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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从近处仔细端详着这些年轻姑娘们。她们──简直令人不可思议!
她们多半穿得都很漂亮,外貌也很标致,戴着戒指、别针和好看的帽子,披著名裘大衣,脚蹬精美的皮鞋。他还常常偷听到她们正在闲扯的那些有趣的事儿──比方说,茶会啦、舞会啦、宴会啦、她们刚看过的演出啦,还有她们打算不久就去玩儿的地方,有在堪萨斯城里,也有本城近郊,今年和去年的时装款式到底有哪些不同,正在本市演出或者即将来到本市演出的某些男女演员──主要是男演员──的迷人的魅力。直至今日,这些事情──他在自己家里都是从来没有听到过的。
这些年轻的美人儿里,还有不是这一位,就是那一位,时常由某个男士陪伴着,这种男士身穿晚礼服和与之配套的衬衫,头戴高筒礼帽,系上蝴蝶结领饰,手上是白羊皮手套,脚下则是漆皮鞋──这种装束打扮,在当时克莱德心目中,真是最高贵、最漂亮、最豪放、最有福祉也没有了。要是能那么雍容大方地穿上这样衣装服饰,该有多好!要是能象这么一个时髦小伙子一样,跟一个年轻姑娘喁喁私语,该有多好!那真可以说是到了至臻至美的境界啊。那时候,他觉得,只要他连这样的行头打扮都还没有,那末,哪一个漂亮姑娘也不会瞅他一眼的。显而易见,这些东西是非备不可的。只要他一旦有了这些东西──能有这样穿戴打扮──嘿,难道说他不就是稳稳当当地踏上了通往幸福之路吗?人世间的一切欢乐,不消说,赫然展现在他面前。亲昵的微笑!还有偷偷地握手,也许──一只手臂搂住某个年轻姑娘的腰肢──亲吻──婚约──以后,以后……!
这一切就象在漫长岁月之后突然射来的一道天启的灵光。在这些漫长岁月里,他一向跟着父母穿街走巷,当众传道,露天祈祷,或是坐在小教堂里,净听那些稀奇古怪、莫可形状的人──都是令人泄气和惊惶不安的人──说:基督怎样拯救了他们,上帝又是怎样帮助了他们。现在,他肯定要从这一层次中脱身出来。他要好好干活,把钱积攒下来,做一个了不起的人。这一套简单而美妙的老生常谈,无疑地具有神灵变形□的一切光彩和奇迹,这好象在沙漠迷途、渴求活路的倒楣鬼面前,突然呈现海市蜃楼一样。
□参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十七章:“耶稣……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象,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
可是,过不了多久,克莱德很快就相信,他在这种特殊的岗位上也有一种苦恼,那就是说:他在这里虽然可以学会调制饮料等许多东西,每个星期准能挣到十二块美元,可是那一直使他五内俱焚的渴望和虚荣心,却不是马上就能如愿以偿的。原因是:顶头上司亚尔培特。西伯龄已下了决心,务必使他的窍门尽量不外传,同时,最轻松省力的工作,又给他自己留着。而且,他跟小杂货铺老板还有一致看法,就是认为:克莱德除了帮他照料一下冷饮柜台以外,还应该听从老板吩咐,去干诸如跑腿之类杂活。这么一来,克莱德在他几乎整个工作日里,便忙得不可开交了。
一句话,克莱德不能从这一工作马上得到什么好处。他依然没法使自己比过去穿戴得更好些。最糟糕的是,有一件事总是在他心里萦绕不去:原来他挣的钱少得很,各种应酬交际也少得很──几乎少到这样程度,就是说,他一离开了家,就感到非常寂寞,而且也不见得比在家里寂寞少一些。爱思达的出走,好象给父母的传道工作泼了凉水;又因为她至今还没有回来──他听说,家里由于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正在考虑从这里撤走,迁往科罗拉多州的丹佛。可是此时此刻,克莱德已有打算,决不跟他们一块儿走。他反问自己:这可有什么好处呢?到了那儿,也不外乎又一套传道的玩意儿,跟此地还不是一模一样?
克莱德一向住在家里──也就是在比克尔街传道馆后面的那个房子里,不过那个地方他可恨透了。打从十一岁起,他家一直在堪萨斯城,可他始终不愿把他的那些小朋友带到他家里,或是他家附近的地方。为了这个缘故,他总是回避那些小朋友;不论走路也好,玩儿也好,总是孤零零一个人──或者跟弟弟和姐妹他们在一起。
可是转眼之间,他已有十六岁了,完全可以独自谋生,应该跳出这种生活圈子了。只是至今他挣到的钱可以说寥寥无几──还不够他一个人过活呢──何况现在他自己还没有一手本事或者勇气,所以也找不到更好的事由。
不过,后来父母开始谈到迁居丹佛的时候,说过也许他在那里能找到工作,但是没承望他会不愿意去的。他向他们暗示说:他还是不去的好。他喜欢堪萨斯城。换个城市有什么好处呢?如今他有了工作,说不定将来会找到更好的机遇。不过,他的父母一回想起爱思达和她的遭际,对于他这么年纪轻轻就独自一人去闯天下,将来会有什么结果,不免产生怀疑。要是他们都走了,他会住到哪里去呢?跟谁住在一起呢?他的生活会受到什么影响,有谁能象父母那样,经常挨在他身边,帮助他,点拨他,引导他沿着那条正道前进呢?所有这一切,都是值得考虑的。
不过,现在举家迁往丹佛的日子,似乎一天比一天逼近了,对他来说,显得尤为紧迫了。偏巧这时候,那位西伯龄先生由于常常向女性大献殷勤,过于露骨,没有多久就被老板开革了。于是,小杂货铺里来了一个瘦骨嶙峋、冷若冰霜的新上司,不打算要克莱德当他助手。因此,克莱德就决定离开──不过不是马上就走,而是倒要利用跑外勤的机会,看看自己能不能找到别的事由。有一天,他正在东张西望,设法另谋出路的当儿,忽然想到何不到本市的一家大酒店所管辖的那个首屈一指的大杂货店附设冷饮部去,干脆找那里经理谈一谈。
那家大酒店是一幢十二层楼的大厦,在他看来,这就是──奢靡、舒适最完美的样板。它的窗户总是垂挂着厚厚的窗帘;大门口(过去他从来不敢朝门里东张西望)有一顶由十分华丽的玻璃和铁架制成的天篷。还有一道大理石砌成的走廊,两旁都是棕榈树。平时他常常走过那家大酒店,怀着孩子般的好奇心,暗自纳闷,不知道这么一个地方,里面的生活究竟是什么样儿。在那大门口,一天到晚总有那么多的出租汽车和私人汽车停在那儿。
今天,他因为要给自己另觅高枝,迫不得已,这才闯进了那家杂货店。该店坐落在巴尔的摩大街、面向第十四街、地段极佳的拐角处。他看见靠近门口的一座小玻璃亭子里有一个女出纳员,就去问她这里卖汽水的柜台是由谁负责。他那试探和游移不定的神态,以及他那双深沉的、仿佛在恳求人的眼睛,一下子使她发生了兴趣,随即直觉地揣摸他正在找事由,于是,这个女出纳员便说:“哦!西科尔先生,在那儿,他是本店经理。”她朝一个三十五岁上下、个儿矮矮的、但是穿着很讲究的男人那边点点头。此人正在一只玻璃柜顶上别出心裁地布置新颖化妆品。克莱德走到他身边,心里还在迟疑不定,真不知道人家找事由该怎样启口的,同时又看到此人正在埋头干自己的活儿,所以只好先站在一边,两只脚替换站着。后来,那位经理觉得好象有人不知怎的老是在他身边转悠,这才侧过身来,问:“有什么事吗?”
“请问贵处柜台上要不要添一个卖汽水的助手?”克莱德向他投去了一个眼色,让自己的迫切心情显露得再清楚也没有了。“要是有这样的职位,请您高抬贵手给了我吧。我正求之不得呢。”
“没有,没有,没有,”经理回答说。他这个人长着金黄色头发、碧澄的眼睛、白净的肌肤,精力也很充沛,只是脾性有点儿火爆,喜欢跟人抬扛。他正要走了,可是看到克莱德脸上掠过一阵失望和沮丧的神色,就侧过身来,又问了一句:“从前在这种地方干过活吗?”
“在这么漂亮的地方没有干过活。没有,先生,”克莱德回答说,不由得被他周围的景象所惊倒。“眼下我是在第七街和布鲁克林大街拐角处,克林克尔先生铺子里忙活,那儿跟贵处比,就算不上什么了。要是可能的话,我倒是很希望另找个好地方呢。”
“嗯,”对谈者听他这么天真地给自己的店铺捧场,心里相当高兴,就继续说,“哦,这倒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过嘛,眼前我这儿没有什么事给你做。我们不是常常换人的。不过,你要是愿意在酒店里当侍应生,我倒可以指点你上哪儿去寻摸。里面的酒店正好要添一个侍应生。那儿的领班向我说过,他正需要找一个伙计。我想,这个好歹也抵得上在卖汽水的柜台上当助手吧。”
此人一看克莱德突然喜形于色,就接下去说:“不过,你千万别说这是我叫你去的,因为我根本不认识你。你到了里头,只要去楼梯底下找斯夸尔斯先生,一切他会告诉你的。”
克莱德一听,象格林-戴维逊这么气派宏伟的一家大酒店里,居然他还有可能得到工作的机会,先是目瞪口呆,继而兴奋得有点儿抖抖索索了。接着,他向这位好心人谢了一声,径直向这家杂货店后面通往酒店大厅□的那条绿色大理石过道走去。他一进去,就见这么一个漂亮大厅,他一辈子都没见过;因为自己太穷,又加上胆小,从来不敢窥视一下这种美轮美奂的世界,所以不由得感到这里比他从前所见过的任何地方还要有趣。四下里都是豪华极了。他脚底下踩的是黑白分明的小方格大理石铺砌的地面。头上是镶铜、彩绘的鎏金天花板。许多黑色大理石柱子,望过去宛如一座树林子,一个个既象地面那么□亮,又象玻璃一样光滑。这些大理石柱子一直延伸,通向三个出口处,一个在右边,一个在左边,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