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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双联后其说也必不可能。两个相反显然不能同时都
真, —— 另一方面,也不能一切叙述都是假的,虽则照我们
以前所曾说过的道理,这似乎比较的可能。但,为要撇清所
有这些议论,我们必须要求,如前所述及,不说某事物 “ 是
或不是 ” ,应明确某事物有何含义,这样,我们就必须依据一
个定义来进行论辩,例如所谓真假就得先确定什么是真,什
么是假。所要肯定是真的若与所要否定是假的事物并无异致,
这就不可能一切叙述都是假的;因为照这情形,那两相反中
必有一个是真的。又,假如关于每一事物必须承认或否定它,
这就不可能都是错的;这两相反中,只有一个是错的。所有
这些观念常是自相刺谬,戳破自己的理论。因为他在说 “ 一
切皆实 ” 这一叙述时,他已对反了自己下联的叙述,(因为它
的相对叙述就在否定这真实),所以他自己这叙述就成为不真
实的了。他在说一切皆虚,引出的结论也相似,使他自己也
成为一个撒谎者。如果前一位〈说 “ 一切皆实 ” 的〉除外了
那相对的一个条例〈一切皆虚〉,说世上惟有那一条不实;而
后一位〈说一切皆虚的〉则除外了他自己,说世上只有他不
虚;这样,他们已经被逼到替真实与虚假作出无限止的假设
了。若要为他的真实理论注明所由称为真实的境界,这过程
将无休止地进行。
又,那些人说 “ 一切皆在静定 ” 显然是不正确的,那些
人说 “ 一切皆在动变 ” 也不正确。假如一切皆在静定,则同
一叙述将永是真的,同一叙述也将永是虚的 —— 但这明显地
在动变;因为那作此叙述的人〈自己就在动变〉,先前他未在
世上,过一会儿他又将不在世上了。假如一切皆在动变,世
上又将没有一件实在的事物;于是一切尽假。但我们曾已说
明这是不可能的。又,凡是变化的必须原是一事物,因为变
化是由某些事物变为某些事物。再者,若说 “ 一切事物咸有
时而静定或咸有时而动变 ” ,没有一样事物是 “ 永静 ” 或 “ 永
动 ” ,这样说法也不切实;宇宙间总该有一原动者,自己不动,
而使一切动变事物入于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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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书库…xrshch05
卷五
章 一
“ 原 ” 的命意(一)〈原始〉事物之从所发始,如一条线
或一条路,无论从那端看,都得有一起点。(二)〈原始〉是
事物之从所开头,如我们学习,并不必须从第一章学起,有
时就从最好入手的一节学起。(三)〈原本〉是事物内在的
基本部分,如船先有船梁,屋先有基础,而有些动物有心,
有些有脑,另有些则另有性质相似于心或脑的部分。(四)
〈原由〉不是内在的部分,而是事物最初的生成以及所从动变
的来源,如小孩出于父母;打架由于吵嘴。(五)〈原意〉是
事物动变的缘由,动变的事物因他的意旨从而发生动变,如
城市政府,寡头政体,王制以及暴君都叫做 “ 原 ” ( H ρ J αι)
〈主〉。技艺亦然,尤其显明的是大匠师的精于设计者。(六)
〈原理〉是事物所由明示其初义的,如假设是实证的起点。
(因为 “ 原因 ” 与 “ 原始 ” 之义相通,所以 “ 原 ” 有六义,因
也该有六义。)这样,所谓 “ 原 ” 就是事物的所由成,或所从
来,或所由以说明的第一点;这些,有的是内含于事物之中,
亦有的在于事物之外;所以 “ 原 ” 是一事物的本性,如此也
是一事物之元素,以及思想与意旨,与怎是和极因 —— 因为
善与美正是许多事物所由以认识并由以动变的本原。
章 二
“因 ” 的命意(一)是事物所由形成的原料,如造象因
于青铜,杯碟因于白银,以及包括类此的各级物料。(二)事
物的通式或模型,亦即事物的基本定义,(如2∶1比例与一
般的数是八度音程的原因)以及包涵在内的各级通式和定义
的各个部分。(三)变化或停止变化最初所由以开始者,如建
议人是某一举动的原因,父母是子女的原因,一般说来,造
物者就是所造物的原因,致变者是所变化的原因。(四)事物
之所以成为事物的目的;例如为了健康,所以散步。 “ 人何为
散步? ” 我们说: “ 这使人健康; ” 我们认为这样说,就算解答
了散步的原因。为了达到目的而引入的各种方法或工具,凡
是推动别一事物之进程的,也可与此同论,譬如人要获得健
康就引用消瘦法,或清泻法,或药物或医疗器具;虽则方式
各异,或为工具,或为动作,其目的却都是为了健康。
这些,就是所谓原因的全都要义。原因常有几种讲法,同
一事物可有几个原因,几个不相符属的各别原因。例如造象
之因是雕塑艺术与青铜,两者都不为别的,只是为造象;可
是两者并不一样,其一为物因,另一则是动变的来源。而事
物也可相互为因,如体操为健康之因,也可以说健康为体操
之因;其一为极因,另一为动因。又,同一事物可以是相对
反事物的原因;有了这个,发生某一事物,没有这个,却发
生相对反的事物,例如我们认定船只遇险是没有舵手之故,那
么船只平安就应是有了舵手之故;这样舵手之 “ 在船上 ” 与
“ 不在船上 ” 就成为船的动因。
现在,所叙诸原因,很明显地,归于四类。音节出于字
母,制成品出于原料,物体出于火、土、及类此的元素,全
体出于部分,结论出于假设;这些都是各样事物所由造成的
原因。这些,有的是底层(例如部分)〈物因〉,有的则为怎
是(如全体、综合、与通式)〈本因〉。一般的作者,如种子、
医师、建议人,当是一切致动或致静的原因,〈动因〉。末一
类原因是一切事物所企向的终极与本善;为有此故,世间万
物都有了目的而各各努力以自致于至善〈极因〉;至于我们说
这是本善,或只是表面的善,那并不是重要的差别。这些就
是原因的四项类别。
虽则归综起来为类不多,但诸因的个别品种是为数繁多
的。 “ 因 ” 的含义说起来颇为分歧;即便是一类之因,有些就
说是 “ 先于 ” ,有些则说是 “ 后于 ” ;如体育教师和医师都是
健康之因;又如2∶1比例和数都是八度音程之因;以及某些
包括各别事例的普遍原因就是各个事例的通因。还有在某一
属性或某一级属性上论原因的,例如一个讲法是雕塑家造了
这象,另一讲法是帕里克力图造这象,因为那雕塑家恰巧是
帕里克力图;推而广之,凡包括各级属性的普遍词项也都可
连带成为原因,如说 “ 人 ” 或广泛地说 “ 动物 ” ,也是这造象
的原因;因为帕里克力图是人,而人是动物。属性原因中有
些从属关系较远,有些较近(例如,说那位 “ 白的 ” 与 “ 那
位有文化的 ” 是这造象的原因,而不说 “ 帕里克力图 ” 或
“ 人 ” )。除了这些类别之外,原因无论是由于本性或由于属性,
又分为能作用的与在作用两种;例如说房屋的被造成由于建
筑师,或说一个瓦匠正在造屋。由因而及果,也有各样差别
说法;例如某一事物可说是这个雕象之因,或说是一个雕象
之因,或说是一般造象之因,又可说这象出于这块青铜,或
说出于青铜,或说出于一般物料;属性因果也与此相似。又,
属性与本性诸因可以并合起来说;我们可以既不说 “ 帕里克
力图 ” 也不说 “ 雕塑家 ” ,却说 “ 雕塑家帕里克力图 ” 。
但所有这些可以别为六级,而每级则归于两列;(甲)一
列是出于个别的或科属的或属性的原因或以其科属包括了属
性原因,这些又可以合取,也可以单举;(乙)另一列是 “ 正
在作用 ” 或是 “ 能作用 ” 的原因。在作用上来分别原因,就
可见到某些个别的人或事物与他们所作用着的人或事物应同
时存在或不同时存在,例如这一诊病者与这一受诊者,又如
这一建筑师与这一正在被建筑物,两者均同时存在;至于能
作用〈潜在〉原因就不尽然了;房屋并不与建筑师同时死亡
或毁灭。
章 三
“ 元素 ” 〈要素〉的命意是(一)(子)事物内在的基本
组成,于物类而论是不能再分析为别的物类的;如言语的元
素是字母〈音注〉,字母组成为言语,言语分解为字母后就无
可再分解了。事物于既分解后,若要再分解,那么它们再分
出来的部分还是同类的,如水加以分划,每一部分仍然是水。
至于一个音节分开来却并不是音节〈而是一些不同的字母〉。
(丑)相似地,凡人们说物体的元素就指那将物体分析到无可
再分的种类;这样分析出来的事物,无论只有一种或有多种,
大家就称之为 “ 元素 ” 。(寅)所谓几何证明的要素〈元素〉与
一般证明的要素,性质也相似;凡在实证中都得引用到的基
本条例都叫做实证要素; “ 综合论法 ” 以一个中项来联系前后
两项,进行证明,就有这样的性质。
(二)(卯)人们也将 “ 元素 ” 这字移用于那些单一而微
小的物质,这样的命意在好多方面是有用的。这样,凡是微
小单纯与不可再分割的事物就称为一种 “ 元素 ” 。因此(辰)
事实上 “ 元素 ” 就成为普遍事物。这些元素以其 “ 单纯 ”
〈一〉存现于万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