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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 第一辑-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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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角度说说,“法拉奇描述鸽子的内心”,能证明新闻原则的虚妄?这一例子没有任何意义。西方很多记者也是作家,我不知道这一描述是出现在新闻里还是在她的其他作品里。这是其一。其二,名记者法拉奇,是靠她描述鸽子的内心来成名的吗?如果这出现在她的新闻作品里,OK,我认为这是绝对的败笔。有人要在这一点上学习她,成为中国的法拉奇,那就尽管学去吧。
“5个W本质上是五个最重要的细节”,不够准确,“最重要”应该改为“基本”。“要素不够的话,补充其他的细节,冲淡读者的模糊感。”我完全不同意。我坚持认为,假如你连这五个要素都没法搬到版面上来,那还有什么搞头,赶快撤掉吧。读者看这样的稿子,大概感觉会是这样的: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
再说说“本质正确”与“程序正确”。
首先,即使海鹏所说的所谓“本质正确”存在,那也和程序正确完全不矛盾。凭什么要为了前者而放弃后者呢?再说,哪有什么本质正确,就像哪有什么本质事实一样。宣布某人发现了本质事实,宣布某篇报道做到了本质正确,就像某人宣布掌握了真理,就像哪个人宣布自己掌握了历史规律一样荒谬。再进一步说,对新闻要素的要求并非什么“程序正确”,如果要按海鹏说的归纳,恰恰要归纳进“本质正确”!因为,这并非某一个“新闻学派”的观点,老天,这是所有的新闻学派对新闻是否成为新闻的一个最基本的评价啊,因为新闻是讲述事实的,这几个要素不讲清楚,事实就是残缺的,哪就不是完整的新闻。
新闻教科书是很多,但如果你看过几本,大概会知道,基本的东西是一致的,比如新闻要素,比如客观报道,大概也就一两页,确实很简单。新闻是实学,非常对,实践很重要,新闻学在中国也因为历史积淀不深,学术含量有限,但是最起码一点,新闻如何成其为新闻,这个大多数还是讲清楚了的。我们作新闻的,最起码要了解这一点吧。
我要稍稍冒犯一下海鹏,请别见怪。仅仅说了一下新闻要素缺失,就成为新闻原教旨主义者?就要警惕本本主义?呵呵,最基本的要求成为最高的追求,新闻原教旨主义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达到了,我是万万不能同意的,这样上纲上线,这叫我怎么说?
我坚持认为,我说的是新闻的常识。傅剑锋做稿子那么辛苦,稿子还受到这么多争议,我感同身受。在今天的周末做记者,每一个人都不容易。大家在一起相互取暖,相互支撑。但周末也应该是一个有新闻原则和新闻追求的地方。大家在匆忙的奔走中停一停,收拾一下散乱的行囊,看看自己有没有丢下什么东西,也许可以更好地前行。
我还是这样的观点,新闻伦理,先做新闻,再谈伦理。坚守伦理决不能以放弃新闻原则为代价,道理很简单,就像不能因为穷而去抢劫偷东西一样。否则,稿子做得再煽情,再好看,再引人深思,那我说,它可以什么都是,但就不是新闻,至少不是完整的新闻。
10、李海鹏:“布什死了”,4个字的电讯就构成一篇好新闻
李梁客气了。谈不上冒犯,同事之间的讨论,一切都没所谓。对我上面的说法,我解释一下。
我说的“可以表达内心”,正是表达被采访人的内心,不是表达记者的内心。我在第一贴里开头儿就说过了,“偏离主题一下”,那一贴并不是针对女教师卖淫的报道的讨论,而是对“表达内心”本身发表一点儿看法。
法拉奇描述鸽子的内心确实不能证明新闻原则的虚妄,我只是说,即便在西方新闻界,“不可虚拟猜测”等等至高无上的原则也有遇到挑战之时——这是实学的一个特征,它的原则会被尊重,但决不会达到一个数学定理被数学家尊重的程度。
因此我还是强调“本质正确”。强调“本质正确”并不意味着我不讲方法,不尊重程序,甚至自认为掌握真理。我强调的是,程序并不是教条的,“程序是有很多种类的”。新闻采访如破案,你有你的办法,我有我的办法,1940年有1940年的办法,1980年有1980年的办法,能破案的就是好警察,如果某个记者不按照某一种“警察章程”做又会怎么样呢?那种“警察章程”是神圣的吗?是惟一正确的解决方案吗?
比方说,5个W必须都齐全的要求是神圣的吗?5个W的缺失并不少见吧。
我们的报纸上经常有稿子在被采访人姓名后面加个括号,里面写上“化名”二字。如果这是可以的的话,女教师卖淫的稿子隐藏了姓名和地名有什么不可以呢?隐藏一个W可以,两个就不可以,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我们是在中国做新闻,要面对现实。有时我们的报道信息不够充分,也不是因为我们没有尽力,而是因为我们没有信息自由法案。
这是我们常常必须面对的选择:在确信报道无误的前提下,是符合规范舍弃报道,还是放松规范保全报道?
我想不同的记者会做出不同的选择,各有各的道理。
李梁说:“我坚持认为,假如你连这五个要素都没法搬到版面上来,那还有什么搞头,赶快撤掉吧。”
他显然选择符合规范舍弃报道。不过我自己永远会选后者。
我最想说的是,不完整不等于失实,缺少两个W也不是必然会导致被怀疑失实的后果。
很多看似伦理的问题,看穿了其实只不过是技术问题。5个W的规范为什么一直存在?不是因为它代表着新闻的道德,而是读者对它感兴趣。那么在特定的时候,给他们看点儿更感兴趣的东西,让他们忘掉人名和地点,不就完了吗。这里哪有什么伦理可言。这是从理论上说,不意味着我在声称自己有那能耐。
同样,单从理论上说,好新闻就是好新闻,有缺陷(比如缺少某个W)的好新闻多了。布什死了,第一个获得消息的记者只需要发出“布什死了”4个字的电讯,就构成一篇好新闻了。
所以说,新闻是实学,总要基于现实。
再单从理论上说一句,一篇有缺陷的好新闻比一篇符合规范的平庸新闻强多了。
因此我不认为“不完整的报道”就一定是坏报道。还是那句话,真实、好看、令人深思的报道就是好报道。
再说就说多了。在“5个W”、“新闻要素缺失”、“常识”的层面,我想我已经解释清楚自己的想法了。
11、杨瑞春:如果这么简单,就不会有“*”
多谢同事们的争论。尤其是海鹏的发言给我启发很多。一篇稿子能够引来这样高质量的业务争论,使它在传播价值之外有了新的价值,也算是一种意外收获。
我想再厘清几个问题:
1、关于读者是否认为这是一篇假新闻?
因为我看到前面有些同事发言立论的基础好像建立在这个假设上,事实上,在我们所看到的反馈信息里,这方面的质疑不多。能够代表层次广泛的读者信息,应该是看门户网站上的读者评论,但在门户网站上提出这种疑问的非常非常少。当然我没有更准确的统计数据,但印象里是一百条里可能有一两条,主要觉得这个事情太过惊人以至于让人怀疑在现实中不存在。
怀疑的声音主要来自同业论坛,数量不多,印像比较深的有两篇。直接说虚假报道那篇肇始于“新语丝”。这样说并非同行的评论我们不应重视,同行评论代表着一种更专业更苛刻的标准,但这和读者是否认为我们失实确实是两个问题。
在“5个W”并不完整的情况下,读者很少提出这种质疑,我想基于几点:
首先,这个事情虽然惊人,但是有基本完整的逻辑链条,尽管我们的评论部分没有刊出,损害了将其明确化的功能,但主文的链条还是清晰的。所以,读者会认为事情是“荒诞”的,但是却是“现实”。
再者,我们的照片,尤其是第二张照片确实弥补了主文隐去了真实人物姓名和地点的缺失。正如李梁说的,“照片已经说明一切了”,这就是一个重要的证据。
当然,还有一点,就是读者对这张报纸的信任,这建立在我们多年努力造就的公信力上,这是一种巨大的支持。
2、关于新闻要素缺失的问题。
我想需要明晰的一点是,不要把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的新闻要素的缺失”和“没有采访到足够的新闻要素”混为一谈。这两个性质完全不同。更何况即使记者没有采访到足够多的新闻要素,也并不意味着就是失实报道,如海鹏举的“布什死了”的例子,好像肯尼迪遇刺的第一条消息就是这么报道出来的。
所以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一点都不同意苏永通和李梁用“失实报道”这个提法来形容这篇报道。特别需要提醒的是,这样一个对记者来说是最严重指控的字眼落到自己的同事身上时,我觉得需要慎重。
李梁说,新闻有六要素,要素缺失,便是失实,就这么简单。我觉得没有这么简单。如果这么简单,就不会有“*”。多年后走出前台的“*”当年也只是一个影子,按照最苛刻的标准,你也可以相信他是假的。
李梁提的一些意见我觉得很好,比如说在文章里面就能呈现调查过程,而不至于别人提出疑问,再事后补救。我觉得这是写作的问题,和“呈现真实性”具有直接的重要的关系,但是和真实与否却没有直接关系。
还有就是在这种特定情况下发不发稿的问题,按照李梁的说法,“如果无法处理,像傅老师说的政治安全问题,OK,那只有放弃公开发表。坚决放弃——新闻的原则开不得半点玩笑。”作为编辑可能就只能以头抢地了。
套用李海鹏的一句话,我们的左手上放着一篇有遗憾的报道有可能带来的争议,右手上放着揭示这一事实会带来的社会进步,怎么办?当然要针对缺憾的程度具体分析,而不是,缺失了,就咔嚓。就这一篇来说,我觉得还是应该发。
我想,在徐萍这篇稿子上,我们也只能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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