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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摄大乘论略疏-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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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耄щy了。有寄粗顯勝增上緣。方便說為出世心種云云。具如唯識第二明。如難陀等釋瑜伽文乃有二義。一謂諸佛菩薩由證真如展轉流出十二部經。流于在世。見道已前順解脫分順決擇分緣彼經教作所緣緣生。從本為名名從真如所緣緣生。二謂初地出世拢酪粡氖赖谝环槢Q擇善為增上緣等無間緣生。二從真如所緣緣生。若依護月護法等亦有二釋。一云。本有無漏種子為增上緣。真如為所緣緣。故順解脫分等善根得生。二云。以本有無漏種子為因緣。解脫分等為增緣。世第一法為等無間緣。真如為所緣緣。故初地出世間法得生論從後緣說。故云諸出世間法從真如所緣緣生。寂曰。三家所說雖各有理。若以顯了而論焉則難陀勝軍等義正當瑜伽攝論等之旨趣。雖然如是諸家所論並皆大乘始門之說。故未盡其理。教限應爾。若欲究此理之淵極者。應須披讀思惟大乘終門之經論及章疏矣。釋依止中二說云云。寂曰。前義為正。若依後義則恐不連屬於下句乎。應思。明正思惟中。離邪思惟者揀非外道。離偏思惟者謂揀二乘道。餘文可解。意言。分別至下當知。正入相章竟。○第二能入人章中二。初標章名。後正釋文。今初。
    能入人章第二。○正釋文中二。今初問起。
    論曰何人釋曰此問(至)止力。○二答釋。
    論曰大乘(至)資糧釋曰為離入人此中四節可知。明正思力中出三種信即是信三佛性。至下當知。此文及學三賢位等隋唐全無。可知。能入人章竟。○第三入境界章中二。今初標章名。
    入境界章第三。○二正釋文中二。今初問起。
    論曰諸菩釋曰此問(至)識位。○二答釋。
    論曰有見釋曰此法(至)法相。因大乘法。
    生意言分別。此意言分別中有二相。謂相及見。是為勝解行地菩薩唯識境界。可知。入境界章竟。○第四入位中章中二。今初標章名入位章第四。○二正釋文二。今初總標。
    此意言(至)四位故。問起有於前章。可知。○二正釋中二。初正敘四位。後更顯其緣境。初中有四位。今初願樂行地。
    論曰於願。釋曰有意(至)樂位。隋譯云信解行地唐譯云勝解行地。此位菩薩意言分別有相有見。有能取所取修唯識觀。可知。○二入見道位。
    論見道釋曰如此(至)見位。○三修道位。
    論曰修道釋曰意言(至)修道。此中初正明修道。後明見修別相。後中五義。可知。事不成者。見道位唯通達唯識真理。未能以後所得智照了俗諦差別。故名為事不成。此揀別二境之釋。隋唐全無。寂曰。此五義之中第二釋。應思。○四究竟位。
    論曰究竟釋曰究竟(至)境界。此中釋文與隋唐譯碩異。可知。諸地之中有分究竟可解。雜集論第八(十八紙)已下辨五種道。開勝解行地以為一道。謂資糧道加行道故成五道。廣釋云云。至第十終可尋。若人入等者起後之語。○二更釋其緣境。
    論曰一切釋曰此言(至)竟位。言四界者。蓋斯所分段三界及變易生死耳。以識真如為諸法體相即為方便道見道所入。此文亦有從始入終之密意。可察。此一段文隋唐所無。可知。入位章竟。○第五入方便道章中二。今初標章名。
    入方便道章第五。○二正釋文中三。今初問起。
    論曰云何得入釋曰此問(至)方便。○二起下。
    何者為善(至)所明。○二正釋中二。初明善根力持。後明八處入方便。今乃初也。
    論曰由善釋曰未有(至)為八。此釋文隋唐所無。可知。○善根力應知下起下之語。○後明八處入方便中有八。初三練磨為三處。於中有二。今初總標。
    論曰由有釋曰此即(至)屈心。寂曰。隋唐兩譯並無八處名目。可知。且此本論文總係下八處之文。而釋論中唯興三種練磨心而作釋焉無。乃本末符順乎。應思。○第一練磨心中二。今初起下。
    何者三(至)磨心。唯識論第九(八紙)云云。○二正釋。
    論曰十方(至)磨心。釋曰此顯磨心。文旨明著。可解。二輕賤下起之文。○第二練磨心。
    論曰此(至)磨心。釋曰此顯(至)磨心。此中初明菩薩正意為方便體相以況已正意。後明諸菩薩三功能方便以況已所修諸波羅蜜心決定而不動所謂正意即信樂大乘心。所謂施等諸波羅蜜是所修功德。如是信樂及所修以為比況生通進心謂方便體相及功德與他無異。他既成滿。我何保不得也。結釋之中明信樂三因佛性云云。此文與佛性寶性等論旨相鄰。可知。隋唐兩譯文義頗異。可檢。三疑應得下乃起下之文。○第三練磨心中二。今初長行。  
    論曰若人(至)磨心釋曰人即(至)不生。此中初與凡夫及三乘所修善得果不虛。比況菩薩所修福智諸波羅蜜發惰思惟。彼小善有礙善既能剋得所斯果報。何況我廣大無礙善。豈可不成滿大果哉。於是怯退心滅。餘文可解。○二偈頌。
    論曰此中(至)何無釋曰偈中(至)言無此中初以三義隊退屈心。從初至下劣一頌第一練磨。次一段第二練磨。後一頌第三練磨。次明善心作增上緣生施等果。前前善心作同類因生後後善心。施等望施等同類因。引等流果亦爾。次舉凡小善比況。勇進云云。如上已明。言移位者。謂轉凡位拢弧!鸬谒奶幟鳒缢奶幷现卸3蹰L行。後偈。初中亦二。今初總標。
    論曰由滅釋曰八處(至)說之。○三別釋中四。今初捨離二乘思惟障。
    論曰由捨釋曰二乘(至)思惟。寂曰。從空出假法門也。菩薩十解證悟人空時了了知見生死是大災患大過失涅槃是大寂靜大安穩。故動則隋二乘無為坑不能出假利生。是名菩薩死。為擊發此沈滯故說從空出假法門貶二乘道。名為曲見。或稱邪見。大乘台門之說往往有此法門。可知。若凡夫法望二乘道則凡法是曲也邪也狹也劣也。二乘道乃直也正也廣也勝也。若二乘道望菩薩十一道則二乘道者偏邪也狹小也粗劣也。菩薩道中正也廣大也勝妙也。故以菩薩道引二乘道。以二乘道治凡夫法。是為閻浮一化之正軌。然後代學教之流謬解大乘經中從空出假一法門擬對凡夫。尊珍凡法。棄擲二乘。恰如匹夫聞見三公之藐視列卿效之以已賤下侯伯。不亦錯乎。應思。○二除於大乘中邪意及疑。
    論曰於大釋曰於大(至)乃疑。隋唐二譯與今稍異。今譯旨趣明暢可尚。○三聞思法中除滅法執。
    論曰是所釋曰聞思(至)方便。釋中初明聞思境。次明法掃我我所。舉執涅槃我我所例證云云。以執有涅槃涅槃有離苦用名為邪執。是執障入唯識故。後明今唯除法執人執前已滅除之旨。此一段文與後兩譯大異。後譯極略。可知。今譯中云十解已上名為拢艘庠谟诖艘印!鹚某兑磺邢喾謩e障。
    論曰安立釋曰於散(至)分別此中明於散心所緣境定中所緣境如是一切相悉不分別。何以故。見境無相。見識無生故。○二偈頌。
    論曰此中(至)上覺釋曰此偈上覺。此偈唯頌第四除障。餘則不頌。○第五處入方便。於中為二。初標章。後正釋。今初。
    論曰緣法釋曰此即(至)說之法乃十二部經。義乃十二部經所詮義。理是所緣境。○二正釋。
    論曰何因(至)別故釋曰此問塵故此中初問起。後答釋。明聞思二慧為入唯識這因以答第一問。餘文可解。○第六處入方便。
    論曰由四釋曰此即(至)亦爾。此明四尋思。四尋思四如實出於瑜伽三十六。顯揚第六。雜集十一唯識集第九。述記九末(五十三紙)等。瑜伽論云。云何名為四種尋思。一者名尋思。二者事尋思。三者自性假立尋思。四者差別假立尋思。名尋思者。謂諸菩薩於名唯見名是名名尋思(大乘義章四初云。廢名息相去其言。說以求諸法。諸法體同猶如幻化。因緣虛集。非有非無。無一定相。可以自別類名藉相假於言說。施設彼法。法隨名等有種種)事尋思者。謂諸菩薩於事唯見事。是名事尋思。自性假立尋思者。諸菩薩於自性假立唯見自性假立。是名自性立尋思。差別假立尋思者。謂諸菩薩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立。是名自性假立尋思。是名差別假立尋思。此諸菩薩於彼名事或離相觀。或合相觀。依止名事合相觀故通達二各自性假立(文)顯揚全同。雜集云。名尋思者。謂推求諸法名身句身文身自相皆不成實。由名身等是假有故觀彼自相皆不成實。事尋思者。謂推求諸法蘊界處相皆不成實。由諸蘊等如名身等所宣說事皆不成實。推是故觀彼相不成實。求者是觀察義。自體假立尋思者。謂於諸法能詮所詮相應中推求自體假立言說自性。能詮所詮相應者。此二種互為領解因性。所以者何。善名言者。但聞能詮。由憶念門即於所詮得生領解。或但得所詮。由憶念門便於能詮得生領解。於如是共立相應法中眼等自相唯是假立。但於肉團等名言因中起此名言故若如是觀察是名自體假立尋思。差別假立尋思者。謂於諸法能詮所詮相應中推求差別唯是假立名言因性。所以者何。以於能信所詮相應中推求若常無常有上無上有色無色有見差別相唯是假立名言自性如是觀察。是名差別假立尋思(文)若就通言。地前地上並修此觀。若就別說唯在四加行位。尋思在暖頂。如實在忍世第一。推求智名為尋思。決定智名為如實。凡夫無明妄執故謂名屬於義義屬於名名義不相離。是遍計所執生死之根本也。菩薩觀名但假施依名求義必不可得故。故言於名唯見名等。下三準此。可知。此下明入方便以答第二問。四尋思中。前二名離相觀。後二名合相觀。可知。文中明菩薩觀名義各異自性差別唯有言說實性不可得。次明名義互為客不是同體。次又若下明名義非實相屬。次復次曰下更明名義了不了二法各異。次復次可若下引例證名義各異。後由如下結釋。可知。○第六入資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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