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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如果中词属于或不属于每个主项的部分;或者属于一个
主项的部分,不属于另一个主项的部分;或者不属于每个主
项的全部;或者与它们的联系不定,在上述情况下,三段论
都不能成立。以白色的——动物——人,白色的——动物
一一无生物这些词项为例,可以说明这些情况。
综上所述,可以明显看到,如果词项之间的联系如同我
们所描述的那样,那么,三段论必然可以产生。如果三段
论成立,那么,词项之间必定具有这样的联系。同样清楚的
是,在这个格中,所有的三段论都是不完善的(因为它们都
是通过断定某些另外的前提而完成的,而这些另外的前提既
不是必然隐含在词项中,也不是被设定的。例如,当我们用
归谬法证明我们的结论时)。通过这个格,我们不能获得肯
定的结论。一切结论,无论是全称还是特称,都是否定的。
【6】 如果一个词项属于一个主项的全部,另一个词
项不属于这同一主项的任何部分;或者两个词项都属于同一
主项的全部;或者两个词项都不属于同一主项的任何部分;
那么,我把这个格称作第三格。在这个格中,中词即是两个
端词都作其谓项的那个词项;端词即是指谓项;大词即是离
中词较远的那个词项;小词即是离中词较近的那个词项。中
词的位置处于两个端词之外,并且在最后。
在这个格中,我们也得不到一个完善的三段论。但无论
端词与中词的关系是全称的还是非全称的,三段论是可能成
立的。如果它们的关系是全称的,当P和R属于所有S
时,P必定属于有些R。因为肯定前提是可以转换的,S属
于有些R,并且P属于所有已S属于有些R,所以P必定
属于有些R。我们通过第一格得到了这个三段论这也可
以用归谬法和论述予以证明。当两个词项都属于所有S
时,如果我们从S类中选择某个事物,譬如说,N,则P和
R都能属于它。所以P属于有些R。
如果R属于所有S,P不属于任何S,则三段论的结果
必定是P不属于有些R。证明方法与上述相同,因为R、s
可以转换。跟上面的例证一样,这结果也可以通过归谬法
得到证明。
如果R不属于任何S,P属于所有S,则三段论不能成
立。可说明端词间肯定联系的词项是:动物——马——人;
可说明端词间否定联系的词项是:动物——无生物——人。
如果两个端词都不表述任何S,三段论也不能成立。可说明
端词间肯定联系的词项是:动物——马——无生物,可说明
端词间否定联系的词项是:人——马——无生物。“无生物”
是中词。
因此,在这个格中,当词项间具有全称联系时,三段论
在什么条件下能成立,在什么情况下不能成立,我们就很清
楚了。当两个前提都是肯定的时,三段论就能成立,其结论
是,一个端词属于另一个端词的部分。当两个前提都是否定
的时,三段论便不能成立。当一个前提为肯定,另一个前提
为否定时,如果大前提是否定,小前提是肯定,则三段论能
成立。其结论是,一个端词不属于另一个端词的部分;如果
相反,大前提是肯定,小前提是否定,则三段论不能成立。
但是,如果在两个端词中,一个与中词具有全称联系,
另一个与中词具有特称联系,如果前提同为肯定,则无论哪
个前提是全称的,三段论都必定成立。如果R属于所有
S,P属于某些人则P必定属于有些R;由于肯定前提是
可以转换的,s属于某些P,由于R属于所有S,S属于某
个P,R也属于某个P,所以,P也属于某个R。再者,如
果R属于某些S,P属于所有S,则P必定属于某个R。证
明的方法与以前相同。也可以根据归谬法以及论述来证明
它,就像前面的例子一样。
如果两个前提一个是肯定的,一个是否定的,并且肯定
前提是全称的,那么,当小前提是肯定的时,则三段论能成
立。如果R属于所有人P不属于某个S,那么P必定不属
于某个R(因为如果它属于所有R,R属于所有S,则P也
属于所有S;但根据设定,它不属于任何S。如果我们选取
某些P所不属于的S作例子,那么,这一结论不用归谬法
也能得到证明)。但如果大前提是肯定,则三段论不能成
立;例如,如果P属于所有S;R不属于某些S。可说明端
词间全称肯定联系的词项是:有生物人动物;但我
们找不到可以说明全称否定联系的词项。因为R虽然不属
于某个已却又属于另一些S。如果P属于所有S,R属于
有些S,那么P就属于有些R。但根据设定,它不属于任
何R。我们必须像理解以前的例证那样来理解这种情况。
因为“一个词项不属于另一个”这一论述是不定的,所以说
“不属于任何的也不属于有些”是真实的。但是,当R不属
于任何S时,三段论不能成立。所以,很显然,在这种情
况下,三段论不能成立。
但是,如果否定词项是全称的,当大前提是否定,小前
提是肯定时,三段论就能成立。如果P不属于任何S,R属
于某个S,P也不属于有些R。因为通过将前提RS转换,
我们就可以再次得到第一格。但当小前提是否定时,则三
段论不能成立。可以说明端词间肯定联系的词项是:动物
野蛮的;可以说明端词间否定联系的词项是:动
物知识野蛮的。在这两个例子中,中词都是“野蛮
的”。
如果两个前提都被设定为是否定的,并且一个是全称的
的,一个是特称的时,三段论亦不能成立。当小词与中词具
有全称关系时,可用作例子的词项是:动物知识野
蛮的、动物人野蛮的。如果大词与中词有全称关系
时,可以说明端词问联系是否定的词项是:乌鸦雪
白色的;但我们找不到可以说明端词间具有肯定的词项。因
为R尽管不属于某个S,却又属于另一些s(如果P属于所
有R,R属于有些S,P也属于某个S;但根据设定,它不
属于任何S)。证明必须从特称前提的不定性质中推得。
如果两个端词都属于或不属于中词的部分;或者一个属
于中词的某个部分,另一个不属于;或者一个属于某个部
分,另一个不属于任何部分;或者它们与中词的联系不定;
在所有这些情况下,三段论都不能成立。动物人
白色的;动物无生物白色的,这些词项可用来
说明所有这些情况。
因而,我们就说明了,在这个格中,三段论在什么时候
能成立,在什么时候不能成立;如果词项是按照我们所论述
的方式相联系的,那么三段论必定可以成立;并且如果
三段论能成立,那么词项之间的联系必定如此。同样清楚的
是,在这个格中,一切三段论都是不完善的(因为它们都通
过补充另外的前提才得以完成)。这个格不可能达到全称的
结论,无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
【7】 可见,在所有这些格中,当三段论不能成立
时,如果两个前提都是肯定,或者都是否定,那就根本得不
到必然的结论;如果两个前提一个是肯定,一个是否定,如
果否定前提是全称的,那么,总是能产生一个把小词与大词
联系起来的三段论。例如,如果A属于所有或某个B,B
不属于任何C;因为前提是可以转换的,那么必然可以推
出,C不属于某个A。其他格亦相同。因为三段论总是通过
转换法而产生的。很明显,在所有这些格中,如果特称肯定
为不定所取代,那么结果就将是一个相同的三段论。
同样很清楚,一切不完善的三段论都是通过第一格完成
的。达到结论的途径要么是直接证明,要么是归谬法。在这
两种情况下,第一格都能产生:如若是通过证明而达到结
论,则结论是通过换位而得到的,而一旦换位,第一格就产
生了;如若是通过归谬法达到结论的,当一个虚假前提被断
定时,三段论就通过第一格而产生。例如,在最后格中,
如果A和B 属于所有C,那么我们便得到一个三段论,结
论是:A属于某个B;如果A不属于任何B,而B属于所
有c,则A不属于任何C。但根据设定,它属于所有C。
在其他格中,情况亦相同。
可以把一切三段论都还原为第一格中的全称三段论。第
二格中的三段论显然是借助它们而完成的。但方式并不全一
样:全称三段论是通过否定判断的换位而得到的;特称判断
则是根据归谬法得到的。第一格中的特称三段论确实是通过
它们自身建立的。但如果我们运用归谬法,那么,它也可以
通过第二格得到证明。例如,如果A属于所有B,B属于
有些C,那就可以证明A属于有些C,因为如果A不属于
任何C,但属于所有B,那么B也就不属于C;而这是我
们通过第二格得知的。当前提为否定时,证明的方式亦相
同。因为如果A不属于任何B,B属于某个C,那么A不
属于某个C;如果它属于所有C,却不属于任何B,那么B
就不属于任何C。这就是中间格的形式。由于中间格中的
主段论都可以还原为第一格中的全称三段论,第一格中的特
称三段论皆可以还原为中间格中的全称三段论,所以,很显
然,第一格中的特称三段论也可以还原为第一格中的全称三
段论。
至于第三格中的三段论,当前提是全称的时,它们是直
接通过上面提到的那种三段论而完成的;当前提是特称的
时,它们是通过第一格中的特称三段论完成的。但我们看
到,这些都可以还原为上面提到的那种三段论;所以第三格
中的特称三段论亦可以还原。由此可见,一切三段论都可以
还原为第一格中的全称三段论。
这样,我们就说明了,所有证明一个谓项属于或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