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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李敖:我最难忘的事和人-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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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等书,他曾帮过我大忙,到我宿舍来看我,我一直感念他。

  
    我在一九六三年写文章攻击台大文学院,也攻击到中文系,我本以为中文系的腐化,乃是台静农被“挟持”、不能脱身的结果,后来想起,这是我淆于感情所做的错误判断,其实,腐化的真正原因,台静农本人就是祸首。

  
    台静农当年是鲁迅的大将,是未名社要员之一。据李霁野《未名社始末记》,说:“鲁迅先生在《苏联作家七人集序》中说:‘它被封闭过一次,是由于山东督军张宗昌的电报。’就是指的这一事件。至于同文中说到的‘新式炸弹’一案,却是几乎使未名社三个成员丧生,轰动一时的大奇闻,因为‘这“新式炸弹”其实只是制造化妆品的机器’。”《鲁迅日记》一九三四年七月记:‘三十一日晴。……得亚丹信言静农于二十六日被掳。’这一次还牵连了六个人,我也是其中之一,但我只被关了一个星期就释放了。这是未名社成员遭受到的又一次迫害。但现在还不是详细记述的时候。”

  
    台静农的牢狱之灾,使他吓破了胆,从此“不干了”,以诗酒毛笔刻印逃世。如果真逃了世,倒也罢了,但他却逃得很无聊很无耻,他一九八四年与梁实秋同上台受国民党颁国家文艺奖特别贡献奖;一九八五年又与日本人宇野精一同上台受国民党颁行政院文化奖。……老而贪鄙,无聊一至于斯。至于用毛笔字“恭录总统蒋公”言论,更是无耻之极了。

  
    去年十月,联合报系的出版机构,印出了《静农论文集》,报章推介,说是学术著作。我素知台静农懒于学术,并以“我不在乎”自道其不出版学术著作的态度。如今既以八八之年,出了唯一一本学术性专书,不可不买来一读。结果—读之下,引起我一点统计的趣味:

  全书——四七五页。

  写作时间——前后长达五十五年。

  篇数——只有二十五篇。

  每年写——八页半。

  每天写——○。○二三页。每页八百四十字,即每天写十九个字。

   
    统计之下,原来台静农每天只写十九个字,便成了大学者,自大陆而渡海,可以在这岛上风光通吃四十多年,这样子的人格与学格,未免太可议了吧?整天吹捧他的人,未免太混蛋了吧?

                                                                                          一九九○年九月七日


 
李敖研究网发布
蛋蛋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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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难忘的一个官僚同学

——我所知道的施启扬

 

  
    我在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二日到台湾,再过四个月,就是四十年了,四十年来,我结交台湾人无算,从贤到不肖,各类俱全。但我的生活范围很窄,所结交者,多以同学为骨干。我在台湾从台中一中初二上念起,念到台大研究所自动退学,结交了不少同学,其中尚有可记者,足资警世,老同学施启扬,便是其中之一。

  
    我在一九四九年暑假后进台中一中,那时台中一中比较难考,外省子弟多去台中二中。两个学校我都跳班考取了插班,台中一中较好,我就上了一中。一中的台湾人最多,外省于弟比例极低,约占十分之一以下,我分在初二上甲班。那时初二上有甲、乙、丙、丁、戊、己六班,教室相连,同学很自然就认识了,其中之一,就是施启扬,他在戊班。

  
    施启扬小时候长得就高高的,人颇斯文,但斯文得近乎讨厌,不知什么缘故,惹毛了外省同学陈士宽等人,结果被揍了一顿。那时我跟他不熟,直到进了高中,同分在高一上甲班,座位比邻,才熟起来。他请我去他家玩,也来我家。他为人少年老成,像个小大人,脾气虽好,但也喜欢争辩。我那时知识成长已经极为快速,在班上喜放厥辞,颇为张狂。当时班上同学很吃我不消,王文振甚至写匿名信丢在我书包里痛骂我。不过我的张狂,纯是知识上的,只是恃才傲物,但不傲人,所以人缘亦佳,跟朋友只抬杠,不翻脸。施启扬由于像个小大人,却不为同学所喜。人又很笨,争辩起来,被我口舌修理,亦是一景。王新德有一次劝我:“你不要同施启扬争辩了,施启扬这个人头脑不行,你何必费唇舌。”这话使我印象深刻,至今不忘。

  
    由于我自己年复一年在知识上“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基本上,学校和同学是不能满足我的“境界”的,因此我虽然人缘亦佳,但内心深处,我却与人颇为疏离,我有一种“知识上的傲慢(Intellecual Arrogance),不大看得起人,尤其讨厌制式的学校生活。读到高二完了,高三上念了十几天,就因痛恶中学教育制度的斫丧性灵,自愿休学在家。我父亲是一九二六年在北京大学毕业的,充分具备着北大那种“老子不管儿子”的自由精神,他随我的便,轻松地说“好!你小子要休学,就休吧!”
    我父亲当时正是第一中学国文科主任,他跑到学校,向教务主任说:“我那宝贝儿子不要念书啦!你们给他办休学手续吧!”

  于是我蹲在家里,在我那四面是书的两个榻榻米大的书房兼卧室里,痛痛快快的养了一年浩然之气。

  
    在我在家养气的时候,一天施启扬跑来找我,他央我向王孟仁讲人情。王孟仁是我父亲老友,北京师范大学化学系毕业,为人鹰隼精明,讲了一口好日本话,也在一中教书,他最不喜施启扬,不晓得什么事,施启扬开罪了他,求我去说人情。王老师住在一中宿舍,日式房子,讨了台湾寡妇。他又深沉又喜欢写打油诗,与许文葵老师互骂,人颇有趣,我偶尔登门同他聊天。这次为了施启扬,乃亲去王府。不料我说明来意,王老师却满面怒容,他说施启扬是职业学生,早晚会大做国民党狗腿!我当时弄不清他们师徒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也不便深问,败兴而归。三十多年后回想此事,我还百思不解,只是每思及王老师的话,真要佩服他是预言家。

  
    一九五四年暑假,我以同等学历的资格考进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读了不到一年,又不想念了,乃重施故技,自动休学,痛快了几个月,然后考入台大历史系,在历史系后期,我住在温州街七十三号,台大第一宿舍第四室。第一宿舍颇多法学院的同学,因为法学院是我“娘家”,所以跟他们更熟。施启扬那时在法律系法学组,常来看我,我也去看过他,有一件事是他的“义举”,值得详记。

  
    我的好朋友孟大中在物理系,他的父亲孟昭常和他母亲早在印度离婚,离婚后他和弟弟盂大强都随父亲到台湾读书,母亲仍在印度。有一次聊天,我忽然想起,如果离婚时,离婚证书上兄弟跟了母亲,那么兄弟两人即可视同侨生,不必当国民党的鬼兵了。孟大中听了,为之心动,希望我帮他假造一张离婚证书。我说可以,可是其中法律问题得找施启扬。于是找到施启扬,告以原委,遂由施启扬起草,捏造了一封符合当年印度离婚情况的“离书”,其中每一细节,包括币值换算,都做得天衣无缝。造好后,由我亲自刻印二枚,作为证人。一人名彭立云,一名为孔昭庆,用印后,全纸用茶水泡过,再予晒干,于是大功告成,为求妥善,我建议孟大中去找台大训导长查良钊,查良钊当年也在印度,与孟昭常为旧识,可做人证。查良钊在西南联大时外号“查婆婆”,乐于助人,又为人糊涂,如告之以离婚时兄弟跟了母亲,他必然会跟着说模糊记得,如此在“离书”以外,可多一人证。于是一切依计行事,孟大中果然不必当兵,远走高飞矣!我在“大学后期日记”中一九五八年五月十三日条下写“昨今日皆研究离书”及刻印的事,即隐指此事。七月十日条下写“夜大中请我和启扬晚饭,后去新生看God's 
Little Acre,我是老马请的”。就是事成后孟大中的庆功宴。施启扬当年肯这样义助朋友,冒险一起伪造文书,我至今感谢他。

  
    我在大学的毕业论文题目是“夫妻同体主义下的宋代婚姻的无效撤销解消及其效力与手续”,写作过程中,因为牵涉到中国法制史,特别到法学院找材料。施启扬陪我,拜访了戴炎辉教授。后来我发现原来戴炎辉的著作,多是抄袭日本学者仁井田升的,特别告诉了施启扬,他大吃一惊,那时他也研究中国法制史,可是法学院的仁井田升及其他有关法制史的著作,都被戴炎辉借走,别人都无法看到,他乃向我借去不少。他写的借书信,经常是这样子的:

李敖兄惠鉴:

  左列诸书写报告须做参考之用,不知贵系图书室或中文系图书室可否借到?若可借到请即交由家弟敏雄携至法学院是幸:

  (一)杨鸿烈 《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册)

  (二)程树德 《中国法制史》

  望能速借,劳神之处谨先在此致谢,专此敬颂

学安                                            
启 扬 上

                                              
五月十六日

  (请代向贵室诸室友问好。)

李敖兄:

  来访未遇,《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发达史》及《历代刑法志》我已取去,学期结束前(一月十五日前后)奉还。

                                               


愉快!

                                              
启 扬 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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