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巴刻-字里藏珍-第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规律和有节制的,还是放荡不羁的。关于生活方式,我们只能够说:你若不像许多人那样,为要得到别人欣赏,硬要追随一种普遍受人尊敬的生活模式,那么你或许会更认识自己,更能看见圣经对罪的剖析是对你说的。在耶稣的时代,那些税吏和其他声名狼藉的人(“罪人”),与法利赛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情况经常重覆出现。曾在银幕上扮演各式各样人物的已故“千面笑匠”、著名谐星彼得?斯拉(PeterSellers)曾经坦白说:除了那些他所扮演的角色之外,他从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作家们曾以“面具后的面具”来描写他。同样,宗教上也可能成为一种角色扮演,产生一种心态,如诗篇三十六篇二节形容恶人时所说的:“他自夸自媚,以为他的罪孽终不显露,不被恨恶。”
何谓认识在你里面的罪呢?这不只是认识到有些时候你并不太完全——尽管有些人认为即使这样也很难达到。真正的意思是:注意那些自我中心的动机——自我表现、自我争取、自以为义、满足自己——每天都可能成为你的行为的动机。这些动机暴露了你的真我,因为这些都源于你的“内心”——当然不是指那个输送血液的心脏,而是指我们那真实的、却大部份是隐藏起来的本性,正如耶稣所说,从里面会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渎、骄傲、狂妄。”(可七2l等节)神透过耶利米说:“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耶一七9等节)认识罪的意思,就是面对一个事实:即我们在堕落的景况中,不能照着神所要求的,实践自我克制、谦卑、背负十架及为别人牺牲性命的好行为。有些人能够享受宗教活动——东西方有许多人从中得到满足——但堕落的人类,没有一个在永生神面前撇弃自我的时候,会自然地喜欢当中所经受的痛苦和损失。爱维拉的德勒撒(Teresaof Avila)曾向这位永生神大但地说:“主啊,如果这就是你对待朋友的方法,那难怪你的朋友只是寥寥无几!”最后,认识罪的意思是:认识到需要赦免,并且若没有赦免,就没有与神相交的盼望。
如何认识罪?保罗说是透过神的律法——这律法反映出神的性情,并且表达了他对我们的生活所存的旨意,律法的内容已写在每一个人的良心上(参罗二14等节);这律法是在西乃山上颁布下来,后来由先知、使徒和耶稣自己阐明出来的。“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三19等节)显然,当保罗提到律法的时候,他是指敬拜神、服事人的生活准则,包括神所要求的善行,及神所禁止的恶行;还时常行出神完全的要求(参雅二10),绝不是偶一为之之举。另外还向破坏律法者宣告审判。保罗告诉我们说,为使我们对罪醒觉,律法有以下的功能:
(1)指出罪来,给罪下定义,并且描绘出来。
(2)激起悖逆。罪是一种过敏症,它在堕落的人类的道德和属灵体系中产生过敏,对神的律法发出不规则的反应;它会毫无理性地涌出一种违抗命令的冲动。“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谓贪心。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罗七7等节)任何一个人,若曾尝试努力遵行神的诫命,限制自己只存有神所喜悦的欲望,都会有相同的经验。因此,我们当中谁有怀疑的,都可以亲自验证一下自己是否完全败坏。
(3)对罪所产生的悖逆提出谴责,使我们看见自己的真正面目——即在神面前有罪,注定死亡。“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当我忙于在某一防线上抗拒罪的时候,它却在另一防线上突破进来),并且杀了我(即是说,把我带进一个虽生犹死的景况中,每时每刻都知道我是失丧的)。”(罗七9、11)
因此,律法使我们产生一种绝望的感觉,从而教导我们把视线移离自己和自己所渴求的道德成就,以罪人的身份来到耶稣基督的面前,祈求赦免。这是神慈怜计划的一部份,是应该如此成就的。正如马丁路德曾解释说:“人一天不认识罪,就一天没有医治的余地,也就没有得医冶的希望;因为那些自以为健康而不需要医生的罪人,是不能忍受医者之手的。因此,自以为完全的骄傲之人,需要律法让他认识罪,好让他因发现自己的败坏而谦卑下来,并且渴望得着基督里成就的恩典。”(参The Bondage Of the Will,第288页;J.I.Packer及O.R.Johnston合译)引用保罗自己的说话:“这样,律法成了我们的启蒙教师(原文;paidagōgos,指那一位负责孩童的教育奴隶),领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可以因信称义。”(加三24——新译本)
在此应该进一步说,神道成肉身的儿子,实在不只是恩典成为肉身,而且可说是律法成为肉身。藉着他的生活和教训,把圣洁展露在我们的眼前,既教导我们,也定我们的罪;对很多默想主耶稣的话语和作为的基督徒来说,这比任何其他东西更能引起并加深他们对罪的意识。在耶稣以外,我们实在不可能对罪有更深的认识。上文曾说过,对罪的认识源自对神的认识;所以最重要的,还是认识那成为肉身的神。
罪的诡诈
我们这个世代,极少注意到神律法的标准,以及耶稣基督的道德典范。多听听这些教导对我们是大有裨益的。但除了强调标准之外,还需要做更多的功夫,才能产生对罪的醒觉。因为罪本身,(正如保罗把它人格化了,说它能诱惑人,杀害人)具有一种力量,我们只能称之为一种反理性的智慧,能在我们的内心运作,藉着幻想、错觉、种种虚构的事物、痴心妄想、自圆其说、分心及无数麻醉人思想的技俩,扰乱人心。罪有双重目标:一方面除去人的保障,促使人自我毁灭,不虔不义;另一方面是建立拦阻人悔改的障碍(悔改的意思不只是犯了过错而感到懊悔,而且还要以后不再犯罪)。罪不但引诱我们干坏事,还使我们有一个错误的结论,以为犯罪无损人的灵性。其实,罪欺骗了我们。保罗提到我们要脱去“迷惑人的私欲”(弗四22——新译本);他提醒读者说:我们那些有罪的欲念,向我们佯作清白的样子,或假装正当,保证我们可以任意陷溺其中,一切仍会平安无事。希伯来书三章十三节警诫说:“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罪使我们的心智对永恒的问题看得迷糊不清,特别从这段经文的上下文看来,是指我们需要在信仰上坚持到底,以达到最后荣耀的境地,而当时那些饱受逼迫、历尽困扰的希伯来基督徒,所受到的试诱,就是要他们忘掉此事。
罪迷惑人的技俩是多方面的。撒但利用我们个性上的弱点和强处,来试探我们。(“所以自己以为站得住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一〇12')罪能够用一大堆属魔鬼的处境伦理,使我们的思想夹缠不清,然后作结论说:我所想做的,只要对其他处境或其他人合宜,我现在做就没有问题了。另外,罪还能使我们的思想瘫痪,或神智不清,以为看见一条光明的出路,以致我们的理性与良心均受蒙蔽。(其后我们就会说:“我当时没有想到。”那么我们就不会责怪自己了。)剥削别人、玩弄权术、逃避责任、误以为善的罪行、制造仇恨,凡此种种的罪,经常都源自混淆不清的头脑:淫邪、贪婪、强暴等罪恶,经常自由于一时不能理智思想而造成。酒精、药物,甚至疲劳过度,都会导致这种情形,而后果很可能不堪设想。雅各对这问题有清楚的分析,而且可适用于一切情况:“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4等节)
一个人心里刚硬(来三13;参弗四18等节;提前四2)的时候,就失去良知,对他所作的一切恶事、他的骄傲、不虔不义、无亲情、凶残、心中的仇恨、轻蔑的态度,或任何他正沉溺其中的恶习,都没有感觉。习惯使人心里刚硬,当一个人刚硬到完全失去对罪的感觉时,他就不可能悔改。
我们需要认识到,罪不停在我们里面工作,产生极其可怕的效果,而只有神的恩典才能胜过它。诗人们祈求神施恩,让他们认识自己的罪,并仰赖神的恩典,离弃罪恶。“神啊,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看我在里面有什么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诗一三九23等节;参诗一九12-14,一一九29)。但愿这也成为我们自己的祷告。
第八篇 魔鬼
百多年来,相信没有魔鬼的人,愈来愈少了。那一只张牙舞爪,拖着一条尾巴,手持一把三叉戟的红色鬼怪,已成为一般人心目中的滑稽角色。许多基督教神学家,都把圣经中那个有位格的魔鬼,看作是陈旧的神话,束之高阁。这种情况无疑正是魔鬼要努力达到的成果,因为这就可以让它任意横行,到处肆虐,既不为人所察觉,也没有人阻拦。魔鬼绝不放过这些机会。在过去一百年来,它在那些历史比较悠久的基督教宗派中施行诡计,导致全球性福音信仰的崩溃。今天这些教会都变得软弱无能,背离了福音信仰;拿这些景况与一世纪以前的情况相比,就足以证明撒但的工作是何等巧妙和彻底,委实叫人痛心疾首。教会不再完全相信圣经,不再透彻地传扬福音,基督教近期异教兴起,像野火一般横扫整个世界。好几个世纪以来,撒但还没有赢过一场这样的胜仗。
放弃相信魔鬼的存在,是否就像自由派神学家们所想的,是理性而开明的?并不。若要否认撒但的存在,自然的反应就应该质问说:那么撒但的事务究竟由谁来推行?在日常生活中,的确常有狡滑的、具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