於寡君。”退而谓季孙:“君怒未怠,子姑归祭。”归摄君事。子家子曰:“君以一乘入于鲁师,季孙必与君归。”公欲从之。众从者胁公,不得归。传言君弱,不得复自在。○乘,绳证反。众从,才用反。
薛伯穀卒,同盟,故书。谓书名也。入《春秋》来,薛始书名,故发传。经在荀跞唁公上,传在下者,欲鲁事相次。
秋,吴人侵楚,伐夷,侵潜、六。皆楚邑。楚沈尹戌帅师救潜,吴师还。楚师迁潜於南冈而还。吴师围弦,左司马戌、右司马稽帅师救弦,及豫章,左司马沈尹戌。○稽音启,又古兮反。吴师还。始用子胥之谋也。谋在前年。
冬,邾黑肱以滥来奔。贱而书名,重地故也。黑肱非命卿,故曰贱。君子曰:“名之不可不慎也如是,是,黑肱也。夫有所有名而不如其已。有所,谓有地也。言虽有名,不如无名。已,止也。以地叛,虽贱,必书。地以名其人,终为不义,弗可灭已。是故君子动则思礼,行则思义;不为利回,回正心也。○不为,于伪反,下不为同。不为义疚。疚,病也。见义则为之。○疚,久又反。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章,惩不义也。齐豹为卫司寇,守嗣大夫,守先人嗣,言其尊。○惩,直升反,下同。作而不义,其书为‘盗’。求名而不得也。二十年,豹杀卫侯兄,欲求不畏彊御之名。邾庶其、在襄二十一年。莒牟夷、在五年。邾黑肱以土地出,求食而已,不求其名,贱而必书。《春秋》叛者多,唯取三人来適鲁者。三人皆小国大夫,故曰贱。此二物者,所以惩肆而去贪也。物,事也。肆,放也。齐豹书盗,惩肆也。三叛人名,去贪也。○去,起吕反。若艰难其身,身为艰难。以险危大人,大人,在位者。而有名章彻,谓得勇名。攻难之士将奔走之。攻犹作也。奔走犹赴趣也。○难,乃旦反。若窃邑叛君以徼大利而无名,谓不书其人名。○徼,古尧反。贪冒之民将寘力焉。尽力为之,不顾於见书。○冒,亡北反,又亡报反。寘,之豉反。是以《春秋》书齐豹曰‘盗’,三叛人名,以惩不义,数恶无礼,其善志也。无礼恶逆,皆数而不忘,记事之善者也。○数,所主反,注同。故曰,《春秋》之称微而显,文微而义著。○称,尺证反。婉而辨。辞婉而旨别。○婉,於阮反。别,彼列反。
'疏'“婉而辨”。○正义曰:此“婉而辨”则与“微而显”其意一也,故杜云“辞婉而旨别”。辞婉则文微也,旨别则义显也。上句“微而显”者,据文虽微隐而义理显著。下句“婉而辨”者,辞虽婉顺相似,而旨意有殊,故重起其文也。此与成十四年“婉而成章”,其事异也。彼谓讳君恶,与此不同也。
上之人能使昭明,上之人,谓在位者。在位者能行其法,非贱人所能。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是以君子贵之。”
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是夜也,赵简子梦童子臝而转以歌。转,婉转也。○臝,本又作嬴,力果反。旦占诸史墨,曰:“吾梦如是,今而日食,何也?”简子梦適与日食会,谓咎在已,故问之。对曰:“六年及此月也,吴其入郢乎,终亦弗克。史墨知梦非日食之应,故释日食之咎,而不释其梦。○郢,以井反,又羊政反。应,应对之应。入郢必以庚辰,庚辰有变,日在辰尾,故曰以庚辰。定四年十一月庚辰,吴入郢。
'疏'注“庚日”至“入郢”。○正义曰:於天文房、心、尾为大。辰尾是辰后之星也。日在辰尾,自谓在辰星。庚辰入郢,乃谓日是辰日。二辰不同,而以日在辰尾配庚为庚辰者,二辰实虽不同,而同而同名曰辰,以其名同,故取以为占。此则史墨能知,非是人情所测。定四年十一月,“庚辰,吴入郢”,是其言之验也。此十二月日食,彼十一月入郢,则是未复其月,而云及此月者,《长历》定四年闰十月,庚辰吴入郢,是十一月二十九日。杜云“昭三十一年传曰六年十二月庚辰吴入郢”,今十一月者,并闰数也。然则彼是新闰之后,且十一月二十九日又其月垂尽,故得为及此月也。
日月在辰尾。辰尾,龙尾也。周十二月,今之十月,日月合朔於辰尾而食。
'疏'注“辰尾”至“而食”。○正义曰:东方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共为苍龙之体。南首,北尾,角即龙角,尾即龙尾。《释天》云:“大辰,房、心、尾也。”是房、心与尾共为大辰,故言辰尾龙尾也。周十二月,今之十月。《月令》:“孟冬之月,日在尾。”是此时日月合朔於辰尾而日食也。
庚午之日,日始有谪。火胜金,故弗克。”谪,变气也。庚午十月十九日,去辛亥朔四十一日。虽食在辛亥,更以始变为占也。午,南方,楚之位也。午,火;庚,金也。日以庚午有变,故灾在楚。楚之仇敌唯吴,故知入郢必吴。火胜金者,金为火妃,食在辛亥,亥,水也。水数六,故六年吴入郢也。○谪,直革反。
'疏'注“谪变”至“年也”。○正义曰:《昏义》云:“阳事不得,適见於天,日为之食。”谪,谴责也。人有咎责,气见於天,故谪为变气也。《长历》:此年十月壬子朔,故庚午是十月十九日也。从庚午下去十二月辛亥朔为四十一日。虽食在辛亥之日,而更以庚午为占,舍近而取远,自是史墨所见,其意不可知也。午为南方之辰,楚是南方之国,故午为楚之位也。午是南方之辰火也,庚是西方之日金也,日以庚午有变,午在南方,必南方之国当其咎,故灾在楚。楚之仇敌唯有吴耳,故知入郢必是吴也。其日庚午,庚金,午火,五行相刻。火胜金,金以畏火之故,金为火妃。夫妻相得而彊,是楚彊盛之兆。虽被吴人,必不亡国,故知吴入郢,终亦弗克,言其不能灭楚也。食在辛亥之日,亥在北方水位也。北方水数六,故曰六年吴入郢也。
【经】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取阚。(无传。公别居乾侯,遣人诱阚而取之,不用师徒。○阚,口暂反。)
'疏'“公别”至“师徒”。○正义曰:《公羊传》曰:“阚者何?邾娄之邑也。”案传,定元年将葬昭公,“季孙使役如阚公氏,将沟焉”。则阚是鲁公葬地,非是邾邑。《公羊》不可通於《左氏》也。《土地名》“东平须昌县东南有阚城”。是也。贾逵云:昭公得阚,季氏夺之,不用师徒。谓此取阚,为季氏取於公也。案检经传,公自出奔以来,唯齐侯取郓以居公耳,未有公取阚之处,安得取於公也?且若是季氏夺公,无由得告庙书经,故杜以为公取之也。四年传例曰“凡克邑不用师徒曰取”。知公遣人诱而取之,不用师徒也。
夏,吴伐越。
秋七月。
冬,仲孙何忌会晋韩不信、齐高张、宋仲几、卫世叔申、郑国参、曹人、莒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城成周。世叔申,世叔仪孙也。国参,子产之子。不书盟,时公在外,未及告公,公已薨。○参,七南反。
'疏'注“世叔”至“已薨”。○正义曰:传称“晋魏舒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寻盟,令城成周”。则此时为盟矣,而不书盟者,贾逵云:鲁有昭公难,故会而不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