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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她怕承担责任。因为她喜欢我,所以她不想勾引我。这是她的一次恋爱,她想郑重其事地被人追求,她要享受这种感觉。就像青涩的少女时代,偶尔遇到的一个男孩子,她喜欢他,可是她不说出来。她想等待。
后来,张伯伯为我介绍美院附中的一个老师,姓陈,我跟他学画,也许不久的将来,他会是我的班主任。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们去他家拜访,还有娴娴。下午,我们又去美院附中转了一圈。
一家人走在校园的林阴道上,说一些天真亲切的话。那天,娴娴的兴致似乎特别的好,她穿着连衣裙和新凉鞋,是坡跟的那种,走一会儿路,她就会朝脚下看一眼。她蹦蹦跳跳的,一直在前面领路。她说,这个地方我熟悉。我一小学同学也在这儿念书。她甚至提议唱歌,就唱《让我们荡起双桨》吧,她说,反正小时候都学过,会唱吧你们?她看了父母一眼。
她父亲笑道,我唱这首歌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就这样,一家人唱起了歌,歌声断断续续的,不时有哧哧的笑声。我也跟着哼了两句,很有点儿不好意思。我抬头看一眼树叶,微笑了。我知道夏意已经很旺盛了,不远处的操场上,有几个男生在打篮球,他们接传,奔跑,汗渍淋漓的样子。
这情景简直就像一场梦,让我浑身酥软,神志不清。我不知道我怎么度过了这些日子,太遥远了,和一个女人的纠缠,从我来到北京的第一天起,整整二十天。这二十天里,我像在做梦。我从一个梦境走到另一个梦境,恍惚觉得其中一个是现实,又恍惚觉得一切都不真实。
第二部那一瞬间
现在,我不太能想起什么。在这种情景底下,什么都不允许想起。一家子人,太平的岁月,歌声,夏天,美院附中……这就是一切。张伯伯说,小晖,这就算开始了,好好学,我对你父亲也算有个交代了。总之,我对你有信心,我希望九月份你能到这里来上学。他看了我一眼,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紧紧地握了一下。
我点点头,从那一刻起,我下定了从良的决心。你知道,人在这时候难免会触景生情,生发出许多向上、向善的决心来。这是难免的。是结束的时候了,我想。和一个女人的爱情故事,还没来得及开始……只要我愿意,总有一天,它会开始;可是只要我愿意,从今天起它就会结束。为什么不呢,一切还来得及,我们就像风筝和线的关系,线握在我的手里,我放线,她就断了。
就这么简单。只要我不去找她,是呵,这看上去难了些,二十天来它已成了习惯。可是才二十天呵,我和她的生活是看不见的,而我现在的生活是看得见的,它异常清晰地呈现在我的面前,新鲜,明亮,它如此招摇,引人入胜。
在其后的一个星期里,我果然没去找她,我实现了我的诺言,振奋不已。可是我也沮丧颓唐,失魂落魄。我常常想起她,即便和娴娴在一起(那时她已放暑假);我不知道她在干什么,她也在想我吗?她的伤好了吗?会反复吗?能出行吗?能下楼买饭吗?谁来给她买饭呢?
有人给她做饭吗?
她离不了我的,她走路都需要人搀扶。我至少应该等她伤好了……伤好了,我才可以离开。我要的不是别的,是心安理得。我要的不是和她在一起,不是的,是我自己搞错了。我以为我爱她,可事实并不是这样,现在,我也爱娴娴。
嗯,这个我得承认。我有点喜欢娴娴了,上午我去老师家学画,两个小时以后,我急颠颠地往家里赶,我想看见娴娴,想和她说说话,一起吃中饭。临走之前,她特意问我,你今天中午想吃什么?
我随口说道,鲫鱼汤。我差不多要笑了起来,是呵,鲫鱼汤。
我说,你别做,好生在家呆着,也别出门,外头太阳毒,当心晒着。
她说,你会做啊?
我说是的,我做的鲫鱼汤鲜嫩爽口,中午做出来尝尝。
中午,一般都是我和娴娴一起吃饭,那时我们已经很熟了,她成天尽想着弄吃的,自己做,拿着一本菜谱,照葫芦画瓢地放多少盐,焖多长时间。她也会拿起铁锅,把菜掂一掂,煞有介事的样子。有一次,油锅里冒了火,她失声尖叫起来,我赶上前去,把锅往地上一扔,满地的菜,一片狼藉。
总之,她是很可爱的。她是幸福家庭出生的孩子,天真,单纯,好脾气。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不像十六岁,她看上去要小一些,在我面前,她破例说很多话,变得喋喋不休。她自己也感觉到了,有点不好意思,稍稍沉默一会儿后又忘了。她跟我讲起她们学校的事,哪个女同学是校花了,哪个人随父母一起出国了。
其实吴菲长得也就一般,只不过身材好一些。隔了一会儿,她下断语道。
我问吴菲是谁?
她说,咦,你怎么就忘了?就是我刚才跟你说的那校花呀。
我微笑了,在这样的女孩子面前,人真是会变老的。你会不自觉地生出某种角色感,就像她的兄长,那一刻,我真觉得自己人模狗样的像个兄长。
隔了一会儿,她又问,你说国外是什么样子?我爸说,只要我能考上大学,他们就赞助我出国留学。嗨,不去也罢,在哪儿不是活呀。不过我希望去巴黎,那儿是时装之都。
她成绩中等,也不爱学习,她父母整天为她焦虑。她说,我不爱学习,可是我热爱生活。——对了,你爱学习吗?我想了想说,爱。可是这么多年来,全错过了,自己都搞不清是怎么回事。
她沉默了,很长时间没说话。我想,我的情况她已经知道了。她抬头看我一眼,我们对视了一下,目光当即闪过了。很多年后,我还能想起这一幕,这一幕里所包含的微妙的东西,只能属于那个年纪的。
那是多么好的年纪啊,青涩,害羞,和任何一个少女单独相处,你都会觉得很微妙。娴娴也是微妙的,我猜想。她本不是个多话的孩子,她想靠说话来压住那微妙。父母一回家,她就
恢复了常态,她变得一如既往地安静,自然。她成熟多了。看得出来,她烦他们,她不希望他们回家。
有一次,她不经意地说,他们要是出差就好了,两人一起出差。我微笑了,我是听出这话里的意思了。她也笑着,大约很吃惊自己竟说出这样露骨的话来。她解释说,我的意思是——
我说,你别解释,我明白你的意思,这样我们在家里能自由一些——说到这一句,我也脸红了,真是越解释越麻烦。最后我只好说,这也是我希望的。
这就是我和娴娴的全部,大致如此。我们只这样相处了一个星期,一个星期,我和一个少女在一起,说话就像珠玉一样,很精致的,必须小心翼翼地从嘴里吐出来,怕不妥当,怕伤害她,怕害羞。那是像湖水一样碧蓝的日子,微波荡漾的全是心事,自己也不明了,也不能确定。一个眼神儿,一个手势,一抹微笑……身心里更大的波浪深埋在水底下,永远也不可能翻起来。
一星期以后,我就去找了阿姐。你听我解释,事情本来已经结束了,只要我不去找她。那你会问,那你为什么又去了呢?我告诉你,我没那么无耻,一星期不见女人就贱得骨头疼。——我也许这么无耻过,肯定有过。可是这次不一样。这次我是去还钥匙的。她留过一把钥匙给我,为了方便我开门。你知道,她行动不便。
这钥匙肯定要还的,面也肯定要见的。这是我做事的风格,我不可能留着一个女人的钥匙,却再也不见她,这算什么事啊?我总得对人有个交代,我不能连招呼也不打,就从此销声匿迹,不了了之。这不是我的风格。
去还钥匙的时候,我差不多已经忘了她。如果说,刚开始还有点留恋,那么后来呢,一星期来和娴娴的相处——一星期,对一个少年来说已经足够了;而正是这样的相处,让我顺理成章地忘了一个女人。这真是件太轻巧的事。有什么办法呢,我天生就是个薄情郎。
这个我爱得四肢乏力,恨得牙根痒痒的女人,在一星期以后的那个下午,再也不是那么回事了。我承认,在去时的路上,我就是这么想的。现在,我不怕她,温柔也好,暴戾也好,已经与我没关系了。我自由啦。我想把事情做得漂亮一些,还给她钥匙,落落大方地跟她告别。一切就结束了,我们谁也不欠谁的。
是啊,她长得很美,可是她长得美于我很重要吗?大街上有那么多的美女,我看不见,摸不着……一星期不见,我就能忘了她,这总是事实吧?
我希望她能在家,当然,这是肯定的。不在家,她能去哪呢?遍体鳞伤,又不能出门,我想和她随便谈谈,唔,五分钟吧。说一些闲话,告诉她我忙得很,请了一个老师,每天都要去学画,也没来得及跟她说,真是对不起得很。告诉她我还会来看她的,希望她能好好保重身体(唔,这个还是不说为好)。那么还能说什么呢?
也许什么也不用说了,她要是不高兴,我还她钥匙就走。她要高兴了,我就再帮她涂一次药膏,再次向她道歉,同时也表示由衷的感谢,就说认识她很高兴,这二十天来,怎么说呢,很高兴。
我也担心会有什么意外发生,我不是没担心过,这二十天来,这女人带给我的意外还少吗?她简直让人猝不及防。可是兵来将挡,我凭什么要怕她?再说,此一时彼一时,我再也不是数天前的那个小毛孩子了,可以让她随便捏在手心把玩不已。重要的是,我已经移情别恋了。我移情别恋了她还能怎么着?
我在楼下买了些水果,又去杂货店带了条烟上楼,天知道我当时怀着怎样的雄心壮志,我就要与旧生活告别啦。我充满了信心。我敲了敲门,里头没人应。我掏出钥匙开门,可是打不开,显然门锁换了。这是怎么回事,真蹊跷。
是耭,我不还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