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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万物时,因形状、秩序、位置三项差异(卷A第四章,又1042b12)而产生形形色色的万物。
“原子”这名称在公元后十八世纪又重新为英国化学家道尔顿所采用,这表明近代科学探索物质的途径正还是德谟克利特先已行进的途径。原子论是希腊自然哲学上最后最高的成就。
(16)
苏格拉底与柏拉图学派。
希腊思想原先重于自然哲学即物学方面。在后,修辞与辩证之法既盛,学者的论题逐渐从宇宙论转向社会与伦理等问题。苏格拉底(公元前468—39)允称这方面的翹楚。亚里士多德曾说到“普遍定义”与“归纳思辨”在学术进境上两件重要发明(1078b29)
应归功于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建立“定义”
(ρισμ)以对付H I诡辩派(智者)混淆的修辞,从而勘落了百家的杂说。 但他的道德观念与社会思想不符希腊人的传统素习,他的风尚也不合于当代的政治气氛,竟在七十岁时被当作诡辩杂说的代表,以惑乱青年的罪名受刑。
好多相从的青年在苏氏殁后,以学术成名,开辟了好些新学派,其中柏拉图尤为杰出。
(17)苏格拉底在辩证中,由某些事例引出一些“公式”
,再逐次增上,归纳新的事例来扩充或修订这些公式,由公式造成的“定义”
,就可作为是非的标准。这可说是“意式”
(ιδα)
的先启。
关于柏拉图(公元前427—347)
的意式论,其E中多少得之师说,多少是他自己的思想,至今尚无定论。柏拉图曾从意大利学派承受了丰富的数理知识,也从克拉底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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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形而上学
那里详悉了赫拉克利特的“消逝”说。他的意式可以看作是苏格拉底的“定义”
,也可以看作是意大利学派的“数比”。
赫拉克利特即明识于感觉世界之刻刻变化而不可捉摸,柏拉图因而指望在非感觉事物上求得不动不变的实是。 从若干事物中抽绎其共通性质,为之设立通名,这通名就代表了这一类事物的永恒实是。 这样人们于变动不息的万物原来无法认识者,就可由这些常住实是求得其真知识。 巴门尼德一元论派执一拒多,执是拒非;柏拉图的意式则“以一统多”
(πιπω)
;抽象而具有普遍性的“意式”由此凌驾于G H E F E H M F物质个体之上。
但我们若想从柏拉图诸“对话”中完全确定意式论的实义是不可能的。这些“对话”既是半文艺半哲学的体裁,所用名词后世也难严格加以界定。柏拉图的思想与年俱进,前篇与后篇思致并不完全一贯。亚里士多德在“哲学”中所诽议的意式论大多是柏拉图殁后,亚卡台米中所流行的学说。
譬如MN卷反复论述数与意式各题时,迭举“一多”
(αιG H E F Jπηθ)对成诸品种:(1)
“一”与“大和小”
,(2)
“单位”与M H I“未定之两”
,(3)
“等”与“不等”
,而诘责其间的谬妄,这些从意大利学派的“有限”与“无限”
(或有定未定)对成中发展的别名,实际是斯泮雪浦等持论的重点。在数学成长初期,这些应是重要的疑难;在今日数理上已有许多确定的名词与公认的定理,这些迷惑大都就不复存在。在没有完善的数学语言时,要想精确地说明数学问题,总是十分费劲。
本书译文的一些注释多少表达了数学语言成长的经历。
柏拉图认为计点事物的数可以脱离那一堆事物而成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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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324。
2、本3等意式数(象数)
,这些象数若作为自然数来应用,便无庸訾议。意式论者有时超过这些想法,企图从数上找出它实际不具备的特质,这常引人入于幻误。他们于意式数与可感觉事物的计点数之间另设一系列的间体数,也是过度的虚拟。
柏拉图从可感觉物形态上看,很少有准确的几何图形,但几何却在处理那些理想的“象形”
,他比照着,推想在数上亦应有类此的“象数”。 这些象形既有独立存在,那些象数也应独立存在。
这些都难作成确解。
数学家过度重视数的作用,这在各民族文化发展史上是相同的。 柏拉图学院的继承者们重数学过于哲学,几乎忽忘了先师的“意式”
,而以“象数”为“基本实是”。亚氏因此不惮烦的反复申述哲学研究的范围,慎重指明大家所要考察的本体应为星辰、生物以及自然万有,而不该是数和图形与意式;数与图形只是数理各门中的专门材料。
(二)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体系
(18)
亚里士多德作为一个思想家,其主要成就在于名学分析;他用几何论证方式或归谬法使人见到各家立论或假设之悖解处,常是简明而锐利;批评诸先哲时,常能洞中前人的弱点。有些辩难,今人看来或觉烦琐,在古时则这些都是被重视的问题。我们已知道“哲学”的编成是多年间断续的论文、讲稿或笔记的汇合;文内多套语,保留着讲堂气味。
哲学议论要求精审而又务广涵,故造句甚为繁复。 运用古代不丰富的字汇作析微阐幽的功夫,精萃的论断与反复的叮咛往往互见。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尝称誉亚氏的思想条理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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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4。形而上学
够摧毁柏拉图唯心主义和一切唯心主义,但在许多问题的辩证中也陷于质朴的混乱。我们若发现这书中一些不符的行文与晦涩的句逗,应该不足深异。全书综合而论,大致贯串而且具备着哲学论文上应有的细致。
(19)
矛盾律。
于列叙前贤哲学思想并历举了哲学诺主题后,他对于神话学家的“混沌”传说,赫拉克利特的“永恒消逝”
,阿那克萨哥拉的“万物混合”
,普罗塔哥拉的“人为物准”等名论,都用相反(矛盾)律加以勘察。卷与卷A F第五第六章否定折中论者与诡辩学派的“意见两可”与“现象两可”论,彻底消除了在论理上的两可(“是又不是”)与两不可(“也无是也无不是”)的模棱态度,使世人认识这些学说虽似各具胜义,谈言微中,却实际无益于格物致知。他的辩难有时似亦简率,并未举出充分理由;但就建立矛盾律的诸证明看来,他要为人世昭明是非而维护公理的心愿是悃愊而诚挚的。
(20)范畴与本体。凡物必有所“是”
,或是人,是马;或是白是黑,或是长是短。日常的言谈或学术的理论就只在各述其所“是”。这样的云谓,亚氏曾在较早的名学著作中厘订了十“范畴”
(σημααηαηρια)
(参看“索引”
“范畴”
条,J G G I J G H I见338面)
(1)本体——人,(2)质——白,(3)量——六尺长,(4)关系——倍,(5)时——今朝,(6)处——室内,(7)主动——抚摩,(8)被动——被抚摩,(9)状态——健康,(10)位置——坐着。在“哲学”中他依照这些范畴(或“云谓诸格”)处理各种各类的事物;其中9与10两范畴常被删除,而4—8五范畴也有时不论。在前三范畴上,哲学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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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524。
本体。在本体中亚氏又分别了可感觉本体与非感觉本体。他所论述的非感觉本体仍有所实指,在卷A中提示了(甲)原动者,(乙)寄托在群星的精灵,(丙)灵魂在身死后可以独立存在的理性部分,这三项为非感觉本体。意式论者所重的理知对象如“意式”
、“意式数”
、“假想直线”
、“本圆”等、以及通名如“普遍”
、“科属”与“底层”等他都认为不能脱离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也就不能确乎为“本体”。
(21)是非、真假、主从之辨。在“实是”上,他又析出了三类重要分别:(1)诸范畴之是非出于感觉,其为“是”为“非”与“有无”相同。
(2)而“真假”之为是非则为理知或判断上的或确或误;前者就一单纯事物认明其是非,后者则因两事物之“离合”以求其是非。(3)另一类如“某某是人”
,其所是者为“本性之是”
;“某某是有文化的”
,则其所是者为“属性之是”。哲学所尚为“由己”之是;“偶然”从属的事情不能确立专门的学术。
这些分别好象是通俗常谈,实际则往往贤哲还不免弄错。大家懂得“事有轻重、物有本末”
,但在现世的纷纭中,事物却常被颠倒了本末轻重。
(2)物质与通式。亚氏的基本思想“物质与形式”
(器与理)
(ηαιισ)类似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无定限与有定K M J E H I限物”
,也类似柏拉图的“未完之两”与“一”。亚氏于数百年来各家所立诸对成(ααια)研究有素(参看索引三,“对G F G成”
、“对反”条)
,于对反的性质也作出了说明,并确言“不能在一科属或一底层上同时出现者方为真对反”
,他把“形式与物质”作为每一个体所通有的原理或原因,并不完全当作对成看待。
他所用名词与所引事例比其前人为切实而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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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形而上学
虽近代各国翻译都用mater这字为之代替,他所谓η并K M不限于可感觉物质;例如“科属”并不是能由官感认取的实物,亚氏却也