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入行论释-善说海 讲记-第17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持时,不要拘泥于小德行而舍去大善法。譬如,布施与持戒比起来,持戒的功德更大,世亲论师说:“如大海水与牛迹水 ,其量相差悬殊。持戒功德与布施功德亦如是,百年布施不如一日持戒。”《宝积经》中亦云:“何者以喜心,百年作布施,不如一日中,守持净戒胜。”因此,为了一些小小的功德,不能失去大的利益。布施与持戒比起来,持戒的功德大;持戒与安忍比起来,安忍的功德大……以此类推,我们应根据自己根基选择大的功德。
    虽说上下顺序原本如此,但就像前文所说“经说行施时,可舍微细戒”,我们决不能为了一些细微的戒律而放弃广大的布施。那这与前面说法是否矛盾呢?不矛盾。如果布施的功德非常大,失去一些小小的律仪,并没有特别大的过失,这一点佛也是开许的。既然如此,大小是以什么来安立的呢?“大处思利他”,《释论》中说,大处主要思维他众的利益,着眼点也要放在这一大处上。
    比如一个人本来发誓要闭关,精进修持禅定,但有人从很远的地方来向他求法,如果他真的传授,将对成千上万的众生有重大利益,那他舍弃原来的誓言,马上出关给别人讲经说法,这样也是可以的。或者说,戒律中对出家人的日常威仪有一些要求,但是为了放生、为了救护众生的生命,违犯一些细微学处,这并没有多大过失。
    佛经中也讲过,我们千万不能为了小利而失去大义。《百喻经》中有一个故事说,一个小孩为了一些糖果,将家里的金银财宝全部送给盗贼,这是极其愚痴的行为。所以为了一些小小的功德,以自私自利的心去闭关,然后失去利益众生的重大事业,这是不合理的。但有些人表面上利益众生,说是“我要弘法利生,我要去放生”,实际上是为自己获得名闻利养、获得一些财富,那这样的话,利益众生只是个借口而已,也没有多大实义。
    因此,在修学佛法的时候,因果之间的轻重要分清楚,这一点十分重要!
    寅二(饶益他众之理)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卯一、略说
    前理既已明,应勤饶益他,
    慧远具悲者,佛亦开诸遮。
    前面所讲的道理,尤其是利益众生的功德非常大,完全明确以后,作为发大乘菩提心的人,应兢兢业业时时刻刻帮助众生、利益众生。只要对众生有利,即使小乘中所遮止的有些身语罪业,具有大慈大悲、高瞻远瞩、通达一切万法奥义的佛陀也对一些学处作了开许。
    本来佛陀在小乘有关经论中,为愚昧无知、智慧浅薄的众生,制定了一些不能违越的戒条。但在对众生有极大利益的情况下,佛陀也有一些开许。正如《大密善巧方便经》中讲述:大悲商主为了阻止持短矛者杀害五百商主,而自己杀害他,此举不但没有染上罪业,反而圆满了十万劫资粮。(不同经论的说法不同,也有说七万、八万。)再有,星宿婆罗门在两万年间于林中持梵净行,一次去城中化缘,商主之女见其后祈求成家,因遭到拒绝而想寻死。星宿婆罗门为救她的性命而舍梵行,还俗与她成家,以此善念也圆满了十万劫资粮(也有说二万、四万)。
    通过这两个公案可以了知,大乘本来不能杀生、不能邪淫,但若对众生真正有利,在特殊情况下也有开许。当然,这种做法的前提是,相续中无有丝毫自私自利,完全是利益他众。如《中观宝鬘论》中说:“不顾自利故,一味喜利他。”如果一点自利的成分也没有,完全是欢喜利益众生,在这种前提下,菩萨也开许杀生、邪淫、说妄语等 。佛陀在《宝积经》中说:“若能真实饶益众生,开许杀害造五无间罪者。”《声闻经》中亦云:“对犯根本罪的有些行为,若以大悲心摄持而利益众生,也有开许之时。”因此,行持善法的过程中,一定要了解哪些是开许的、哪些是不开许的。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生起自相的贪心或嗔恨心,以双运、降伏的名义来破戒,这个佛陀永远也没有开许。尤其是《菩萨二十颂释》中明确地说过:“作为发心的出家菩萨,永远也不开许以出家身份与别人作不净行。”倘若出家人看某些女人贪心非常强烈,觉得她特别可怜,于是随随便便破戒,或以密宗借口与她作不净行,任何经典也没有开许过。有些讲义中还说:“出家菩萨对淫戒、杀戒都没有开许,若是为了真实利益众生不得不行持,则应先舍戒,后方可行持。”
    所以只有获得一地菩萨以上,没有自私自利、完全是利他心态时,才开许行持这些行为。而我们作为凡夫人,有时候看别人很可怜,比如他嗔恨心非常重,就想:“我要不要把他杀了?”实际上这是凡夫的一种相似悲心,没有自私自利的成分是不可能的。现在的世间上,有些出家人经常以密宗或大悲心为借口,欺骗一些年轻女人:“我俩前世有甚深因缘,你是我的空行母,如果跟我成家就可以积累资粮……”,以这种方式去做一些不如法的行为,这在大乘经论中是没有开许的。
    其实,诸佛菩萨的化现,不一定会这样说。五世达赖在传记中曾讲:“我是普通人家里出生的孩子,只不过政治制度把我推到这个位置上,我并没有超胜于人的智慧,也没有超凡入圣的功德。”真正的大成就者和大修行人,在自我介绍时非常谦虚,这种语言,谁听起来都不会相信的。而现在的凡夫人,不要说有一些诸佛菩萨的境界,就连《二规教言论》中所讲的世间人格都不具足,还经常冒充大成就者,说“我昨晚做了个梦,知道你和我是什么关系”,“我第一次看见你时,就想起了我们之间的前世”……以此蒙蔽很多愚痴的众生。
    佛教应以佛教的精神来弘扬,千万不要将世间上的贪心嗔心,跟佛教的悲心和空性鱼龙混杂,将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事物混为一谈。说实话,现在有些女居士,信心和感情分不清楚,上师和丈夫分不清楚,白天和晚上也分不清楚,最后自己苦不堪言,甚至对佛陀、对佛教生起邪见,摧毁自己的今生来世。因此有些所谓的“高僧大德”,行为上应该值得注意,麦彭仁波切曾说,如果自己实在没能力弘法利生、守持清净的戒律,那在恭敬顶礼佛陀后,还俗做一个在家人,这也是佛陀开许的,但没有必要穿着袈裟而故意破坏佛教!
    总之,所谓的开遮,一定要分清界限。假如密宗和显宗分不清,密宗真正的智慧和贪心也分不清,这样对佛教、对自己修行会带来无数的障碍,大家应该值得注意。
    卯二(广说)分二:一、以财饶益;二、以法饶益。
    辰一(以财饶益)分二:一、施衣食之方式;二、施身之方式。
    巳一、施衣食之方式:
    食当与堕者,无怙住戒者,
    己食唯适量,三衣余尽施,
    平日里,我们要在自己的斋食中拿出一部分施给堕入邪道的旁生、饿鬼,以及无依无怙的乞丐、老弱病残等可怜众生,还有一部分,供养给比丘、婆罗门、守戒者及诸佛菩萨等。最后剩下的,留给自己享用。
    此处将自己的食物分成四份,而在《毗奈耶经》等律藏中,要求将食物分成三份:第一份供养三宝,第二份为暂时可能到来的沙门、婆罗门或王族准备,第三份自己享用。当时的印度也有这种传统,包括龙猛菩萨的《亲友书》和寂天菩萨的有关论典中,都要求将食物分成三份或四份,只留一部分自己享用。
    然而,随着佛教在不同国家的弘扬,这种传统也有所变化。在藏地和汉地,修行人将食物分成三四份,从古到今几乎没有这种习惯。尽管没有这种习惯,但我们在受用食物时,也应尽量观想以新鲜洁净的部分供养诸佛菩萨;遇到贫穷可怜的众生时,对他们给予一些布施;自己吃饭应该适量,不能吃得过多,也不能吃得过少。
    其实,将食物分成几份,不仅是我们做不到,包括泰国等佛教国家,当时我也观察了,好像并没有这么做。他们每天化缘回来,拿一点水果在佛像前供养,其他的基本都是自己食用。因此,若按照这里的要求,不论出家人、在家人,可能都不一定做得到。
    如果做不到,但最关键是什么?就是在饮食过程中,吃得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如果过多,自己不舒服,也容易昏沉。现在有些佛教徒,吃饭时点很多菜,吃不了又怕浪费,所以一直吃一直吃,拼命地往肚子里塞,最后大家特别撑,听课时谁也没精神,都在打瞌睡,这样有没有必要不太清楚。同时,吃饭也不能过少,如果过少,体力不足,经常去操心饮食,就没有精力闻思修习。对此,佛陀在经中专门有个愿文:“不生过富家,不转贫穷家,唯生中等家,恒常得出家。”而且,《毗奈耶经》中也是这样讲的:“腹内四分之二进食,四分之一饮水,四分之一空置。”所以,整个肚子都装满食物,不喝一点饮料不行;全部是饮料,不吃一点东西也不行;全部空空的不行;全部装满也不行,这就是佛陀在经典中要求的。
    另外,在吃饭时尽量不要贪著美味,《心性休息大车疏》中说:“进餐时应当以四想而享用:于食物作不净想;心中生起厌烦想;为利益腹内虫类而食想;身体作驶向菩提果之大船想。不应以增长贪爱之心来享用饮食。”《月灯经》中亦云:“彼等化缘得美食,不修瑜伽而享用,彼等彼食变成毒,如牛犊食肮莲根。”故饮食应该如理如法。
    在其他财物方面,出家人除了自己的三衣、法本、法器以外,剩余的资具全部都应布施。三衣不能布施,戒律中也是这样要求的 ,除此之外,自己的大象、房屋等一切皆应舍施。当然,这要视自己的情况而定,在布施的过程中,千万不要产生吝啬心,如果有了吝啬心,干脆不布施可能好一点!
     
思考题
    443、若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