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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务上看,似乎经验并不低于技术,甚至于有经验的人
较之有理论而无经验的人更为成功。理由是:经验为个别知
识,技术为普遍知识,而业务与生产都是有关个别事物的;因
为医师并不为 “ 人 ” 治病,他只为 “ 加里亚 ” 或 “ 苏格拉底 ” 或其他
各有姓名的治病,而这些恰巧都是 “ 人 ” 。倘有理论而无经
验,认识普遍事理而不知其中所涵个别事物,这样的医师常是
治不好病的;因为他所要诊治的恰真是些 “ 个别的人 ” 。我们认
为知识与理解属于技术,不属于经验,我们认为技术家较之经
验家更聪明(智慧由普遍认识产生,不从个别认识得来);前
者知其原因,后者则不知。凭经验的,知事物之所然而不知其
所以然,技术家则兼知其所以然之故。我们也认为每一行业中
的大匠师应更受尊敬,他们比之一般工匠知道得更真切,也更
聪明,他们知道自己一举足一投手的原因(我们认为一般工匠
凭习惯而动作, —— 与非生物的动作相似,如火之燃烧 —— 趁
着自然趋向,进行各自的机能活动,对于自己的动作是不知其
所以然的);所以我们说他们较聪明,并不是因为他们敏于动
作而是因为他们具有理论,懂得原因。一般说来,这可算是人
们有无理论的标记,知其所以然者能教授他人,不知其所以然
者不能执教;所以,与经验相比较,技术才是真知识;技术家能
教人,只凭经验的人则不能。
又,我们不以官能的感觉为智慧;当然这些给我们以个别
事物的最重要认识。但官感总不能告诉我们任何事物所以然
之故 —— 例如火何为而热;他们只说火是热的。
当初,谁发明了超越世人官能的任何技术,就为世人所称
羡;这不仅因为这些发明有实用价值,世人所钦佩的正在他较
别人敏慧而优胜。迨技术发明日渐增多,有些丰富了生活必需
品,有些则增加了人类的娱乐;后一类发明家又自然地被认为
较前一类更敏慧,因为这些知识不以实用为目的。在所有这些
发明相继建立以后,又出现了既不为生活所必需,也不以人世
快乐为目的的一些知识,这些知识最先出现于人们开始有閒
暇的地方。数学所以先兴于埃及,就因为那里的僧侣阶级特
许有閒暇。
我们在 “ 伦理学 ” 中曾已讲过技术与知识与各种官感的
分别;这里所要讨论的主题是大家用来阐释事物的原因与原
理的所谓智慧;因此,如上所述,有经验的人较之只有些官感
的人为富于智慧,技术家又较之经验家,大匠师又较之工匠为
富于智慧,而理论部门的知识比之生产部门更应是较高的智
慧。这样,明显地,智慧就是有关某些原理与原因的知识。
章 二
因为我们正在寻求这门知识,我们必须研究 “ 智慧 ” 〈索非
亚〉是那一类原因与原理的知识。如果注意到我们对于 “ 哲
人 ” 的诠释,这便可有较明白的答案。我们先假定:哲人知道一
切可知的事物,虽于每一事物的细节未必全知道;谁能懂得众
人所难知的事物我们也称他有智慧(感觉既人人所同有而易
得,这就不算智慧);又,谁能更擅于并更真切的教授各门知识
之原因,谁也就该是更富于智慧;为这门学术本身而探求的知
识总是较之为其应用而探求的知识更近于智慧,高级学术也
较之次级学术更近于智慧;哲人应该施为,不应被施为,他不
应听从他人,智慧较少的人应该听从他。
这些就是我们关于智慧与哲人的诠释。这样,博学的特
征必须属之具备最高级普遍知识的人;因为如有一物不明,就
不能说是普遍。而最普遍的就是人类所最难知的;因为它们离
感觉最远。最精确的学术是那些特重基本原理的学术;而所包
涵原理愈少的学术又比那些包涵更多辅加原理的学术为更精
确,例如算术与几何〈度量〉。研究原因的学术较之不问原因
的学术更为有益;只有那些能识万物原因的人能教诲我们。知
识与理解的追索,在最可知事物中,所可获得的也必最多(凡
为求知而求知的人,自然选取最真实的也就是最可知的知
识);原理与原因是最可知的;明白了原理与原因,其它一切由
此可得明白,若其次级学术,这就不会搞明白的。凡能得知每
一事物所必至的终极者,这些学术必然优于那些次级学术;这
终极目的,个别而论就是一事物的 “ 本善 ” ,一般而论就是全宇
宙的 “ 至善 ” 。上述各项均当归于同一学术;这必是一门研究原
理与原因的学术;所谓 “ 善 ” 亦即 “ 终极 ” ,本为诸因之一。
就从早期哲学家的历史来看,也可以明白,这类学术不是
一门制造学术。古今来人们开始哲理探索,都应起于对自然万
物的惊异;他们先是惊异于种种迷惑的现象,逐渐积累一点一
滴的解释,对一些较重大的问题,例如日月与星的运行以及宇
宙之创生,作成说明。一个有所迷惑与惊异的人,每自愧愚蠢
(因此神话所编录的全是怪异,凡爱好神话的人也是爱好智慧
的人);他们探索哲理只是为想脱出愚蠢,显然,他们为求知
而从事学术,并无任何实用的目的。这个可由事实为之证明:
这类学术研究的开始,都在人生的必需品以及使人快乐安适
的种种事物几乎全都获得了以后。这样,显然,我们不为任何
其它利益而找寻智慧;只因人本自由,为自己的生存而生存,
不为别人的生存而生存,所以我们认取哲学为唯一的自由学
术而深加探索,这正是为学术自身而成立的唯一学术。
要获得这样的知识也许是超乎人类的能力;从许多方面
想,人类的本性是缧絏之中。照雪蒙尼得的话, “ 自然的秘
密只许神知道 ” ,人类应安分于人间的知识,不宜上窥天机。如
诗人之语良有不谬,则神祇亦复怀妬,是故人之以此智慧(洩
漏天机)胜者,辄遭遇不幸。然神祇未必妬(古谚有云:诗人多
谎),而且人间也没有较这一门更为光荣的学术。因为最神
圣的学术也是最光荣的,这学术必然在两方面均属神圣。于神
最合适的学术正应是一门神圣的学术,任何讨论神圣事物的
学术也必是神圣的;而哲学确正如此:(1)神原被认为是万物
的原因,也被认为是世间第一原理。(2)这样的一门学术或则
是神所独有;或则是神能超乎人类而所知独多。所有其它学
术,较之哲学确为更切实用,但任何学术均不比哲学为更佳。
可是,在某一含义上,修习这一门学术的结果恰与我们上
述探索的初意相反。所有的人都从对万象的惊异为开端,如傀
儡自行,如冬至与夏至,如 “ 正方形的对角线不能用边来计
量 ” 等,说是世上有一事物,即便引用最小的单位还是不能
加以计量,这对于所有未明其故的人正是可惊异的。然而实际
恰正相反,依照古谚所谓 “ 再思为得 ” ,人能明事物之故,而
后不为事物所惑;对于一个几何学者,如果对角线成为可计量
的,那才是世间怪事。
这里已陈述了我们所探索的学术是何性质,以及全部研
究所必须达到的是何标准。
章 三
显然,我们应须求取原因的知识,因为我们只能在认明一
事物的基本原因后才能说知道了这事物。原因则可分为四项
而予以列举。其一为本体亦即怎是,( “ 为什么 ” 既旨在求得
界说最后或最初的一个 “ 为什么 ” ,这就指明了一个原因与原
理)〈本因〉;另一是物质或底层〈物因〉;其三为动变的来源
〈动因〉;其四相反于动变者,为目的与本善,因为这是一切创
生与动变的终极〈极因〉。我们曾已在 “ 物学 ” 中充分地研
究了这些原因,现在让我们唤起曾经攻研 “ 真理 ” 而论证 “ 实
是 ” 的诸先哲,为我们学习的一助。他们也谈到某些原理与原
因;懂得他们的观点,这于我们今日的探索自属有益,而由那
些旧说进而求取新解,或可借以辩明我们所持的理论确当无
误。
初期哲学家大都认为万物唯一的原理就在物质本性。万
物始所从来,与其终所从入者,其属性变化不已,而本体常如,
他们因而称之为元素,并以元素为万物原理,所以他们认为万
物成坏,实无成坏,这一类实是毕竟万古常在;譬如我们说苏
格拉底美而文明,其所为美与文明者,可先有而后失,并不常
在,然苏格拉底则常在。
正复如此他们就说事物或生或灭而实无生灭;因为那些
组成一切事物的实是 —— 无论为一〈元素〉或为若干〈元
素〉 —— 在万物成坏中,依然如故。
可是他们对于这些原理的性质与项目,所想并不一致。这
类学说的创始者泰勒斯说 “ 水为万物之原 ” (为此故,他宣称大
地是安置在水上的),大概他从这些事实得其命意:如一切种
籽皆滋生于润湿,一切事物皆营养于润湿,而水实为润湿之
源。他也可以从这样的事实得其命意:如由湿生热,更由湿来
保持热度的现象(凡所从来的事由就是万物的原理)。
有些人认为去今甚久的古哲,他们在编成诸神的记载
中,也有类此的宇宙观念;他们以海神奥启安与德修斯为创世
的父母,而叙述诸神往往指水为誓,并假之名号曰 “ 斯德
赫 ” 。事物最古老的最受尊敬,而凡为大家所指誓的又应当
是最神圣的事物。这种关于自然的解释,究从远古何时起始,
殊难论定,但我们可以确言泰勒斯曾这样的指陈了世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