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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方曰”至“曰锜”。○正义曰:此皆《毛·诗传》、郑笺之文也。《说文》云:“筥,饭牛筐也。”《广雅》云:“锜,釜也。”
潢汙行潦之水,潢汙,停水。行潦,流潦。○潢音黄。汙音乌。潦音老。
'疏'注“潢汙”至“流潦”。○正义曰:停水,谓水不流也。行,道也。雨水谓之潦。言道上聚流者也。服虔云:“畜小水谓之潢。水不流谓之汙。行潦,道路之水。”是也。此水用为饮食,故引《泂酌》之篇。藻虽潦水所生,要此潦非生菜处也。
可荐於鬼神,可羞於王公。羞,进也。
'疏'“可荐”至“王公”。○正义曰:上言鬼神,此言王公,是生王公也。或以为王公亦谓鬼神,非生王公也。此传之意,取《诗》为言。《泂酌》论天子之事,是羞於王也。《采蘩》云公侯之事,是羞於公也。言荐又言羞者,郑玄注《庖人》云:“备品物曰荐,致滋味乃为羞。”
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通言盟约彼此之情,故言二国。○焉,於虔反。约,如字,又於妙反。《风》有《采蘩》、《采蘋》,《采蘩》,《采蘋》,《诗·国风》。义取於不嫌薄物。《雅》有《行苇》、《泂酌》,《诗·大雅》也。《行苇》篇,义取忠厚也。《泂酌》篇,义取虽行潦可以共祭祀也。○苇,于鬼反。泂音迥。共音恭。
'疏'“《雅》有《行苇》”。○正义曰:《采蘩》、《采蘋》、《泂酌》,上传所言皆有彼篇之事,其言未及《行苇》。今言《行苇》者,其意别取忠厚,非以结上也。
昭忠信也。”明有忠信之行,虽薄物皆可为用。○行,下孟反。
武氏子来求赙,王未葬也。
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曰:“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先君,穆公兄宣公也。与夷,宣公子,即所属殇公。○属,章欲反,注同。殇,舒羊反。舍音舍。与,如字,一音馀。
'疏'“武氏”至“葬也”。○正义曰:苏氏云:案文九年“毛伯来求金”,传曰“不书王命,未葬也”。此传直云“王未葬”。不同者,毛伯直释,不称使,故云“不书王命”。此武氏子,非但不称使,又称父族,二事皆由未葬,故直云“王未葬也”。○“而立寡人”。○正义曰:《曲礼》下曰:“诸侯见天子曰臣某、侯某,其与民言自称曰寡人。”今与臣言亦云寡人,则知其对臣民自称同也。《老子》曰:“孤寡不穀,王侯之谦称。”故以下诸侯自称,亦多言不穀。
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先君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请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虽死,亦无悔焉。”对曰:“群臣原奉冯也。”冯,穆公子庄公也。○没,本亦作殁,同。冯,皮冰反,本亦作凭。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若弃德不让,是废先君之举也。岂曰能贤?言不让则不足称贤。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务乎?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先君以举贤为功,我若不贤是废之。使公子冯出居於郑。辟殇公也。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殇公即位。君子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命出於义也。夫,语助。○夫音符,注同。
'疏'“命以义夫”。○正义曰:义者宜也。错心方直,动合事宜,乃谓之为义。宣公之立穆公,知穆公之贤,必以义理,不弃其子。今穆公方卒,命孔父以义事而立殇公。是穆公命立殇公,出於仁义之中,故杜云“命出於义也”。必知“命以义夫”谓穆公命立殇公者,以杜注云“帅义而行,则殇公宜受此命,宜荷此禄”。“公子冯不帅父义”,“终伤咸宜之福”。明知殇公受穆公之命与殷汤、武丁同有“咸宜”,是知穆公命殇公是为义也。
《商颂》曰:‘殷受命咸宜,百禄是荷。’其是之谓乎!”《诗·颂》言殷汤、武丁受命皆以义,故任荷天之百禄也。帅义而行,则殇公宜受此命,宜荷此禄。公子冯不帅父义,忿而出奔,因郑以求入,终伤“咸宜”之福,故知人之称唯在宣公也。殷礼有兄弟相及,不必传子孙,宋其后也,故指称《商颂》。○颂,似用反。荷,本又作何,何可反,又音何,注同,任也。任音壬。忿,芳粉反。称,尺证反。传,直专反。
'疏'“商颂”至“谓乎”。○正义曰:《商颂·玄鸟》之卒章,言成汤、武丁,此二王者,受天之命,皆得其宜,故天之百种之禄,於是乎荷负之。言天禄皆归,故得而荷负也。今穆公立殇公亦得其宜,故殇公宜荷其禄,《诗》之意其是此事之谓乎!○注“诗颂”至“商颂”。○正义曰:唐虞之代,契为司徒,封於商。十四世至汤,王有天下,遂以商为代号。后世有武丁者,中兴贤君,时有作诗颂之者,谓之《商颂》,美汤与武丁能荷天禄。今殇公亦荷天禄,与《诗》义同,故引以证之。《公羊传》言宋之祸,宣公为之。尤其舍子立弟,果令冯有争心。以冯之争为宣公之过。今此传善宣公,故申明其事。若使帅义而行,则殇公宜受此命,宜荷此禄。但公子冯不帅父义,失其咸宜,故知人之称唯在宣公。止善宣公知穆公耳。冯自争国,非宣公之罪,故善之。传言使公子冯出居于郑,则是父使之出。注言忿而出奔者,四年传曰:“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又告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是冯出奔郑,求入,欲害宋国也。父使居郑,欲以辟殇公;冯乃因郑,欲以害殇公。故据父言之,则云使之出居;据冯言之,则云忿而出奔;各从其实而为之文也。谥法:“短折不成曰殇”,“布德执义曰穆”。
冬,齐、郑盟于石门,寻卢之盟也。卢盟在春秋前。卢,齐地,今济北卢县故城。庚戌,郑伯之车偾于济。既盟而遇大风,传记异也。十二月无庚戌,日误。○偾,弗问反,仆也。
'疏'注“既盟”至“日误”。○正义曰:《释言》云:“偾,僵也。”舍人曰:“背,踣意也。”车踣而入济,是风吹之队济水,非常之事,故云传记异也。《禹贡》:“导沇水东流为济,入于河,溢为荣。”《释例》曰:“济自荧阳卷县东经陈留至济阴,北经高平,东经济北,东北经济南,至乐安博昌县入海。”案:检水流之道,今古或殊。杜既考校元由,据当时所见,载於《释例》,今一皆依杜。虽与《水经》乖异,亦不复根寻也。庚戌无月,而云十二月者,以经盟于石门在十二月,知此亦十二月也。经书十二月,下云“癸未,葬宋穆公”,计庚戌在癸未之前三十三日,不得共在一月。彼《长历》推此年十二月甲子朔,十一日有甲戌,二十二日在丙戌,不得有庚戌。而月有癸未,则月不容误,知日误也。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得臣,齐大子也。此太子不敢居上位,故常处东宫。
'疏'“卫庄”至“庄姜”。○正义曰:《齐国侯爵谱》云:“姜姓,大公望之后,其先四岳,佐禹有功。或封於吕,或封於申,故太公曰吕望也。太公股肱周室,成王封之於营丘,今临淄是也。”僖公九年,鲁隐公之元年也。简公四年,获麟之岁也。简公弟平公十三年,《春秋》之传终矣。平公二十五年卒。后二世七十年而田氏夺齐,太公之后灭矣。案《齐世家》,庄公生僖公。东宫得臣,未知何公太子。案《史记·十二年诸侯年表》,卫庄公之立在春秋前二十五年,齐僖公之立在春秋前八年。然则庄姜必非齐僖公之女,盖是庄公之女,僖公姊妹也。得臣为太子,早死,故僖公立也。不言僖公姊妹,而系得臣者,见其是適女也。得臣为太子,云常处东宫者,四时东为春,万物生长在东;西为秋,万物成就在西。以此君在西宫,太子常处东宫也。或可据《易·象》:西北为乾,乾为君父,故君在西;东方震,震为长男,故太子在东宫也。
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硕人》诗,义取庄姜美于色,贤于德,而不见答,终以无子,国人忧之。○为音于伪反。
'疏'“所为赋《硕人》也”。○正义曰:此赋谓自作诗也。班固曰:“不歌而诵亦曰赋。”郑玄云:“赋者,或造篇,或诵古。”然则赋有二义。此与闵二年郑人赋《清人》,许穆夫人赋《载驰》,皆初造篇也。其馀言赋者,则皆诵古诗也。
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早死。陈,今陈国陈县。○妫,九危反。
'疏'“又娶于陈”。○正义曰:《陈国侯爵谱》云:“妫姓,虞舜之后。当周之兴,有虞遏父者为周陶正。武王赖其利器用,与其先圣之后,以元女大姬妃遏父之子满,封於陈,赐姓曰妫,号胡公。桓公二十三年,鲁隐公之元年也。湣公二十一年,获麟之岁也。二十四年,楚灭陈。”此当桓公时。二妫,盖桓公姊妹也。
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已子。妫,陈姓也。厉、戴皆谥。虽为庄姜子,然大子之位未定。
'疏'注“妫陈”至“未定”。○正义曰:谥法:“暴慢无亲曰厉。”典礼:“无愆曰戴。”是皆谥也。石碏言:“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请定州吁,明大子之位未定,《卫世家》言立完为大子,非也。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嬖,亲幸也。○吁,混于反。嬖,必计反。贱而得幸曰嬖。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石碏,卫大夫。○好,呼报反。禁,居鸩反,一音金。恶,乌路反。碏,七略反。弗纳於邪。骄、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言将立为太子,则宜早定。若不早定,州吁必缘宠而为祸。○邪,似嗟反,下同。泆音逸。
'疏'“弗纳”至“过也”。○正义曰: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